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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漁業局關于印發《關于推進我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意見》、《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管理辦法(試行)》及《2006年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7-10-24 10:39 字體:[ ]

各市及各有關縣(市、區)漁業主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推進農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意見》精神,把漁業科技入戶工作落到實處,我局制定了《關于推進我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意見》、《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管理辦法(試行)》及《2006年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實施方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推進我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意見
  (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推進農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意見》,加快江蘇現代漁業建設步伐,提高漁民科技文化素質,促進漁業科技進步,加速漁業科技成果轉化,為漁業增效和漁民增收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現就推進我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漁業科技入戶是實現漁業增效、漁民增收的必然選擇
  江蘇是我國的漁業大省,2005年全省養殖水面1220萬畝,水產養殖總產量近300萬噸。但是,從總體上看,我省高效漁業比例仍然不高,新技術推廣普及速度不快,水產品競爭力不強,漁民增收后勁不足等,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省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目前,漁業生產分戶經營的格局決定了漁業增長必須通過廣大養殖戶科技應用水平的提升來實現增產增收。漁民是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單位,也是接納漁業科技推廣的最終用戶,漁民對科技掌握和應用的程度是衡量漁業產業科技競爭力的重要標志。多渠道、多形式推進漁業科技入戶,將有利于建立漁民獲得先進實用技術的便捷通道,發揮漁業科技對漁業增效、漁民增收和水產品競爭力增強的支撐推動作用。
  (二)漁業科技入戶是加快漁業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
  江蘇人多地少,可耕地資源十分有限,發展漁業不能單純依靠養殖面積的擴張,必須更多地依靠漁業科技,轉變漁業增長方式,切實把漁業發展納入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推進漁業科技入戶,將有利于解決漁業科技與養殖戶生產經營脫節的問題,實現科技與漁民的零距離;有利于提高漁民生產技能和經營水平,提高漁業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有利于推進漁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漁業綜合生產能力。
  (三)漁業科技入戶是強化漁技推廣能力建設的內在需求
  當前,我省水產技術推廣工作面臨推廣機制不活、服務方式單一、推廣手段落后等問題,已越來越難以適應新階段漁業發展的要求,迫切需要探索新的推廣機制和有效的服務途徑。推進漁業科技入戶,可以促進縣鄉水產技術人員與養殖戶建立穩定而長期的聯系,調動基層水產技術人員的積極性,有利于水產技術人員在技術推廣中檢驗新技術、發展完善新技術,有利于增強漁業技術部門的創新、推廣能力。
  二、明確推進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四)認真領會和把握漁業科技入戶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高效、外向、生態、安全漁業為目標,以科技示范戶能力建設為核心,以優勢水產品和優勢產區為重點,以推廣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實施主體培訓為關鍵措施,以整合資源與創新水產技術推廣和服務機制為突破口,通過政府推動、市場拉動、項目帶動、科技人員與示范戶聯動,建立科技人員直接到戶、良種良法直接到塘、技術要領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轉化長效機制,不斷提升我省漁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勞動者綜合素質。
  (五)進一步明確漁業科技入戶的目標任務
  1. 組織有關單位和科技人員深入生產第一線,示范推廣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對漁民和技術指導員進行培訓,真正實現科技人員直接到戶、良種良法直接到塘、技術要領直接到人。
  2. 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觀念新、生產技能好、懂經營、善管理、輻射能力強的漁業科技示范戶,帶動其他漁民增收致富;項目區漁民綜合素質得到提高,漁業資源利用效率和生態環境得到改善。
  3. 構建政府推動、市場拉動、項目帶動、科技人員與示范戶聯動的新型漁業科技推廣服務網絡,為我省漁業和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
  4. 2006年在全省30個重點漁業縣實施漁業科技入戶工作,培育示范戶1?郾3萬戶左右,示范面積20萬畝;輻射帶動20萬戶左右,輻射面積200萬畝以上,示范戶先進實用技術入戶率和到位率90%以上,示范戶養殖收入比前三年平均水平提高10%以上。2007年起,漁業科技入戶力爭覆蓋所有的漁業重點縣(市、區)。
  三、大力加強漁業科技示范戶的能力建設
  (六)合理選擇并重點扶持漁業科技示范戶
  以區域優勢主導產業為重點,選擇一批文化程度較高、技術和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群眾公認、樂于助人的漁民作為科技示范戶。采取政策傾斜、直接補貼、科技培訓、專家指導等多種方式對科技示范戶進行扶持,實現良種、技術、機械、信息“四到戶”。
  (七)不斷增強漁業科技示范戶的能力
  著力提高科技示范戶的學習接受能力,使科技示范戶能夠自覺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能,率先應用先進適用技術;提高科技示范戶的自我發展能力,能夠將學到的知識和技術運用到生產經營活動,發揮自身優勢,自主創業致富;提高科技示范戶的輻射帶動能力,將掌握的知識和技能普及傳授給周圍漁民,以戶帶戶,以戶帶村,以村帶鄉(鎮),形成水產技術示范推廣新模式。
  四、加強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的示范推廣
  (八)推介發布并示范推廣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
  結合本地區域優勢主導產業發展實際,每年選定一批漁業科技入戶示范推廣項目,推介發布一批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通過各種形式向漁民宣傳。充分發揮漁業科教、推廣機構作用,引導漁業企業、漁民合作組織、中介服務組織等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示范推廣工作,為科技示范戶提供全過程、多層次的技術指導、咨詢和服務。
  (九)圍繞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強化以科技示范戶為重點的主體培訓
  圍繞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大力開展以科技示范戶為重點的主體培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化科技培訓體系。漁業科研、教學和推廣機構要發揮各自優勢,積極爭取科技入戶培訓任務。漁業企業、服務組織等社會力量要結合自身特點,與科技示范戶建立有效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參與對漁民的科技培訓和服務工作。各漁業科技入戶示范縣應根據本地漁業生產實際和養殖戶的需求,每年確定主體培訓技術內容,分層次開展新技術和標準化生產技術等培訓。省、市級重點開展漁業科技入戶師資培訓和重點漁業科技示范戶、漁民專家的培訓,縣級開展漁技人員、養殖大戶的培訓,突出培訓的基層化。培訓項目要按照“定培訓單位、定培訓對象、定培訓內容、定資金使用”的要求,責任到人,培訓到戶,提高培訓效果。
  五、強化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保障措施
  (十)切實加強對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領導
  為了加強對全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指導,省海洋與漁業局成立了“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示范工程專家組”,各漁業科技入戶示范縣也要成立相應的專家指導機構。各漁業科技入戶示范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切實把漁業科技入戶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重點加強政策宣傳、生產組織、科技推廣和社會化服務等工作。并按照統一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分解任務目標,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十一)建立漁業科技入戶工作責任制
  實行技術工作首席專家責任制。各級專家組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省級專家組負責制定全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實施方案,篩選全省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對縣級專家機構進行工作指導,對各漁業科技入戶示范縣實施方案進行評審和論證,開展技術環節的指導、監督、檢查。縣級專家組負責制定本地區漁業科技入戶實施方案,篩選適宜本地區推廣的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開展技術環節的指導、監督、檢查。實行技術指導單位負責制,技術指導單位由各示范縣根據實施方案,從推廣、教學、企業、協會等單位中招標產生。技術指導單位根據任務,負責公開招聘技術指導員,并將入戶任務分解落實到人。實行技術指導員包戶負責制。技術指導員與科技示范戶通過合同形式確定責任關系,技術指導員要采取上門指導、集中培訓、電話咨詢等多種形式,為科技示范戶提供技術服務,及時解決生產實際問題。
  (十二)創新漁業科技入戶的方式方法
  鼓勵各類科技單位和人員創新漁業科技入戶的方式方法。充分發揮漁業企業、行業協會、漁民合作組織等作用,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技術服務,把漁業科技入戶工作與漁業產業化經營有機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漁技熱線、手機信息平臺等手段開展科技講座、技術咨詢、提供信息等,快捷高效地為科技示范戶及廣大漁民服務。
  (十三)加大對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扶持力度
  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各類項目、資金、人才、技術優勢,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漁業科技入戶工作。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支持力度。現有漁業補貼政策和各類項目資金要向科技入戶工作傾斜。要引入市場機制,制定激勵政策,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個人積極參與漁業科技入戶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漁業科技入戶的績效評價機制
  認真開展漁業科技示范戶和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績效評價,對績效突出、組織工作得力、漁民反響好的縣(市、區)進行滾動支持;對績效不明顯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減少項目支持或停止項目實施。對績效顯著的示范戶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示范作用差、周邊漁(農)戶不滿意的示范戶,經調查核實后取消資格。對表現突出的專家組成員、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在科技項目立項上優先安排;對責任心不強、績效不明顯的要堅決淘汰。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建立相應的獎懲機制,不斷完善漁業科技入戶機制。
  (十五)強化對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督促檢查
  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責權,層層落實,省、市、縣(市、區)、鄉鎮和村逐級抓戶,強化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全程監督和檢查,切實解決漁業技術推廣“最后一公里”、成果轉化“最后一道坎”等問題。建立激勵機制,深入持久地開展好漁業科技入戶工作,促進漁業增效、漁民增收,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管理辦法(試行)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漁業科技入戶示范工程(以下簡稱“科技入戶工程”)管理,根據農業部《關于推進農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意見》、我局《關于推進我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意見》和國家、省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入戶工程按照“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聯動抓戶”的要求,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規范管理、注重實效、創新機制、開放運行的原則,采取政府組織、專家負責、科技人員包戶的管理形式和以縣為主的管理方法。
  第二章 項目申報
  第三條 根據科技入戶工程規劃,每年定期發布項目申報指南。縣(市、區)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
  第四條 科技入戶工程以項目縣為實施主體。申報項目縣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優勢水產品區域內的漁業生產大縣;
  (二)當地政府高度重視漁業科技推廣工作;
  (三)漁業技術推廣隊伍健全,技術實力較強,具有實施科技入戶工程的基礎和條件。
  第五條 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要求進行項目申報,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報省海洋與漁業局、省財政廳審批。
  第三章 技術指導單位與技術指導員
  第六條 科技入戶工程的技術指導工作實行技術指導單位負責制。技術指導單位由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漁業技術推廣、科研、教學、企業、協會等單位中公開招聘產生。
  第七條 技術指導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積極支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
  (二)擁有一支專業技術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科技人員隊伍;
  (三)具備開展技術服務與培訓條件;
  (四)社會信譽良好,管理規范。
  第八條 技術指導單位在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下負責技術指導和技術指導員的管理工作,定期對技術指導員進行培訓,參與科技入戶工程績效評價。
  第九條 科技入戶工程實行技術指導員包戶責任制。技術指導員由技術指導單位根據科技入戶工程任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技術指導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農村政策理論水平和漁業技術水平;
  (二)熟悉漁業技術推廣工作,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初級或以上水產技術職稱或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漁業技術指導員資格證書;
  (三)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四)熟悉漁業、漁民和農村基本情況及技術需求;
  (五)身體健康,能承擔20個左右科技示范戶的技術指導任務。
  第十條 技術指導員在技術指導單位的組織領導下,根據本縣科技入戶工程實施方案,結合科技示范戶實際情況,制定分戶技術指導方案;指導科技示范戶應用、推廣新技術、新品種;開展科技示范戶培訓,提高科技示范戶學習接受能力、自我發展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
  第四章 科技示范戶
  第十一條 科技示范戶的遴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則。科技示范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漁業;
  (二)家庭常年從事漁業勞動力2人或2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人文化程度在初中(含)以上;
  (三)生產經營規模較大,水產養殖水平較高;
  (四)擁護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明禮誠信,遵紀守法,群眾公認,樂于幫助和帶動周邊漁農戶依靠科技發展生產。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漁民技術員、各類科技推廣項目示范戶、養殖大戶、《綠色證書》和《跨世紀青年漁農民科技培訓證書》獲得者。對某些方面表現突出的漁農戶,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
  第十二條 科技示范戶的遴選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遴選示范戶的村公布示范戶遴選條件、程序和時間;
  (二)由具備相應條件的漁農戶自愿申請;
  (三)村民委員會擇優推薦,經鄉(鎮)政府同意,在本村范圍內公示3天后報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四)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技術指導單位配合下,對上報名單進行考察、確認,并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科技示范戶享受以下權利:
  (一)要求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及時提供技術和信息咨詢服務;
  (二)參加技術指導單位舉辦的科技培訓,無償獲得有關技術資料;
  (三)接受技術指導員有關漁業生產技術的指導、服務;
  (四)參與技術指導員工作的績效評價;
  (五)在規定范圍內享受科技入戶工程物化技術補貼。
  第十四條 科技示范戶承擔以下責任:
  (一)積極參加科技培訓,帶頭使用新技術,提高科技素質和生產水平;
  (二)帶動周邊20個左右的漁農戶,積極傳授科學技術和生產經驗;
  (三)提供必要的科技示范條件,支持技術指導員做好技術示范推廣工作;
  (四)履行技術服務合同,按要求填寫《科技示范戶手冊》,及時準確提供生產和技術指導服務的有關信息。
  第五章 專家組與專家
  第十五條 科技入戶工程實行技術工作首席專家負責制。省、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設立科技入戶工程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專家組在同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工作,下級專家組接受上級專家組的業務指導。
  第十六條 省專家組負責制定全省年度科技入戶工程技術實施方案;審議全省漁業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審核縣級技術指導方案;編制《技術指導員手冊》,為示范縣提供《科技示范戶手冊》電子文本;指導、監督、檢查市級和縣級專家組工作;參與科技入戶工程績效評價。
  第十七條 縣級專家組負責制定本級科技入戶工程實施方案,篩選本縣(市、區)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指導、檢查、督促技術指導員開展工作,參與科技入戶工程績效評價和工作總結。縣級專家組負責審核技術指導員分戶技術指導方案。
  第十八條 各級專家組設立首席專家,首席專家與專家組共同負責制定本地區科技入戶工程的技術指導方案,參與制定科技入戶工程實施方案,指導本地區科技入戶工程工作。
  第六章 組織管理
  第十九條 建立科技入戶工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本級漁業主管部門、專家組、技術指導員和實施單位組成,負責科技入戶工程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資金落實和督導檢查。
  第二十條 科技入戶工程實行技術合同管理。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與技術指導單位、技術指導單位與技術指導員、技術指導員與科技示范戶之間分別簽訂技術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建立全省科技入戶工程信息網絡。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編制數據庫軟件、數據庫;技術指導單位、技術指導員負責采集科技入戶工程和科技示范戶信息;縣級專家組負責核實、錄入;省級專家組負責匯總、審核,協助省局監督、檢查各縣科技入戶工程工作。
  第七章 資金使用與管理
  第二十二條 國家和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實施科技入戶工程。鼓勵地方匹配資金,安排工作經費,加大科技入戶工程的實施力度。
  第二十三條 項目資金主要用于三個方面:
  (一)科技示范戶補貼:用于科技示范戶的示范條件和物化技術補貼;
  (二)技術服務補貼:用于技術指導員開展技術服務的差旅、通訊、資料、下鄉補助等;
  (三)培訓和項目監管補貼:用于技術指導員和科技示范戶的科技培訓,編印培訓資料;區域內主導品種、主推技術的遴選;建立核心示范區;項目監管、調研、宣傳等。
  第二十四條 建立科技入戶工程項目資金使用公示制度。各級漁業部門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項目資金。科技示范戶、技術指導員的任務指標、經費補助標準、補貼到位時間等信息都納入數據庫管理,并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督。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八章 績效評價與監督
  第二十五條 建立科技入戶工程績效評價機制。績效評價工作按照科學、規范、公正和注重實效的原則,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每年一次。
  第二十六條 績效評價工作以項目縣為單位開展,由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完成年度績效評價工作后,寫出績效評價報告報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七條 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或委托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縣績效評價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每年12月底以前提交本縣科技入戶工程年度績效評價報告。
  第二十八條 省海洋與漁業局對縣級科技入戶工程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抽查。
  第二十九條 建立科技入戶工程獎懲機制。根據各地績效評價結果,實行項目滾動管理,對績效不明顯的項目縣及時淘汰;對績效突出的技術指導單位、專家、技術指導員、科技示范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 科技入戶工程接受社會監督。市級和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實施中的有關信息,除需保密外,均向社會公開。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項目縣績效評價表(略)

  2006年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實施方案
  (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


  根據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06年江蘇省科技入戶示范工程項目指南的通知”和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推進我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意見》、《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漁業科技示范戶能力建設為核心,以優勢水產品和優勢養殖區為重點,以推廣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實施主體培訓為關鍵措施,以整合資源與創新推廣服務運行機制為突破口,通過政府推動、市場拉動、項目帶動、科技人員與示范戶聯動,建立“科技人員直接到戶、良種良法直接到塘、技術要領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轉化長效機制,使科學技術成為漁業經濟發展的有效支撐,通過示范戶帶動,不斷提升主要水產品綜合生產能力和勞動者素質,促進漁業增效和漁民增收,實現“興漁富民”。
  二、目標任務
  1. 在全省擇優確定30個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示范縣(其中兩個縣為部級示范縣),根據當地具體條件,培育水產養殖科技示范戶(以下簡稱“示范戶”)1.3萬戶左右,輻射帶動養殖戶20萬戶左右。每個示范縣遴選示范戶500戶左右,每個示范戶輻射帶動周邊養殖戶15-20個。
  2. 以水產養殖實用技術為重點,以當地結構調整的重點養殖品種為主導品種,通過培訓和示范,使示范戶先進實用技術入戶率和到位率90%以上,示范戶養殖收入比前三年平均水平提高10%以上。示范戶在學習接受能力、自我發展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等方面得到顯著提高,漁業資源利用效率和生態環境得到改善。
  3. 每縣培育1-2個新型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充分發揮他們在農村技術經濟一體化服務中的重要作用。探索不同地區漁業科技入戶的有效途徑和模式,為全面實施漁業科技入戶工程探索經驗。
  三、工作原則
  1. 堅持整合資源,創新機制的原則。通過漁業科技入戶項目的實施,整合我省漁業科研、教學、推廣部門的科技力量,提高我省科技資源的利用率。通過全省漁業科技項目資源整合,創新推廣機制,構建適合現代漁業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機制。
  2. 堅持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聯動抓戶的原則。因地制宜,講求實用,注重實效,尊重養殖戶意愿,滿足漁民需求,探索解決漁技推廣“最后一公里”、成果轉化“最后一道坎”等問題的方法。
  3. 堅持強化管理、開放運行的原則。統籌規劃,規范管理,責權下移,以縣為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管理項目,探索項目運行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模式。
  四、組織實施
  2006年在我省高淳等30個漁業重點縣開展漁業科技入戶工作。每個示范縣要確定水產養殖基礎較好,養殖品種相對集中,有一定代表性的6-8個鄉(鎮),原則上每個鄉(鎮)確定10個左右行政村,每個行政村確定5個左右具備示范條件的養殖戶作為示范戶,每個示范戶輻射帶動周邊15-20個養殖戶。具體數量按行政村自然布局有所增減。各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示范縣要按照統一部署和項目管理制度,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示范縣所在的省轄市及縣級漁業主管部門通過政府推動、組織實施、專家負責、技術指導員包戶的形式,組織實施漁業科技入戶工程。
  (一)組建專家組
  技術工作實行專家負責制。省、縣分別設立科技入戶工程專家組,由首席專家負責。專家組由漁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聘請本專業專家組成,并在同級漁業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工作。省級專家組負責擬訂省級漁業科技入戶工程技術實施方案,篩選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指導、檢查、督促縣級專家組工作;縣級專家組負責擬訂縣級漁業科技入戶工程技術實施方案,協助遴選示范戶,評審技術指導單位的技術工作方案,落實各項技術管理措施,指導、檢查、督促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開展工作。
  (二)確定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
  1. 示范戶的技術指導工作實行技術指導單位負責制。縣級漁業主管部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產生技術指導單位。技術指導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必要的技術指導手段;有一支專業技術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科技人員隊伍;社會信譽良好,管理制度規范;進村入戶工作有一定基礎,積極支持和參與科技入戶工作。技術指導單位在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專家組的指導下,負責示范戶技術指導、培訓和咨詢服務;招聘、管理和培訓技術指導員;制定技術指導工作方案等。
  2. 實行技術指導員包戶責任制。技術指導單位按照技術指導員條件和項目任務要求,公開、公正、公平招聘技術指導員。技術指導員應具備以下條件:較高的技術水平和豐富的農村工作實踐經驗;熟悉技術推廣工作和示范戶技術需求;有較強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身體健康,能承擔示范戶的技術指導任務。技術指導員在技術指導單位的領導和專家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原則上每名技術指導員負責20個左右示范戶的技術指導與服務工作。對2005年工作不力的技術指導員應予撤換。
  3. 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的確定,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注重發揮水產科技推廣隊伍的骨干作用。要積極鼓勵水產院校的廣大師生深入示范縣開展生產實習、調查研究等社會實踐活動,大力支持水產科研、教學單位和服務組織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結對。
  縣級漁業主管部門匯總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相關情況后報省海洋與漁業局備案。
  (三)推介發布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
  根據我省篩選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的原則,結合漁業特點,以“十五”期間的先進技術為重點,以河蟹、青蝦、鱖魚、翹嘴紅鮊、斑點叉尾鮰、羅氏沼蝦、青蛤、梭子蟹等為主導品種,主推以下“六大技術”:1.水產病害防治與漁用藥物安全使用技術;2.水產養殖水質調控與生態修復技術;3.水產新品種養殖技術;4.健康養殖技術;5.配合飼料科學投喂技術;6.水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技術。各縣漁業主管部門參照我局發布的主導品種、主推技術,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縣主導品種的標準化生產技術方案;技術指導單位根據縣制定的技術方案要求實施,組織技術指導員按照示范戶建設內容和需求,對每個示范戶分別制定技術指導工作方案。
  (四)示范戶的遴選和管理
  1. 示范戶的遴選工作。遴選示范戶是做好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的重要環節,示范戶遴選工作由縣級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要把科學養殖水平和經濟效益較高、生產經營規模較大、擁護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明理誠信、遵紀守法、群眾公認、樂于幫助和帶動周邊農戶依靠科技發展生產的養殖大戶吸收到示范戶隊伍中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漁(農)民技術員、各類漁技推廣項目示范戶、《綠色證書》和《跨世紀青年農民科技培訓證書》獲得者。遴選示范戶要在養殖戶自愿申報基礎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相應的民主程序確定,經縣級漁業主管部門批準后在本村范圍內公示,并報省海洋與漁業局備案。對2005年示范作用不明顯的示范戶不予考慮。
  2. 示范戶的管理。要加強對示范戶的管理,建立專門檔案,填寫《科技入戶工程漁業示范戶登記表》。檔案應注明示范戶的基本情況、技術服務情況、政府補貼、輻射帶動和經濟效益情況。技術指導員負責技術服務和示范戶的信息采集,每季度末按要求報縣級漁業主管部門,經縣級專家組核實后錄入示范戶的技術服務檔案。各有關縣(市、區)要對示范戶實行動態管理。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因故不能履行職責的示范戶,由技術指導單位提出建議,經縣級漁業主管部門會同專家組、示范戶所在鄉(鎮)政府審核后,取消其示范戶資格,并報省海洋與漁業局備案。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增補的示范戶,原則上按示范戶遴選條件和程序進行。
  (五)開展技術指導與服務
  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根據技術指導方案和養殖戶的需求,開展技術指導、培訓和信息服務,不斷提高示范戶的學習接受能力、自我發展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
  1. 入戶指導。技術指導員在水產生產關鍵環節均應及時到每個示范戶開展技術指導,累計到戶工作時間100天左右。每次入戶,在示范戶的記錄中應有記載。技術指導員要與示范戶建立經常性聯系,并可通過電話、信函、互聯網等多種形式對示范戶進行遠程技術指導服務,及時幫助他們解決生產實際難題。
  2. 技術培訓。根據養殖戶的實際需求,按生產季節開展集中或分散培訓。培訓要按照“四個一”(一本技術手冊,一張明白紙,一個培訓卡,一張科技光盤)培訓模式進行。同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開展多種形式科技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將“農民科技書屋”直接建在示范戶。
  3. 信息服務。通過開辟漁業科技電視欄目,利用鄉村“大喇叭”、“三電合一”(電視、電話、電腦)舉辦廣播講座,設立“水產養殖110”咨詢熱線,開動科普宣傳車等形式為養殖戶提供及時、準確、權威的信息服務。
  (六)實行“物化技術”補貼
  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圍繞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和新成果,以技術“物化”的方式將部分補貼配送給示范戶,不斷拓寬漁業科技入戶的內涵,調動漁民學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致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按照政府給補助、專家開“處方”、漁民出收據、財政一支筆的辦法,把主導品種、新型漁藥、水質改良劑、小型新漁機裝備等“物化技術”補貼優先提供給示范戶。
  (七)編發《科技示范戶手冊》
  省海洋與漁業局將編印《技術指導員手冊》發放給各位技術指導員,各有關縣(市、區)要編印《科技示范戶手冊》(以下簡稱“《手冊》”)發給每個示范戶1本。示范戶通過《手冊》了解有關農業政策、科技知識和信息,記錄技術指導和生產情況,反映漁民科技需求和意見。《手冊》與數據庫管理銜接配套,作為績效評價和示范戶領取政府相關補貼的重要依據。《手冊》經示范縣人民政府蓋章、編號和技術指導員填寫有關內容后發給示范戶。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可結合當地實際,編印《漁業科技入戶塘口記錄》以及相應的培訓學習材料發給示范戶。
  (八)建立工作報告制度,實行合同管理
  技術指導單位每季度末向縣級漁業主管部門報告技術指導工作情況;縣級漁業主管部門按季度向省海洋與漁業局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各級專家組每季度末向同級漁業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情況。縣級漁業主管部門與省海洋與漁業局簽訂項目合同書,縣級漁業主管部門與縣級技術指導單位、技術指導單位與技術指導員、技術指導員與示范戶之間人分別簽訂技術指導與服務合同,以合同形式明確各方的責權利。
  (九)實行信息公開,開展績效評價
  省、縣漁業主管部門使用統一的計算機數據庫軟件對漁業科技入戶工程實行網絡化動態管理,對工程實施中的有關信息,除保密需要外,均向社會公開。年度任務完成后,各示范縣按照《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管理辦法》組織自評,形成自評報告,省海洋與漁業局組織或委托驗收。部級示范縣按農業部要求組織驗收。
  五、實施步驟
  2006年漁業科技入戶示范工程大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籌備階段(2006年1月到7月)
  確定示范縣,組建專家組,遴選示范戶、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各示范縣建立漁業科技入戶示范信息網絡,篩選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制定漁業科技入戶工程實施方案,編制技術指導方案,編印《科技示范戶手冊》、技術資料,舉行啟動儀式。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各示范縣漁業科技入戶技術指導方案。
  (二)第二階段:入戶指導階段(2006年7月到11月)
  1. 開展漁業科技入戶行動
  積極組織專家、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深入到示范戶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掀起漁業科技入戶行動的熱潮。具體要通過“四定、五落實”(即:定放養、定成本、定產量、定效益;思想落實、政策落實、組織落實、任務落實、措施落實),對示范戶開展技術指導、服務,提供相應的“物化”技術補貼。
  2. 開展主推技術培訓
  針對生產計劃中的關鍵問題,編印相關技術資料,針對各地主導品種,提出每個品種的標準化生產技術體系。針對當地當時的生產關鍵技術,開展專題培訓、短期培訓和新技術現場交流會。
  3. 技術指導員定期巡回
  技術指導員要做到技術人員到塘、主推技術到戶、技術要領到人,指導科學養殖,現場開展技術指導與服務工作;對養殖大戶要實施跟蹤檢查、指導;要定期開展面上工作檢查、督促,及時總結。
  4. 認真檢查落實到位情況
  每個示范縣按季度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三到位”,即技術服務是否到位,技術手冊和資料是否到位,“物化”補貼是否到位。
  (三)第三階段:總結階段(2006年12月)
  進行項目總結,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及時進行項目抽檢和驗收,撰寫驗收總結報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為了加強綜合協調,省海洋與漁業局建立漁業科技入戶工作領導小組,日常管理工作由局科技教育處負責,技術指導由省級專家組負責。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關于推進我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意見》、《江蘇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管理辦法》(試行)和本方案的精神,根據全省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總體部署,加強對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的領導,把漁業科技入戶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相應的機構,細化漁業科技入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整合資源,精心策劃,周密組織,狠抓落實。要積極探索不同地區漁業科技入戶的有效模式,創新水產技術推廣機制,不斷提高漁業科技成果的入戶率和到位率。在開展漁業科技入戶工作中,各地要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和調動專家的積極性,專家組成員所在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支持專家的科技入戶工作。
  (二)強化督查,獎優罰劣
  加強項目的監督檢查工作,一是由省級專家組按照實施方案和實施步驟及時對各示范縣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指導和督查,二是由示范戶根據《科技示范戶手冊》對入戶指導員的指導、培訓等工作內容適時進行記錄和評價,三是由各示范縣漁業主管部門按程序通過網上查詢、電話聯系和實地檢查等方式對技術服務質量進行督查,四是要配合各級財政監督工程項目實施,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根據年度評價結果,對績效突出的縣給予鼓勵,對績效不明顯的進行淘汰;對績效顯著的示范戶給予表彰,對示范作用差、周邊漁(農民)不滿意的示范戶,經調查核實后取消資格;對表現突出的專家組成員、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給予獎勵,對績效不明顯、示范戶不滿意的要及時撤換。
  (三)廣泛動員,積極宣傳
  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廣泛動員推廣、教學、科研單位、龍頭企業、專業協會以及廣大漁農民積極參與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特別是要調動養殖戶的積極性,吸引更多養殖戶廣泛參與,要落實好示范戶的有關政策措施,增強示范服務的成效及輻射作用,切實提高廣大漁民學科技、用科技和傳播科技的自覺性。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宣傳平臺,積極宣傳科技入戶工作的政策措施、先進經驗和實施效果,大力營造漁業科技入戶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面推進漁業科技入戶工作,在提高漁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漁業增效、漁民增收等方面真正取得成效,實實在在惠及廣大漁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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