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
供銷合作社發展的通知
蘇辦〔2008〕20號 2008年8月21日
各市、縣(市、區)委,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發展,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發展現代農業、搞活農產品流通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現就有關事項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視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發展工作
供銷合作社工作重點在農村,服務對象是農民,發展基礎是農業,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來,全省各級供銷合作社堅持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為中心任務,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解決“三農”問題中發揮了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為保障全省經濟社會快速協調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當前,我省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農業生產方式不斷轉變,農產品供求格局發生重大變化,農村社會形態加快轉型,這些都對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發展階段,加快供銷合作社發展,促進供銷合作社成為農民經濟合作的帶動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干力量,有利于提升農民組織化程度,有利于加強農村商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有利于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從“三農”工作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快供銷合作社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推進供銷合作社組織創新、經營創新和服務創新,推動供銷合作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揮應有作用,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
供銷合作社植根農村、服務農民,在農村有著深厚的群眾基礎。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是供銷改革發展的根本目標。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全面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以合作為紐帶,圍繞當地特色優勢農業產業,充分利用供銷合作社的設施、渠道、人才等方面的優勢,采取創辦、聯辦、領辦、合辦等形式,積極組織帶領廣大農民群眾,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經紀人協會、農產品流通協會和合作經濟聯合會等合作經濟組織,不斷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要不斷創新服務方式,積極探索勞動合作、資金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等,探索發展信用合作擔保業務,提高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水平。要加快基層供銷合作社改造重組步伐,努力將其改造成融為農服務社、專業合作社于一體,多功能、復合型的為農服務平臺。
三、加快建設農村現代流通網絡
要科學制定實施全省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規劃,提升農業生產資料、日用品、農產品、再生資源、煙花爆竹、非處方藥品等供銷合作社連鎖經營網絡的建設水平和運行質量。認真組織實施國家“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加強農村現代流通基礎設施、連鎖配送網絡和經營主體建設,做大做強連鎖骨干企業,引導骨干企業向農村延伸,形成上下連接、覆蓋城鄉的連鎖網絡體系。鼓勵和支持供銷合作社從事農產品精深加工,發展連鎖、配送、專賣、直供等現代流通業態,構建農產品大市場、大流通的新格局。加強農村流通信息化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農產品交易市場信息系統,及時發布農產品購銷信息。積極搭建農產品購銷平臺,通過組織農產品推介會、展銷會、洽談會、對接會等形式,擴大農產品銷售,引導農民調整生產結構,促進高效農業規模化和農民增收致富。
四、積極開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
要加快推進為農服務社建設,構建連接城鄉、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運轉高效的農村綜合服務網絡。把發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作為供銷合作社發展的新增長點,納入各地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統籌協調推進。積極推進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場化運作、連鎖化經營、社會化服務、規范化管理的要求,搭建生產生活資料供應平臺、中介服務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幫助農民群眾解決生產生活、產品銷售、科技服務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努力把為農服務社打造成助農增收的新平臺,服務群眾的新窗口,和諧社會的新亮點。
五、進一步做好農資供應工作
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計做好農資供應工作。培育建設一批具有統一采購、跨地區連鎖配送功能的大型農業生產資料龍頭企業,建立覆蓋全省農村的農資連鎖經營網絡,確保廣大農民用上“放心農資”。建立健全農業生產資料、防汛救災等物資儲備制度,做好農資收購、儲存調運和供應工作,在調控農資價格方面發揮作用,確保農資市場穩定。鼓勵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農資企業拓展農資經營范圍,開展優質服務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測土配方施肥、農資供應與技術咨詢等工作,提高農資服務的社會化水平。
六、切實加強對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的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供銷合作社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力量,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強化措施落實,及時協調解決供銷合作社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要鼓勵和支持供銷合作社投資興辦各類為農服務企業,構建為農服務的載體和平臺。各級財政要安排落實專項資金,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發展的扶持力度,著重支持供銷合作社發展農村商品流通網絡、為農服務社、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市場建設等。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的完整性,防止隨意變動供銷合作社的組織結構。加強縣級供銷合作社建設,妥善解決縣(市、區)供銷合作社人員編制和經費問題。要切實維護供銷合作社社有資產合法權益,不得隨意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防止隨意侵占、平調處置社有資產以及截留其資產收益的錯誤行為,為供銷合作事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