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1995年以來,根據《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條例》規定,省政府分三批批準公布了6個省級歷史文化名城、13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鎮、2處歷史文化保護區,有效促進了我省歷史文化遺存保護工作。
今年以來,經各地申報,省建設廳、省文物局組織評審,并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南京市淳溪鎮等4個鎮為江蘇省歷史文化名鎮,蘇州市明月灣村等4個村為江蘇省歷史文化名村,現予公布。
認真做好歷史文化遺存保護工作,對于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推動城鄉建設和旅游產業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有關市、縣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抓緊制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依法加強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嚴格管理歷史文化保護范圍內的各類建設項目,扎實有效地做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
附件:
第四批江蘇省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名單
一、江蘇省歷史文化名鎮
1.南京市淳溪鎮
2.東臺市安豐鎮
3.江都市邵伯鎮
4.常熟市沙家浜鎮
二、江蘇省歷史文化名村
1. 蘇州市明月灣村
2. 蘇州市陸巷村
3. 無錫市嚴家橋村
4. 丹陽市九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