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實施沿江開發戰略,切實做好我省沿江地區風光帶規劃建設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組織編制《江蘇省沿江風光帶規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規劃編制工作。編制《江蘇省沿江風光帶規劃》,對于構建沿江地區整體景觀格局,統籌協調沿江地區生產、生活、生態和基礎設施等不同開發區域的景觀要求,建設融傳統文化、大江景觀、現代文明、新城風貌為一體的江蘇沿江風光帶,具有重要的意義。沿江各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沿江風光帶規劃編制工作,確定專門機構牽頭負責,加強組織協調,按照規劃編制要求,高質量、高水平地完成規劃編制任務。
二、沿江風光帶規劃的規劃期為2020年。在規劃編制工作中,要堅持從沿江地區和各有關市、縣的實際出發,統籌協調城鎮建設、產業布局、岸線利用和環境保護的關系,充分體現沿江地區的人文環境、自然景觀和城市特色,強化沿江地區的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促進沿江風光帶與沿江產業帶、城市帶的協調發展,全面提升沿江地區的發展水平。
三、沿江風光帶規劃編制工作由省建設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交通廳、水利廳、國土廳、環保廳、旅游局、測繪局等部門共同參加。省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及時提供相關規劃資料,承擔有關專項內容編寫任務。沿江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協調,組織規劃、建設部門做好本地區規劃編制工作。各有關縣(市)應根據規劃要求,提供本轄區的規劃構想和相關資料,并指定一名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為聯絡員。
四、沿江風光帶規劃要求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規劃綱要編寫,10月份完成規劃編制任務。規劃通過論證后,報省政府批準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