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綱要的通知
蘇政發〔2009〕80號 2009年5月20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江蘇省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綱要》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江蘇省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綱要
船舶工業是為水上交通、海洋開發和國防建設提供重大技術裝備的現代綜合性產業,是勞動、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對機電、冶金、化工、航運、海洋資源勘采等上下游產業具有明顯帶動作用,對促進就業、發展貿易具有重要意義。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要求,引導和促進我省船舶工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加快實現由大到強轉變,根據國務院《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國發〔2009〕2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綱要。規劃期為2009—2011年。
一、產業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省船舶工業加速發展,產業基地初具規模。2008年,實現銷售收入916億元,利潤108億元,分別占全國的30.5%和37.9%,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國內領先。國家規劃確定的長江口船舶產業基地框架初步形成。一批骨干企業加快發展,2008年,在全國造船完工量、新接訂單和手持訂單前10名企業中,我省分別占3家、5家和4家。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呈現船舶大型化、訂單批量化、產品多樣化發展趨勢。但是,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省船舶工業“接單難、交船難、融資難”現象開始顯現。2008年,新接訂單同比下降55.3%,且主要集中在重點骨干企業。同時,船舶工業自身發展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研發能力和管理水平不高。科研投入較少,公共研發平臺處于初創階段。二是產業配套能力較低。產業核心設備配套能力不足,低速柴油機供應短缺,甲板機械產能不足,通信導航裝備幾乎完全依賴進口,主流船型本土化裝船率較低。三是增長和管理方式粗放。有些企業缺乏復合型領軍人才,低水平重復投資,不適應現代化造船生產要求。
應該看到,世界造船重心向中國轉移的趨勢沒有改變,原材料配套能力強、勞動力資源豐富、制造業體系完備、自然條件優越等競爭優勢沒有改變,我省船舶工業發展的基本面沒有改變。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攻克關鍵技術,提升核心競爭力,促進船舶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二、發展思路和主要目標
(一)發展思路。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為主線,以增強國際競爭力為目標,既注重應對當前金融危機,更著眼長遠發展,著力推進船舶產業由主要追求發展規模和速度向更加注重發展質量和效益轉變,由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加依靠科技進步轉變,由造船為主向造船、修船、海洋工程裝備以及配套產品協調發展轉變,加快建成船舶工業強省,使我省成為國家規劃的長江口世界級造船基地重要組成部分。
(二)主要目標。
到2011年,基本建成以沿江地區為主、沿海地區為輔、在全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船舶工業基地,堅持遠洋船舶、內河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并舉,形成一批國際知名的現代化造船骨干企業,培育一批自主品牌。全省造船能力達1600萬載重噸左右,造船完工量達1300萬載重噸,市場份額占全國的1/3以上,世界的1/10左右;油輪、散貨船、集裝箱船等主流遠洋船型研發制造能力逐步增強,總體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部分產品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內河船舶制造水平和規模保持全國領先;海洋工程裝備加速發展,占全國市場份額力爭突破15%;船用柴油機和通信導航自動化設備等關鍵配套裝備取得重大突破,其他配套裝備發展水平明顯提升。重點建設三大遠洋船舶基地、三大內河船舶集聚區和長江口海洋工程基地。加快建立現代造船模式,全省排名前10位企業全部采用現代總裝造船模式,大型企業逐步實現數字化造船,縮短造船周期,降低能耗水平,提高鋼材利用率,綜合經濟指標顯著提高,與國際造船先進國家差距大幅縮小。
三、重點任務
(一)積極擴大市場需求。
在合理調控發展規模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穩定和擴大國內外市場需求。一是確保按期交船。船舶企業要高度重視手持訂單特別是“高價船”合同,積極利用材料價格較低、主輔機供應矛盾有所緩和的有利時機,根據付款進度,科學合理安排工期,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力爭按期或提前交付,保持生產連續性。二是積極爭取訂單。針對當前需求減少、船價下滑和產能逐步釋放的客觀實際,幫助船舶企業千方百計地爭取新接訂單。把握國家擴大內需給船舶市場帶來的機遇,積極調整新船訂單結構,努力擴大特種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和國內客戶訂單比重,保持訂單穩定性。以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進口原油長期合同為契機,積極拓展拉美和中東地區市場。三是抓緊研究購買棄船工作方案。針對我省跨國貿易總量大、增長快,遠洋運輸能力小、增長慢的實際,依托現有骨干遠洋運輸企業,吸引船舶企業、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參與,研究制定相機購買“棄船”、共同組建大型遠洋運輸船隊的應對方案,保障行業安全。
(二)調整空間布局。
根據區位條件、發展基礎,加強空間布局規劃和控制,實行地區差異化發展。一是沿江通泰揚地區。按照國家《船舶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06-2015年)》確定的發展定位和目標要求,著力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突出發展海洋工程裝備,扶持現有企業做精做優做活。以現有開發區、工業集中區為載體,依托骨干企業,結合存量調整,加速發展特色產品,提升配套產業層次,努力打造集研發設計、高端制造、配套服務于一體,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遠洋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基地。二是沿江寧鎮錫地區。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沿江岸線利用規劃等確定的功能定位,結合城市規劃布局調整,依托現有骨干企業,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重點發展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滾裝船、化學品船、全回轉拖輪等特種船和工程船舶,加快發展船用柴油機、齒輪箱、錨鏈、螺旋槳、甲板機械、通訊導航等配套產品,形成特色鮮明的特種船舶基地和配套裝備基地。建設全省修船基地,加快實施綠色修船。三是沿海地區。按照江蘇沿海地區區域發展規劃,以灌河口地區為重點,依托臨港工業集中區,加快實施灌河口攔門沙治理工程,加強岸線資源控制和合理利用,積極引進具有自主研發能力的投資主體,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實現船舶產品錯位發展,促進配套產品研發制造,建設沿海地區重要船舶工業基地。三大規劃區以外地區原則上不再布設新的大型造船項目。
(三)優化產品結構。
依托骨干企業和研發機構,按照遠洋船舶大型化、批量化、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發展方向,著力優化產品結構,打造知名品牌。一是穩定發展主導產品。以大型散貨船、油船、集裝箱船等主力船舶為重點,加強產品研發和升級換代,加快實現標準化、系列化、品牌化、批量化。二是積極發展高端產品。集中力量研發大型液化天然氣船(LNG)、大型液化石油氣船(LPG)、萬箱級大型集裝箱船、高速客滾船、超大型耙吸式挖泥船以及新型游艇等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搶占發展先機。提升遠洋漁船和全回轉拖輪等特種船、工程船和工作船制造水平,擴大市場份額。三是加快發展海工裝備。以鉆井平臺、生產平臺、浮式生產儲油船(FPSO)、卸油船、起重船、鋪管船、海底挖溝埋管船、三用工作船、潛水作業船以及浮標體等為重點,加快提升海洋工程裝備設計建造能力,逐步掌握大型高端深海工程裝備關鍵技術,不斷增強模塊制造能力。四是突出發展配套產品。以船用動力、通訊導航等關鍵船用設備為重點,提高本土化裝船率。優先發展船用柴油機、發電機等動力裝備、推進裝置、導航裝置,大力發展柴油機曲軸、變速器、齒輪箱、錨鏈、螺旋槳、大型鑄鍛件、可伸縮全回轉推進器密封裝置等關鍵部件,積極提升甲板機械、消防救生設備、衛生環保設備、船用電器、控制系統等優勢產品,努力打造國際品牌,提高本土配套能力。五是推動發展內河標準化船型。依托現有工業集中區,著力發展環保、經濟、專業型內河船舶,推進內河船舶標準化,推廣江海聯運、江河聯運、三峽聯運型優質船型,提高適航能力。六是統籌發展相關材料。重點發展船用鋼板、鋼管、焊材、涂料、電纜等產品,保障船舶產業發展需要。推動鋼鐵企業加快實施技術創新、產品更新,增加品種規格,提高船用鋼材自給率。
(四)推進技術創新。
以技術創新為動力推進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一是切實加強技術研發。建立船舶性能和結構數據庫,開發船舶線型和綜合性能快速優化設計系統,加強推進、操控、減振、降噪、結構設計等基礎技術研究,支持、引導骨干企業參與船舶工業技術標準制訂和修訂工作。以企業為主體,通過系統集成,不斷推進引進技術、許可證技術、委托開發技術等外來技術二次創新,努力提高主力船舶、重點海洋工程裝備和重要船用配套產品自主設計制造水平。支持企業爭創名牌,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二是加快建立現代造船模式。實行分類指導,推進企業“建模、轉模”。以提高船舶下水完整性、縮短碼頭周期為切入點,以數字造船、綠色造船、精益造船、標準造船為方向,以信息化改造為手段,加快改造企業設計、生產體系,改進經營管理方式,推進建立總裝造船模式。三是不斷完善技術創新載體。以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工程中心、工程技術研發中心和技術中心為抓手,加快創新載體建設,力爭2011年省級以上創新載體達到15個,2015年增加到20個,2020年增加到30個。以突破共性關鍵技術為重點,依托江蘇科技大學、省船舶設計研究所、省船舶先進制造技術中心等高校科研院所,不斷深化產學研合作,建設行業技術開發共享平臺。鼓勵引進研發設計機構,推進建設省級船舶研究院,努力提升省船舶數字化設計制造中心科研開發水平。四是努力增加科研開發投入。按照國務院振興裝備制造業總體部署,積極爭取國家專項和國債資金支持。將船舶工業技術創新納入省有關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到2011年、2015年和2020年,力爭全省排名前10位的船舶企業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分別達2.2%、3%和5%。積極引進境內外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參與船舶產業科研開發。
(五)促進產業集聚。
以產業基地、配套體系、合作平臺和信息網絡為重點,促進船舶產業集聚集約發展。一是建設產業基地。按照產業集聚、企業集中、主業突出、特色鮮明的要求,推進產業基地建設,到2011年基本建成南通、泰州、揚州3個遠洋船舶制造基地,儀征、海陵、灌河3個內河船舶制造基地,形成科研一體化發展的長江口海洋工程裝備基地。有針對性地開展招商選資、招才引智工作,積極推進現有企業進區入園。突出加強產業基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產業基地承載力和競爭力。二是建設配套體系。著眼于增強產業競爭力,加快發展船用設備,提高船用柴油機、甲板機械、艙室設備等重要產品本土裝船率。按照專業化生產要求,加快推行工種復合化、中間產品專業化,吸引冶金、機械行業骨干企業共同建設船用鋼板剪切專業化加工中心、船用管材和構件專業化制作中心以及大型部件鑄造、鍛造、熱處理、電化處理專業化工藝處理中心,基本實現船用材料定尺化、重要部件成品化。積極探索建立船舶配套供應商體系、全球銷售和服務體系。到2011年,全省分別在鎮江、泰州、南京形成船舶動力系統、倉室系統、甲板機械3個船舶配套研發生產基地,培育幾個年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配套企業。三是建設合作平臺。著力推進造船企業與航運企業開展戰略合作,建立戰略聯盟。鼓勵和引導造船企業與鋼鐵企業開展戰略合作,共建中間產品加工和板材配送基地。著力推進國際合作,建立與主要造船國家定期信息交流渠道,創建國際交流平臺,增強國際影響力。四是建設信息網絡。大型企業集團加快局域網絡建設,普及信息化管理,對設計、采購、生產、銷售、庫存、財務等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即時監控,實現信息集成。加快行業信息網絡建設,及時全面地收集、發布船舶行業生產經營和技術創新信息,分析行業運行動態,完善產業預警機制。建立與船舶、冶金、機械等相關行業網絡互通、信息交流機制。
四、政策措施
(一)積極提供財稅政策支持。
積極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8號)和國務院《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國發〔2009〕21號),支持省內企業特別是大型骨干企業享受國家延續執行的內銷遠洋船舶財政金融支持政策;支持企業爭取國家新增中央投資政策,對主要研發制造高技術新型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和重點配套設備的骨干企業,積極爭取納入國家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的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推動相關企業和產品加速發展;對船舶產業技術進步、產業共性技術研發平臺、產業基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以及企業自主創新、船用配套產品研發、淘汰老舊船舶、人才培訓和中小企業轉型,省級有關專項資金給予適當支持,市、縣(市)安排專項資金提供配套扶持。抓住增值稅轉型的政策機遇,支持船舶企業抵扣購進設備增值稅;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企業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加強節能減排改造。
(二)合理調控產業投資。
合理控制投資規模,積極調整投資結構,引導企業將發展重心向提升技術、優化產品、增加效益轉移。一是有保有壓,區別對待。按照國家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要求,對新設造船企業,新建、擴建船塢、船臺等擴大造船能力的項目,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二是突出重點,扶優扶強。將國家、省依法批準并且對全省產業結構、空間布局調整具有重大影響的項目,以及結合兼并重組現有企業存量資產實施的改造提升項目,納入省重點項目,鼓勵金融機構給予信貸支持。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本)》和《船舶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06-2015年)》,鼓勵外資依法參與海洋工程裝備和船用柴油機項目投資。鼓勵外資參股或控股建設研發機構。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按照信貸管理政策和貸款條件,對重點骨干企業和依法核準或備案的項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擴大買方信貸。積極實施《江蘇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試點辦法》,擴大試點范圍,擴大融資規模。二是推動銀企合作。加大對重點項目和骨干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和推廣銀團融資,及時為企業新接訂單及在建船舶預收貨款開具還款保函。各相關銀行對船舶企業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要的流動資金貸款要確保按期到位;對推遲接船的,要適當給予船舶企業貸款延期支持。三是擴大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定向募集股份等方式增加資本,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資金信托、中期票據等,擴大非信貸融資。四是拓展融資平臺。支持大型企業(集團)參股租賃公司,開展船舶租賃業務;支持大型企業(集團)組建財務公司,構建融資平臺,集中調配資金。五是改進收結匯服務。按照真實性和一致性原則,對企業新接訂單及在建船舶預收貨款辦理登記,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根據需要提高登記比例。六是加強風險管理。引導企業積極參加出口信用保險,開展遠期結匯、外匯期權等業務,努力規避匯率風險,減少匯率變動造成的影響。
(四)切實加強環境監管。
按照環保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環保準入管理。一是嚴格環保審批。對實行核準制管理的項目,堅持環保審批前置,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不予核準,不得開工建設;對實行備案制管理的項目,項目備案后及時申辦環保審批手續,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不得開工建設。二是加強環境執法。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開工建設的項目,依法責令停止建設,從嚴處罰。三是積極開展清潔生產。推動實施以削減污染物排放為主要內容的環保改造項目,創建“環境友好企業”。
(五)推進企業兼并重組。
圍繞做大做強,支持船舶企業開展強強聯合、兼并重組。一是鼓勵聯合。鼓勵大型骨干企業以資金、技術、市場為紐帶,收購、重組中小企業,優先核準其技術改造項目,鼓勵進行產品結構調整。二是鼓勵轉型。支持中小企業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產品結構,引導部分企業有序退出船舶修造行業,實現產業轉型。
五、規劃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省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聯席會議制度,由省人民政府領導牽頭,省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按照責任分工,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調整和振興目標實現。各地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體制。
(二)注重規劃引導。
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把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納入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具體方案,引導和促進船舶工業穩定健康發展。結合實施國家和省規劃綱要,及早開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前期研究。
(三)嚴格目標考核。
各地區、省各有關部門按照本規劃綱要要求,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項政策措施的實施范圍、期限,加強指導和協調,及時進行監督檢查和政策效果后期評價。
(四)優化服務環境。
建立和實施重大項目跟蹤服務機制,對納入本規劃綱要的重點技術、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列入有關規劃和年度重大項目計劃,積極提供財稅支持,優先安排土地、資金等要素供給。加快推進政務公開,及時公開產業發展政策信息,建立健全產業發展預警機制,促進產業健康穩定發展。
(五)強化人才支撐。
著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構建多層次人才體系。針對船舶工業跨國轉移的長期趨勢,積極把握國際船舶工業相對低迷的有利時機,以歐洲和日韓為主,積極引進高層次人才。加強職業教育、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擴大一線高素質操作人才規模,提高產品研發和經營管理人才素質。鼓勵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合作,根據市場需求調整高校專業結構,優化課程設計,使人才培養更好地符合現實需求,滿足船舶工業規模擴大、產品優化、產業升級、可持續發展的長期需要。
(六)發揮協會作用。
省船舶行業協會要協同有關部門、中介組織和企業,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棄船、延遲接船和國際貿易中出現的反補貼、反傾銷訴訟,維護我省企業合法權益。加強信息服務,及時反映行業運行動態和企業訴求,引導和組織企業參與人才培訓和聯合開發,自覺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有序發展。
附件1: 關 鍵 技 術
1. 基礎技術
推進、操控、減振、降噪、結構設計計算等基礎技術;
船舶線型和綜合性能快速優化設計系統及船舶性能和結構數據庫。
2. 應用技術
以數字造船、綠色造船、精益造船、標準造船為內容的現代造船技術;
以ERP為主的企業信息化管理(MIS)技術。
附件2: 重 點 項 目
1. 熔盛重工大型遠洋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基地。
2. 安泰動力500萬馬力低速柴油機項目、中遠和川崎重工300萬馬力低速柴油機項目、鎮江中船柴油機技改項目。
3. 中遠船務啟東海洋工程裝備基地、新時代海洋工程裝備項目、啟東大江船舶海洋工程裝備項目、新揚子海洋工程裝備項目。
4. 中海工業江蘇公司大型遠洋船舶生產項目。
5. 南京中船綠洲機器公司船舶配套設備生產能力提升項目。
6. 亞星錨鏈深水石油鉆井平臺超高強度(R5級)系泊鏈項目。
附件3: 工 作 分 工
序號 | 工作任務 | 牽頭單位 | 參與單位 |
1 | 落實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支持船舶產業調整結構,促進技術進步 | 省財政廳 | 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國稅局、地稅局 |
2 | 執行產業政策,優化空間布局,推進重大項目,形成特色產業基地 | 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 | 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外經貿廳、環保廳 |
3 | 積極爭取訂單,確保按期交船,增加市場需求,研究購買棄船工作方案,防止系統風險 | 省經貿委 | 省發展改革委、交通廳、國資委 |
4 | 推進兼并重組 | 省經貿委 | 省發展改革委、外經貿廳、國資委、工商局 |
5 |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省金融辦、經貿委 | 人行南京分行、有關商業銀行 |
6 | 修訂《建設用地標準》,優先安排重大項目用地 | 省國土資源廳 | 省發展改革委 |
7 | 加大科技支持力度,促進自主創新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 省科技廳 | 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