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
衛生監督工作是政府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監管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依法監管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等工作;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監督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為強化政府衛生監管職能,維護社會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省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關于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意見》(衛辦發〔2000〕16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的意見》(蘇發〔2003〕24號)的精神,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全省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都設置了衛生監督所,專職行使衛生監督職能,基本形成了省、市、縣(市)三級衛生監督網絡,一些縣(市)還在中心鄉鎮設立了衛生監督分所。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承擔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為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做出了重要貢獻。
但我省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衛生監督機構運行機制和保障措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衛生監督力量不足,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的衛生監督工作發展不平衡。這些既嚴重影響了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也影響了公共衛生工作整體目標的實現。各地、各部門要從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強衛生監督作為保障群眾健康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要求,在全面建成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基本建成應急醫療救治體系的基礎上,加快衛生監督體系建設,不斷提高衛生監督工作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各地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的意見》(蘇發〔2003〕24號)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按照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江蘇的要求,加強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加大衛生監督工作經費的投入,充實一線衛生監督力量,進一步提高衛生監督隊伍的整體素質,到2007年底前,基本建立與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覆蓋城鄉、功能完善、信息暢通、反應迅速的衛生監督體系。
二、加強全省衛生監督機構的能力建設
各級政府要堅持“總體規劃、統籌兼顧;分級負責、加強管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加強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充分整合現有衛生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提高資源使用效益。按照《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衛生部令第39號)的要求,重點解決衛生監督機構的執法取證工具、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執法車輛、辦公設備、信息化建設等必備工作條件和人員培訓等經費,從根本上加強衛生監督機構的能力建設。蘇南等經濟發達地區,可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提高衛生監督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和執法裝備建設標準。2008年初,省將對各地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三、進一步提高衛生監督工作水平
要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提高衛生監督工作水平。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配合當地編制部門根據轄區人口、工作量、服務范圍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科學、合理制定衛生監督機構的人員編制。要切實加強基層衛生監督機構建設,將衛生監督工作重心下移,重點加強縣衛生監督所建設,并在縣(市)以下鄉鎮派駐衛生監督人員。
省級衛生監督機構要著重提高組織協調、宏觀管理和培訓指導能力;市、縣(市)級衛生監督機構重點要加強對公共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醫療和采供血機構及人員的執業活動的衛生監督管理,提高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的能力。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完善衛生監督執法責任制、執法評議考核制、錯案追究制等制度,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公開辦事程序和辦事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大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
全省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資金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同級財政負責。省級財政重點對省本級、經濟薄弱地區的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執法取證工具等部分項目建設給予適當補助。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履行衛生監督管理職責所需的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公務費、業務費和發展建設支出,按照財政部、國家計委、衛生部《關于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意見(財社〔2000〕17號)規定,由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安排,保證其履行職責的必要經費。
五、加強對衛生監督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整體部署,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抓好本意見的落實。要組織制定當地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規劃和實施方案,細化建設計劃,落實建設經費,確保在2007年年內全面完成衛生監督體系建設任務,提高衛生監督工作水平。要強化組織協調,形成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格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職能作用,切實履行好衛生監督工作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