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高等學校:
今年2月底以來,省公安廳、綜治辦、建設廳、經貿委、工商局、質監局按照國家六部門的總體部署,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效。為了有效遏制校園自行車被盜和在校學生購買贓車等問題的發生,推進專項行動全面、深入開展,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教育廳決定從現在起至6月15日,在全省學校集中開展“規范管理防盜竊,拒絕贓車進校園”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認識,明確目標,精心組織開展好宣傳教育活動。校園及其周邊是自行車被盜案件多發區域,在校學生參與偷盜自行車或者購買贓車問題時有發生,雖然各地各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不夠理想。當前開展的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是全國統一部署、部門協調動作、治標治本并舉的行動,各級公安、綜治、教育等部門和各高校要抓住機遇,把解決校園自行車被盜和在校學生購買贓車等問題作為專項行動的一個重要方面,作為“平安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從宣傳教育入手,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工作措施。各級綜治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功能,公安、教育等部門和各高校要全力投入,明確專人負責,制定活動方案,迅速啟動相關工作。要立足本部門、本單位職能,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密切配合、協調動作,同步開展工作,共同推進活動深入。通過開展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升學校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法制意識,推動落實校園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努力維護校園良好的治安秩序,構建平安和諧的校園環境。
二、廣泛宣傳,強化引導,迅速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要結合學校實際,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校園保衛組織、黨團組織、學生會的作用,采取各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員工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出“齊參與、共出力”的良好氛圍。要通過廣泛張貼國家六部門《通告》和宣傳畫、召開宣講會、印發宣傳單、組織集體簽名等各種形式,深入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深入宣傳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宣傳自行車安全防范常識,引導師生員工自覺抵制贓車,積極支持有關部門的工作。在各中小學校,要在宣傳引導的同時,采取印發“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通過學生教育其父母親友共同抵制盜竊自行車、購買贓車等違法行為。兼任學校法制副校長、校外輔導員的民警,要以講座、演示等形式,向師生員工傳授安全防范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在有條件的學校,要設立建議箱、舉報箱或者開設專題網站、BBS,鼓勵師生員工踴躍獻計獻策、主動提供線索。要注意在學校的日常活動中,融入相關法制教育內容,通過潛移默化的影響,使不買贓車、不用贓車、買車登記、丟車報案、發現舉報的觀念深入人心。要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全社會宣傳本次活動情況,擴大社會知曉面,使學校宣傳教育活動與面上打擊整治工作形成共鳴、擰成合力。
三、打防并舉,堵疏結合,全力遏制校園盜銷自行車案件的發生。一要加大打擊力度。各地公安機關要堅持主動出擊,以打開路,對盜竊校園自行車違法犯罪活動發動凌厲攻勢,堅決把案件壓下去,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打下去。對案件高發、多發的重點地區、部位,要會同學校保衛部門組織便衣力量蹲點伏擊、架網守控,嚴打現行犯罪。對有團伙作案嫌疑的,必須落實專門力量偵辦,摸清全部違法犯罪活動情況。對抓獲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要審查深挖,擠清余罪,用足法律,從重從快打擊處理。二要深入清理整治。各地要針對在校學生對贓車收售點比較了解的情況,通過設置舉報箱(熱線)、發放調查問卷、物建治安信息員等方法,發動學生舉報,廣泛收集線索,逐一查證核實。在此基礎上,主動會同工商、經貿等部門,對掌握的收售窩點、“黑市”開展全面清理整治,從源頭上切斷贓車進校園的主要途徑。要適時組織力量對校園及周邊地區開展突擊清查清理,依法扣押嫌疑自行車。三要規范停放管理。各地公安、綜治和教育部門要指導并會同學校,按照保障安全、利于管理、方便使用的要求,統籌規劃,合理設置自行車停放點,明確專人看管,落實看管責任;指導和幫助學校制定實施相應的定點停放、停放登記、憑牌出入等制度,規范自行車停放管理;指導和督促學校加大物防、技防設施投入,逐步推廣安裝電視監控設備,做到停放有序、看管有責、防盜有力。四要落實便民舉措。各地公安、綜治和教育部門要在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經財政部門同意,有針對性地推行便民利民舉措。在學校特別是大中院校集中的地方,規劃設立自行車銷售點,面向在校學生,依法低價出售無主自行車;通過修繕無主自行車、發動社會捐助等多種形式,廣泛籌集自行車,依托學校保衛組織,大力推行自行車免費借用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無主自行車捐贈給在校貧困學生。通過上述措施,力爭基本滿足學生的用車需要,從根源上斷絕學生對贓車的需求。
四、完善機制,加強督導,確保校園自行車管控措施的長效落實。各地公安、綜治、教育等部門要從學校安全防范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積極探索實踐,加強督導檢查,推動建立校園自行車防控工作長效工作機制。要健全完善巡邏值守機制。指導和督促學校健全保衛組織,落實專職保衛力量,開展巡邏值守。對易發案、多發案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要有針對性地加大巡邏守控工作力度;對學校大門等主要出入口,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和出入登記制度。各高校要充分發揮勤工助學、青年志愿者等學生隊伍的作用,通過正規培訓,組建學生治安防范隊,充實校園治安力量。公安機關的專業巡防力量要注意向校園延伸,內外銜接,形成合力。要推動建立聯勤協作機制。對高校集中的大學城、高教區等地區,當地綜治、公安部門要主動溝通協調,建立高校間的聯勤協作機制,將獨立的高校聯結成防御片區,規劃設置統一的出入口和車輛停放保管點,最大限度地提高安全防范效能。要健全落實研判通報機制。指導學校保衛部門、學生會等組織積極開展學生工作,收集掌握盜銷自行車等線索信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要定期對轄區學校涉車案件等情況進行梳理匯總,結合周邊治安形勢,研判規律特點,及時通報學校,提醒師生加強自身防范,指導學校調整防控對策,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探索建立教育處罰機制。對涉案學生的處理,要堅持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講究方法、區別對待,并逐步統一執法尺度,規范執法行為。對學生首次偷竊自行車、購買贓車自用,情節輕微,社會危害不大的,可以會同校方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由校方按校紀處理,慎用處罰措施。對屢教不改,以及勾結校外盜竊自行車團伙作案的,要堅決依法嚴肅處理。要建立落實檢查督導機制。各地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結合平安創建工作,加強對學校相關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督導,查找安全隱患,督促限期整改。綜治部門要把校園自行車防控工作情況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并在“平安校園”創建工作考核評分中予以體現。對學校盜銷自行車案件高發,以及在校學生購買、使用贓車等問題突出的,實行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取消“平安校園”創建資格,已經授予“平安校園”稱號的要予以摘牌。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好貫徹落實。各地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辦公室要密切掌握活動進展情況,及時整理上報省專項辦。5月18日前要上報各地活動方案和部署情況,6月18日前上報活動總結和影像資料。聯系人:張懷寧、杭政。聯系電話:025-83526405,傳真:025-83526407,公安內網ftp地址:ftp://10.32.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