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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發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0-01-20 15:07 字體:[ ]
            省政府印發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
                  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

            蘇政發〔2009〕146號  2009年11月24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省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省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
                        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已正式頒布,標志著長三角地區發展已上升為國家戰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精神,加快發展創新型經濟,實現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積極推進長三角地區一體化進程,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貫徹《指導意見》,加快江蘇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重大意義。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是國家從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出發,著眼全局、審時度勢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我省全域作為長三角地區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面臨新的重大發展機遇。《指導意見》的實施,有利于在更高層次上轉變發展方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向創新型經濟升級,加快實現江蘇“兩個率先”的目標;有利于在更廣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輻射帶動泛長三角地區、長江流域以及隴海蘭新沿線地區的發展;有利于在更高水平上創新體制機制,擴大對外開放,增強發展活力,更好地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

  (二)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緊緊圍繞建設亞太地區重要的國際門戶、全球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這三大戰略任務,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著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著力推進自主創新,發展創新型經濟;著力加快蘇北振興、沿海開發,促進城鄉統籌與區域協調發展;著力提高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水平,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著力保障與改善民生,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更高起點上爭創新優勢、實現新跨越,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進程,增強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抵御各種風險的能力,為全國發展大局做出更大貢獻。

  (三)主要原則。堅持科學發展,努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強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加快產業優化升級。堅持和諧發展,加快發展社會事業,統籌城鄉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堅持率先發展,強化服務輻射功能,積極開展泛長三角合作,加強與長江中上游和中西部地區交流與協作。堅持一體化發展,優化生產力布局,統籌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資源優化配置。堅持改革開放,率先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加快建立更加有效開放的市場經濟體制,為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主要目標。到2012年,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42%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比重達到32%;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2?郾2%,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5%;區域分工和產業布局趨于合理,區域協調發展水平明顯提高,對外開放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升,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水耗進一步下降,重點流域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全社會環境保護投入占GDP的比例提高到3%以上;城鄉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收入分配進一步優化;基本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率先基本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到2020年,三次產業協調發展,形成以現代農業為基礎、先進制造業為支撐、服務業為主的產業結構;自主創新成為產業發展的重要動力,形成一批在國際上有較高知名度和核心競爭力的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接近或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環境;城鄉社會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

  二、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形成以服務業為主的產業結構

  (五)優先發展現代物流業。以現代管理和信息技術為支撐,以構建物流運輸體系和網絡體系為重點,以區域公共物流信息平臺為載體,加快傳統物流業向現代物流業轉變。強化鐵路、公路、水運、空運、管道等運輸方式的銜接配套和功能互補,完善現代物流集疏運體系。形成南京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和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徐州、連云港、淮安等各具特色的區域性物流樞紐城市,發展立足江蘇、服務長三角地區的綜合物流中心、專業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大力推進物流基地建設。推動區港聯動,加快發展港口物流和保稅物流。推進制造企業物流服務外包,發展第三方物流,大力培育和引進物流重點企業。加強長三角地區物流合作,構建布局合理、技術先進、便捷高效的區域現代物流服務體系。

  (六)加快發展信息服務業。依托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以信息增值、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為重點,推進信息服務業加速發展。促進信息服務業與商業、文化、娛樂等領域的融合,發展各種信息增值服務。把軟件和服務外包作為新興產業加以重點發展。做大軟件業規模,提升南京“中國軟件名城”和蘇州、無錫、常州等國家級軟件園發展水平。加快發展境內服務外包,大力發展國際服務外包,以加快建設南京、蘇州、無錫國家級“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為重點,大力拓展服務外包國際市場。

  (七)著力發展金融服務業。融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打造南京區域性金融中心,加大金融改革創新力度,推動區域聯動和先行先試,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合作的金融協調發展格局。增強地方金融機構實力,加快江蘇銀行、南京銀行、華泰證券、紫金保險等發展步伐。鼓勵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江蘇設立總部性機構和分支機構,探索設立中外合資金融機構。繼續推動長三角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深化農村金融改革,擴大新農村金融組織覆蓋面。推進資本、貨幣、外匯、期貨和產權市場建設,加快企業上市步伐。大力發展創業投資,推進產業投資基金試點。建設長三角地區金融市場公共結算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大力推進金融信用體系建設,探索推進長三角信用評級一體化。共同應對金融風險,維護區域金融穩定和安全。

  (八)積極發展商務服務業。降低商務成本、優化商務環境,支持發展商務服務業。積極發展會展業,發展壯大企業管理、法律、咨詢、評估、廣告、知識產權等商務服務機構,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大型商務事務所。積極支持境內外高端商務中介企業到江蘇設立分支機構,加快推進南京河西CBD、昆山花橋國際商務城和連云港國際商務中心建設。

  (九)大力發展科技服務業。加快形成市場化、專業化的科技服務體系,重點扶持100家骨干科技服務機構發展,培育一批科技服務業名牌。加快發展研發設計服務業,依托江蘇科教資源優勢,以無錫(太湖)國際科技園、南京工業設計園、常州科教城和蘇州高新區科技城等為重點,集中建設一批工業研發設計平臺,形成國內重要的工業研發設計服務中心。加快建設軟件、集成電路、新藥創制等國內一流的專業科技創業服務平臺。推進重點高校科技產業園、留學生創業園建設。到2012年,基本形成特色鮮明、國內一流的研發設計體系。

  (十)提升生活服務業發展水平。推動江蘇旅游強省建設,構建環太湖旅游圈、環洪澤湖旅游圈、沿長江旅游帶、沿海旅游帶、沿東隴海線旅游帶、古運河旅游軸“兩圈三沿一軸”空間布局,建設一批特色旅游基地。以上海世博會為契機,開辟跨區域旅游線路,提升長三角地區旅游產業競爭力。改造提升傳統商貿業,積極發展連鎖經營、倉儲式超市等新型流通業態。優化中心城區商貿布局,改進農村消費環境。建設一批具有物流集散、批發交易等綜合功能的新型市場集群,構建現代商貿流通體系。積極發展廣播影視、文化體育和休閑娛樂等服務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消費需求。

  (十一)努力改善服務業發展環境。加快建立長三角地區服務業發展聯動機制,逐步建立區域相對統一的標準體系,研究制定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強與上海、浙江的政策對接。推進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為服務業發展創造優良載體,重點抓好軟件園、創意產業園、現代物流園、科技創業園、中央商務區和產品交易市場等集聚區建設。到2012年,建成100個特色鮮明、主業突出、功能完善、與生產生活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引進和培養一批熟悉國際規則服務業人才,為服務業發展提供智力保障。

  三、堅持調高調優調強,加快建設國際先進制造業基地

  (十二)加快新興產業規模化。切實加強新能源、新材料、新醫藥、環保和傳感網產業自主創新,擴大產業規模,基本形成引領未來發展的戰略性高技術產業體系。以“感知中國”中心項目建設為契機,把傳感網產業的發展放在突出位置,使其成為我省新的經濟增長點。突出發展光伏產業和風力發電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生物質能和核能利用設備,積極推進光伏并網發電示范工程,努力打造具有國際水平和競爭力的新能源產業研發、制造和應用示范基地。突出發展硅材料、碳纖維、功能陶瓷、光電顯示、半導體照明等新材料,注重納米技術在材料領域的應用,加快實現產業化和規模化。積極推進中藥現代化,加快發展生物藥物,研發創新化學制劑,著力建設泰州、南京、連云港、蘇州等新醫藥產業基地。聯合攻克關鍵技術,加快研發節能和環保裝備及產品,促進發展環境服務業,努力打造新興支柱產業。

  (十三)推進主導產業高端化。切實推動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石油化工產業向高端環節延伸,努力形成以核心關鍵技術為支撐的萬億元級主導產業。培育壯大軟件、集成電路、新型顯示器件、現代通信和信息技術應用等產業,建設100個創新平臺,形成全國重要、全球有影響力的技術研發、軟件開發、信息產品制造和出口基地。立足高端化、集聚化和特色化,協同主攻高端制造環節,提高自主設計、制造和成套能力,加快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大型成套裝備、高新技術裝備和關鍵零部件,形成工程機械、新型電力裝備、軌道交通裝備、數控機床等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重點產業鏈。加強汽車、船舶研發設計,實施新能源汽車工程,推動海洋工程裝備發展,提升關鍵零部件和配套裝備制造水平。積極爭取國家布局煉化一體化項目,高起點推進建設沿海沿江石化產業園區,促進聯合重組和綠色制造,形成一體化、特色化發展格局。

  (十四)促進傳統產業品牌化。持續推進紡織、輕工、冶金和建材產業實施品牌戰略,新創100個中國馳名商標,基本形成以名企名牌為依托的傳統產業新優勢。加強新材料應用、新技術開發和品牌創建,構建專業化分工程度高、社會化配套能力強的產業體系,實現紡織大省向紡織強省轉變。以食品、造紙、家電、五金制品、塑料等為重點,推進輕工產業品牌化、標準化,提高產品檔次和產業集聚水平。優化冶金產業布局,加快技術進步,加速兼并重組,促進淘汰落后,形成國內重要的高檔建筑用材、優特制造用材產業基地。堅持控制總量與調整結構、節能減排相結合,加快淘汰建材行業落后產能,推進建設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和新型建材基地,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新型建筑材料。

  (十五)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著力建設沿海、沿江、沿滬寧線和沿東隴海線產業帶,形成產業融合、企業聯合、集中布局、集聚發展的新格局。著力建設特色產業基地,加快建設微電子、生物醫藥、信息產業等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以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為重點,吸引國內外資源,共同打造100個特色產業基地,形成5萬億元產業規模。著力推進產業轉移,引導長三角地區在紡織、輕工、機械等領域形成中心城市研發、設計、營銷與蘇北地區制造分工協調、互動發展的格局。著力推進跨區域合作,協同上海建設全國領先的航空產業基地、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基地、核電裝備基地;引導和鼓勵省內資源性產業和一般加工環節向泛長三角和中西部地區轉移,推進跨區域協同發展。

  (十六)加快培育東部沿海重要經濟增長極。加快實施沿海開發戰略,積極推進蘇北工業化進程,形成區域增長極。在新的起點上加快沿海地區發展,推進集中集聚開發,促進港口、產業、城市聯動發展,形成沿海“三極、一帶、多節點”的空間布局框架和以現代農業為基礎、先進制造業為主體、生產性服務業為支撐的產業協調發展新格局。依托連云港港口,推進布局鋼鐵、石化等戰略性產業,促進發展新能源、新材料和新醫藥產業,增強“東方橋頭堡”引領、輻射功能,加快建設我國東部地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推進鹽城港、洋口港等沿海港口有序開發、加快建設,加快沿海臨港產業集聚區建設,擴大臨港產業規模,重點發展新能源、新裝備和新興海洋產業。振興徐州老工業基地,優先發展裝備制造業、食品及農副產品加工業、能源產業、商貿物流旅游業四大千億元級支柱產業,優化發展煤化工、鹽化工產業,增強輻射帶動蘇北乃至淮海經濟區的能力。

  四、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十七)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大力發展現代高效農業。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業綜合開發力度,擴大高標準農田面積,積極推進農業機械化,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出口企業,突出發展設施園藝業、規模畜牧業和特色水產業。加快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步伐,大力實施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工程,積極培育和創建名牌,提高農產品競爭力。充分發揮沿海灘涂資源豐富的優勢,創新開發利用模式與機制,建立現代農業示范區、農產品加工集聚區和農業物流園區。加強區域農業合作,建設長三角農副產品基地。到2012年,全省新增設施農業面積320萬畝,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比重提高到50%,農業科技貢獻率達到60%。

  (十八)積極構建新型農業服務體系。加強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大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民合作組織和農民經紀人參與的長三角農副產品市場流通體系。加快建設具有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功能的區域性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大力培育社會化農業服務組織,不斷提高農業生產服務水平。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嚴格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強化長三角地區農業信息服務網絡建設,聯辦農產品展示展銷、推介洽談等產銷對接活動,實行統一的農副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促進跨區域流通。

  (十九)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深入推進農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建設縣級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和鄉鎮交易服務中心,鼓勵農民用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宅基地置換城鎮社會保障和城鎮住房,完善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和社區股份合作制,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體系。加快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完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繼續深化集體林權改革。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村民自治。

  (二十)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統籌城鄉布局規劃,推進城市交通、水利、電力、通信、供水、環保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延伸,鼓勵城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統籌城鄉科技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推進城市優質社會事業資源進入農村,全面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統籌城鄉勞動就業,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形成城鄉統籌銜接的社會保障制度。

  五、大力推動自主創新,加快向創新型經濟升級

  (二十一)構建協同開放的區域創新體系。規劃建設微結構國家實驗室、通信技術國家實驗室等10多個代表國家水平的重大基礎性、公益性研發平臺。進一步推進大型儀器、科技文獻、動植物種質資源等基礎性科技資源的聯網共享,相互開放實驗室,共同申報、建設國家重大基礎研究與產業創新支撐平臺。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到2012年,建成600家省級工程中心、20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200家博士后流動站,組建200家企業院士工作站和100家研究生工作站,60%的大中型企業建有研發機構。

  (二十二)推進關鍵領域和核心技術創新突破。與上海、浙江聯合組織科技攻關,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聯合申報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等。圍繞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組織實施“高端跨越工程”,在風電、生物制藥、現代通信、微納制造、太陽能光伏、集成電路等關鍵產業領域突破800項支撐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技術,并集中抓好400項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示范。加快“感知中國”中心建設,新建一批國家級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加強專業孵化技術平臺建設。

  (二十三)深化產學研合作。進一步加大對產學研合作的財政引導和扶持力度,創新合作機制,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鼓勵企業和高校院所聯合共建研發平臺。推動研究生、博士后、院士及其創新團隊進入企業,建設“企業院士工作站”。支持企業和高校定向共同培養研究生。在重點產業領域建設一批產學研合作聯盟。創新利益分配機制,提高研發人員技術創新收益,激發創業創新熱情。支持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在省內建設創新基地。

  (二十四)加強創新型人才培養和引進。建立長三角地區人才開發與合作一體化機制,充分利用科教與人才優勢,完善創新型人才開發的政策措施和服務體系。加強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建立創新型人才培養基地。啟動創新培訓工程,加快培養一大批創業創新創優型人才。以高層次、高科技、高技能人才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緊缺型人才為重點,實施“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推進“江蘇科技創新創業雙千人才工程”。聯合組建引進海外人才平臺,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更多地引進國際高端人才特別是領軍人才和研發團隊。加強社會化人才服務平臺建設,在人才培訓、交流、咨詢、法律等方面提供配套服務。

  (二十五)營造鼓勵自主創新政策環境。完善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國家級開發區中高新技術企業進入股權代辦轉讓系統。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科技保險險種,積極探索科技型企業開展股權質押登記,支持有條件的科技型企業上市。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投入機制。制定和實施地區、行業商標戰略,完善商標扶持政策。強化長三角地區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機制,先行探索專利授權、商標和版權登記注冊集中管理模式。

  六、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提高城市群國際競爭力

  (二十六)優化城鎮空間布局。以推進形成上海為龍頭的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為目標,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發展為主體,大力發展中心城市,壯大縣城鎮和重點中心鎮,構建網絡化的城鎮布局。增強南京、蘇州、無錫三個特大城市的區域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沿江城市帶發展水平,提高在長三角城市群中的地位。積極培育沿海、沿東隴海線、沿運河城鎮帶,加快發展蘇北腹地中心城市,促進產業和人口集聚,提升長三角城市群北翼的發展水平。根據不同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城市和鄉村的設施配套,形成特色分明的城鎮與鄉村空間格局。

  (二十七)提升城市服務功能。在中心城市大力發展服務經濟,提升綜合承載能力和服務功能,提高對區域發展的影響力和帶動力。加強城市群內部資源整合,推進優勢資源共享和區域性重大基礎設施對接,促進要素在城市間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擴大同城效應,提升城市公共服務功能,推進城市現代化。加快城市快速公共交通系統優先建設,促進中心城市功能轉型,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合理布局產業和人口。充分發揮南京作為長三角輻射中西部門戶城市的獨特優勢,提升南京綜合承載能力和服務功能,加快南京都市圈建設,加強與合肥、南昌的交流與合作,增強長三角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方面的傳導和輻射作用,推進泛長三角城市群建設。加快連云港國際性海港城市發展,增強新亞歐大陸橋東橋頭堡的作用;推進徐州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發揮對淮海經濟區的帶動輻射作用。強化小城鎮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服務功能,增加農村公共服務供給。

  (二十八)加強城市建設和管理。促進城市空間開發由外延式擴張向內涵式提升轉變,引導城市理性發展。加強體制創新,研究提出相應的土地、就業、社保等制度設計,促進農民向市民轉化。增強城市公共服務供給能力,逐步實現流動人口與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務,促進人的公平發展。統籌城鄉規劃和管理,促進城市規劃與村鎮規劃有效銜接,加強城市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注重提升城市品質,塑造城市特色;加強村鎮規劃,保護村莊的社會結構和空間形態;加強城鄉和諧社區建設,促進管理重心貼近百姓。重視城鄉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延續城市文脈,保留和彰顯鄉村風貌。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能力。

  七、推進重大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增強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支撐能力

  (二十九)建設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圍繞建設世界級城市群的目標,以大力調整運輸方式結構,努力加強各交通運輸方式之間、城市交通與區域交通之間銜接協調為重點,促進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打造長三角新型快速軌道交通網,加快建設京滬高速鐵路江蘇段、滬寧城際鐵路、寧杭鐵路客運專線和南京南站等綜合客運樞紐,形成長三角核心區“1小時交通圈”;規劃建設寧連鐵路和淮揚鎮鐵路,盡早開工建設滬通、連鹽鐵路,打通長三角和亞歐大陸橋之間的鐵路運輸通道,構建沿海開發大通道,實現長三角北翼“2小時交通圈”;加快鐵路向安徽延伸,建設寧安城際鐵路和宿(州)淮(安)鐵路,促進泛長三角城市間的合作與交流。加強省際通道、過江通道和港口疏運通道建設,推進高速公路的聯網銜接;重點推進滬通鐵路過江通道和崇啟大橋、泰州長江大橋、南京長江四橋和連云港港、太倉港疏港公路建設;加快崇海大橋、蘇通大橋至杭州灣大橋高速公路建設。以強化連云港港和太倉港功能為重點,促進沿海、沿江以及沿河港口協調發展,全力打造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北翼港口群;加快推進連云港港30萬噸級深水航道和深水專業化泊位建設,使連云港港成為服務中西部地區最為便捷的出海通道;加快太倉港建設,集中打造集裝箱干線港;加快推進長江江蘇段12?郾5米深水航道建設,更好地發揮長江“黃金水道”對中上游地區的帶動作用;加快京杭運河、蕪申運河、連申線、鹽河等航道建設,構建長三角地區高等級航道網絡。促進功能完備、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的長三角機場群建設,著力提升南京祿口機場功能,將蘇南(碩放)機場和南通機場分別建設成為上海國際航空樞紐機場的組成部分和輔助機場。

  (三十)構建區域能源安全體系。加強區域能源供應市場體系建設,建立互為調節、互為備用的區域能源合作機制,重點將蘇北沿海地區建成長三角地區新興的能源和新能源基地。優化電力布局,在積極落實“西電東送”、“皖電東送”的同時,重點布局沿海、沿江、沿路和坑口電源建設。統籌規劃建設沿海液化天然氣和石油接收設施,建設如東LNG項目,推進連云港和鹽城濱海LNG項目和沿海石油儲備的前期研究,完善輸氣和輸油管線網絡。建設覆蓋全省的天然氣管網和省際間互聯管網,逐步建設覆蓋全省的輸油管網。加大電網建設力度,建設過江電纜通道,完善500千伏“四縱四橫”網架及其配套電網,逐步建成“六縱六橫”網架,規劃建設特高壓輸電通道。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積極推進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的利用和核電建設,啟動沿海地區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至2020年,建成風電裝機1000萬千瓦,建成核電1000萬千瓦。

  (三十一)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長江干流河道整治和長江口綜合整治,實施水陽江、滁河、秦淮河等支流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沂沭泗洪水東調南下工程和蓄滯洪區安全建設,實施淮河入江入海水道等泄洪河道的整治加固;推進病險水庫加固、易澇洼地、入海河口整治和海堤加固工程。逐步提高城市防洪標準,加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沿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推進太湖流域引排骨干工程建設,實施走馬塘、新溝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加快望虞河擴大等工程前期工作,新辟溝通長江和太湖通道,增強流域水網和太湖水體流動能力。加快推進城市水源地和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加強水文、水資源和水環境實時監控系統建設,建立健全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

  (三十二)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長三角地區重點城市互聯網絡交互中心的互聯互通,實現區域內信息高速交換,構筑區域移動通信一體化網絡,逐步實現區域互聯網絡及移動通信的“同城效應”。加快構建傳感網。完善區域信息共享協調機制,統一數據標準,推進信息一體化。推進南京、蘇州、無錫等城市的無線寬帶城市群建設,到2012年實現熱點地區全覆蓋。務實推進“三網融合”。強化網絡信息安全與應急保障,建設容災備份中心。促進區域社會和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應用系統的聯動,推進電子口岸、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等一體化建設,促進區域CA應用和數字認證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征信體系建設,實現信用資源互通共享。推動空間地理基礎數據信息資源共享,建設長三角地區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大力推進區域交通、社保等“一卡通”工程。加快金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長三角地區支付結算網絡對接,加快區域性支付平臺建設。

  八、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全面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十三)提高土地節約和集約利用水平。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科學編制并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從嚴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建設占用耕地規模,切實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進一步優化土地利用空間布局,引導工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居住向社區集中。嚴格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實行更嚴格的區域土地供應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對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強度、投資強度等控制指標實施動態管理。建立健全以土地產出為核心的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評價制度。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積極盤活閑置和空閑土地。大力開展企業挖潛節地活動,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積極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實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積極開展萬頃糧田建設工程試點。科學編制海域灘涂圍填開發規劃,選擇有條件的區域實施不同類型的灘涂綜合開發試點,合理有序開發利用灘涂資源。

  (三十四)全面推進節能降耗和循環經濟發展。加強區域產業政策和能源政策、環保政策的銜接,完善節能減排地方性法規。對新建及改擴建項目,率先實行國際先進水平的能耗、物耗、水耗等標準。堅持結構調整、技術進步和管理創新并重,進一步完善推動節能的倒逼機制、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全面落實節能目標考核責任制。嚴格實施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加快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堅決淘汰國家產業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生產能力。積極推廣節能環保型建筑和綠色建筑。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的循環經濟試點,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全面開展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重點組織冶金、化工、紡織、造紙等行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到2012年,建成30個國家和省級生態工業園區,把太湖流域率先建成清潔生產示范區域。

  (三十五)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重點推進電力、化工、冶金、紡織印染等高耗水行業的節水行動,制定中水、再生水和“零排放”企業減免污水處理費價格政策,實行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和行業產品用水定額管理,落實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和節水評估制度,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評價與考核指標體系。加強灌區節水改造,探索建立農業節水補償機制。開展節水型城市、企業、學校、園區、社區等載體創建活動,推廣普及節水技術和設備。

  (三十六)切實加強環境保護。繼續堅持環保優先方針,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努力改善區域環境質量。認真落實國家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和江蘇實施方案,實施綜合治理措施,促進太湖水質持續改善。加快推進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治污工程建設,加強長江主要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繼續整治小化工企業,逐步提高化工園區環境基礎設施水平。切實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實施區域集中供水和備用水源建設工程。切實改善長三角地區大氣質量,嚴格控制新建項目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啟動燃煤電廠的脫硝改造工程,嚴格執行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快建設城鎮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強化運行監管,到2012年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88%。繼續實施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推進農村生活污染治理。加強近海海域污染綜合治理和生態保護。積極建設長三角環境保護合作平臺,完善區域聯合監管、監測預警、信息共享等污染聯防、聯治機制,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落實污染減排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推進排污權交易和逐步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三十七)全面推進生態建設。加快建設江海河湖防護林、綠色通道等重點林業工程,構建區域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加強水土保持,強化對各類自然保護區、濕地、水源涵養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的保護,構建太湖、洪澤湖、駱馬湖、高郵湖等湖泊生態保護體系,實施河湖濕地和入海河口的恢復和治理,促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加快礦山、采煤塌陷地的生態修復,遏制地下水超采,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維護生態系統安全。到2012年,森林覆蓋率達21%,受保護地占國土面積比例達22%。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態省。

  九、加強文化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全面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三十八)著力推進文化強省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宣傳普及,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形成文明健康的社會風尚。加快建立覆蓋全省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豐富城鄉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強網絡文化建設與管理。認真做好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創建區域文化聯動發展協作機制,共同制定區域文化發展規劃。著力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文化產業,重點發展文化創意、影視制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九大門類,加快建設重點文化產業集聚區。大力培育文化市場主體,健全各類文化市場,拓展新型文化業態,到2012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5%以上。

  (三十九)加快發展社會事業。建立長三角教育聯動發展會商機制;普及從學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15年教育,共同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和高校科技創新與服務能力,共建產學研合作與高校學分互認機制;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共享長三角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共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平臺。聯合申報并共建長三角地區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促進區域教育資源共享與聯動發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建立健全區域內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協調和聯防聯控機制。共享體育設施,聯合承接和舉辦大型體育賽事,積極發展體育產業,大力推進全民健身運動。到2012年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初步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四十)構建完善的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推進長三角地區資格證書的互認和銜接,統一職業準入標準,完善轉移就業的政策制度,建立統一規范勞動用工制度,構建長三角地區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逐步建立各類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機制,完善就業服務、社會保障服務、信息服務和勞動維權等管理體系,促進區域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加快建立城鄉統籌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快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到2012年,基本實現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全覆蓋。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做好各類醫保之間的銜接,完善社會保障監管。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社會福利事業,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率先建立收入分配調節機制和宏觀監測機制,努力縮小城鄉、地區和居民間的收入差距。

  (四十一)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完善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職業為基本落戶條件、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管理制度。推行居住證制度,使流動人口憑居住證在就業、社保、醫療、就學等方面逐步與當地居民享受平等待遇。依法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積極探索解決流動人口跨地區轉移的社保關系轉接問題。建立健全長三角地區流動人口協調機制,實現流動人口與社會救助信息共享。

  十、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爭創體制機制新優勢

  (四十二)著力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穩步實施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調整優化政府組織機構和管理層次,進一步擴大縣(市)經濟管理權限,積極完善省直管縣經濟管理體制,推進縣級市政府駐地鎮撤鎮設立街道辦事處,對具備一定人口規模和經濟實力的中心鎮賦予必要的城市管理權限。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加快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改革和發展。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逐步健全政府部門績效考核體系,建立健全行政問責制度。

  (四十三)深入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消除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進入金融服務、公用事業、文化產業、基礎設施等領域,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健全擔保機構激勵補償機制,推動企業有效利用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拓展融資渠道。穩步推進股權投資基金的試點工作。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優勢企業集聚,提高國有資本的運行效率和盈利能力。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四十四)加快推進市場化進程。建設統一開放、規范有序的市場體系,實現產品、技術、產權、資本、人力資源等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加快形成長三角地區相對統一的法制環境,實施統一的準入標準和技術標準,建立區域市場準入、品牌和質量互認制度,建立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協作清理制度和備案審查制度,清理和修訂阻礙要素合理流動的法規和政策,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以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等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快長三角信用一體化建設。

  (四十五)積極開展重大改革試點。學習借鑒上海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相對成熟、行之有效的改革政策,著力推進省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點。著力開展南京市國家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創新體制機制,集聚科技精英和優勢資源,率先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科技創新型中心城市;以破解城鄉二元體制為重點,全力實施蘇州市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在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城鄉社會保障“五個一體化”方面實現新突破;以創新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為重點,積極推進無錫市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試點工作,實現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創新南北掛鉤合作新機制,加快土地、金融等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探索更具活力的區域協調發展模式。

  十一、深入推進對外開放戰略,加快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

  (四十六)加快轉變外經貿增長方式。積極扶持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出口,鼓勵高附加值產品和服務出口,培育建設機電產品出口基地、軟件出口基地、科技興貿出口創新基地、服務外包基地、輕紡產品出口基地和農產品出口基地。鼓勵引進先進技術、設備及關鍵零部件,進口重要原材料、能源和礦產資源。支持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鼓勵企業融入加工貿易配套產業鏈,并加快由代加工向代設計、自主品牌轉變,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向研發、設計、營銷和售后服務環節延伸,推動更多的內資企業著力發展服務貿易,建立長三角地區服務外包發展的聯動機制。

  (四十七)切實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優化外資結構,引導外資投向高新技術產業、基礎設施領域和高端制造環節,以及現代物流、信息服務、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現代會展和中介咨詢等現代服務業領域,并重點向蘇中、蘇北地區轉移。創新利用外資方式,繼續鼓勵和引導外資在競爭性產業領域開展并購重組,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引資和引智相結合,加快引進國際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智力資源。加大間接利用外資力度,支持環境保護、節能減排、醫療衛生等領域借用國外優惠貸款。創新外商投資管理方式,建立長三角地區外資管理和共享信息平臺,不斷完善外資并購管理體制,規范招商引資行為,實行相對統一的土地、稅收政策,營造公平、開放的投資環境。

  (四十八)著力提升開發區發展水平。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約、產業集聚”的總體要求,制定開發區發展規劃,優化區域發展布局,促進轉型升級。積極推進南北共建開發區,提升蘇北地區集聚集約發展水平。引導開發區整合資源、強化特色、優化環境,加快產業升級,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申報國家級開發區。強化對開發區自主創新能力的考核,啟動高新技術區“創新型園區提升工程”,積極引導高新技術產業、研發機構和融資平臺向高新園區集聚。逐步推廣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和蘇州工業園區的成功經驗,加強長三角地區開發區之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加快蘇通生態科技園區、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鹽滬合作園區和昆山花橋兩岸商貿合作促進區建設。將保稅物流功能疊加試點推廣到全省出口加工區,積極爭取在南京、連云港等沿江沿海重點港口建立保稅港區。

  (四十九)支持企業“走出去”。建立長三角地區共享的走出去信息發布平臺,定期發布境外投資國別環境報告和信息。加快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區、開發區建設,鼓勵和支持長三角產業關聯度高的企業強強聯合,共同開展境外投資,形成具有比較優勢的境外產業集聚區。支持有實力的企業積極穩妥地參與境外資源開發,鼓勵企業到境外建立生產基地、營銷網絡和研發中心,培育跨國經營企業,共同開拓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市場。進一步簡化和規范境外投資審批程序,在資金融通、檢驗檢疫、海關、外匯等方面為企業走出去提供便利服務。加快培養企業跨國經營人才,支持財會、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走出去。

  (五十)進一步優化開放環境。積極爭取在南京、蘇州、無錫等地逐步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積極爭取境外投資項下股東貸款在長三角地區的先行先試,進一步完善長三角區域內試行的貿易進口付匯異地備案改革辦法,支持有條件的中外資企業集團實行外匯資金集中管理。進一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領域,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簡化市場準入程序。加快建設長三角地區大通關體系,促進區域物流一體化公共平臺建設,實現跨關區申報、審單、驗放。加快整合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推廣“區港聯動”、“區區聯動”及“區港一體”等特殊監管模式,加速區域間貨物流轉。積極引進跨國公司和國內大型集團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創新政府管理體制,提升服務功能,營造以人為本、安商親商富商的開放環境。

  十二、加強協調對接,促進區域聯動發展

  (五十一)組織實施與協調推進。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按照《指導意見》和本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扎實推進和落實各項目標任務。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聯系,積極爭取國家對長三角地區發展的指導和相關政策的支持。加強與上海、浙江的溝通,做好相關規劃之間的銜接,共同研究重大問題,協調出臺重大政策,協同實施重大項目。

  (五十二)完善和創新區域合作機制。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推動并重,加快建立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區域合作機制。堅持“長三角地區主要領導座談會”制度,加強對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工作的領導;完善“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事關長三角地區發展的重大問題;做好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和重點合作專題組的工作,健全相關工作機制,提高合作效率,著力推進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環保、信用、社保、金融、涉外服務、工商管理等重點專題合作。繼續發揮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的作用,支持城市間開展交流與合作。引導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長三角地區合作,構筑一批區域交流合作平臺,積極組織開展會展、論壇、經貿洽談等合作交流活動。探索設立區域發展促進基金,建立健全區域利益補償機制。

  (五十三)深化和擴大區域合作。促進產業轉移,拓展發展空間。鼓勵具備條件的市、縣與上海、浙江臨近地區開展合作對接試點,實現優勢互補,形成同城效應。積極支持上海大豐農場發展轉型,配合建設上海產業轉移示范區。積極探索泛長三角合作機制,充分發揮南京都市圈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長江上、中、下游地區的要素流動與產業協作。爭取國家編制淮海經濟區區域規劃,促進淮海經濟區加快發展,增強輻射帶動中西部地區發展的能力。加強與港澳臺的投資及貿易往來,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提高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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