各市、縣(區)物價局:
為做好今年春繭收購工作,維持市場繭價的合理水平,保持繭絲產業的健康發展。經研究,現將2007年春季鮮繭收購價格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7年蠶繭收購價格繼續實行省政府指導價格管理。春季桑蠶鮮繭標準品(干殼量9.2克,上車繭率100%)中準收購價格(含稅)每50公斤為950元,上下浮動幅度15%,等級差價按現行規定執行。各類次、下繭價格與上繭的比價按照省物價局和省絲綢總公司蘇價農(1997)145號文規定執行。
二、對試行“組合售繭,繅絲計價”的地區,每1%鮮繭出絲率為73.08元。
三、各地蠶繭收購經營單位要從穩定蠶桑生產和穩定繭農收入的大局出發,嚴格執行省制定的收購指導價格,實行儀評檢驗計價,按質論價,不得隨意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正確引導繭絲生產和保護繭農的生產積極性。與鄰省接壤的地區,要做好價格的銜接工作。
四、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繭絲綢行業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及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加大對蠶繭市場的監管力度,切實加強對春蠶收購價格的監督檢查,堅決制止不正當價格競爭,對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要及時查處,以維護正常的春繭收購秩序。
以上通知,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