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價局關于公布2009年稻谷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
蘇價農〔2009〕34號 2009年2月10日
各市、縣(市、區)物價局:
現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發行等五部委《關于提高2009年稻谷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09〕9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地加強政策宣傳,讓廣大農民充分了解稻谷最低收購價格政策,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各地要在加強稻谷最低收購價格政策宣傳的同時,對今年夏糧生產及價格走勢作一次專題調研和預測分析,并于5月20前以書面形式報省局農價處。
今年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啟動,待省政府統一部署后另行通知。
關于提高2009年稻谷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農業部 國家糧食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農業廳(局、委、辦)、糧食局、農業發展銀行分行: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大對種糧農民的支持力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發展,經國務院批準,決定從今年新糧上市起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產的稻谷最低收購價水平。每50公斤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90元、92元、95元,比2008年均提高13元。鑒于早秈稻播種在即,請各地要做好宣傳工作,以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