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令 第34號
發布日期:2007-10-2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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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江蘇省實施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辦法〉的決定》已于2006年11月13日經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生效。
省 長 梁保華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江蘇省實施〈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辦法》的決定
根據《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法規,決定將《江蘇省實施〈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辦法》廢止。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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