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意見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0-09-0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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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
加強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
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意見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0〕98號 2010年8月3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的《關于加強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加強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意見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為建立健全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設,切實做好農村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工作,更好地服務于農民群眾就業創業和新農村建設,實現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一體化,根據《就業促進法》要求,現就加強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緊緊圍繞統籌城鄉就業和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服務重心下移,有效整合資源,切實加強農村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基層基礎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設,提高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能力與水平,滿足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轉移就業公共服務需求,促進全省農民增收致富和城鄉統籌發展。
二、目標任務
按照“統籌城鄉、整合資源,完善體系、夯實基礎,規范服務、分步推進”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強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第一階段:到2012年,在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工作、制度“六到位”的基礎上,積極整合資源,以公共就業、社會保險、勞動關系協調、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保障監察為重點,不斷完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用3年時間,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建立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并基本實現“六到位”,全面建立充分轉移鄉鎮和村級平臺建設聯動機制。階段性目標是:到2010年底,全省配備專職人員村級平臺建成率達30%以上;2011年底,村級平臺建成率達70%以上;2012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服務平臺,實現城鄉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全覆蓋。
第二階段: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實現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網絡化目標,民眾能夠就近享受到優質、高效、便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
三、農村基層平臺組織建設
?。ㄒ唬┙y一機構名稱和標識。鄉鎮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在批準的限額內綜合設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置,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可使用“××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所”名稱或加掛相應牌子。標識由省統一設計,縣(市、區)統一制作,懸掛于辦公場所。
?。ǘ┼l鎮(街道)平臺主要工作職責。負責轄區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咨詢工作,開展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動態管理工作,審核、上報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相關資料,開展登記失業人員日常管理工作,收集、發布就業信息,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等就業服務。組織轄區相關人員參加職業培訓、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負責社區就業崗位開發,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開展創建充分轉移(就業)鄉鎮、村(社區)活動。審核、上報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資料,組織開展就業援助工作,協助落實就業政策。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轄區內社會保險擴面、參保、繳費及待遇發放等服務工作,負責做好轄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積極做好轄區內勞動監察投訴受理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負責對村(社區)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站的業務指導和管理。承擔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ㄈ┐澹ㄉ鐓^)平臺主要工作職責。開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咨詢工作。負責城鄉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建立基礎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受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申請和初審,承擔登記失業人員日常管理等工作。收集、發布就業信息,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等就業服務。了解、掌握培訓需求,收集、發布培訓信息,組織推薦城鄉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創業培訓。協助開發社區就業崗位,推薦就業困難人員到公益性崗位就業,開展創建充分轉移(就業)村(社區)活動。掌握有創業意愿人員的信息,受理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協助貸款回收,提供相關創業服務。開展就業援助對象的調查摸底和日常動態管理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和及時更新信息庫,為就業援助對象提供上門入戶援助服務。調查、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協助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協助做好農村社會保險和被征地農民保障的后續管理工作,協助開展勞動監察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承擔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ㄋ模┖侠砼渲霉ぷ魅藛T。各地應根據轄區內的服務對象數量,綜合考慮轄區內就業人口、用人單位數量、轄區面積、工作任務量、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配置基層勞動就業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工作人員,定崗定責并實行動態管理。街道、鄉鎮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一般按每6000名左右服務對象配備1名工作人員,所需人員可采取內部調劑、公開招聘、政府購崗等辦法解決。村(社區)可設置特定公益性崗位,每村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協管員,工作量較大的可適當增加人數,負責人可由村(社區)主任或大學生村官兼任。
?。ㄎ澹┣袑嵄WC基層平臺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鄉鎮(街道)服務所的工作經費、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按單位性質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村(社區)服務站人員經費,通過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市、縣(市、區)根據其承擔的任務安排工作經費。鄉鎮(街道)服務所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事業單位的規定落實?;鶎悠脚_聘用人員的工資收入待遇,應不低于同類人員標準,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四、農村基層平臺基礎工作
?。ㄒ唬┙⒔∪A臺賬?;鶎庸ぷ髌脚_要摸清轄區內人力資源和用工底數,做到對轄區內城鄉居民、外來勞動力就業狀況和社會保障及用人單位用工需求情況清。建立健全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相關信息基礎臺賬,基礎臺賬實行實名制,并及時更新,動態管理。
?。ǘ┩晟埔幷轮贫燃傲鞒?。建立健全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各項工作制度,使基層工作有章可循。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就業服務、社會保險經辦、勞動監察投訴處理、勞動爭議調解、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各項制度,統一規章制度,統一服務流程,優化管理辦法,規范服務行為,實行“一站式”服務。制度和流程要上墻公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樹立良好服務形象。
?。ㄈ┙y籌安排場地設施。鄉鎮(街道)要統籌解決鄉鎮(街道)、村(社區)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所(站)的辦公場地和服務場所,完善服務設施。充分發揮現有場地、設施作用,整合公共服務資源,滿足農民群眾服務需求,蘇北地區要結合經濟薄弱村“八有”建設,在村綜合服務中心開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窗口。新建或合并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在便捷地方分別預留不少于60平方米、20平方米的基層平臺辦公場地。村級公共服務中心要優先預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場地,根據工作需要,為基層平臺配備必要的電腦(網絡設備)、打印機、傳真機、電話、檔案櫥柜、信息發布欄等辦公設備和設施。省對蘇北地區基層服務平臺基礎設施建設、基本設備配置等給予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扶持。
?。ㄋ模﹥炏韧七M信息化建設。各地“金保工程”二期立項和實施,要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傾斜,優先保證基層開展公共服務必需的設備、軟件開發和網絡建設投入,盡快實現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工作信息聯網。研究制訂統一的編碼體系和信息標準,加快信息網絡建設,實現公共服務、信息網絡全覆蓋。在當前鄉鎮(街道)、社區基本實現與市、縣(市、區)聯網的基礎上,重點推進村級平臺信息網絡建設,通過實施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村村通”工程,促進村級平臺與市、縣(區,市)、鄉鎮(街道)四級聯網,實現業務協同處理、信息資源共享。
五、農村基層平臺能力建設
?。ㄒ唬娀犖榻ㄔO。改進和完善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人員聘用辦法,制訂聘用資格標準,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充實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隊伍。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蘇北志愿者等人員專職或兼職從事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
?。ǘ┘訌娙藛T培訓。建立日常學習和定期培訓制度,加大崗位培訓力度,加強定崗定向培訓,努力實現基層平臺工作人員一崗多責、一專多能。注重培訓質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操作技能和服務水平,專職人員持有協理員職業資格證書比例達90%以上,建設一支專業化、多功能的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工作人員隊伍。
?。ㄈ┨岣哌\作能力。結合鄉鎮機構改革,進一步強化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工作職能。加強基層平臺工作人員管理,建立考核獎勵機制,定期進行考核和獎勵,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激發工作人員積極性。深入開展創建優質服務窗口活動,增強服務意識,保證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六、實施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作的領導,將其列入地方政府促進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協調落實,鄉鎮(街道)具體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合力推進。農業部門要將農村基層平臺建設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財政部門要落實農村基層平臺建設所需經費;民政部門要將農村基層平臺建設納入基層組織建設內容;編制部門要協調解決好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工作機構、編制問題,確保農村基層平臺建設取得實效。
(二)制訂實施方案。各地要加強統籌規劃,將農村基層平臺建設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抓緊制訂推進方案和實施辦法,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組織實施。當前,要盡快落實鄉鎮、行政村平臺場地、建設資金和運行經費,完善服務設施,合理確定人員配置,研究制訂各項工作制度。各市的農村基層平臺建設方案,要于2010年9月底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加強檢查考核。要加強對農村基層平臺建設的分類指導,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要優先發展,加快建設進度;其他地區要因地制宜,積極創造條件,保證基本服務功能。強化農村基層平臺建設的檢查考核,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對完成任務較好的鄉鎮(街道)、村(社區),通過“以獎代補”方式予以獎勵;對完不成任務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不得參加全年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工作評先評優。對創建充分轉移(就業)鄉鎮、村(社區)工作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重點傾斜。要及時發現新情況,研究解決新問題,確保農村基層平臺建設取得新進展,為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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