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省長副省長省長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蘇政發〔2008〕31號 2008年4月3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省政府實行省長負責制,副省長、省長助理協助省長工作。現將新一屆省政府領導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羅志軍,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財政、審計、編制方面工作。
趙克志,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分管發展計劃、經濟體制改革、人事、監察、環境保護、能源、金融、稅務、統計、物價方面工作。
分管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廳、監察廳、環境保護廳、金融工作辦公室、地稅局、統計局、物價局、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江蘇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聯系省國稅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江蘇保監局、金融機構駐江蘇分支機構。
張桃林,分管科技、文化、信息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社會科學方面工作。
分管省科技廳、文化廳(文物局)、信息產業廳、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無線電管理局,省地方志辦公室、省政府參事室、文史館。
聯系省社科院、科協、文聯、作協、社科聯。
張衛國,分管對外經濟貿易、外事、僑務、旅游、民族宗教工作。
分管省外經貿廳、外事辦公室、省政府僑務辦公室、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事務局)、省旅游局、貿促會江蘇分會、省口岸辦。
聯系統戰方面工作,聯系省臺灣事務辦公室、省僑聯,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京海關、商務部駐寧特派辦。
黃莉新,分管農業農村經濟、水利、林業、糧食、扶貧、海洋方面工作。
分管省農林廳、水利廳、鄉鎮企業管理局、海洋與漁業局、糧食局、農業資源開發局、農業機械管理局、林業局、農業科學院。
聯系省氣象局、供銷合作總社。
何 權,分管教育、衛生(血防)、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保障、城鄉建設、體育、法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廳、衛生廳(中醫藥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建設廳、體育局、人民防空辦公室、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建筑工程管理局。
聯系省地震局,省紅十字會。
徐 鳴,分管蘇北發展協調方面工作,主持徐州市全面工作。
史和平,分管工業、交通、通信、流通領域、國有資產管理、安全生產方面工作。
分管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交通廳(鐵路建設辦公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鹽務局。
聯系省總工會,省煙草專賣局、通信管理局、郵政管理局、南京電監辦、華東石油局、江蘇煤礦安全監察局、江蘇海事局、民航江蘇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南京辦事處、徐州辦事處。
李小敏,分管民政、司法、國家安全、國土資源、工商管理、市場監管、婦女兒童、信訪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研究室、民政廳、國家安全廳、司法廳、國土資源廳、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信訪局、監獄管理局、測繪局。
聯系駐江蘇部隊,聯系團省委、省婦聯、省檔案局、省地質礦產勘查局、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省殘聯。
黃 明,負責公安工作,主持省公安廳全面工作。
徐南平,協助分管科技、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