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印發加強對外勞務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蘇政發〔2008〕57號 2008年6月20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外勞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外勞務管理工作的意見
對外勞務(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是實施“走出去”戰略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30年來,我省對外勞務發展迅速,在擴大就業、提高居民收入、推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對外勞務規模和市場的日益擴大,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特別是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和對外勞務糾紛上升勢頭明顯,原有管理制度和手段已經不能適應新的管理要求。新形勢下,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對外勞務結構調整和市場秩序規范為目標,以維護勞務人員合法權益和江蘇對外勞務良好形象為宗旨,進一步加強對外勞務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努力促進我省對外勞務健康有序發展。
一、實施對外勞務項目備案管理
完善對外勞務項目備案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省內對外勞務合作經營企業和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分別在注冊地省轄市以上外經貿和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對外勞務項目和境外就業合同、協議書備案,省外企業或機構在我省招收勞務人員時,分別在省外經貿廳和勞動保障廳備案。公安機關在受理對外勞務人員申請護照時,應查驗其提供的備案手續。
認真審核對外勞務合同。外經貿部門在為對外勞務合作經營企業辦理項目備案時,須認真審核企業與外方、企業與勞務人員、外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合同(如已簽訂)以及我駐外使館經商機構對項目的意見。勞動保障部門在辦理備案時,須認真核查境外就業中介機構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境外就業中介服務協議書以及勞務人員與境外雇主簽訂的境外就業合同,必要時應要求提供境外雇主資信情況及使領館對境外就業項目的意見。省外經貿廳、勞動保障廳要結合我省實際,在對外勞務合同、協議書的具體條款如工資待遇、生活福利、勞動強度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對外勞務合作經營企業和境外就業中介機構要嚴格履行合同,切實承擔相關責任,維護勞務人員合法權益。
二、嚴格規范對外勞務招收行為
加強對外勞務國內職業中介企業資格管理。國內職業中介企業須取得國內職業中介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經過外經貿部門和勞動保障的專門核定,才能接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企業和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委托,招聘對外勞務人員。核定內容包括從業人員資質、開辦資金、信譽等方面。
逐步建立對外勞務集中報名招收制度。按照“定點報名、集中招收、規范服務、統一管理”的原則,建立對外勞務人員集中報名招收制度。在指定的專門機構設立集中報名窗口,接受有出國意向的勞務人員報名,具有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必須通過該窗口統一招收勞務人員。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逐步建立覆蓋全省的外派勞務集中報名網絡。
對外勞務國內職業中介企業資格管理辦法和對外勞務報名集中報名招收辦法,由省外經貿廳、勞動保障廳、工商局另行制定。
三、建立對外勞務管理信息系統
建立和完善對外勞務人員基本情況統計制度。外經貿和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快建立對外勞務人員信息統計系統,指導省內經營公司定期上報勞務人員基本情況,并對有關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各省轄市要建立對外勞務人員基本統計臺賬。
建立對外勞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或因勞務糾紛造成不良影響的經營企業、個人,業務主管部門要建立不良記錄檔案,并以適當方式在全省公告。工商部門要將因違法違規被處罰的相關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納入警示管理。加強對回國勞務人員的護照管理,對曾參與境外違法違規活動的,有關部門要進行登記并向企業通報。
推進管理信息資源共享。省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管理信息交流溝通,在信息采集和使用上形成互動機制,推進信息資源共享,形成統一的管理信息平臺。
四、提高對外勞務人員守法意識
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法制教育。對外勞務經營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認真組織勞務人員進行出境前培訓。省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通過多種途徑,向廣大勞務人員積極宣傳對外勞務政策法規以及項目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暢通勞務人員咨詢和投訴渠道,引導勞務人員以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正當權益。
五、加大對違法違規經營的查處打擊力度
外經貿和勞動保障部門要強化對經營企業的動態管理和監督力度,按章查處代理勞務業務、接受掛靠、虛構勞務項目、超范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因管理不當引發對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視情節予以查處,直至撤銷其經營資格。
對未經許可、登記和核定,擅自開展對外勞務經營活動和對外勞務國內職業中介活動的企業,分別由外經貿和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工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外勞務廣告管理,嚴厲打擊虛假廣告宣傳。公安機關要加強勞務人員出入境管理,對以旅游、商務等名義騙辦護照組織對外勞務,利用對外勞務從事各類犯罪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予以查處和打擊。
各級人民政府要主動牽頭做好規范對外勞務市場秩序工作,把長效管理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把聯合執法與部門監管結合起來,不斷加大對違法違規活動的查處打擊力度。
六、完善對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體系
制定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方案。明確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組織指揮體系、聯動體系、應急響應和處置、保障措施等,形成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完善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
切實做好對外勞務糾紛應急處置工作。按照“誰簽約誰負責、誰所轄誰處理、誰許可誰管理”的原則,明確對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省級管理的對外勞務經營企業和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在對外經營中發生的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由省外經貿廳或勞動保障廳負責協調處置;其余糾紛和突發事件,由企業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省各有關部門和勞務人員居住地人民政府予以積極配合。
七、加強對外勞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外勞務管理工作的領導。省政府成立對外勞務管理工作協調小組,省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由省外經貿廳、勞動保障廳、公安廳、工商局和外辦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外經貿廳。各市、縣(市)也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對外勞務管理工作領導協調機構。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要積極履行業務指導、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責,努力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協調有力、充滿活力的對外勞務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