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优色导航在线,日韩在线免费视频,小童鸭av在线导航,无码国产精品色午夜麻豆

省交通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細則》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7-10-24 09:13 字體:[ ]

各市交通局,省高指、大橋指、蘇通橋指,廳公路局、航道局:
  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省交通廳結合我省公路建設實際情況,組織制定了《江蘇省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范質量監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等,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適用本工作細則。
  第三條 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質監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規范,對公路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的行政行為。
  第四條 質量監督檢查的目的:評價工程質量狀況和參建單位的質量行為;糾正和處理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質量管理問題及質量缺陷;為質量鑒定積累部分數據。
  第五條 本工作細則適用于三級及以上新建、改(擴)建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農村公路、公路養護大修工程的質量監督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與受理是指建設單位或者項目法人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向質監機構申請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質監機構對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簽發《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并建立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的活動。
  第七條 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到質監機構辦理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辦理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需提供下列資料:
  1.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書,包括公路工程項目名稱及地點、建設單位、聯系方式、提出工程質量監督的申請等;
  2.公路工程項目審批文件、設計文件;
  3.公路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等合同文件;
  4.公路工程項目從業單位及人員的資質與資格證明材料;
  5.交通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八條 質監機構自收到質量監督申請資料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符合基本建設程序的公路工程項目,出具質量監督通知書;對不符合基本建設程序的項目,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質量監督申請并告知原因,同時向本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公路工程項目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后,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應重新到質監機構辦理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第九條 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質監機構以書面形式責令限期補辦,并上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條 質監機構出具的質量監督通知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組或監督負責人,質量監督組不少于2人。
  2.明確監督內容、監督重點、監督方式、監督檢查計劃和監督檢查控制點,監督檢查可根據實際進度分階段進行。
  監督通知書由監督負責人組織編寫,質監機構負責人審核批準,發至建設單位。
  第十一條 質監人員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應認真按照質量監督通知書中監督內容、監督重點、監督方式、監督檢查頻率和監督檢查控制點進行質量監督。
  第十二條 質監機構須建立受監工程項目質量監督檔案。
  第三章 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內容
  第十三條 工程質量監督是指質監機構對參與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單位履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技術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
  第十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
  1.各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及大宗物資供貨單位合同中有關質量條款約定情況;
  2.質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3.設計變更質量管理情況;
  4.對施工單位分包管理情況;
  5.明示或暗示有關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情況;
  6.質量事故處理及質量敏感部位(重大隱患)處理、控制情況。
  (二)勘察單位
  1.資質是否滿足要求;
  2.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及運行情況;
  3.提交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成果是否真實、準確;
  4.勘察文件深度是否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
  (三)設計單位
  1.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及運行情況;
  2.資質是否滿足要求;設計變更是否合理、及時;
  3.施工圖設計文件交底情況;
  4.參加有關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情況;
  5.設計人員按合同要求駐施工現場,服務到位情況。
  (四)施工單位
  1.資質和項目經理資格以及工地試驗室試驗檢測工作情況;
  2.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人、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及運行情況;
  3.重要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編制的完善性和合理性及審批手續完備情況;
  4.工程技術標準及經審查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實施情況;
  5.各施工工序質量自檢頻率及工程資料的及時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情況;
  6.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情況;
  7.質量問題的整改和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五)監理單位
  1.資質、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資格情況;
  2.監理機構項目現場人員及工地試驗室的配備情況、監理人員持證上崗及按合同選派總監、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情況;
  3.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監理規劃和監理大綱細則(關鍵部位和工序的確認及措施)的編制、審批內容的執行情況;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及運行情況;
  4.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情況;
  5.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復查情況;
  6.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情況;
  7.對分包單位的資質進行核查情況;
  8.對主要部位、關鍵工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審查情況,對標準試驗、配合比設計的驗證審批情況;
  9.各施工工序質量獨立抽檢頻率及抽查資料的及時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六)試驗檢測單位
  1.資質和人員資格是否滿足要求;
  2.試驗檢測設備是否合格、試驗方法是否規范、試驗數據是否真實、準確;
  3.提交的試驗檢測報告是否規范、完整。
  第四章 工程施工工藝及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檢查內容
  第十五條 工程施工工藝及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是指質監機構依據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及施工圖設計文件對施工過程中的施工工藝控制及實物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的活動。實體質量的抽測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六條 工程施工工藝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及要求:
  (一)路基工程
  1.土方路基:填筑材料滿足要求、分層碾壓厚度符合規定,表面平整、路拱適宜、臨時排水設施完善;標準擊實試驗結果可靠。
  2.石方路基:填料規格、填筑厚度滿足要求。
  3.砌體:砂漿配合比、砌筑材料規格符合要求,砂漿飽滿,勾縫牢固,排水符合設計要求。
  4.軟基處理:施工符合相關要求、按要求進行沉降觀測。
  (二)路面工程
  1.瀝青面層:瀝青用量滿足要求、混合料拌和均勻,攤鋪和碾壓溫度、攤鋪時自然環境條件滿足要求,級配控制準確,材料滿足要求,碾壓速度適宜,攤鋪、碾壓組合合理,碾壓密實,表面平整,粘層油適量,層間無污染,層間聯接牢固。
  2.水泥砼面層:拌合設備精度符合要求,配合比試驗結果可靠,控制嚴格,砼運輸無離析,振搗密實、模板安裝規范、穩固,接縫、傳力桿、拉力桿設置符合設計,砼面層養護方法得當。
  3.基層底基層:施工時自然環境條件滿足規范要求,標準擊實試驗結果可靠,混合料拌合均勻、含水量適宜、材料滿足要求,混合料攤鋪無離析,碾壓密實,表面平整、施工組織合理,碾壓后進行保濕養生,養生期符合要求,施工車輛禁行。
  (三)橋梁工程
  1.鉆孔樁:鉆孔記錄及成孔檢測記錄及時、真實、齊全、鋼筋籠定位措施可靠、不偏位,水下砼應連續灌注,記錄及時、真實、齊全,應進行完整性檢測、樁頭處理工藝得當。
  2.砼工程:拌合配合比控制嚴格,砼運輸無離析、對支架、模板、鋼筋和預埋件及時檢查校正,砼澆筑及振搗方法滿足要求,砼養護規范。
  3.鋼筋:接頭方式符合要求,焊接規范、無燒傷,加工成型及定位準確,鋼筋有防銹蝕、防污染的措施。
  4.預應力:確保不絞絲、絞束,無滑絲、斷絲,張拉設備經過校核、張拉設備的張拉、持荷平穩、準確、張拉記錄及時、真實、準確,孔道注漿及時、質量符合要求。
  (四)隧道工程
  1.隧道開挖:通風、照明、防塵等措施得力、超欠挖嚴格控制、收斂觀測嚴格進行、爆破后浮石清理及時,支撐良好。
  2.初期支護:錨桿設置及墊板安裝符合設計、噴射砼配合比控制嚴格,分層厚度、時間間隔和噴射方式得當、噴射砼無空洞,鋼拱架、鋼格柵,定位準確,背部噴填密實。
  3.土工布、排水板安裝:避免防水層鋪設破漏滲水、保證固定點密度、釘頭平整無外露、防水板焊貼牢固、防水板有破損時修補及時。
  4.襯砌砼:砼澆筑密實,背后無空洞、止水帶定位準確。
  (五)交通安全設施
  1.標志:反光膜粘貼牢固、平整,安裝過程中標志面板無損傷,安裝位置、角度正確。
  2.標線:標線噴涂或安裝時路面清潔、底漆刷涂均勻,反光玻璃珠附著牢固、反光均勻、標線表面不出現網狀和斷裂裂縫。
  3.防撞護欄:立柱打入長度符合設計要求、立柱頂部適當保護,無變形、開裂、埋入式立柱砼基座尺寸符合要求。
  第十七條 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檢查的內容:
  (一)路基土石方工程
  1.軟基處理:抽檢原材料、軟基處理旁站記錄、軟基處理驗收記錄。
  2.路基工程:抽查路基的壓實度、灰劑量、彎沉及外觀;小型構造物砼強度、尺寸及外觀。
  (二)路面工程
  1.路面底基層:抽查原材料、壓實度、厚度、強度及外觀。
  2.路面基層:抽查原材料、混合料、壓實度、厚度、強度、平整度及外觀。
  3.路面面層:抽查原材料、混合料、瀝青用量、厚度、壓實度、砼面層強度、平整度、抗滑性能、彎沉、瀝青面層滲水及外觀。
  (三)橋涵工程
  1.抽查原材料、進場試驗及抽檢資料。
  2.抽查鋼筋焊接質量。
  3.抽查樁基的完整性。
  4.抽查結構物砼強度、立柱豎直度、樁偏位、結構物尺寸、鋼筋保護層厚度及外觀。
  5.抽查梁板安裝及橋梁支座質量。
  6.抽查橋梁總體控制情況。
  (四)隧道工程
  1.抽查原材料質量及進場抽檢試驗資料。
  2.隧道開挖質量。
  3.初襯質量:鋼拱架、鋼筋格柵加工安裝質量、錨桿噴射砼質量。
  4.防水層鋪貼質量。
  5.二次襯砌質量:鋼筋焊接安裝質量、施工縫止水帶安裝質量,混凝土襯砌厚度、強度、大面平整度及外觀。
  6.隧道寬度、凈空。
  (五)防護及排水
  1.排水工程:斷面尺寸、鋪砌厚度。
  2.防護工程:防護坡度、砌體厚度。
  (六)交通安全設施
  1.防護欄:波形板厚度、立柱壁厚度、鍍鋅層厚度、橫梁高度。
  2.標志:立柱豎直度、標志板凈尺寸、厚度。
  3.標線:尺寸、間距。
  (七)鋼結構
  1.抽查原材料(鋼材、焊接材料、高強螺栓、防腐涂料等)和半成品合格證、檢驗記錄、復試報告,進場驗收記錄。
  2.現場焊接探傷檢測及外觀質量。
  第五章 監督檢查情況反饋及結果處理
  第十八條 質監機構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現場提出整改要求,對違規及不合格工程責令相關單位改正、返工;檢查結束后7日內向有關單位發送書面檢查意見;并上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上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質監機構應對檢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追蹤核查,對潛在危害嚴重的質量問題,其整改結果質量監督機構必須進行現場核查。
  第二十條 質監機構對施工過程中的抽測數據應定期匯總、分析和歸檔,評估總體質量狀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加強質量管理的措施和指導意見,定期發布質量動態信息。
  第二十一條 同一受檢單位在項目建設期內出現2次相同質量管理行為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時,質監機構應將受檢單位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增加檢查頻率,同時對相應的施工工藝和工程實體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同一受檢單位在項目建設期內有3次相同質量管理行為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的,應載入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六章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監督
  第二十三條 公路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監督是指質監機構依據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事故處理過程進行監督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 公路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有關規定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質監機構報告。對重大質量事故,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特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質量事故發生后,質監機構應及時派人到現場了解事故情況,督促相關單位調查分析、制定技術處理方案。
  第二十六條 質監機構應根據公路工程建設規范、標準、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及設計要求對事故的處理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事故處理結束后,應監督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應將驗收記錄報質監機構。
  第二十七條 質監機構應及時將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事故技術處理方案、事故處理驗收記錄、事故處理監督記錄收集整理并存入監督檔案。
  第七章 工程質量驗收監督
  第二十八條 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應當按照現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及設計文件對公路工程進行交工驗收,未經交工驗收或者交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條 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前,質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并根據歷次中間質量監督檢查檢測情況和交工驗收前的檢測對工程質量提出檢測評定意見,參與交工驗收。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組織公路工程合同段階段性驗收前,質監機構應按有關規定對相關項目進行檢測,出具檢測意見,參與合同段階段性的交工驗收。并將驗收資料歸檔。
  第三十一條 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后,在試運營期內,質監機構應組織對工程質量的回訪,并將回訪監督檢查記錄整理歸檔,回訪情況及時發送通報給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
  第三十二條 公路工程竣工驗收前,質監機構應按有關規定對相關項目進行復測,對工程質量進行鑒定并出具質量鑒定報告。未經質量鑒定或質量鑒定不合格的項目,不得組織竣工驗收,質監機構對質量鑒定結果負責。
  第三十三條 質監機構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完成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三十四條 質監機構依據竣工驗收結論,及時對各參建單位簽發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
  第三十五條 質監機構應按照《江蘇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對反映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過程及結果的資料及時歸檔。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質監機構應當加強對質監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 質量監督人員應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清正廉潔,與被監督對象有利害關系的監督人員應當回避。
  第三十八條 質監機構及質量監督人員違反有關規定,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江蘇省交通廳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閱讀
Produced By 大漢網絡 大漢版通發布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