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價局關于公布精氨酸等354種藥品補充劑型規格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7-10-2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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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物價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精氨酸等354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6〕2989號)精神,現將部分補充劑型規格藥品的零售價格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要求,我省按《藥品差比價規則》的有關規定對354種藥品中未列劑型規格的340種藥品價格進行了增補(見附件)。本次補充劑型規格藥品價格自2007年2月12日起執行。自執行之日起,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應以最小零售包裝的實際采購價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加價率作價,實際采購價高于500元的,最高加價額一律不得超過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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