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 57 號
發布日期:2009-10-1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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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令
第57 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江蘇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等三件規章的決定》已于2009年8月28日經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省 長 羅志軍
二○○九年九月二日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江蘇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等三件規章的決定
鑒于調整對象已經消失,決定廢止:
一、《江蘇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規定實施細則》(1993年10月14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40號發布,1997年12月1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18號第一次修訂,2002年6月24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91號第二次修訂)
二、《江蘇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補充規定》(2003年6月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7號發布)
三、《江蘇省內河航道養護費征收和使用辦法實施細則》(1994年3月16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45號發布,1997年12月1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21號第一次修訂,2002年6月24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92號第二次修訂)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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