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优色导航在线,日韩在线免费视频,小童鸭av在线导航,无码国产精品色午夜麻豆

省物價局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8-10-13 14:55 字體:[ ]

  省物價局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水利工程
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蘇價工〔2008〕331號  2008年10月13日

各市、縣物價局、水利(務)局:
  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規范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障水利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發布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江蘇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鑒于目前我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尚未將水資源費列入供水生產成本,水資源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江蘇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規范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維護供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障水利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發布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江蘇省定價目錄》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是指供水經營者通過攔、蓄、引、提、抽等水利工程設施向各類取用水戶提供的天然水價格。
  第四條 水利工程實行有償供水,取用水戶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向供水經營者繳納水利工程水費(以下簡稱水費)。
  第五條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采取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原則,區分不同情況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政府鼓勵發展的民辦民營(含拍賣、租賃、承包、股份制等)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它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實行政府定價。
  第六條 水利工程供水應當實行價格公示制度。


第二章 水價構成與分類


  第七條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由供水生產成本、費用、利潤和稅金及其附加構成。
  供水生產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直接工資、直接材料費、其它直接支出以及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水資源費等費用。
  供水生產費用是指為組織和管理供水生產經營而發生的合理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利潤是指供水經營者從事正常供水生產經營獲得的合理收益,按凈資產利潤率核定。
  稅金及其附加是指供水經營者按國家稅法規定應該繳納,并可計入水價的稅金及其附加。
  第八條 根據國家經濟政策以及取用水戶的承受能力,水利工程供水實行分類定價。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按供水對象分為農業用水價格和非農業用水價格。
  農業用水價格分為農作物用水價格和水產養殖用水價格;非農業用水價格分為工業(含電力企業)用水價格、自來水廠用水價格、水力發電用水價格、船閘用水價格以及航運補水、環境、建筑等其它用水價格。


第三章 水價核定原則及辦法


  第九條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制定,根據供水成本、費用及市場的供求變化情況,并結合各類取用水戶的承受能力適時調整。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制定或調整,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定價成本監審,并充分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十條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實行分類核定:
 ?。ㄒ唬┺r業用水
  農業用水價格按補償供水生產成本、費用的原則核定,不計利潤和稅金。
 ?。ǘ┓寝r業用水
  非農業用水價格在補償供水生產成本、費用和稅金及其附加的基礎上,按供水凈資產計提利潤,利潤率按國內商業銀行長期貸款利率加2至3個百分點確定。
  第十一條 獨立供水、供水范圍明確的單個水利工程(含自主管理灌排區),其供水價格單獨核定。同一供水區域內工程狀況、地理  環境和水資源條件相近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按區域統一核定。供水區域具體范圍的劃分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二條 水利工程的資產和成本、費用,應當在供水、發電、防洪等各項用途中合理分攤、分類補償。水利工程供水所分攤的成本、費用由供水價格補償。具體分攤和核算辦法,按照國務院財政、價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利用貸款、債券等資金建設的水利供水工程,供水價格應使供水經營者在經營期內具備補償成本、費用和償還貸款、債券本息的能力并獲得合理的利潤。
  經營期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期限確定;沒有合同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省物價局《定價成本監審專門技術規范——固定資產計提(試行)》(蘇價本〔2007〕385號)的規定執行,即經營期按照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表中水利工程管理類所明確的建筑物折舊年限的中值確定。
  第十四條 在特殊情況下動用水利工程死庫容的供水,其價格可按正常供水價格的2至3倍核定。


第四章 水價制度


  第十五條 水利工程供水應當逐步推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具體實施范圍和步驟由省價格主管部門另行確定。
基本水價按補償供水直接工資、管理費和50%的折舊費、修理費的原則核定。
  計量水價按補償基本水價以外的水資源費、材料費等其他成本、費用以及計入規定利潤和稅金及其附加的原則核定。
  第十六條 各類用水均應當實行定額管理,超定額用水實行累進加價制度。超定額加價辦法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 供水水源受季節影響較大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可實行豐枯季節水價或季節浮動價格。


第五章 管理權限


  第十八條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獨立供水、供水范圍明確的單個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由設區的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省價格主管部門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采取拍賣、租賃、承包和股份制等方式經營的民辦民營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中準價和浮動幅度,并報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具體價格由供用水雙方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協商確定。
縣以下機電排灌價格,按照保本的原則,由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單獨核定,并報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章 水費計收、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條 水利工程水費由供水經營者或其委托的單位、個人計收,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向取用水戶收取水費。被委托者在收取水費時需向取用水戶出示代收委托書,未出示代收委托書的,取用水戶可拒繳水費。供水經營者可對被委托代收的單位或個人在進行考核的基礎上給予實收水費一定比例的報酬。
  第二十一條 水利工程供水實行計量收費。農業用水在計量設施、儀器安裝前,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按畝計收水費,但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計量收費。
  第二十二條 實行兩部制水價的水利工程,基本水費按用水戶的用水需求量或工程供水容量收取,計量水費按計量點的實際供水量收取。
  第二十三條 收取的水費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維修養護、大修理、更新改造、供水經營者正常運行管理支出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平調和挪用水費。
  第二十四條 供水經營者應當加強水費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規定使用省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水費專用發票,自覺接受價格、審計、稅務和水行政主管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章 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制定和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時,供水經營者應當如實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供供水生產經營及成本情況,并出具有關賬簿、文件及其它相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供水經營者可與取用水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價政策,簽訂供用水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七條 因大修、檢修等需臨時限制或中止供水的,供水經營者應當提前通知取用水戶。除不可抗力或取用水戶自身的過錯外,供水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能正常供水的,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供水經營者和取用水戶必須嚴格執行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政策,不得擅自變更水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在水費外加收任何名目的費用或減免水費。
  第二十九條 取用水戶應當按照規定及時繳納水費。到期未繳的,供水經營者應履行告知義務,發送限期繳納通知書。逾期仍未繳納的,每逾期一天,供水經營者可加收所欠水費1‰的滯納金,并有權采取措施限制或中止取用水。
  第三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照《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對違反價格法規、政策的供水經營者進行查處。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除農民受益的農田排澇工程外,受益范圍明確的水利排澇工程,供水經營者可向受益單位和個人收取排水費,具體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按略低于供水價格的原則另行核定。
  第三十二條 供排兼用的水利工程,排水費應當單獨核定標準,與供水水費分別計收。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供水經營者,是指從事水利工程供水生產、經營管理和提供供(排)水有償服務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發布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Produced By 大漢網絡 大漢版通發布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