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追授于葆林同志和授予張定華同志江蘇省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的決定
發布日期:2009-07-0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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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關于追授于葆林同志和授予張定華同志江蘇省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的決定
蘇政發〔2009〕82號 2009年5月21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
于葆林,男,52歲,中共黨員,生前系南京輕工業機械廠倉庫保管員。張定華,男,71歲,江西省吉安市4380廠退休職工,現居住在南京市火瓦巷37號103室。
2009年4月18日下午4時許,南京市民梁莉寧女士步行至常府街與三條巷路口時,突遭兩名河南籍歹徒搶劫。正路過此處的于葆林和張定華同志聞訊后立即上前追趕,在龍蟠中路報業大廈大門附近將其中一名歹徒按倒在地,并奪下其搶劫的裝有2萬元現金的皮包。此時,另一名歹徒突然從混亂的人群中竄出,持刀將于葆林、張定華和梁女士刺傷,于葆林因傷勢過重,光榮犧牲。于葆林、張定華同志在危難時刻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了舍己為人、不怕犧牲的高尚品德。
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根據《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決定,追授于葆林同志、授予張定華同志“江蘇省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全省各行各業廣大干部群眾要向于葆林、張定華同志學習,大力弘揚伸張正義、見義勇為的精神,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蘇,把江蘇的明天建設得更加美好而不懈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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