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
加強公務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蘇辦發〔2011〕47號 2011年10月26日
各市、縣(市、區)委,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員管理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全面落實《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過硬、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公務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公務員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 加強公務員管理是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的迫切需要。公務員隊伍是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治國理政的主體,承擔著管理國家公共事務和社會事務的重要職能。當前,我省正處在全面實現小康并向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的關鍵時期,進一步加強公務員管理,努力建設一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公務員隊伍,對于全面貫徹“六個注重”、全力實施“八項工程”、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省公務員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取得顯著成績,特別是公務員法實施以來,公務員管理工作日益走上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面向基層公開遴選、推行競爭上崗、構建科學考錄機制和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實施“5+X”能力培訓工程等方面的工作走在全國前列。但面對新的形勢,公務員法配套政策制度還不夠健全,公務員能力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推進“兩個率先”的要求,一些地方依法管理意識不夠強、基礎建設比較薄弱等。這些問題影響和制約了公務員隊伍建設整體水平的提升,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二、進一步明確全省公務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2. 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實施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充分發揮公務員主管部門主導作用,不斷健全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機制,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為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3. 基本原則。堅持把依法管理、統籌推進、改革創新、注重基層原則,貫穿于公務員管理工作全過程。
——依法管理。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全面實施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科學管理。
——統籌推進。健全上下貫通、運轉協調的工作機制,突出重點、突破難點,系統推進公務員管理各項工作,提高公務員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改革創新。在公務員法框架內,積極探索、準確把握公務員管理基本規律,以改革的精神大膽創新實踐,不斷增強公務員管理工作的活力,促進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
——注重基層。完善基層公務員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教育培訓,嚴格考核約束,完善激勵辦法,引導公務員不斷增進對群眾的思想感情,增強服務科學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的本領。
4. 目標任務。按照全面提升公務員管理工作科學化水平的要求,著力構建一套涵蓋公務員管理各個環節、科學有效的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具有鮮明江蘇特點的公務員分類管理、競爭擇優、考核評價和監督約束機制,實現公務員管理基礎建設和信息化水平的整體提升,打造一支適應“兩個率先”要求、來源和結構不斷優化、具有較強政治素質和履職本領的公務員隊伍。
三、完善進入任用機制,不斷優化公務員隊伍來源和結構
5. 堅持面向基層遴選公務員。注重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構建來自基層一線的公務員培養選拔鏈。研究制定大學生村官與選調生選拔工作的對接政策。從2012年起,省級機關補充工作人員的主要來源,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原則上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或從基層公開遴選。
6. 提升公務員考錄工作水平。堅持“凡進必考”,鼓勵應屆畢業生報考基層公務員崗位,市級以下機關特別是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錄用計劃應主要用于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完善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優秀村(社區)干部的考錄辦法,開展從優秀工人、農民等生產一線人員中考錄公務員。健全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制度,加強面試考官、命題專家和閱卷專家“三支隊伍”建設。探索建立分級分類考錄公務員制度,進一步加強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制度建設。
7. 加大公務員交流力度。加強省級機關公務員和市縣公務員上下交流、蘇南蘇中蘇北公務員橫向交流,推進黨政機關公務員跨部門交流。積極探索從企事業單位選拔人員到機關任職制度,暢通各類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渠道。對省市黨政機關缺少基層工作經歷的年輕公務員,分批安排到基層培養鍛煉。研究制定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規范公務員調任審核審批備案程序。
8. 依法規范公務員任用管理。規范公務員職位設置、職務級別確定和職數審核制度,嚴格非領導職務設置方案審批程序,不得擅自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公務員。大力推行競爭上崗,逐步提高競爭性選拔人員的比例。機關中層領導職位出現空缺的,一般應通過競爭上崗方式選拔。嚴格公務員登記條件,完善公務員日常登記辦法。
9. 完善公務員退出制度。健全公務員辭職制度,加強公務員辭職管理。對嚴重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不宜繼續留在公務員隊伍的,依法予以辭退。加強公務員退休管理,嚴禁各級機關對公務員實行離崗退養。認真落實公務員退出后管理的政策規定,探索建立公務員退出保障制度。
四、健全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激發公務員隊伍生機與活力
10. 創新公務員考核管理辦法。根據崗位性質、任務和要求,探索建立分級分類、操作性強的公務員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公務員考核聯系點建設,發揮聯系點示范帶動作用。加強平時考核,規范年度考核,改進考核辦法,擴大考核民主,提高考核信息化水平。建立考核結果反饋機制,強化公務員考核結果的綜合運用。
11. 充分運用行之有效的激勵手段。認真貫徹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強化表彰獎勵工作綜合管理。定期開展“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活動。注重關心先進模范的工作和生活,健全先進模范人物走訪慰問、休假療養等制度。探索建立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制度,研究完善級別晉升制度。
12. 強化公務員日常監督約束。深入貫徹實施《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強化責任追究,嚴肅處理違法違紀公務員。探索制定新形勢下公務員行為規范,進一步明確公務員在履行職責、執行公務和社會生活中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建立公務員紀律處分和申訴備案制度。健全各級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依法處理公務員申訴案件,維護公務員合法權益。
五、加強教育培訓,切實增強公務員隊伍履行職責的本領
13. 建立健全培訓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江蘇省貫徹〈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的實施意見》,研究制定任職培訓、培訓學分制等管理辦法,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建立健全公務員培訓績效評估辦法,加強對施教機構辦學質量的監督考核。
14. 統籌抓好分級分類培訓。堅持以培訓需求為導向,建設培訓載體,豐富培訓內容,實施新一輪“5+X”能力培訓工程,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公務員隊伍履行崗位職責的本領。依法保障公務員接受培訓的權利,為公務員參加教育培訓創造良好條件。促進不同地域、不同部門公務員培訓工作全面發展,實現培訓對象的全覆蓋。
15. 強化培訓結果綜合運用。建立健全公務員培訓登記管理制度,公務員參加各類培訓的情況及考試考核結果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
六、抓好作風建設,進一步樹立公務員隊伍勤廉為民的良好形象
16. 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活動。圍繞“對人民負責、為人民服務、受人民監督、讓人民滿意”主題,積極創新活動載體,豐富創建活動內涵,引導廣大公務員爭做勤奮學習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和清正廉潔的模范。
17. 積極推進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以“忠于國家、服務人民、恪盡職守、清正廉潔”為核心內容,深入開展職業道德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指導行業部門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職業道德規范。通過選樹職業道德楷模、加強社會監督評議等方式,構建職業道德建設長效機制。
18. 著力建設高素質基層公務員隊伍。研究制定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意見,把關心愛護與從嚴管理基層公務員緊密結合起來。切實加強以縣(市、區)、鄉鎮(街道)和一線執法部門為重點的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通過加強思想工作、強化教育培訓、嚴格日常考核、完善激勵監督等,努力增強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提升政策法規執行力。
七、強化基礎建設,切實提高公務員管理科學化水平
19. 積極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加快分類管理試點進度,擴大試點范圍,深化試點內容。研究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序列和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不同類別公務員職位職責規范和能力素質標準。
20. 加快實現公務員管理信息化。積極推進全省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建設,2013年底建成統一規范、動態管理、實時監督的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公務員統計制度,充分發揮信息數據在公務員管理決策中的作用。
21. 規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相關政策。嚴格把握參照管理條件,從嚴控制參照管理范圍。研究制定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管理辦法,加強對參照管理單位實施公務員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22. 穩步實施公務員職位聘任。開展聘任制試點,研究制定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加強對職位聘任工作的綜合管理。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各級機關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專業性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
23. 加強公務員管理科學研究。針對公務員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理論研究。注重發揮相關學科專家學者在科學決策中的咨詢作用,促進研究成果轉化應用。
24. 夯實公務員管理工作基礎。加大公務員考錄、培訓等基地建設力度。健全全省公務員管理系統基本制度和工作規則。加強公務員業務資料的收集、整理和運用。做好公務員管理輿情收集和信息宣傳工作。
八、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公務員法深入貫徹實施
25. 強化公務員法實施的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公務員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認真研究解決公務員法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工作機構到位、人員編制到位。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將公務員管理相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予以保障。
26. 加強對公務員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圍繞相關專題,對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公務員法,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按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切實維護公務員法的權威。
27. 加強公務員管理者隊伍建設。針對公務員管理系統機構、人員、工作任務的特點,強化公務員管理者隊伍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定期進行集中輪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