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形勢下糧食工作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0〕141號 2010年12月4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全省各地認真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保障市場有效供給,為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前,隨著我省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以及人口增長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糧食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做好新形勢下糧食工作,確保糧食安全,現通知如下:
一、穩定發展糧食生產,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各市、縣(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個堅持、兩個確保”的要求,即:堅持基本口糧立足省內自給,保護好基本農田6606萬畝,確保水稻種植面積3000萬畝、水稻總產330億斤,認真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度,保護和提高耕地質量,確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認真組織實施新增糧食產能建設規劃,深入開展糧食高產增效創建,提升糧食生產科技水平,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認真落實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等政策,完善補貼方式,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按照“存量不動、增量傾斜”的原則,適當對種糧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新增農業補貼,促進糧食適度規模生產、糧食專業合作社發展。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糧食生產、加工及銷售等專業協會建設,提高糧食產前、產中及產后等社會化服務水平。糧食主銷區和產銷平衡區要加強產糧大縣建設,穩定區域內糧食種植面積和糧食自給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水稻規模種植農戶實行價外補貼,提高水稻生產自給率。嚴格執行好國家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和油菜籽等臨時收儲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各類經營主體入市收購,滿足農民售糧要求,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
二、加強糧食產銷銜接,保證市場糧食有效供給
各地要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糧食產需實際,立足于促進糧食供求總量、品種結構平衡,研究制訂糧食供需平衡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保障地方糧食安全的目標任務、政策措施,保證本地區糧食有效供給。
支持和鼓勵產銷區雙方以經濟利益為紐帶,以市場為導向,以共建生產基地、聯辦市場、委托收購、投資建庫為重點,建立穩定的糧食產銷合作關系。探索省內儲備糧油輪換合作機制。積極發展省際間糧食購銷協作關系,調劑品種余缺,促進全省糧食總量平衡。
修訂完善地方糧食應急預案體系,健全應急協調聯動機制,落實應急保障資金、成品糧油應急儲備和應急加工、應急供應、應急運輸網絡。增加市場預警監測體系建設投入,建立健全糧食預警監測和市場信息會商工作機制。對列入應急供應網絡的指定加工企業和銷售企業要給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對因承擔糧食應急任務遭受損失的給予相應補償。
三、加大地方糧食儲備管理力度,夯實糧食市場調控基礎
省、市、縣各級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江蘇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加強全省糧油儲備管理,充分保障和落實糧油儲備財政補貼資金。地方政府要按照省下達的儲備糧油計劃,確保實物儲備、貸款利息、保管費用和輪換費用等各項補貼落實到位,保證儲備糧油數量真實、輪換及時、質量良好、儲存安全。建立地方儲備糧規模動態調整機制,各地可根據城鎮化發展、人口增加等糧食市場保供實際,適當增加本級糧食儲備規模。
四、積極發展現代糧食流通產業,提高糧食產業發展水平
全面貫徹國有糧食企業改革要求,認真落實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涉及的土地轉(出)讓、資產核銷、工商注冊、信貸支持、稅費減免、人員安置等配套政策,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優化產權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建設現代企業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更好地發揮在糧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范國有資產流失,保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
認真制訂實施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支撐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因地制宜規劃建設集糧食倉儲、糧油加工、糧食物流服務、糧油質量檢測等于一體的現代糧食產業園區。支持倉儲設施、質量檢測、信息管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安排糧庫建設新征用地,繼續執行新建糧庫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對政府投資建設的糧食倉儲設施和糧食批發市場,未經上級糧食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處置或變更用途,確保全省有效糧食倉容保持在350億斤以上。
將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納入各地市場建設規劃,重點規劃建設主銷區口糧批發市場、區域性中轉批發市場和產地糧食批發市場。支持糧食批發市場發展分級儲運、流通加工、配送、電子商務和期貨貿易等現代服務方式,充分發揮市場銜接產銷、引導生產、穩定消費等作用。制訂糧食批發市場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糧食批發市場準入制度,嚴格質量檢測和認證,實行質量可追溯制度,保障糧食消費安全。
認真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政策,積極培育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鼓勵糧食龍頭企業以訂單生產、訂單收購等方式,提高糧食生產集約化、規模化水平,帶動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大力實施品牌戰略,打造一批糧油品牌,提升糧食產業競爭力。
五、強化糧食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正常秩序
各級糧食、工商、質監、衛生、價格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糧食市場監管,規范糧食流通秩序。認真組織開展糧食庫存、地方儲備糧油及政策性糧油購銷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加強對糧食批發、糧油加工和零售等重點環節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嚴格糧油質量與衛生檢測檢驗制度。認真落實糧食經營者最低和最高庫存標準,堅決查處囤積居奇、哄抬糧價、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確保糧食市場和價格穩定。
認真貫徹《統計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建立完善糧食經營者信息統計報告制度,密切監測市場糧價動態,適時發布糧食生產、消費、價格等信息,正確引導市場預期。加強糧食流通統計檢查,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必須建立糧食經營臺賬制度,并定期向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統計數據和有關情況,保障糧食宏觀調控和行業管理需要。
六、建立責任考核制度,全面落實糧食安全責任
各市、縣(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糧食生產、流通和安全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要明確糧食產銷目標,加強本地區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穩定糧食播種面積,確保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到位;搞好糧食總量平衡,支持糧食產銷合作,保證糧食市場供應;落實糧食風險基金,完善應急保障體系,充實地方糧油儲備,確保糧油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支持糧食倉儲物流和糧食市場等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現代糧食流通產業;加強糧食流通秩序和質量衛生監管,規范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制訂全省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省農委負責督促各地完成省人民政府下達的糧食播種面積、產量指標,做好糧食生產技術指導服務。省糧食局負責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市場調控、應急保供,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履行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管理職責,并會同省有關部門制訂考核辦法,強化對“米袋子”省長負責制下市、縣長分級負責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省財政廳負責落實省級糧油儲備、糧食直接補貼等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基本農田和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省商務廳負責糧食進出口,會同相關部門建設糧食市場體系。省工商、質監、衛生、價格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糧食市場和糧食質量、衛生的監督檢查。省統計局負責與糧食安全相關的統計監測。農業發展銀行江蘇省分行負責安排地方各級糧油儲備信貸資金及政策性用糧貸款。
以上通知要求,請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