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公通〔2005〕290號 2005年12月21日各市公安局,省高速公路路政總隊,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為切實加強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維護收費站區、服務區正常的營運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治安刑事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結合春運安全工作和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競賽活動,經研究決定,自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2月28日,在全省開展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動。現將《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江蘇省公安廳關于加強高速公路收費站區和服務區交通治安管理的通告》(蘇公廳〔2005〕476號)和《江蘇省公安廳關于加強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蘇公廳〔2005〕582號)精神,切實加強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維護收費站區、服務區正常的營運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治安刑事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省公安廳、交通廳、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研究決定,自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2月28日,在全省高速公路開展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服務“兩個率先”、建設“平安江蘇”、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公安、交通、道路經營管理等各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充分運用宣傳教育、執法管理、技術防范等手段,大力整治高速公路及收費站區、服務區交通治安秩序,重點打擊帶路“黃牛”、闖卡逃費、敲詐勒索、偷盜搶劫,以及超速、超載、超限、隨意停車上下客、占用應急車道行駛和堵塞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影響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確保全省高速公路治安秩序良好、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集中整治工作領導,省公安廳、交通廳、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聯合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省公安廳分管負責同志、省交通廳分管負責同志、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周其崗副總經理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處,具體負責溝通協調、指揮調度、指導督查等工作。各市要相應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局長掛帥、交巡警支隊牽頭,高速公路路政、道路經營管理單位參加的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轄區高速公路集中整治工作的協調指揮。同時,由各高速公路營運管理單位牽頭,高速公路交巡警、屬地公安機關、路政、服務區、收費站等相關部門領導參加,每條路成立集中整治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各路段的整治工作措施。
三、整治重點
服務區、收費站和事故多發路段,以及高速公路違法行為突出路段為重點整治點段。整治重點包括:
(一)違法進入收費站區、服務區的行人等閑雜人員;
(二)在收費站區非法攔截機動車輛;
(三)在收費站區和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及停車上下客;
(四)在服務區非停車區域停車或不按指定位置停車;
(五)使用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行駛證、通行卡;
(六)為通行車輛帶路、提供(偽造)軍車號牌、行駛證;
(七)調換或者故意損壞高速公路通行卡、強行沖卡逃繳通行費;
(八)以幫助逃避檢查為名,詐騙、敲詐勒索駕駛人、車主錢財;
(九)拒繳通行費、無理取鬧或故意堵塞收費通道;
(十)非法進入高速公路修車、擺攤設點;
(十一)破壞、偷盜標志、護欄、通訊電纜等道路設施;
(十二)貨車超載超限、客車超員,危險品車輛違規違法運輸;
(十三)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緊急停車帶)行駛、停靠;
(十四)機動車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12月28日—2006年1月10日)
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充分運用各種手段,大張旗鼓地宣傳集中整治的目標、重點和要求,動員發動廣大干部職工充分認清面臨的形勢及所擔負的責任,形成層層重視、人人關心、共同參與的整治氛圍。各市公安局要動員治安、刑偵、消防等部門及沿線公安機關積極配合集中整治行動,對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做到快偵快破,對出現的治安問題堅持露頭就打。要充分利用公共新聞媒體通過集中報道、跟蹤采訪、公開曝光等形式加強社會面宣傳,并制作宣傳標語、口號在服務區和收費站區等公共場所廣為張貼、懸掛,在可變情報板上反復發布。同時印制宣傳卡片(控股公司推薦參考式樣、各路公司負責印制),堅持在各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向廣大駕駛人發放。交巡警部門要結合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深入高速公路沿線村莊、學校和單位,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宣傳中要對查處的案件、典型的交通違法行為,通過公開曝光、當事人以身說法等開展警示教育,努力使廣大駕乘人員和沿線群眾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二)整治行動(1月11日—2月28日)
1.集中排查打擊重點違法犯罪。針對整治重點,交巡警、路政及收費站、服務區要組織專門力量,排查梳理本轄區突出問題,確定打擊、整治重點對象,聯合當地公安機關、工商、運政稽查等部門開展集中打擊行動,力爭查處一批積案,懲治一批違法犯罪分子。
2.立足崗位,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各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要發揮主力軍作用,堅持“巡、查、打”三措并舉。巡,就是要加強路面巡控,努力發現突出交通治安問題,提高路面管事率;查,就是要突出路面、服務區、收費站口的巡查,加強重要時段、重點路段和對重點車型及人員檢查控制;打,就是要對查獲的違法犯罪行為嫌疑人,組織精干力量,會同地方公安機關及時查證打擊。服務區、收費站要發揮點多面廣、直接與駕乘人員打交道的優勢,堅持文明服務,認真做好宣傳提示工作,加強內部治安防范,并充分發揮監控設施、保安巡邏作用,積極幫助提供并注意發現線索和證據,密切配合打擊破案和堵卡攔截等工作。交通路政要按照整治要求,加強巡查,及時查處超限運輸、損壞道路及道路設施等違法行為。
3.加大執法管理力度。公安交巡警部門要加大整頓路面行車秩序和收費站區、服務區交通治安秩序的執法管理力度;交通路政要加大對超限運輸、侵占破壞路產路權等違法行為懲治打擊力度。對各類違法行為充分運用法律手段和管理措施,堅持嚴管嚴治,形成嚴管氛圍,努力使違法犯罪分子無從下手、不敢犯法。
(三)總結提高。通過整治,要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堅持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努力建立服務區、收費站區治安防控和查處路面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為創建“文明平安服務區”奠定基礎,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積累經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協調配合。開展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是適應形勢發展,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服務“兩個率先”,建設“平安江蘇”,提升我省高速公路良好形象的重要舉措,是公安機關、交通路政和道路經營管理單位的共同職責。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增加責任感、使命感,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參戰單位要主動配合,真正做到諸方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準確運用法律,嚴格依法文明管理。對各類交通治安違法行為,要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既要堅持依法處理,又要講究工作方法,堅決防止因引用法律不準或處置方法不當引發事端。要加強自身安全防護,防止因工作方法不當,發生意外事故事件。
(三)加強信息報送和總結表彰。整治期間,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道工作,工作進展情況和經驗,要及時報送省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傳真:025—83526496、電話:83526497)。整治行動結束后,省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偵破的有影響案件,實行一案一獎。各經營管理單位牽頭成立的集中整治辦公室,要在每周一報送上周整治工作情況,并于2006年3月10日前報送整治工作總結及表彰對象建議名單、事跡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