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等部門關于制止農村
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意見的通知
蘇政辦發〔2008〕116號 2008年11月10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制定的《關于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的意見
(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 省發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為有效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農村中小學不得舉債建設”和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對農村義務教育化解舊債、制止新債工作進行考核驗收的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在全面清理核實基礎上,完善工作機制,積極籌措資金,努力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我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進一步改善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的任務仍很繁重,一些地方由此又產生了新的債務,“舊債未化、新債又生”直接影響我省化解債務工作成效,影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鞏固完善,影響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的重要性緊迫性,進一步統一思想、落實措施,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在有效化解舊債的基礎上,堅決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
二、加快完善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的各項制度
(一)建立健全建設經費統籌保障制度。縣級政府要加大對縣域范圍內義務教育學校建設的統籌力度,通盤考慮涉及農村義務教育的建設項目,確需建設的全部用財政資金解決,不得留有缺口。堅持把年度建設資金列入縣本級財政預算,在科學規劃和建立項目庫的基礎上,根據財力可能和項目輕重緩急分期實施。
(二)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學校年度基本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申報,經教育、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審核并報縣級政府批準后,由教育部門組織實施。未經批準、資金未落實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經批準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各地要根據當地房屋、建筑物防災抗災要求,嚴格執行中小學校舍建設標準。堅持勤儉辦學,嚴禁開展不切實際的學校建設達標升級活動。
(三)建立健全債務動態監控制度。縣級政府要督促財政、教育等部門建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債務監測機制,加強日常管理,及時掌握動態,定期通報情況。發現新增債務問題,要認真查清原因,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健全債務控管責任制度。縣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落實各項措施,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確保轄區內不再發生新的義務教育債務。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任何名義、任何理由擅自確定建設項目,嚴禁向單位和個人舉債、集資,嚴禁采取由施工企業墊資等方式建設校舍,嚴禁以任何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嚴禁舉債超標準發放報酬、補貼。部門和鄉鎮政府不得要求或授意學校舉債搞建設、上項目。
三、進一步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
(一)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以縣為主”保障機制。農村義務教育經費要全額列入縣本級財政預算,通過省級財政體制轉移支付和專項資金補助、縣級財政依法統籌安排,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
(二)加強農村中小學預算編制管理。各地要按照完善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將農村中小學收支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國庫管理制度辦理資金支付,保障義務教育的正常經費需求。
(三)規范農村中小學財務收支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學校財務收支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各項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厲行節約,控制支出。加強學校資產管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科學合理配置設備設施,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對屬于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的教學儀器設備,一律實行政府采購。對未經批準發生新債的會計事項,財務部門一律不予受理入賬,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推行校務公開,堅持民主理財,強化財務監管,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四、切實加強對制止新增債務工作的組織領導
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農村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級政府要把這項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特別是縣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政策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對2007年以后新產生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要切實做到與學校脫鉤,由縣級政府統一負責自籌資金償還。各級財政、教育、發展改革、審計、監察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抓好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形成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