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兼職委員單位職責》和《江蘇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兼職委員名單》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蘇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兼職委員單位職責
(省民委 二〇〇六年二月)
民族工作是關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涉及經濟社會各個方面,需要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為此,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實行委員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召開兼職委員會議,交流民族工作情況,聽取兼職委員單位對做好民族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并協調解決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會議情況和反映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省政府。
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兼職委員單位是: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教育廳、科技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勞動保障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農林廳、文化廳、衛生廳、國稅局、地稅局、體育局、新聞出版局、扶貧辦、人行南京分行。各兼職委員單位的具體職責是: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有關市、縣(市、區)編制民族聚居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特殊問題,在國家和省資源開發、生態環境建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安排等方面向民族聚居地方傾斜,做好對西部民族地區的對口支援工作。
省經貿委:協調有關市、縣(市、區)解決民族聚居地方經濟運行中的特殊問題;指導民族聚居地方國有企業改革,促進企業間開展互惠互利的經濟技術合作;按照同等條件、優先扶持的原則,支持民族聚居地方的企業技術改造、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和中小企業發展。
省教育廳:研究擬定發展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教育發展中的特殊問題;支持幫助辦好各級各類民族學校(班)。
省科技廳:研究擬定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對民族聚居地方科技投入力度,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科技發展中的特殊問題;在實用技術引進開發與推廣、科普工作、科技人才和科技干部培養、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對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給予重點扶持。
省公安廳:掌握民族宗教動態和發展趨勢,防止和打擊民族分裂主義分子、邪教組織、境外反動勢力利用民族宗教進行滲透和犯罪活動,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省民政廳:在研究擬定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政策措施時,充分考慮民族聚居地方民政事業的發展;在開展救災和城鄉社會救濟工作中,優先考慮少數民族群眾;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做好少數民族喪葬服務工作。
省財政廳:擬定支持民族聚居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財政政策和有關建議,負責落實民族特需用品生產企業貼息政策;指導有關市、縣(市、區)財政轉移支付工作,加大對民族工作、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財政投入。
省勞動保障廳: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切實維護少數民族職工合法權益;在就業、勞動力培訓、政策性安置等方面,優先考慮少數民族群眾和民族鄉、村。
省國土資源廳:貫徹落實民族聚居地方土地政策,組織編制有關資源規劃;解決民族聚居地方在土地資源開發和保護方面的特殊問題,切實保障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的利益。
省建設廳:在指導各地制定城市規劃時,將清真飲食網點建設納入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在城市改造和拆遷中,注意保護民族特色建筑,妥善處理好清真飯店、清真寺等場所的翻建和遷移工作。
省交通廳:協調處理民族聚居地方交通建設中的特殊問題,對民族聚居地方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給予傾斜和幫助。
省水利廳:對民族聚居地方水利建設提出指導性意見,協調處理民族聚居地方水利建設中的特殊問題,對民族聚居地方水利設施建設給予傾斜和幫助。
省農林廳:協調指導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的農牧業發展工作,落實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科技推廣、農民增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省文化廳:積極扶持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文化事業發展,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在文化事業發展中的特殊問題,擬定政策措施時對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給予照顧。
省衛生廳:積極扶持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衛生事業的發展,研究民族聚居地方衛生方面的特殊問題,制定加強民族聚居地方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省國稅局:貫徹落實國家、省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稅收政策措施。
省地稅局:貫徹落實國家、省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稅收政策措施。
省體育局:研究制定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體育事業的政策措施,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體育事業的發展。
省新聞出版局:在擬定新聞出版方面的政策措施時,重視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的特殊情況,給予積極扶持;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出版物中違反黨的民族政策和傷害民族感情內容的事件。
省扶貧辦:研究制定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扶貧開發的優惠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扶貧開發中的特殊困難和問題,在扶貧資金、幫扶項目等方面對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給予照顧。
人行南京分行:貫徹落實國家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產企業的貸款優惠利率等政策。
(江蘇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兼職委員名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