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我省創建金融安全區活動已過渡為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為加強對全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的指導,現將江蘇省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關于全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指導意見》轉發給你們,請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研究貫徹。
關于全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指導意見
(江蘇省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 二〇〇六年六月)
金融生態環境是金融機構生存和發展的外部環境,是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是促進金融資源優化配置、實現經濟金融良性互動的重要手段,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對于促進區域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總體目標
從2006年開始,爭取用五年左右時間,把全省建設成為金融生態環境良好區,表現為:地方政府對金融工作高度重視和支持,地方產業政策與央行貨幣政策協調配合;市場體系比較完善,中介機構的專業化服務水平較高;社會信用環境顯著改善;金融執法環境良好;銀企關系融洽,各種類型企業的有效資金需求基本得到滿足;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顯著改善,內控體系健全;金融秩序良好。
二、工作重點
(一)政策環境建設。各級政府進一步轉變職能,充分發揮市場對金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加大企業改革步伐,完善企業公司治理結構,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積極推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提高贏利能力,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引導經濟結構優化,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加強區域協調發展,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扶持力度。
(二)社會信用環境建設。大力推動信用體系建設,搭建金融、工商、稅務、公安、法院等部門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健全各類社會征信機構,形成完善的社會信用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在建設信用村、鎮和信用農戶活動的基礎上,開展城市信用社區和信用企業建設活動,加大信用宣傳力度。大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三)法制環境建設。加強法律和執法體系建設,改善司法環境,杜絕行政干預,制止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維護金融債權。打擊各種非法金融活動,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
(四)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提升中介機構的專業化服務水平和誠信水平。加強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擔保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的建設和發展。建立統一、高效、可靠的登記機構,為信貸業務的正常開展提供支持。
(五)銀企關系建設。大力改善銀行與企業關系,特別是銀行與中小企業的關系。中小企業規范經營,增強財務透明度;銀行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不斷創新金融產品,滿足不同類型企業的有效資金需求。
(六)社會輿論氛圍營造。廣泛深入開展金融生態環境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的金融意識、誠信意識和法制觀念,進一步營造建設良好金融生態環境的氛圍。
(七)金融機構自身建設。加快推進金融改革步伐,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控體系,努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三、工作制度
省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承擔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組織和協調職能,不另建組織協調機構。各市、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協調職能也可由市、縣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承擔。
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會議制度、協調小組辦公室會議制度及聯絡員會議制度適用于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會議可與金融穩定工作會議合并召開。省金融穩定協調小組辦公室要認真貫徹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有關精神,加強對各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的指導、檢查、督促,經常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通過多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意義,普及金融知識,強化信用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四、考核評價
為調動各地建設金融生態環境工作的積極性,從金融生態環境狀況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兩方面進行考核評比。省金融穩定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制定和完善金融生態環境考核辦法及評價指標體系,按年度組織有關單位、金融機構對各地金融生態環境進行考核評價并公布考核結果;對各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的組織推動情況也要進行考核,對工作措施扎實、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