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制訂國務院
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
社會發展指導意見實施方案工作意見的通知
蘇政辦發〔2008〕112號 2008年10月27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制訂〈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的工作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制訂《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
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的工作意見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〇八年十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08〕3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研究制訂我省的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現就實施方案的組織起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主要任務
《指導意見》是中央在新形勢下著眼全局、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今后一個時期長江三角洲地區發展的指導性文件,對我省在新的歷史時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當前,學習和貫徹好《指導意見》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主要原則和發展目標,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具體是針對我省的實際情況,圍繞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努力形成以服務業為主的產業結構,推進工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建設國際先進制造業基地,加大扶持“三農”力度、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培育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加速建成創新型區域,積極推進重大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增強區域發展的支撐能力,加大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力度、全面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強文化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著力推進改革攻堅、率先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開放型經濟體系、全面提升對外開放水平等10項主要任務,研究提出相應的階段性目標和有針對性的工作思路、主要措施、保障政策,為進一步實施《指導意見》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分工
研究制訂《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的具體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總牽頭,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參加。為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根據《指導意見》涉及的有關方面設立相應的專題材料起草組,各專題組由相關的主管部門牽頭,省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牽頭部門可根據需要增加相關部門和單位。具體分工如下:
?。ㄒ唬┚C合組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參加。
主要任務:負責起草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及有關聯絡協調。
?。ǘ┊a業發展組
由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牽頭,省科技廳、財政廳、交通廳、外經貿廳、信息產業廳、地稅局、旅游局、金融辦、南京海關、國稅局參加。
主要任務:研究提出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做強做大高新技術產業和優勢支柱產業,優化產業空間布局,提升企業競爭力等方面的具體實施意見。
?。ㄈ┙y籌城鄉發展組
由省農林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財政廳、交通廳、建設廳、水利廳、勞動保障廳、金融辦、海洋漁業局、農業資源開發局、供銷社參加。
主要任務:研究提出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快完善農業生產、經營、流通和服務體系,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穩步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等方面的具體實施意見。
(四)自主創新組
由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財政廳、信息產業廳、教育廳、人事廳參加。
主要任務:研究提出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區域創新體系,實現關鍵領域和核心技術的創新突破,營造鼓勵自主創新的政策環境,加強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和引進等方面的具體實施意見。
?。ㄎ澹┏擎傮w系組
由省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交通廳、農林廳、水利廳、文化廳、環保廳參加。
主要任務:研究提出構建完備的城鎮體系,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鄉規劃和建設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具體實施意見。
?。┗A設施組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交通廳、水利廳、國土資源廳、信息產業廳、電力公司參加。
主要任務:研究提出完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構建區域能源安全體系,改善水利基礎設施,改進和健全信息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具體實施意見。
?。ㄆ撸┵Y源環境組
由省環保廳、國土資源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農林廳、建設廳、海洋漁業局、農業資源開發局參加。
主要任務:研究提出提高土地節約和集約利用水平,推進節能降耗,強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等方面的具體實施意見。
?。ò耍┪幕蜕鐣聵I組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勞動保障廳、文化廳、衛生廳、體育局參加。
主要任務:研究提出加強社會文化建設,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加強外來人口服務和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意見。
?。ň牛└母镩_放組
由省發展改革委、外經貿廳牽頭,省經貿委、國資委、法制辦參加。
主要任務:研究提出深化體制改革,加快市場化進程,構建規范透明的法制環境,推進重大改革試驗,擴大開放和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具體實施意見。
各省轄市也要相應成立地方實施方案起草小組,工作上與綜合組進行銜接聯系,主要是對照《指導意見》的目標和要求,提出本市相應工作思路、主要措施、政策保障和重點項目。
三、組織領導
省發展改革委承擔實施方案的組織起草和協調推進工作,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牽頭部門要對專題材料負總責,組織參與單位認真分析問題,圍繞《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提出具體目標、思路、措施、政策和項目。各參與部門要密切配合牽頭單位,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為搞好工作協調和加強聯系,各專題材料組牽頭單位要明確一名負責同志總體協調,并確定一名處室負責人為聯絡員。
四、具體要求
全省的實施方案研究起草工作要在2008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地的實施方案由各市政府根據情況自行安排。省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全力以赴,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要認真學習《指導意見》,深刻領會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文件內容,把中央的要求與江蘇的實際有機結合起來。要深入調研,大膽創新,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提出有針對性、創造性的思路、措施、政策和項目。要加強部門、地方間的相互溝通協調,特別要做好與國家有關部委、上海市、浙江省的銜接。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全程參與,并選派業務骨干參加,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積極有序做好起草工作。
請各牽頭單位在10月31日前將聯絡員(包括姓名、職務、電話、手機、傳真、電子信箱)報省發展改革委區域經濟處。請各專題材料組在11月20日前將專題材料報省發展改革委區域經濟處。聯系人:羅偉光,聯系電話:025-83248753、86639412,傳真:8324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