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水利廳關于加快實施
太湖生態清淤工程意見的通知
蘇政辦發〔2008〕108號 2008年10月21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水利廳《關于加快實施太湖生態清淤工程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加快實施太湖生態清淤工程的意見
(省水利廳 二〇〇八年十月)
為落實國務院批準的《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和省政府印發的《江蘇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加快實施太湖生態清淤工程,有效減輕湖體內源污染,著力改善和修復水生態環境,全面實現太湖碧波美景的目標,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太湖生態清淤工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太湖是一個淺水型、多湖灣湖泊,周邊地區經濟發達、城市群密集。長期以來,污染物隨入湖河流進入湖體,日積月累,逐漸形成大量污染底泥,成為太湖主要的內源污染。據調查,太湖底泥淤積面積1547平方公里,占全太湖面積的66%,底泥總蓄積量為19.12億立方米,其中淤積的流泥量2.33億立方米。竺山湖、梅梁湖、貢湖和東太湖等主要湖灣區及重要入湖河口污染底泥淤積最為嚴重,普遍淤積深度達0.8至1.5米,淤積總量達3.1億立方米。污染底泥的長期淤積,不僅降低了湖泊的調蓄能力,而且造成水生態系統退化,湖體內源二次污染日趨嚴重。有關研究成果表明,太湖污染底泥釋放的氮、磷量約占全湖總負荷量的四分之一。在特定的水文、氣象等條件下,淤積在湖底表層的污染流泥還會引發“湖泛”現象,嚴重威脅太湖水源地供水安全。因此,實施生態清淤,既是落實“兩個確?!钡膽贝胧?,又是修復太湖水生態環境、實現長效治理目標的治本之策。沿湖地區各級政府和省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實施太湖生態清淤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立足重現太湖碧波美景的治理目標,按照鐵腕治污、科學治水的方針,加強領導,扎實推進,全面完成太湖生態清淤規劃任務。
二、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實施太湖生態清淤工程的總體要求是:按照《總體方案》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嚴格控制入湖污染源排放的前提下,通過統一規劃,采用先進環保技術,科學有序地實施重點湖灣區、主要入湖河口附近水域的生態清淤,有效減輕太湖內源污染和富營養化程度,降低太湖“湖泛”等生態危害,維護太湖湖體的健康生態。
實施太湖生態清淤工程的基本原則是:(一)統一規劃、分期實施。要區別輕重緩急,合理安排生態清淤工程年度計劃。(二)科學施工,保證安全。積極運用生態環保技術、淤泥固結技術和余水處理技術,保證生態清淤效果,防止二次污染。(三)政府負責,部門實施。地方政府是太湖生態清淤工程的責任主體,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做好生態清淤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
實施太湖生態清淤工程的目標任務是:根據國家總體方案規劃,經省發展改革委核定,今后五年,我省擬清淤面積97.51平方公里,清淤土方量3541萬立方米。其中,竺山湖24.14平方公里、清淤土方865萬立方米,梅梁湖47.43平方公里、清淤土方1721萬立方米,貢湖12.34平方公里、清淤土方411萬立方米,東太湖13.6平方公里、清淤土方544萬立方米。年度計劃安排:2008年度,完成貢湖水源地二期、竺山湖和梅梁湖部分湖區共16.01平方公里的清淤面積,清淤土方572萬立方米;2009年度,完成竺山湖、梅梁湖和東太湖部分湖區共20.2平方公里的清淤面積,清淤土方758萬立方米;2010年度,繼續實施竺山湖、梅梁湖和東太湖部分湖區共16平方公里的清淤面積,清淤土方620萬立方米;2011至2012年度,完成梅梁湖和竺山湖30.3平方公里的清淤面積,清淤土方1089萬立方米的任務。
三、工程標準
太湖清淤應當采用生態、環保的方式和施工技術,盡可能減少對湖泊生態系統的干擾和其他不利影響;有效控制清淤深度,以清除表層污染嚴重的游離淤泥為主;疏浚設備選型應當采用環保絞吸式器具,避免大面積水體污染;清除的淤泥應當實施資源化利用;余水處理應當符合環保要求,防止次生污染。
四、責任分工
沿湖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太湖生態清淤的責任主體,涉及同一湖區不同行政區域的由相臨行政區政府協調同步實施。必要時,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
太湖生態清淤工程的前期工作,由工程所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編制清淤項目初步設計等文件,按基本建設程序審批;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水利廳制定年度計劃并負責項目審批;省財政廳負責省級補助經費的撥付和監督管理;省水利廳負責組織施工設計技術審查,加強施工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工程驗收、考核。省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五、資金籌措
太湖生態清淤工程量大、涉及面廣,相關市、縣(市、區)政府要切實保證生態清淤工程資金投入。列入《總體方案》和《工作方案》并經省審批的太湖生態清淤工程,按照項目投資規模的50%安排省級補助資金(開發性疏浚清淤工程除外),并積極爭取國家加大支持補助比例。各地要積極開展淤泥資源化利用,努力降低清淤工程成本。
六、加強跟蹤監測和技術研究
湖泊生態清淤是一項技術控制和環保要求很高的工程。要有針對性地對清淤技術選擇、淤泥固結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清淤效果評估等問題開展系統研究,不斷優化湖泊生態清淤方案,提高生態清淤的資源環境效益。
在生態清淤工程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對清淤區域水質和底泥本底狀況的監測分析,重點監測分析生態清淤前后的水質變化、底泥污染負荷及釋放變化、水生態環境指標變化、水生植物恢復情況等內容。同時,建立健全評估指標體系,為今后其他湖泊的生態清淤工程提供借鑒。
七、組織保障
太湖生態清淤工程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省成立太湖生態清淤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省長主持,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環保廳、海洋漁業局、測繪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蘇州、無錫、常州市政府分管領導參加。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負責日常工作。聯席會議主要檢查太湖生態清淤工程實施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程實施中的實際問題,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推進。
八、監督考核
將太湖生態清淤工作列入省政府對各有關地方政府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考核內容。由省政府與有關地方政府簽訂責任狀,省有關部門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年底由省政府組織考核并進行通報。
附件:
江蘇省太湖生態清淤工程任務分工及計劃安排
湖 區 |
地 區 |
2007年度及以前 |
2008年度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合計 | |||||||
面積 (km2) |
工程量 (萬m3) |
面積 (km2) |
工程量 (萬m3) |
面積 (km2) |
工程量 (萬m3) |
面積 (km2) |
工程量 (萬m3) |
面積 (km2) |
工程量 (萬m3) |
面積 (km2) |
工程量 (萬m3) |
面積 (km2) |
工程量 (萬m3) | ||
竺山湖 |
無錫市區 |
|
|
|
|
|
|
7.48 |
274 |
|
|
7.48 |
274 | ||
宜興市 |
|
|
5.48 |
190 |
2.72 |
99 |
|
|
|
|
|
|
8.2 |
289 | |
武進區 |
|
|
2.6 |
90 |
2.93 |
106 |
2.93 |
106 |
|
|
|
|
8.46 |
302 | |
合 計 |
|
|
8.08 |
280 |
5.65 |
205 |
2.93 |
106 |
7.48 |
274 |
|
|
24.14 |
865 | |
梅梁湖 (含月亮灣) |
無錫市 |
5.78 |
191 |
4.73 |
192 |
7.75 |
281 |
6.28 |
242 |
11.45 |
408 |
11.43 |
407 |
47.42 |
1721 |
貢湖 |
無錫市 |
7.04 |
171 |
3.2 |
100 |
|
|
|
|
|
|
|
|
10.24 |
271 |
蘇州市 |
2.1 |
140 |
|
|
|
|
|
|
|
|
|
|
2.1 |
140 | |
合 計 |
9.14 |
311 |
3.2 |
100 |
|
|
|
|
|
|
|
|
12.34 |
411 | |
東太湖 |
吳江市 |
|
|
|
|
4.25 |
170 |
4.25 |
170 |
|
|
|
|
8.5 |
340 |
吳中區 |
|
|
|
|
2.55 |
102 |
2.55 |
102 |
|
|
|
|
5.1 |
204 | |
合 計 |
|
|
|
|
6.8 |
272 |
6.8 |
272 |
|
|
|
|
13.6 |
544 | |
合 計 |
14.92 |
502 |
16.01 |
5572 |
20.2 |
758 |
16 |
620 |
18.9 |
682 |
11.4 |
407 |
97.50 |
3541 |
注:清淤面積及清淤量均為參考數據,具體實施以實測和施工設計為準(不含貢湖三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