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二五”
人才發展規劃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1〕179號 2011年12月28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十二五”人才發展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十二五”人才發展規劃
根據《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江蘇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一)發展現狀
“十一五”期間,全省上下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把服務科學發展、推進“兩個率先”作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實施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堅持以人才集聚促進高新產業集聚,以人才結構調整推動產業結構調整,人才資源總量穩步增長,人才隊伍結構不斷優化,人才綜合素質和創新創業能力全面提升。到2010年底,全省人才資源總量810萬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各類高層次人才40萬人,占人才資源總量的4.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總數的28%。每萬勞動力中研發人員為46人年,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達15.9%。全省人力資本投資4359億元,占GDP的12.8%,全社會研發投入超過840億元,占GDP的2.1%。全省高新技術產業產值30355億元,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的33%,人才貢獻率達31.4%。江蘇人才發展主要指標位居全國前列,人才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黨管人才格局基本形成。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創新人才工作方法,改進人才工作方式,初步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
人才政策體系不斷完善。省委、省政府制定出臺《關于加強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關于實施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涵蓋人才工作的各個環節和主要方面,形成層次分明、相互配套的人才政策體系。
人才引進力度逐年加大。全省引進各類海外高層次人才1.6萬人,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資助領軍人才916人、創新團隊8個。入選國家“千人計劃”163人,其中,創業人才90人,占全國的25.8%,位居全國第一。
人才載體建設成效明顯。深入推進“人才特區”試點工作,全省設立國家級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3家、省級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51家、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6家、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10家。建立企業院士工作站26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10個、科研工作站241個、省級以上留學人員創業園39家。
市場配置功能顯著增強。省、市、縣三級人才服務平臺基本建立,公益性人才服務體系日趨完善,人才資源市場配置作用充分發揮,政府人才服務機構公益性服務和社會人才服務機構專業化服務實現優勢互補。全省設立國家級、省級人才服務機構26家,舉辦全國性、全省性人才交流活動300余場,通過市場配置人才數量占人才引進總量的80%以上。
人才區域發展漸趨協調。圍繞提升蘇南發展水平、促進蘇中快速崛起、發揮蘇北后發優勢,沿江、沿滬寧線、沿東隴海線、沿海產業帶人才資源開發全面推進,區域人才協調發展的支撐體系和人才智力資源共享的服務體系逐步形成。長江三角洲區域在人才服務領域初步實現整體聯動、共同發展。
全省“十一五”人才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順利完成了“十一五”人才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但必須清醒地看到,我省人才發展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人才結構性矛盾仍然比較突出,企業在人才資源開發中的主體作用未能充分發揮,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仍未完全破除,分類合理、梯次分明的人才發展考核指標體系尚未建立,城鄉、區域間人才發展還不夠平衡等。
(二)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是江蘇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人才引領產業發展、提升區域創新能力的任務更加緊迫,人才優勢向科技優勢、產業優勢和競爭優勢轉化的態勢更加明顯。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必須以深入實施科教與人才強省戰略、創新驅動戰略為契機,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增創江蘇長遠發展的戰略優勢。
——創新型經濟發展對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二五”時期,江蘇創新驅動的發展態勢日益增強,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不斷提高。大力發展創新型經濟,必須堅持以科技創新為先導,充分發揮知識和人才的作用。要把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作為創新驅動的戰略舉措,圍繞實施新興產業倍增、服務業提速、傳統產業升級“三大計劃”,重點培養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層次人才和掌握核心技術自主創業的科技企業家,不斷發揮人才引領和推動產業發展的作用,提升區域創新能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走上依靠創新驅動的軌道。
——協調發展對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是江蘇“十二五”時期的重要任務。推進農業現代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蘇北新型工業化進程、構建蘇中經濟國際化新高地、推動蘇南經濟轉型升級和加快實施江蘇沿海地區發展戰略,進一步拓展了人才工作空間。要按照“城鄉互動發展、區域優勢互補”的要求,加強人才發展統籌規劃,優化重大人才項目布局,加大重大人才政策支持力度,為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證。
——經濟國際化對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二五”時期,江蘇對外開放水平進一步提高。為適應經濟國際化要求,必須瞄準世界前沿,大力實施本土人才國際化戰略,提升人才國際化水平,加快建設一支具有全球思維、戰略視野、國際經驗和創新能力的國際化人才隊伍。圍繞創新驅動和轉型升級,實行便利的準入、優待政策,加速吸引、集聚一批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大力引進外國專家和智力,加快發展外國留學生教育事業,積極探索國際化“人才特區”建設,增創開放型經濟新優勢。
——和諧社會建設對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是“十二五”時期的重中之重。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高端引領和整體推進相結合,在重點抓好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同時,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發揮高層次人才的引領帶動作用和各類人才的支撐保障作用,各支人才隊伍和各類人才按需要、成比例協調發展,總量不斷擴大、質量不斷提升、活力不斷增強,推動經濟持續快速增長,鞏固社會和諧穩定局面。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緊扣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主題,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以實施科教與人才強省戰略和創新驅動戰略為契機,以率先建成人才強省為目標,以創新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為動力,著力實施重點人才工程,著力建設高層次人才隊伍,著力增強人才創新能力,加快人才國際化進程,率先建成國際化人才高地,加快人才優勢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提升人才對經濟社會的貢獻度,為實現“兩個率先”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15年,各區域、各類人才隊伍按需要、成比例協調發展,每萬勞動力中研發人員、人才貢獻率、人力資本投資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等人才發展主要指標處于全國領先位置,區域創新能力繼續位居全國前列,率先建成人才強省。
——規模不斷壯大。全省人才資源總量1100萬人,年均增長5%,每萬人口擁有人才數1400人,其中,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總量190萬人,專業技術人才總量560萬人,高技能人才總量180萬人,農村實用人才總量155萬人,社會工作人才總量20萬人,繼續保持在全國領先地位。
——結構更加合理。高層次人才占人才資源總量的5.1%,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才比例1∶4∶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總數的30%,新興產業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實現“倍增”目標,各區域人才資源總量、高層次人才比例趨于平衡。
——素質明顯提升。每萬勞動力中研發人員達50人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50%,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受過高等教育比例達21%,專業技術人才平均每年接受繼續教育達40學時。
——效能顯著增強。人才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明顯增強,人才貢獻率達43%;發明專利授權量1.4萬件,專利總量與論文數量繼續居全國前列;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關鍵技術自給率顯著提高,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響的科技成果,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術的高新技術產業群。
——環境逐步優化。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全面發展的法制環境和政策體系,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營造創新活力強、創業成本低、服務效能優、人居條件佳的人才發展環境。
三、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
(一)人才隊伍建設主要任務
1. 黨政人才隊伍。適應科學發展要求和黨政人才成長規律,以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為核心,以提高黨政人才的領導水平和綜合素質為重點,建設一支眼界寬、思路寬、胸襟寬的高素質黨政人才隊伍。組織實施黨政人才能力提升計劃、公務員能力培訓計劃,構建理論教育、知識教育、黨性教育和實踐鍛煉有機結合的培養教育體系。實行崗位培訓、在職自學和學歷教育,選拔有發展潛力的優秀中青年干部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或赴境外進修,不斷提高黨政人才隊伍的學歷層次、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注重培養年輕黨政人才,選派政治素質好、發展潛力大的年輕黨政人才參與重點建設工程、急難險重任務或到省外、基層任職、掛職鍛煉。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樹立堅定信念、注重品行、崇尚實干、群眾公認的用人導向。擴大干部工作民主化,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推公選等選拔方式,促進優秀黨政人才脫穎而出。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人才考核指標體系,健全黨政人才崗位職責規范及能力素質評價標準,加強工作業績、工作能力考核。到2015年,全省黨政人才本科以上學歷達65%,素質明顯提高,結構更加合理,總量相對穩定。
2. 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適應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需要,以提高現代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競爭力為核心,以培養優秀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為重點,造就一支專業化、職業化和國際化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鼓勵和引導企業采取多種形式培養各類經營管理人才。依托著名跨國公司、知名高校和其他培訓機構,建立境外人才培訓基地,組織企業家赴境外培訓和交流,拓寬國際視野,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以市場和出資人認可為核心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體系,積極發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機構。建立符合江蘇實際的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制度,研究制定《江蘇省職業經理人資質認證條例》。到2015年,全省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總量達190萬人,新興產業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總量實現倍增,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通過市場化選聘比例達到25%。
3. 專業技術人才隊伍。適應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要求,以提高專業水平和創新能力為核心,以集聚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為重點,培養一批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學術、技術帶頭人,造就一支規模宏大、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研究制訂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梯次培養計劃,完善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選拔培養制度,建立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表彰制度。繼續實施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六大人才高峰行動計劃”,著力培養重點產業、重點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擴大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培養規模,提高專業技術人才創新能力,培養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的高級專家。每年選拔資助一批具有創新潛力的青年人才到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學習深造,縮短高層次人才培養周期。統籌推進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完善專業技術人才管理體制,優化專業技術人才成長環境,改進專業技術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加強各類事業單位管理人員隊伍建設。重視社科類人才的培養與使用,充分發揮他們在科學研究和決策咨詢中的重要作用。到2015年,全省專業技術人才總量達560萬人,其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51萬人。
4. 高技能人才隊伍。適應產業升級和服務業提速的要求,在繼續實施百萬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的基礎上,以提升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為核心,以培養技師和高級技師為重點,建設一支數量充足、門類齊全、梯次合理、技藝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隊伍。積極探索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長的途徑和方法,充分發揮技工院校培養高技能人才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進“校企合作”、“理論實訓”一體化的培養模式,加快培養緊缺技能人才。完善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學校教育與企業培養相聯系、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體系。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考核,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建立絕技絕活代際傳承和技術工人崗位成才機制,引導和推動各類企業培養高技能人才。廣泛開展技能競賽和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升高技能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實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到2015年,全省高技能人才總量達180萬人,占技能勞動者總數的30%,其中技師、高級技師40萬人。
5. 農村實用人才隊伍。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圍繞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致富目標,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經營能力為核心,以培養農業生產技能人才和農村生產經營實用人才為重點,建設一支掌握農業科學技術和經營管理知識,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工程,推進農村實用人才培育計劃,發揮各類職業技術院校、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和農村現代遠程教育網絡等培訓機構的作用,大規模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加強基層農村服務,及時提供信息、資金、技術等服務項目,為推廣新技術、推進農業產業化提供優良服務。研究制定優惠政策,在創業培訓、項目審批、信貸發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積極扶持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積極培育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和行業協會(學會),放大輻射效應,形成規模優勢,提高市場競爭力。建立農村實用人才評價體系和分配激勵制度,加大對農村實用人才的表彰獎勵和宣傳力度,提高農村實用人才的社會地位。到2015年,全省農村實用人才總量達155萬人,其中,具有中高級技術等級的人才達15萬人,每個行政村特色產業有3-5名科技創業示范帶頭人。
6. 社會管理人才隊伍。適應創新和加強社會管理、健全社會服務體系需要,以社會管理崗位開發為基礎,以培養中高級社會管理人才為重點,培養造就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社會管理人才隊伍。深刻認識和把握社會管理規律,把社會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和諧社會建設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加強社會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相關文件。完善社會管理崗位設置和社會管理人才配置,加大社會管理崗位開發力度,不斷提高社會管理崗位在相關行業內的設置比例。加快構建不同學歷層次教育協調配套、專業培訓和知識普及有機結合的社會管理人才培養體系。建設一批社會管理教育和實訓基地,加強社會管理從業人員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升社會管理工作理念和專業化水平。積極探索政府、社會、用人單位和個人多元投入的社會管理經費保障機制,設立社會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資金,通過政府購買社會管理服務項目,培育、扶持一批民辦社會管理服務機構。發展社會管理行業自治組織,促進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借鑒國內外經驗,確定社會管理職業規范和從業標準,實行社會管理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建立社會管理職業水平評價制度,推行資格與崗位掛鉤、崗位與薪酬掛鉤的管理辦法。建立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聯動機制。到2015年,全省社會管理人才總量達20萬人。
(二)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工程
1. “雙創計劃”。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和重大科技創新工程,以高新技術產業領域領辦、創辦科技企業或從事關鍵技術研發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為重點,繼續實施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面向海內外引進一批符合產業發展方向、具有自主創新成果的“雙創”人才和創新團隊。到2015年,全省共資助1.5萬人,其中省級資助2500人;全省建設能夠突破核心技術、實現產業技術跨越的創新團隊500個,其中省級資助150個。圍繞重點產業領域,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繼續實施省“企業博士集聚計劃”,吸引高層次人才向我省企業一線集聚,到2015年,引進博士2000名。
2. “匯智計劃”。大力倡導“不為所有、但為所用”的用才理念,不斷加強政策創新,研究制定人才柔性流動相關政策,盤活用好省內高校院所現有人才資源,柔性引進省外人才和國外智力,提升我省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科技研發能力和綜合競爭能力。“十二五”期間,重點在人才柔性流動和引進方面實現重大政策突破,繼續實施“科技鎮長團”、“教授博士柔性進企業”項目,從高校院所選派1萬名教授、博士到企業和基層掛職服務,開展科技創新。推廣“創新在高校、創業在園區”的創新創業模式,選聘500名優秀科技企業家到高校擔任產業教授,全面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吸引更多高層次人才到企業創新創業,重點建設企業院士工作站500個,企業“千人計劃”工作站500個,企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500個,企業研究生工作站500個。
3. 產業人才開發工程。大力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緊缺人才,到2015年,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節能環保、軟件和服務外包、物聯網等重點產業和領域新增緊缺人才61萬人。實施新一輪“六大人才高峰行動計劃”,加大產業人才團隊和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統籌推進重點產業和重點領域,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到2015年,培養戰略性新興產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1.5萬人。完善企業博士后制度,把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成產學研相結合、培養集聚企業創新人才的重要基地。繼續實施“千人赴港培訓計劃”、“百名現代服務業人才出國(境)培訓計劃”,培養一批高層次、高技能、通曉國際通行規則和熟悉現代管理的服務業專門人才,構筑江蘇服務業人才高地。到2015年,培養和引進高層次現代服務業人才2.5萬名。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建設適應傳統產業升級需要的人才隊伍,以高層次人才引領和支撐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4. 黨政人才能力提升計劃。以提高能力為重點,組織實施黨政人才能力提升計劃,到2015年,培訓各級黨政人才1.5萬人,其中境外培訓1000人。以加強能力建設為核心,實施新一輪“5+X”公務員能力培訓工程,“十二五”期間,實現全省公務員普遍輪訓一遍。以提高基層公務員服務群眾、依法行政能力為重點,實施基層公務員培訓工程,每年培訓基層公務員1萬名。
5. 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組織實施江蘇省第四期“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選拔、培養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學家、300名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和3000名中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到2015年,列入第一層次的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學家成長為國際一流的高級專家,在相關領域國際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具有世界領先水平并能帶領一個國際水準的創新團隊;列入第二層次的300名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成長為國內一流的高級專家,在國內相關領域具有領先水平、作出重大貢獻;列入第三層次的3000名中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在省內科學技術界具有一流水平,取得顯著成果和突出業績,并能推動技術創新和實現科技成果轉化,促進地區和行業發展。
6. 企業家素質提升計劃。實施企業家素質提升計劃、萬名職業經理人培養計劃、千名企業家EMBA培養計劃、千名蘇商海外培訓計劃。到2015年,全省培養能夠躋身中國500強的企業家50名,海(境)外培訓蘇商1000名,重點骨干企業領軍人才1000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1萬名。實施科技企業家培育工程,加快培養和造就一支具有全球視野、持續創新能力的科技企業家隊伍。到2015年,全省培育科技企業家1000名。
7. 現代農業人才工程。實施農業科研首席專家培育計劃,到2015年,引進、培養農業科研首席專家30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200名、農業科技創新團隊50個;實施現代農民培育工程,開展農民創業興業培訓、農業生產經營培訓和農業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農民科技素質,培養涉農專業中專畢業生或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農民50萬名;組織開展農技推廣人才崗位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培育現代農技推廣人才5萬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帶頭人和農村經紀人等人才5萬名。
8. 教育衛生人才工程。繼續實施“青藍工程”,選拔、培養優秀青年骨干教師1000名、中青年學術帶頭人600名、科技創新團隊100個;實施學術大師和特聘教授引進計劃,鼓勵高校面向世界引進學術大師5名,選聘“江蘇特聘教授”250名;實施人民教育家培養工程,增選100名特級教師進行重點培養。組織1萬名學校校長、教師和管理人員赴國外培訓。繼續實施“科教興衛工程”,選拔、培養領軍人才50名、重點人才150名,建設創新團隊50個;實施海外特聘醫學專家制度,引進海外特聘醫學專家25名;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培訓住院醫師、全科醫師1萬名。
9. 高層次文化人才工程。加快建設文化強省,在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領域,重點扶持一批能夠承擔重大課題、重點項目、重要演出的高層次人才,培養一批具有廣泛影響和較高造詣的宣傳思想領域高層次人才,資助一批具有豐富文化產業工作經驗、熟悉文化產業發展趨勢的文化產業領軍人才。到2015年,全省引進、培養高層次文化人才1000名,其中,文化藝術名家100名、公共文化高級管理人才100名、文化產業領軍人物100名。
10. 百萬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進一步加強省轄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鑒定基地建設,加快建設30家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石油化工、港口物流等高技能人才專項公共實訓基地。依托大型骨干企業、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建設省級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100個、技能大師工作室50個。實施千名企業首席技師培養計劃,重點培養一批社會緊缺、企業急需的技師、高級技師,帶動各類技能人才梯次發展。繼續加強技工院校基礎能力建設,在省轄市和重點行業各建成1所省級重點技師學院,創建30個示范專業、200個精品課程、100名教學名師。實施“百千萬”師資培訓工程,加強師資培訓和教師隊伍建設。加快“遠程技能培訓網絡”建設。到2015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80萬人,其中,新增緊缺型技師、高級技師5萬人。
11. 社會管理人才能力建設工程。培養一批具備社會管理專業理念、熟悉社會管理發展規律的社會管理人才,提高社會管理現代化水平。整合社會管理服務資源,創新社會管理人才教育培養方法,通過進修、實習、短訓、函授、自學考試等形式,對社會管理、社區建設和公共服務領域現有社會管理從業人員進行專業教育與培訓,掌握社會管理專業理念、理論、知識、方法,熟悉相關法規、政策,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逐步形成與社會建設相適應的社會管理人才隊伍結構,不斷提高社會管理專業化水平。到2015年,培養高級社會管理人才1000名,中級社會管理人才1萬名。
12. 區域發展人才集聚工程。圍繞沿海開發戰略,依托沿海地區省級以上研發平臺和重大科技工程、項目,實施沿海特色產業、重大項目創新團隊集聚計劃,重點資助20-30個能夠推動沿海開發取得重大進展的創新團隊。圍繞蘇北振興戰略,擴大蘇北急需人才引進專項資金規模,實施蘇北“企業碩士集聚計劃”,支持蘇北地區引進經濟社會發展緊缺人才,促進區域共同發展。到2015年,資助蘇北地區引進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1000人,資助蘇北五市引進緊缺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1萬人。
四、機制創新和重大政策
(一)機制創新
1. 人才優先投入機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用人單位投入為主體、社會和個人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機制。逐步改善經濟社會發展要素投入結構,不斷提高人力資本投資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到2015年,人力資本投資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15%。各級財政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不低于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3%,用于人才引進、培養、使用、獎勵等。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人才發展資金,不低于企業銷售額的0.6%,用于企業人才的引進、培養和獎勵。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設立人才發展資金,不低于高校支出的5%,用于高校人才的引進、培養和獎勵。加大對人才投入的考核督查力度,確保人才優先投入各項指標落實到位。
2. 人才培養使用機制。建立人才培養目標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相適應、人才知識能力與崗位任職要求相協調的人才培養使用機制。加大政府對人才教育培訓的投入,整合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在完善現代國民教育和終身教育體系的基礎上,分層分類開展人才繼續教育和定期培訓。建立以重大人才工程為引領、區域行業人才工程為支撐、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培養體系。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導向,通過制度創新、政策扶持、工程引領、項目推動等有效措施,以政策為導向激勵人才,以企業為主體集聚人才,以實踐為舞臺用好人才。充分發揮各類人才作用,積極為各類人才創新創業和實現價值提供條件,努力實現人崗相適、用當其時、人盡其才。
3. 人才評價選拔機制。建立以崗位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選拔機制。健全科學的職業分類體系,完善體現各類人才特點的能力素質指標體系。實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制度和職業能力水平制度。充分發揮職稱制度的評價激勵作用,逐步建立以崗位績效考核為基礎的事業單位人員考核評價制度。建立多元化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完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發揮用人單位評價主體作用,大力發展專業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組織。充分運用現代人才測評技術,提高人才評價科學化水平。深化黨政人才選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分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崗位管理和人員聘用制度。建立組織選拔、市場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制度,健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市場化選聘機制。
4. 人才激勵保障機制。建立健全與業績緊密聯系、充分體現人才價值、鼓勵人才創新創造和維護人才合法權益的激勵保障機制。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各類人才薪酬制度,研究制定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政策。加大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力度,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探索國際通行的產權、期權、股權激勵制度,形成人才與資本結合、技術與貢獻結合的分配導向,對高端人才按國際標準支付報酬。加大對人才參與科技研發、項目承包或創業、兼職、流動等活動的法律保護力度。用人單位要確保各類人才參加社會保險,鼓勵用人單位在制定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方案時加大對人才的傾斜力度。
5. 人才市場配置機制。建立政府部門宏觀調控、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中介組織提供服務、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市場配置機制。完善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交流融通的政策措施。推進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大力發展人才服務業,培育發展省級人才市場。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促進人才合理有序流動。健全人才市場供求、價格、競爭機制,促進人才供求主體到位。開展人才需求預測,定期發布急需緊缺人才目錄。加強人才服務業標準化建設,建立人才服務機構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和行業評比表彰制度。積極培育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鼓勵、支持社會人才服務機構參與人才配置和提供公共服務。
(二)重大政策
1. 人才優先投入的財稅金融政策。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完善人才優先投入政策,增加人才發展投入,提高人才投入占財政支出比例,確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支出增長幅度。加大人才創新創業財政投入力度,整合科技項目資金,重點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在國家授權范圍內,研究制定對人才創業項目實行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制定金融信貸扶持政策,對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優先申報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各類科技計劃以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優先組織與金融、風險投資機構對接。
2. 人才國際化政策。圍繞人才配置國際化、人才使用國際化和人才價值國際化,建立人才國際化政策體系。實行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制度,在稅收、保險、住房、子女入學、配偶安置、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參與國家標準制定和政府獎勵等方面享受國民同等待遇。完善國外智力資源供給、市場準入、使用激勵、成果共享等政策措施,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和外國專家來江蘇工作、創業或以多種方式為江蘇服務。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面向海外招聘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依托境外培訓機構和高等院校,組織各類人才出國留學、培訓,提高本土人才國際化素質。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海外教育、科研機構共同建立研發基地。鼓勵企業設立海外研發機構,吸引國際優秀人才參與工作、為其服務。加強與國外著名高等院校、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海外華人華僑社團、留學生團體的合作與交流,培育面向海外的國際化人才市場,推進國內和國際人才市場的融通。完善“江蘇海外回國人才信息庫”。研究制定國際人才薪酬政策,實行靈活的薪金制度,提高特殊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待遇,逐步與國際水平接軌。
3. 推進區域人才協調發展的政策。圍繞沿海開發的重點產業和重點項目,在創新創業平臺建設、項目申報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引導人才向沿海地區流動。探索設立沿海開發人才專項資金。圍繞蘇北振興戰略,完善蘇北地區引進人才的優惠政策,不斷擴大蘇北急需人才引進專項資金規模,實施蘇北“企業碩士集聚計劃”。組織開展各類人才定向選派和培養,從省級機關、蘇南地區選派干部到沿海和蘇北地區任職、掛職,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選派專業技術人才到沿海和蘇北地區開展科技項目對接、提供技術服務活動,提升沿海和蘇北地區的發展后勁。根據蘇北擴大人才規模、蘇中提升人才質量、蘇南加快人才國際化的目標定位,加強人才發展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推動區域人才流動和智力共享,形成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發展格局。
4. 加強人才發展平臺建設政策。依托開發園區和重點企業,著力打造技術公共服務、技術成果交易、創新創業融資服務和社會化人才服務“四大平臺”,為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提供全方位服務和集成化支持。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建立開放的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引導省級以上研發機構面向社會開放,建設一批機制靈活、功能齊全、配套完善的創新創業孵化器。完善省級技術成果交易平臺建設,構建區域交易服務體系;整合各類技術成果資源,開展公平交易和優質服務。鼓勵發展各類創業投資機構,不斷擴大創業風險投資基金規模,為人才創新創業提供投融資服務。發揮人才服務機構在政策咨詢、技術轉移、風險投資、需求調查、資源評估等方面的作用,構建管理規范、服務高效的市場化人才服務體系。加快企業創新載體建設,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產業示范基地和技術服務示范平臺。擴大省級“人才特區”試點范圍,支持國家級“人才特區”建設,加強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學人員創業園、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企業工程中心建設,為人才發展提供各類創新創業平臺。
5. 引導人才向經濟建設一線集聚政策。突破體制、機制障礙,研究制定引導人才向經濟一線集聚的相關政策。加大人才和科技投入向企業傾斜的力度,強化企業人才開發的主體地位,激發企業人才開發的內生動力。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戰略聯盟,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培養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選派專業技術人才到縣(市、區)、鄉鎮掛職服務。鼓勵支持企業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設立人才基金,建立研發機構。拓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高層次人才相互流動的渠道,選聘一批科技企業家到高等院校擔任產業教授,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改革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加快培養年輕創業人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人才合理流動。建立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權益分配機制,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到企業轉化科技成果或開展聯合攻關,促進更多創新要素向經濟一線集聚、更多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6. 引導人才向基層、農村和社區流動政策。針對基層、農村和社區人才相對匱乏的現狀,進一步完善引導人才向基層、農村和社區流動的政 策體系,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創業就業、到村(社區)任職。對于到農村基層工作的人才,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條件。對于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及公共服務崗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按規定參加相關社會保險。統籌各類大學生到基層服務創業計劃,實施一村一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做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三支一扶”等工作。通過政府購買工作崗位、實施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提供創業扶持等方式,引導各類人才到基層、農村和社區服務、就業和自主創業。
7. 促進人才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推進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改革,率先建立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研究制定《江蘇省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暫行規定》和促進人才服務業發展的意見。強化政府人才發展公共服務職能,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逐步建立政府部門與社會組織共同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合作模式,建立健全功能齊全、運轉高效、服務便捷的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實現社會人才服務機構市場化、產業化,建立專業化人才服務產業發展基地。開展向外資開放人才服務市場的試點工作,引進、扶持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服務機構,培育發展一批實力雄厚、影響力大、競爭力強的人才服務企業集團。加強人才市場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統一高效、資源共享的人才公共服務網上平臺。支持人才公共服務產品開發,加強人才公共服務產品標準化管理,促進人才公共資源合理配置,實現人才公共服務均等化。
8. 營造人才發展良好環境的政策。貫徹落實《江蘇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有效保護機制。完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等人才資源開發各個環節的法規體系,形成有利于人才全面發展的制度環境。鼓勵各地建設人才公寓,改善人才的居住環境和生活條件,降低人才的創業和生活成本。完善各類人才表彰獎勵制度,省委、省政府設立“江蘇杰出人才獎”、“江蘇創新創業人才獎”、“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江蘇服務業專業人才特別貢獻獎”、“江蘇友誼獎”,表彰獎勵在江蘇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讓人才受尊敬、有地位、得利益,營造人人都作貢獻、人人都能成才的輿論氛圍,在全社會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良好環境。
五、組織和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政府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和運行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規劃的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研究制定規劃實施方案,確保規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完善規劃體系。本規劃是統領全省“十二五”時期人才事業發展的總規劃。各地、各部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依據本規劃,編制本地、本行業的人才發展規劃,形成上下銜接、各方協調的全省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三)明確目標責任。建立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把人才發展重要指標納入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目標內涵和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體系。各地、各部門要以執行年度計劃推動五年規劃的實施,以完成工作任務確保總體規劃的推進。
(四)強化監督評估。制定規劃實施情況監控指標體系,建立人才量化考核制度,完善人才量化考核的主要內容、評分標準和操作程序。建立規劃目標任務實施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和年度評估制度,跟蹤分析和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改進和提高,確保規劃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