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09〕13號 2009年1月24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經貿委、省財政廳制定的《江蘇省家電下鄉工作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家電下鄉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08〕134號)和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全國推廣家電下鄉工作的通知》(財建〔2008〕862號)精神,為做好我省家電下鄉工作,進一步擴大內需,改善民生,拉動消費,帶動生產,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積極擴大內需、改善農村消費環境為目的,運用財政、貿易政策,引導生產企業設計、開發、生產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產品,完善售后服務;引導經銷商健全農村家電流通網絡,建立便捷、順暢的家電產品銷售服務體系;通過財政政策與生產、貿易政策的有機結合,擴大家電產品在我省農村地區的銷售,提高農戶主要家電產品擁有率,改善農民生活條件,為拉動內需、擴大消費、促進經濟發展服務。
二、時間與內容
實施時間: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
家電下鄉產品:根據國家規定,我省已確定的家電下鄉產品有彩電、冰箱(冰柜)、手機、洗衣機、摩托車和熱水器(含太陽能、燃氣、電力類)六類,其中彩電、冰箱(冰柜)、手機、洗衣機四類產品單價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具體品牌、規格,以商務部、財政部公布的招標結果為準。今后,將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農民需求情況,對家電下鄉產品進行適當補充和調整。
補貼對象及標準:凡我省農村居民,規定時間內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指定產品,可享受財政資金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3%。農民每戶每類產品最多可購買1臺(件)。
三、流通企業與銷售網點選擇
(一)承擔銷售任務的流通企業
由省經貿委、財政廳推薦,并經商務部、財政部招標,確定承擔我省家電下鄉銷售任務的流通企業20家,即:中國電信集團江蘇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蘇五星電器有限公司、江蘇鵬潤國美電器有限公司、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美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信營銷有限公司、江蘇白雪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飛電器有限公司、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澳柯瑪商務有限公司、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爾銷售公司、江蘇格林電器有限公司、星星集團有限公司、蘇果超市有限公司(聯合體)、揚州匯銀家電有限公司(聯合體)。
(二)銷售網點的審核備案
1. 具備的條件:一是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二是有熟悉計算機操作的人員不少于2人;三是能夠開具正規銷售發票;四是有相應的經營場地和設施;五是有相對完善的配送、維修服務能力;六是信譽好,無不良記錄。
2. 銷售網點的選定。省轄市經貿、財政部門負責家電下鄉銷售網點的核準備案工作。中標流通企業推薦的家電下鄉銷售網點,持營業執照、中標流通企業的加盟協議、授權書或證明,以及作為中標流通企業銷售網點的其他文本材料,到縣(市、區)經貿部門登記,各縣(市、區)經貿部門會同財政局對其進行核準,并將核準的銷售網點報省轄市經貿、財政部門;省轄市經貿、財政部門將各縣(市、區)核準的銷售網點,統一對社會進行公告,同時報省家電下鄉工作推進組備案。
為了方便農民購買,減少農民購買費用,各縣(市、區)要在每個鄉鎮設立1-2個家電下鄉銷售網點。有經營能力且具備條件,并與中標流通企業簽訂加盟協議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鄉級農家店,可以作為優先選擇對象。
四、貨源供應及價格
(一)搞好貨源組織與供應。中標流通企業每月底要制定下月補貼類家電商品供應計劃,報送省家電下鄉工作推進組。加強信息聯系和市場預測,及時調整供貨計劃,積極組織貨源,搞好商品配送,保證全省各銷售網點貨源均衡供應,做到不斷檔、不脫銷,滿足購買需求。同時,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保供預案。
(二)合理制定配送價格。中標流通企業要合理制定家電下鄉補貼商品的統一配送價格,不得因補貼商品熱銷而提高供貨價格。如發現或有舉報經查實,中標流通企業隨意提高供貨價格的,取消其資格。
(三)嚴格執行零售價格。各銷售網點要嚴格按照生產企業中標的家電下鄉補貼產品零售價格進行銷售,不得隨意提高價格。如自行提高價格者,取消其銷售網點資格。
五、補貼資金審核與發放
(一)補貼資金的審核
1. 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的審核工作由財政部門負責。縣(市、區)財政局協調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安排審核人員,并負責組織對上述人員進行培訓。
2. 購買人持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所辦理補貼申報手續。需提供的資料為:(1)購買產品的發票及復印件。(2)身份證明(即能夠證明購買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補貼類家電產品專用標識;(4)購買人儲蓄存折(可以用財政涉農補貼“一折通”專用存折),沒有儲蓄賬戶的應及時到儲蓄網點開立賬戶。
3. 審核內容:(1)銷售單位是否是經核準的家電下鄉銷售網點;(2)購買產品是否是中標的生產企業產品;(3)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4)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規定的最高限價以下;(5)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6)每戶每類產品購買數量不超過1臺(件);(7)其他應審核的內容。
(二)補貼資金的管理與兌付
財政部門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撥入購買人指定的銀行儲蓄賬戶。具體操作按省財政廳制定的《江蘇省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三)退貨審核
購買人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的,征得銷售網點同意并在原銷售發票上注明“同意退貨”,到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審核。補貼資金尚未發放的,財政所在原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未發,可退貨”意見,并加蓋公章;已發補貼的,購買人退出補貼金額,財政所在原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意見,并加蓋公章。購買人憑財政所簽署意見的銷售發票到原購買網點辦理退貨手續。
六、組織領導與任務落實
我省將于2009年2月1日起開展家電下鄉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動員,精心組織,細化措施,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家電下鄉活動取得實效。
(一)建立工作機構。成立全省家電下鄉工作推進組,省政府領導任組長,省委宣傳部,省經貿委、財政廳、公安廳、工商局、國稅局、質監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統籌負責全省家電下鄉工作;省經貿委負責有關日常工作。各市、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地家電下鄉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工作。各地家電下鄉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
(二)部門分工協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明確責任,密切配合。經貿部門負責組織流通企業推薦、銷售網點備案、企業人員培訓等,指導生產企業做好產品研發及生產,指導流通企業做好采購、銷售及售后服務等。財政部門負責補貼審核把關,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家電下鄉工作的宣傳報道,吸引廣大農民踴躍購買。公安部門負責戶籍監管,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工商部門負責市場監管,打擊各種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國稅部門負責發票管理,為銷售家電下鄉產品的企業提供服務。質監部門負責產品質量把關,堅決制止假冒偽劣商品,讓廣大農民買得放心。
(三)加強檢查考核。為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進行,省家電下鄉工作推進組將對各地家電下鄉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工作做得好的地區,給予表彰;對跟不上進度的地區,予以批評。各地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實行季度通報,并將之作為考核評比的重要依據。
(四)落實經費保障。各級財政安排一定經費,為家電下鄉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證。
各市、縣(市、區)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省家電下鄉工作推進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