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优色导航在线,日韩在线免费视频,小童鸭av在线导航,无码国产精品色午夜麻豆

省工商局關于印發《江蘇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使用、公布及通告制度》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9-10-21 16:01 字體:[ ]
     省工商局關于印發《江蘇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使用、公布及通告制度》的通知

                 蘇工商消〔2009〕301號  2009年9月1日

省各直屬工商行政管理局:

  現將《江蘇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使用、公布及通告制度》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江蘇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使用、公布及通告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的使用、公布和通告,進一步加強商品質量監管信息對政府決策、產業發展、執法監管、消費引導的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日常監督管理、商品質量監測、接受消費者申訴舉報經查實的,以及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同級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所涉及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計劃、方案;

  (二)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專項檢查整治工作情況;

  (三)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檢查結果;

  (四)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結果;

  (五)查處流通領域商品經營者違法行為的情況;

  (六)實施重點監督管理、責令停止經營和召回的商品名錄;

  (七)影響較大的或具有典型性的商品質量申投訴舉報;

  (八)上級工商機關公布的或同級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通報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

  (九)其他涉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的信息。

  第三條 商品質量監管信息的使用、公布和通告應遵循科學、準確、客觀、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四條 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權限使用、公布和通告。

  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使用、公布和通告全省統一安排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和全省12315申投訴舉報信息;

  市、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本轄區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依法使用、公布和通告本地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

  工商分局(所)公布上級要求公示的商品質量監管信息,依法使用和通告本地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

  第五條 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使用、公布和通告的方式:

  (一)省工商局統一使用、公布、通告由省局統一組織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結果信息。

  1. 對存在或可能存在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重要性能指標嚴重不合格的;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程度嚴重的;銷售明知不符合商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等信息,將通過新聞媒體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公布內容包括:商品名稱、生產廠商和被抽檢的經銷單位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日期或批號、不合格項目以及指標與標準差異的具體情況等。列入停止經營商品目錄,在全省范圍內下架封存。由省工商局通告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相關職能部門,責令生產企業立即召回,并適時召集生產和銷售企業的質量負責人進行告誡談話。

  2. 對有多項質量指標不合格,但對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未發生危害,或經過改正已消除危害的商品,視情公布商品質量監測的總體情況,定期不定期組織相關受檢單位和生產企業負責人參加質量抽查通報分析會,幫助、指導企業查找原因,制訂整改措施,提高企業質量意識,規范經營行為。同時,將商品質量監測情況通報相關部門。

  3. 對存在一般質量問題的不合格商品,視情通告相關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

  4. 根據全省12315申訴舉報中心受理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情況進行信息公布,并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

  (二)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定期向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部門報告商品質量監管信息。本地區范圍內的商品質量監測、接受消費者的申訴舉報、市級部署的監測管理情況,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站、召開新聞公布會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三)工商分局(所)應在其辦公場所設置信息公示欄,及時將上級機關公布的商品質量監管信息進行轉載公示,按規定公示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轄區內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有關的重大信息,指導、監督轄區內主要商品經營集散地的經營者通過電子顯示屏、公布欄、板報等形式公布相關商品質量監管信息,及時進行消費警示和提示。

  第六條 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使用、公布和通告程序:

  (一)根據本制度第二條的范圍收集信息。

  (二)對收集的信息進行核實,確保所使用、公布和通告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三)確定信息使用、公布和通告方式。

  (四)公布、通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應當經本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公布。

  第七條 涉及下列內容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不得向社會公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

  (三)正在調查、討論、審議、處理過程中的;

  (四)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的;

  (五)可能在社會上產生嚴重不良后果的;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

  第八條 對外公布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與事實有出入的,必須及時予以撤銷和更改;信息公布弄虛作假的,追究公布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九條 各級應建立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使用和公布檔案,保存已公布的所有信息資料,以方便有關單位或公眾查詢。

  第十條 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信息檔案。對生產和銷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合格商品行為的企業,要根據《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戶信用分類管理辦法》規定,記入不良記錄企業名單。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Produced By 大漢網絡 大漢版通發布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