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既是我省“兩個率先”目標的重要內涵,也是實現“兩個率先”的迫切要求。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九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和“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現就我省積極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
1.統籌推進城鄉產業結構調整。按照產業互補聯動、資源優化配置、優勢充分發揮的原則,采取綜合措施,進一步加快城鄉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城鄉產業布局。強化城鄉產業之間的協作和聯系,鼓勵城市資金、人才等生產要素進入農村,發揮城市企業在市場、品牌、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優勢,通過多形式、多層次、多領域的合作與開發,帶動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形成城鄉產業結構的合理布局,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
2.加快建設現代高效農業。實施高效農業規模化工程,逐步整合資金、技術、人才和項目資源,大力培育主導產業,做大做強特色種養業、種子種苗業、精深加工業、現代營銷業,加快建設一批高效農業經濟板塊,推進高效、外向、生態、安全農業發展。把實施短平快增收項目作為發展高效農業的戰略性措施來抓。穩定發展糧食生產,進一步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加快發展園藝業、畜牧業、水產業和林業。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完善農業標準體系,推行農產品全程標準化生產,加大名牌農產品培育力度。加快推進黃河故道、丘陵山區開發,努力提高沿海灘涂、高沙土地區農業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加強農業高技術研究,鼓勵企業設立技術創新中心,探索農業科技創新風險投資機制。加大對重大關鍵共性技術聯合攻關力度。實施科技富民強縣工程,扎實開展“送科技下鄉、促農民增收”活動,充分發揮科技成果轉化資金作用,加大新品種、新技術應用轉化力度。省科技三項經費30%以上用于農業科技,各地科技三項經費用于農業比重不低于30%,其它科技資金也應提高對農業科技投入比例。著力抓好外向農業,切實推進外向型農業示范區建設,加大農業利用外資力度,努力擴大農產品出口,有序推動農業企業和農村勞動力到境外發展,提高農業國際競爭水平。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扶持,加快發展農產品行業協會,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加快發展循環農業經濟。根據自愿、有償原則,依法進行土地流轉,積極穩妥地推進適度規模經營。2006年,全省高效農業規模擴大3-5%,畜牧水產業規模養殖比重提高5個百分點,改善145萬畝農田基礎設施。
3.放手發展農村民營經濟。貫徹落實“六放”方針,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入的領域外,民營經濟都可以平等進入。加快建立以創業輔導、融資擔保、法律咨詢、技術支持、產權交易、人才培訓、信息服務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持有條件地方成立返鄉農民、復轉軍人等創業貸款擔保機構。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允許新辦民營企業注冊資本分期到位。對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于工商登記和收取有關稅費。2006年,全省新創辦農村民營企業6萬家。
4.引導農村工業集聚發展。農村新辦工業企業一律進入工業規劃區。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的原工業企業,應采取措施逐步向工業規劃區集中,其新廠房用地允許按規定以原廠房用地進行置換。完善農村工業規劃區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吸引更多的工業項目和企業集中建設,提高工業集中率、資產利稅率、污染達標排放率、單位能耗產出率和就業率。省鄉鎮工業產業集聚發展資金支持重點集中區進行標準廠房和基礎設施建設。2006年,全省力爭形成100個產出30億元左右的工業集中區;鄉鎮企業產業集中度提高5個百分點,達到45%。
5.大力發展農村服務業。加強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構建為農服務流通網絡。加強農產品物流中心建設,積極探索農產品現代營銷方式,發展農產品收購、運輸、儲存、加工、配送等功能一體化的新型流通業態,鼓勵供銷合作社、郵政系統、大型連鎖企業和加工企業等發展直接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的現代流通業。大力推進“千鎮萬村市場工程”,2006年力爭建設4000家鄉村連鎖農家店。進一步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繼續實施農業信息服務工程,加強對信息資源進行整合和開發,加大農民信息技術應用技能培訓,加快電子商務建設,提高農業信息服務水平。扶持建設一批融供應優質苗種、漁藥飼料、產品銷售和技術服務于一體的漁業專業服務組織。以農機跨區作業為重點,大力發展代耕、代種、代管、代收為內容的農機專業服務組織,加強先進適用農機具的示范推廣,加快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確保到2010年全省主要農作物生產綜合機械化水平達75%以上。創新農技服務體系,鼓勵農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等參與農技推廣。
二、科學編制城鄉規劃,發揮城市對農村的帶動作用
6.編制鎮村布局和村莊建設規劃。遵循適度集聚、節約用地、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理確定規劃村的數量、布局,到2006年底全面完成全省鎮村布局規劃。做好重點中心鎮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全面啟動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加強對重點中心鎮建設進行政策和資金扶持,增強其在區域經濟中的帶動作用。繼續穩步推進鄉(鎮)村合并、撤村設居,注意保留歷史悠久、特色鮮明的古村名鎮。對規模較大、歷史文化遺存豐厚、地形地貌復雜的村莊,要在2006年底前完成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加強農村集中居住村規劃設計,逐步將散亂無序的自然村落集中建成地域特色明顯、基礎設施基本配套的農村新社區。“十一五”期間,以建設一個公共服務中心、一組村內道路、一套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為主要內容,在全省規劃建設10000個農村居住示范點,2006年著力規劃建設1000個示范點。
7.科學修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要求,查清土地利用現狀,分析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土地治理開發潛力和土地利用環境影響,在此基礎上,科學測算經濟社會發展對土地利用的需要,合理確定規劃目標和各項用地指標,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堅持鎮村布局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銜接一致。
8.完善城市建設思路和規劃。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把城市和農村作為一個整體來規劃,發揮城市對農村的帶動和輻射作用,逐步把進城農民的住房、就業、醫療及子女入學等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開展建設“民工公寓”試點,為進城農民提供廉租房。把為進城農民服務的質量作為考核、評價城市工作的重要指標。
9.建立城鄉一體的規劃管理體制。健全統籌城鄉管理體制機制,明確專職機構,加強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推動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向鄉(鎮)村延伸。實行城鄉規劃的集中歸口管理和指導,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無規劃不決策、不供地、不投入,確保城鄉規劃相互銜接、全面覆蓋。以農民集中居住為導向,加強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確保新建、翻建農房建到規劃點上。
三、堅持內轉外輸相結合,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
10.構建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列為政府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目標,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工作,健全城鄉就業管理服務平臺及網絡,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和勞動力市場,引導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合理有序流動。進一步加強職業中介機構建設,完善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鎮鎮通”工程。建立健全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定期統計分析和公布農村勞動力的就業狀況。堅持異地輸出、就地轉移、返鄉創業相結合,繼續實施500萬農民大轉移工程。
11.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按照“實際、實用、實效”原則,區別情況,分類指導,堅持全民培訓、重點培訓、分層培訓、定向培訓,提高培訓質量,擴大培訓規模,提升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和競爭能力。2006年,全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30萬人,農業實用技術培訓200萬人,創業培訓10萬人。全省農村初中畢業和高中畢業后未升入高一級學校的學生,力爭全員接受技能培訓。對農村貧困戶勞動力培訓,省里適當提高培訓補助標準。
12.密切區域勞務協作。繼續實行蘇南蘇北勞務輸出(輸入)對口掛鉤協作目標責任制,積極穩妥地推進南北勞動力對口交流信息網建設,重點引導和促進用人單位、培訓機構、服務組織之間的對接。鼓勵職業介紹機構聯合農村職業培訓基地,組建農村勞動力就業的服務聯合體。有條件的地區,鼓勵政府購買保安、保綠、保潔等公益性崗位,提供給當地的失地失業農民以及對口幫扶地區的困難農民。
13.改善外出務工農民的就業環境。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加強務工農民的職業安全衛生保護,規范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加快并促進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環境,取消農村勞動力進城和跨地區就業的限制,完善其進城務工和跨地區就業合法權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加強勞動保障執法監察,抓好農民反映強烈、社會影響較大問題的專項治理。做好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進城就業農民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工作,制定在地區間流動就業相互銜接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為進城務工農民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政策。省財政繼續安排進城務工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專項資金,采用“以獎代補”方式,支持接納人數較多、工作做得較好的市縣修繕校舍、購置設備和培訓師資。開展優秀務工農民和返鄉創業人員的評選表彰活動,建立維護務工農民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制度。
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14.全面落實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認真執行關于農村征地補償、征地拆遷、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規,保證他們當前生活不降低、長遠生活有保障。同時,允許一些地區采取“留用地”的辦法,將一定比例的征收土地用于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經濟。逐步做好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與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的過渡、銜接工作。
15.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穩步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面,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各級財政都要加大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力度。2006年省財政對經濟薄弱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標準,每人每年從15元提高到30元。加強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建設,并逐步向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轉型,完善農村基層衛生服務網絡。重點扶持經濟薄弱地區鄉鎮衛生院改造,2006年基本完成蘇北地區衛生院設備更新任務。縣(市、區)政府要建立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通過補貼或購買服務的方式,保證農村群眾享受到最基本的公共衛生服務。加強農村衛生隊伍培訓,有條件地方可對鄉村醫生實行補助制度。大力開展“衛生支農”活動,組織縣以上醫療機構業務骨干定期到基層衛生院工作。
16.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農村各類企業單位職工要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對暫不具備條件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要先納入農村養老保險,積極探索構建農保和城保之間轉換的通道,基本建立以制度規范為基礎,農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方籌資,蘇南、蘇中、蘇北分類指導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全省大部分地區到2010年力爭基本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合理確定繳費基數和繳費標準,提高農村居民的養老參保比例,對農村貧困戶,要逐步建立財政補貼制度。有條件地區逐步實行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并軌。進一步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17.健全新型社會救助體系。逐步提高低保標準,建立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縮小城鄉低保差距,有條件地區要盡快實行城鄉統一的低保制度。從健全農村合作醫療體系、推進農村醫療保險、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合理提取福利彩票公益金(不低于10%)等多渠道入手,完善農民醫療救助制度,同時鼓勵社會組織、團體、個人捐贈或捐助。做好農村“五保戶”工作,加強農村敬老院建設。2006年省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支持經濟薄弱地區鄉鎮敬老院建設,確保“五保戶”集中供養率提高10個百分點。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公益金制度,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困難家庭給予社會救助。
五、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改善農村發展環境
18.切實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按照鎮村布局規劃要求,搞好確定保留鎮村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加大農村水利重點工程實施力度。繼續組織實施縣鄉河道疏浚、重點圩區治理、灌區節水改造、丘陵山區水源工程,建立并逐步增加小型農田水利補助專項資金。加快推動農村危橋和小型灌排泵站改造。利用冬春季節對全省村內河塘進行一次集中清淤疏浚,完成1億方清淤疏浚任務,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蘇北、蘇中薄弱地區實行補助。按照“誰投資、誰收益”原則,鼓勵單位和個人采用多種形式興辦農村小型水利工程。進一步加大鄉村道路建設力度,逐步把鄉村公路延伸到規劃的農村居住點。2006年全省建設和改造農村公路1萬公里,“十一五”期間達到4萬公里。加快行政村通公交車步伐,力爭2010年全省行政村公交車通達率達到100%。進一步加強農村電力、通訊等設施建設。
19.全面推進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全面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推進“六清六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清潔田園,清潔水源,清潔家園,探索建立農村環境長效管理機制。開展生態農業縣建設,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加快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積極推行秸稈機械化還田和綜合利用,遏制秸稈焚燒,指導農民科學使用農藥、化肥等投入品。從2006年起,省財政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推廣應用秸稈氣化、太陽能、沼氣等清潔能源。結合建設沼氣池,積極推動農村改圈、改廁、改廚。積極探索“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垃圾集中處理辦法,逐步實行城鄉垃圾統一處理。開展全省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編制區域性土壤綜合利用規劃,對受污染的土壤組織生態修復。注重農村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科學利用,防止有害物種入侵。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扎實建設“綠色江蘇”,確保201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20%。
20.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2006年起,在全省實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繼續提供免費課本和寄宿生活補助費。在均衡配置教育資源,高水平、高質量普及義務教育基礎上,積極發展學前3年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提高國民教育水平。構建城鄉一體的鄉鎮社區教育網絡,整合農村各種教育資源,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鼓勵大學畢業的師范生到農村學校任教。組織城市優秀教師到農村進行定點、定期支教,支教期間待遇從優。建立完善覆蓋城鄉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治體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和應急體系。加大農村地方病、傳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農村計劃生育服務體系,為育齡群眾提供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推進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加快區域供水步伐,嚴格保護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快推進農村老水廠及管網的綜合改造,進一步改善農民飲用水安全衛生狀況。
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增強農村發展活力
21.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制度。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穩定職業和生活來源為戶口準遷條件,全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管理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城鄉居民自由遷徙制度。加快與戶籍管理有關的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計劃生育、軍轉安置等方面的配套制度改革。
22.深化土地征使用制度改革。嚴格區分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明確界定政府土地征收權和征收范圍,進一步完善征收程序。繼續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出讓、出租、轉讓、轉租和抵押(房地產項目除外)。鼓勵開展村莊整理,實行農村建設用地減少與城鎮建設用地增加相掛鉤。通過村莊整理凈增加的耕地面積可以按照規定核定為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全部留給所在縣(市、區)使用,使用該指標進行農用地轉用后,土地有償產生的純收益,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土地復墾整理,復墾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積按規定折抵為建設用地指標,折抵指標由省統籌,可以跨地區有償使用,實現區域之間資金與資源的優勢互補。
23.深化以農村稅費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積極推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穩步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改革。高度重視鄉村債務化解工作,切實加強村級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債權債務清收還款責任,嚴格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各級財政要根據財力情況建立還債準備金制度,逐步增強償債能力。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排農村公益事業項目,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安排配套資金。深化國有農場的稅費改革,將農業職工土地承包費中類似農村“鄉鎮五項統籌”的費用全部減除。2006年,全省全面推進財政涉農補貼“一折通”發放辦法。
24.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三個合作”。大力發展有組織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較大規模、有明顯效益的“四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注冊登記、稅費優惠、經營范圍、用地用電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縣以上財政要設立專項扶持資金,用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對于帶動農民增收作用顯著的合作經濟組織,縣以上財政要給予重點扶持。穩步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實行農村社區股份合作,促進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有條件的逐步向股份有限公司過渡。鼓勵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探索多形式的農村土地股份合作。
七、加大扶貧開發力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25.加大對經濟薄弱地區的扶持。進一步落實已有的扶持經濟薄弱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重點抓好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蘇北振興的意見》(蘇發〔2005〕10號)的貫徹實施,繼續大力推進“四項轉移”,加快經濟薄弱地區振興步伐。加大對蘇北地區1011個經濟薄弱村和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低于1500元的106萬戶、310萬貧困人口的扶持,實行整村推進項目扶貧、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和產業化帶動扶貧,重點搞好基礎設施、教育和醫療衛生、鄉村通電和通信、人畜安全飲水、農村面源污染治理、農村清潔能源等設施建設。繼續加大對黃橋、茅山老區的扶持力度。
26.組織實施“整村推進”計劃。在繼續堅持“五方掛鉤”幫扶的基礎上,完善扶貧工作方式,整合扶貧開發資源,組織實施“整村推進”計劃。自2006年起,從蘇南對口幫扶縣(市、區)和省、市、縣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分別到村幫扶,將干部鍛煉與扶貧開發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將有生產能力和發展潛能的貧困戶列為扶貧對象,實行開發式幫扶,落實對特困和大齡貧困勞動力免費培訓政策,確保每戶都有1個以上的增收項目,都有1名以上的勞動力接受技能培訓并實現就業。逐年增加扶貧小額貸款規模,2006年貸款規模達到6億元。省、市、縣(市、區)要把扶貧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
27.探索產業化扶貧路子。進一步完善“政府推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機制,幫助經濟薄弱地區招商引資,積極引導資源密集型、勞動密集型產業向經濟薄弱地區轉移。鼓勵蘇南縣(市、區)到蘇北對口縣(市、區)建立產業轉移帶動園區,引導蘇南企業到蘇北投資興業。組織開展“一企帶一村”活動,動員城市相關企業以產業為紐帶,與經濟薄弱村進行一對一的掛鉤合作。各類農業龍頭企業都要優先安排貧困戶勞動力就業,訂立農產品生產合同。培育和扶持一批扶貧龍頭企業。
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不斷增加農村資金投入
28.加財政對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2006年,縣以上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預算內資金用于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資金要高于上年。省財政2006年對“三農”的投入增加30億元以上。完善省市縣財稅分成體制,加強縣級財源建設,加大對鄉村兩級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認真落實各級財政每年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用于縣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和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15%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等政策。提高耕地占用稅稅率,新增稅收主要用于“三農”。加大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力度。糧食風險基金50%以上用于對種糧農民進行直接補貼。堅持和完善重點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政策,保持合理的糧價水平,加強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調控,保護種糧農民利益。整合財政支農資金投入,完善資金管理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9.新農村投融資體制。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農村信用社組織體系,加大縣級農村合作銀行組建力度,創造條件組建江蘇農村合作銀行。縣域內各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須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探索郵政儲蓄資金回流農村的辦法,鼓勵郵政儲蓄存款、農業發展銀行的一定比例資金用于購買縣(市)農村信用聯社的協議存款。在保證資本金充足、嚴格金融監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機制的前提下,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金、外資等參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社團法人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規范民間借貸。積極發展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的農業保險,擴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范圍。進一步完善農村引資平臺和信息服務體系,鼓勵引導工商資本、民間資本、外商資本投入農業和農村。加大農業直接融資力度,為國家級和省級農業龍頭企業在境內外發行債券和股票創造條件。
30.強涉農收費監管。認真落實各項禁止向農民亂收費的政策規定,對涉農收費進行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任何地方和部門不得增設涉農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加大力度監管和規范農村學校收費,進一步減輕農民的教育負擔。切實加強涉農經營性服務項目的收費管理,嚴格控制收費項目、范圍和標準。堅持并不斷完善涉農收費公示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民負擔執法監督檢查。
九、加強組織領導,合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31.織實施“千村示范、千村幫扶”工程。經濟較為發達地區要以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農村為目標,與實現“兩個率先”目標同步,切實加快農業產業化、工業園區化、服務社會化、居住社區化、環境生態化、農民知識化、鄉風文明化、管理民主化進程,全省力爭到2010年有1000個村達到“八化”要求。對蘇北地區1011個經濟薄弱村,要以扶持項目為載體,加大幫扶力度,力爭到2010年左右,努力達到有“雙強”班子、科學規劃、高效農田、特色產業、配套設施、保障機制、整潔村容、文明村風的“八有”要求。在具體工作中,要堅持“科學規劃,分步推進;集約資源,促進發展;政府扶持,群眾自愿;分類指導,典型引路;創新機制,形成合力”的原則。
32.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扎實開展第三批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繼續推進農村黨建“三級聯創”,不斷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加強鄉村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和改進教育培訓工作,提高黨員干部“帶頭致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增強他們執行政策、依法辦事、發展經濟、維護穩定的本領,保護、調動和發揮好基層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對省、市、縣黨政機關到村幫扶的干部,要切實加強指導、管理和鍛煉,提高他們的政策法律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能力。加強陣地建設,切實解決部分村無村部和黨員活動場所的問題。
33.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完善村民自治,堅持依法自治,切實加強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開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創建活動,認真落實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各項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搞好村務公開。繼續開展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增強農民群眾和基層干部法律意識,提高農民群眾運用法律解決矛盾、維護權益的能力,提高基層干部依法辦事水平。深化農村平安創建活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健全農村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構建社會治安“大防控”格局,組織開展群防群治和“平安家園”建設,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34.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創新農村文化建設和運行管理機制,加強鄉鎮文化站服務能力建設,加快建設村和社區文化活動室,推進農村有線電視“村村通”和農業節目進村入戶工程。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經濟薄弱地區的無房文化站和面積低于500平方米的文化站給予扶持。鼓勵創作反映當代農村生活、農民喜聞樂見的農村題材文藝作品,舉辦全省農民文化藝術活動。組織實施好“送科普、送電影、送戲”下鄉活動。組織開展“特色文化之鄉、特色文化團隊、特色文化家庭、特色文化標兵”評選活動,加強對農村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的打擊力度,大力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迷信,移風易俗。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和“關愛女孩行動”,轉變群眾婚育觀念。繼續組織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切實提高活動的質量和效果。
35.大新型農民培育力度。全面實施現代農民教育工程,大力提升農民綜合素質。因地制宜地開展“文明家庭獎”、“星級文明戶”等創建活動,切實加強農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他們的家庭美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水平,促進他們自覺遵守各種文明公約和村規民約。推動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積極發揮社區教育載體作用,扎實抓好農村科普工作,在提高文化素質的同時,既幫助他們掌握先進實用生產加工技術,又培養他們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使大批農民向科技能手、經紀人、企業家轉變,從而培養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農民。
36.全組織領導體系。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一把手工程來組織實施,市縣主要領導親自抓調查研究、動員部署,分管領導集中精力抓綜合協調、督查落實。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增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新農村建設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責任分解、政策制訂、督查考核等工作。市縣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建立縣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聯系點制度。堅持督查考核機制,對各項重點工作的落實和目標完成情況,省里將每半年進行一次通報,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省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各部門職能,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并由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印發。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要鼓勵引導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加強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引導,省里將研究制定具體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每年按此進行考核,對于完成目標任務的市、縣(市、區),將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