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二五”
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的通知
蘇政發〔2011〕174號 2011年12月9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江蘇省“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
為加快推進我省殘疾人事業發展,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和《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綱要。
一、殘疾人事業面臨的形勢
(一)“十一五”殘疾人事業發展情況
“十一五”時期,我省殘疾人事業快速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省政府每年將助殘項目列入省政府重點工作和保障改善民生重點實事,不斷加大對殘疾人事業的投入,有效改善了殘疾人生活狀況,進一步優化了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江蘇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及其配套實施方案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多項體現殘疾人事業發展水平的指標位于全國前列。殘疾人生活狀況明顯改善,35萬名殘疾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20萬名無固定收入重度殘疾人按當地低保標準全額享受生活救助金,幫扶6.7萬名殘疾人脫貧,向5萬多名生活不能自理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殘疾人康復服務逐步普及,7800名貧困家庭殘疾兒童得到免費康復訓練,完成253244例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每年為3.4萬名貧困精神病人免費給藥,為貧困殘疾人免費發放輔助器具17萬余件,對10萬多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免費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近200萬名殘疾人從康復服務的普及中直接受益。殘疾人就業渠道進一步拓展,各地通過組織職業培訓、舉辦專場招聘會、提供職業介紹等方式,主動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積極促進殘疾人就業,共對11.5萬名殘疾人進行職業培訓,新安置9.2萬名殘疾人就業,4.8萬名農村殘疾人實現轉移就業。殘疾人教育水平繼續提高,在全國率先對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除學費,并對高中和高等教育殘疾學生發放教育專項補貼,全省特殊教育學校數、在校生數等各項指標多年位居全國前列,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體系基本建立。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日益活躍,我省殘奧健兒在2008年北京殘奧會上取得驕人成績,金牌數和獎牌數均位居全國各省、區、市第一;在第七屆全國殘疾人藝術匯演中,獲獎節目位列全國第一并榮獲團體金獎。殘疾人參與社會能力顯著增強,涌現出一大批自強模范和先進典型,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得到加強,13個省轄市、105個縣(市、區)殘聯全部完成規范化建設任務,通過購買公益崗位等形式,選配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2萬名。殘疾人事業經費投入力度不斷加大,全省財政累計投入殘疾人事業專項發展經費31億元,其中,省級財政累計投入約8.32億元,重點支持殘疾人生活救助、醫療、教育、就業、康復以及殘疾人文化體育等工作。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各級已建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總面積達67萬平方米,省轄市、縣(市、區)基本建成殘疾人康復中心,新建54家市、縣公辦殘疾人集中托養機構,建成500多家鄉鎮(街道)殘疾人托養機構;無障礙環境建設列入“江蘇省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全省城鎮已鋪設盲道4000多公里、坡道6萬余處,設立過街語音提示裝置、無障礙電話亭5000多個;全省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基本建成,300多萬殘疾人人口信息入庫,換發第二代殘疾人證120萬本。
但是,我省殘疾人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不相適應,殘疾人社會保障政策還不夠完善,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存在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社會參與等方面還存在許多困難;殘疾人服務體系還不夠健全,對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統一規劃、行業管理和政策扶持還有待強化;殘疾人事業發展在城鄉、區域之間還不夠平衡,農村殘疾人生活狀況亟待改善,基層殘疾人組織、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尚需加強。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全面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已成為“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二)“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環境
“十二五”是江蘇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并向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時期。我省殘疾人事業面臨著新的發展機遇。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為殘疾人事業長遠發展指明了努力方向。《國際殘疾人權利公約》和新修訂《殘疾人保障法》的頒布施行,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省委、省政府實施“民生幸福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將給殘疾人帶來更多的實惠。現代殘疾人觀的逐步形成,全社會扶殘助殘意識的不斷加強,為殘疾人事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殘疾人事業發展也面臨著新的挑戰。隨著社會結構加快轉型,殘疾人對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隨著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殘疾人就業競爭力削弱的現象凸顯;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人口老齡化的加快推進,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和職業傷害等致殘因素明顯增加,殘疾人口數量也將呈增長態勢。新時期殘疾人事業發展必須主動適應形勢變化和要求,加強規劃,增加投入,完善措施,統籌推進。
二、“十二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十二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把殘疾人作為“民生幸福工程”的重點對象,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國家扶持、市場推動,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立足基層、面向群眾”的要求,以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為主線,以實施“殘疾人幸福生活推進計劃”為重點,積極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努力實現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提升殘疾人收入水平、生活質量、幸福指數、社會地位和殘疾人事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讓廣大殘疾人與全省人民一道共享“兩個率先”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兼顧,加快發展。將殘疾人事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促進殘疾人事業加快發展。加大農村和經濟薄弱地區扶持力度,對貧困家庭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給予特別照顧,促進城鄉和區域之間殘疾人事業相協調、殘疾人群體與其他群體權益相均等、各類別和各年齡段殘疾人利益相和諧。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將殘疾人工作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目標管理和相關部門的責任考核,不斷加大政策支持和經費投入力度。通過政府扶持、市場推動等多種形式,動員和引導社會各界、殘疾人家庭以及廣大殘疾人,積極參與支持殘疾人社會保障與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弘揚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風尚。
——堅持就業優先,強化保障。突出以殘疾人為本,始終把握勞動福利型發展方向,強化康復和教育培訓,激發殘疾人自強自立,提高素質和能力,推動殘疾人創業就業,實現人生價值;按照“普惠加特惠”的原則,完善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和需要的專項社會保障政策,重點提高無勞動能力殘疾人的社會保障與福利水平。
——堅持立足基層,完善服務。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通過加大投入,完善基礎設施,基本形成以專業服務機構為骨干,以基層社區(村)服務機構為主體,以家庭服務為補充,涵蓋殘疾人就業、教育、康復、托養、文化、體育、維權、信息化和無障礙等基本內容的服務網絡,構建覆蓋城鄉的殘疾人服務體系,滿足廣大殘疾人對基本公共服務和特殊服務的需求。
——堅持創新驅動,人才引領。努力探索殘疾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創新殘疾人事業發展機制;積極開發應用提高殘疾人康復效能的新技術、新產品,有計劃地培養和引進多層次優秀人才,著力打造高素質殘疾人人才和殘疾人工作者、專業技術人才、社會工作者以及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等隊伍。
——堅持完善制度,構建體系。著眼于殘疾人長遠需求和根本利益,強化殘疾人事業法制建設,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使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形成有利于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長效機制;著眼于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加快建立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
(三)總體目標
全面完成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試驗區任務,殘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全面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蘇南等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基本實現殘疾人事業現代化,保持全國領先水平。
——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殘疾人生活救助實現全覆蓋,殘疾人基本生活、住房得到穩定的制度性保障,城鄉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推動康復項目逐步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殘疾人特惠、優惠政策不斷完善。為10萬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
——城鄉殘疾人就業更加充分。有勞動能力、就業需求和就業愿望的殘疾人,普遍得到就業服務、就業支持和安排,新增10萬名殘疾人就業,對12萬名殘疾人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殘疾人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下。扶持5萬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貧困殘疾人脫貧致富。
——殘疾人康復服務實現城鄉覆蓋。機構康復、社區康復和家庭康復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建立貧困殘疾人康復救助制度。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訓練。殘疾預防體系基本健全。200萬名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復服務,2012年,基本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
——殘疾人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建成市、縣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殘疾人專業康復服務機構、殘疾人職業培訓機構、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殘疾人文體活動場所、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殘疾人公共服務設施向鄉鎮、農村延伸,基層服務網絡初步建成。
——殘疾人群體綜合素質顯著提高。建立殘疾人教育救助制度,逐步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學前教育到高中階段教育15年免費基礎教育,有就學條件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接近社會平均水平。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斷活躍,群眾性體育健身活動全面普及,殘疾人文化藝術和競技體育水平進一步提高。殘疾人社區活動參與率達到70%以上。
——殘疾人事業法規體系更加完善。制定和修訂一批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全面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為經濟困難殘疾人法律救助案件提供補貼。殘疾人各項基本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的環境更加優良。城鄉無障礙設施建設基本普及,為12.5萬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無障礙改造補助。關心、尊重、幫助殘疾人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助殘志愿者隊伍進一步發展壯大。
——殘疾人事業人才隊伍全面加強。殘疾人事業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參與殘疾人事業的各類社會組織不斷發展,高素質殘疾人人才和專職殘疾人工作者、專業技術人才、社會工作者以及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不斷壯大。
三、“十二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
(一)社會保障
1. 就業。制定《江蘇省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實施“殘疾人就業優先計劃”,多渠道促進殘疾人就業,蘇南、蘇中、蘇北農村殘疾人在二三產業就業分別達到70%、60%、50%。
——支持福利企業穩定健康發展。采取稅收優惠等措施,在生產、經營、技術、資金、物資、場地使用等方面給予扶持,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福利性單位。支持福利企業發展生產,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品牌創新,吸納殘疾人集中就業。通過集中安排,幫助3萬名殘疾人就業。
——全面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依法在城鄉各類社會經濟組織全面推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應當為殘疾人提供適當工種崗位和適合其身體狀況的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帶頭依法安排殘疾人就業。
——扶持殘疾人創業就業。采取資金支持、貸款貼息、社保補貼、免費培訓、崗位補貼等政策措施,每年扶持5000名殘疾人個體從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政府部門設立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為殘疾人免費提供就業服務。殘聯舉辦的就業服務機構,應當組織開展免費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為殘疾人就業和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提供服務與幫助。
——完善促進殘疾人就業制度。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明確比例優先安置殘疾人。城市報刊亭、理發店、洗衣房、維修點、便利店等便民服務網點應以免費或低價租賃方式優先提供給殘疾人員經營。制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專產專營目錄,在政府采購中依法優先采購,制定無法實現正規就業的重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政府補助和社會保障政策。通過開辦福利性工(農)療機構,推動精神、智力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非正規就業。實行盲人按摩行業保護政策,保障盲人就業穩定。
——開展殘疾人就業援助專項行動。將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重點對象,鼓勵用人單位安排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并根據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給予崗位補助。通過崗位補貼或社會保險補貼方式,鼓勵用人單位為殘疾大學生提供畢業實習、就業崗位和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強化社區助殘就業服務,推動殘疾人立足社區參與各種便民利民的家庭服務業,扶持重度殘疾人居家從事手工制作。改善殘疾人從業結構和就業形式,提高殘疾人從事服務業的比例。
——建立殘疾人就業行政執法機制。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政府就業聯動和督導工作,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民政、稅務、殘聯等部門完善年檢制度,強化對福利企業的監督管理,保證殘疾職工在崗在職,平等享受晉職、晉級、評定職稱、薪資報酬、社會保險、生活福利等各項權益。建立激勵監督機制,對安置殘疾人就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拒不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又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依法予以處罰。
2. 基本醫療和康復。加強殘疾人醫療保障,確保殘疾人病有所醫。實施“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計劃”,制定和完善康復保障政策,積極實施重點康復工程,完善殘疾人康復救助政策,全面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
——完善殘疾人醫療保險政策。將城鄉所有殘疾人分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貧困殘疾人、農村“五保”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等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參保參合費用由當地政府按規定給予補貼。將符合條件的城鄉貧困殘疾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并按規定給予救助。
——擴大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將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白內障復明手術、殘疾人助視助聽及普及型假肢矯形器具適配、精神病人住院及長期服藥、中風癱瘓、肢體殘疾和麻風畸殘矯治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并逐步擴大保障范圍,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增加工傷保險職業康復項目。
——建立貧困殘疾人基本康復救助制度。深化推進貧困殘疾人“助行、助視、助聽”和為貧困精神病人免費給藥等救助工作。鞏固“白內障無障礙省”創建和“長江新里程計劃”假肢服務項目實施成果,對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實施復明手術,對貧困殘疾人免費裝配假肢矯形器。開展以康復指導、輔具適配、無障礙改造、康復知識普及為主要內容的康復服務“四進家庭”活動。繼續對貧困精神疾病患者實行免費服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重度精神疾病患者以及老年偏癱等專項康復救助工程。
——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工程。對0-6歲殘疾兒童免費提供早期殘疾篩查、醫療康復、教育康復、康復指導和輔助器具適配等康復服務,逐步擴大康復救助年齡范圍。建立殘疾兒童家長培訓交流機制,普及兒童康復基本知識和技能。為困難家庭聾兒、低視力殘疾兒童免費配戴助聽器、助視器并補貼康復訓練經費,為符合手術指征的貧困家庭聾兒植入人工耳蝸提供救助。
3. 生活保障。實施“殘疾人基本生活全面保障計劃”,落實并完善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和需求的生活補助、社會保險補貼、生活救助等專項社會保障政策措施,提高殘疾人收入。
——完善殘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將符合條件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應保盡保。對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本人每月增發低保標準20%的低保金。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全面落實和推行無固定收入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等特殊困難家庭殘疾人生活救助政策,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困難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將符合條件的城鄉低收入殘疾人納入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保障范圍。安排照顧好傷殘軍人和見義勇為致殘人員的生活。
——確保從業殘疾人納入各類社會保險。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將在城鎮就業的殘疾職工納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鼓勵、幫助個體就業、靈活就業殘疾人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落實有關補貼。對企業吸納和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充分保障殘疾人社保異地接轉、支付等待遇。鼓勵各類商業保險機構設立殘疾人專項險種。
——擴大城鄉殘疾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積極幫助農村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地方政府對重度和貧困殘疾人等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符合條件特別是無就業能力殘疾人納入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地方政府對參保的貧困家庭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給予補貼。
——加大農村殘疾人幫扶力度。將農村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持群體納入政府扶貧開發計劃,并優先享受國家扶貧開發和惠農政策。做好社會救助和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機結合。堅持殘疾人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幫扶措施到戶到人。加大康復扶貧貸款管理體制改革力度,提高貸款扶持貧困殘疾人戶的到位率和扶貧效益。組織和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和多種經營,在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和信貸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
4. 住房保障。研究制定城鄉生活困難殘疾人住房保障政策,優先改善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住房條件,確保殘疾人達到當地人均住房標準。
——統籌安排好殘疾人保障性住房。城市保障性住房、舊城改造和搬遷等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家庭。對于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城市殘疾人家庭,優先安排配租、配售。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在選擇房源、樓層等方面給予照顧。在城鎮改造拆遷時,妥善安置好殘疾人住所。在棚戶區危舊房改造、房地產開發項目等回遷時,對殘疾人戶在樓層位置、戶型挑選等方面給予照顧。各地保障性住房項目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并專門設計建造部分適合殘疾人生活、居住的住房。將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殘疾人農民工逐步納入城市住房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農村殘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長效機制。將解決農村殘疾人家庭住房困難與扶貧開發、扶貧易地搬遷、小城鎮建設等工作相結合并優先安排。在實施新農村規劃改造項目中,減免農村貧困殘疾人建房相關規費。依法保護農村殘疾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實行常態化,確保“發現一戶、改造一戶”。
——為貧困殘疾人家庭配置基本生活用品、設施。動員社會力量為困難殘疾人家庭捐贈家電、家具等物品。設立愛心助殘超市,推行“一助一”幫殘解困和黨員干部包戶等多種助殘措施,幫助殘疾人家庭提高生活質量。
5. 教育。實施“殘疾人全面助學計劃”,建立殘疾人教育救助制度,高水平、高質量實施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殘疾人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基本實現殘疾兒童少年15年免費基礎教育。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貫徹落實《殘疾人教育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和《江蘇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將特殊教育納入國民教育督導制度和政府教育評價體系,加大資金投入,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
——實現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全覆蓋。鞏固殘疾兒童少年9年制義務教育成果,確保每個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學并完成學業。制定重度肢體殘疾、腦癱、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癥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等接受義務教育專項政策。實行在普通學校和特教學校雙重注冊制度。促進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以上教育的普及與提高。
——實施扶殘助學。殘疾學生和生活困難殘疾人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及高中教育實行免費。逐步對大學殘疾學生的學費、住宿費予以免除。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學的殘疾學生、殘疾人家庭子女和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殘疾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對考入高等院校或參加考試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殘疾學生、生活困難殘疾人家庭子女,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殘疾學生和生活困難殘疾人家庭子女發放教育專項補貼。
——完善殘疾人就學保障政策。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學(園),學校(幼兒園)不得拒絕其入學(園)。保障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接受高中階段以上教育。
6. 社會福利。大力發展殘疾人福利,創新助殘福利項目,逐步將殘疾人的特殊需求納入福利保障范圍。
——全面推行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扶養人或扶養人不具有扶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按規定予以供養。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依據其家庭收入狀況給予護理補貼,具體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省財政對經濟薄弱地區給予補貼。
——建立殘疾人專項生活補貼制度。制定和完善殘疾人生活救助、生活補貼、生活福利、減免殘疾人生活支出等專項制度,增加殘疾人家庭實際收入。全面推行重殘補貼金制度,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然困難的重度殘疾人給予特別救助,并逐步提高標準。研究制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殘疾人財產信托等保護措施。
——加大對殘疾人的優待扶助。制定實施殘疾人公共服務優待辦法,落實殘疾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免費進入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博物館、紀念館、旅游景點等優惠政策。落實殘疾人個人所得稅減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盲人讀物郵件免費寄遞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從事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開辦方便殘疾人的優惠服務項目,減免困難殘疾人家庭的水、電、氣、通訊和停車等費用。
(二)公共服務
實施“殘疾人公共服務推進計劃”,按照公益、基本、便利的要求,將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建設項目,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全面建成規劃科學、分工合理、面向基層、覆蓋城鄉的現代殘疾人服務體系。
1. 就業服務。全面完成市、縣兩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任務,推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殘疾人開放,確保有就業愿望的殘疾人都能得到就業服務。
——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推動省、市、縣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具備就業市場預測、就業崗位對接、職業技能鑒定、自主創業孵化功能,提升為殘疾人提供就業登記、失業登記、職業介紹、就業指導、職業培訓、就業能力評估等個性化服務水平。依托省殘疾人就業管理中心,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制定殘疾人職業技能鑒定和職業能力評估標準,完善殘疾人職業資格認證體系,建立殘疾人職業技能人才獎勵制度。
——建立殘疾人就業服務聯動機制。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加強對殘疾就業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各地公共就業服務平臺設立殘疾人服務窗口和服務項目,為殘疾人免費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針對性就業服務。加強殘疾人就業信息網建設,實現與公共就業服務網絡的聯通,對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狀況和崗位空缺情況進行實時動態監控。
——加強專業化的職業技能培訓。各市、縣建立穩定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鼓勵和支持各類學校、社會組織、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開展具有特色、就業前景好的殘疾人就業和創業培訓,依托職業技術院校開展殘疾人高技能人才培養,逐步建立以就業為導向的培養機制,建立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一次性就業率相掛鉤的制度。大力培養具有高等專業水平的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定期對已就業的盲人按摩人員實施繼續教育。
——積極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推動社會力量興辦福利企業、工(農)療機構、盲人按摩機構等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建立殘疾人自主創業孵化基地。依托社會化就業服務組織,推進社區公益崗位、靈活就業崗位、家庭服務崗位與殘疾人勞動力有效銜接。加強對盲人保健和醫療按摩行業的管理,省轄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開辦盲人醫療按摩機構,并給予政策扶持,積極拓寬盲人就業新領域。
——建立農村殘疾人就業服務平臺。加快農村殘疾人向二三產業轉移就業,每年安置殘疾人5000名。提高農村殘疾人職業技能和創收能力,加強對農村殘疾人的職業介紹、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服務。開展公司加農戶產業化扶貧,建立1000個殘疾人扶貧基地,引導帶動2萬名貧困殘疾人發展生產、增加收入。
2. 康復和殘疾預防服務。形成以省級康復專業機構為龍頭、地市級和縣級康復機構為骨干、民辦康復機構為補充、鄉鎮(街道)和社區康復室為基礎的康復服務網絡。完善殘疾預防體系。
——完成省、市、縣殘疾人康復中心規范化建設。按照不低于國家“三級殘疾人康復中心”標準,建成全國一流、具有綜合輻射能力的省殘疾人康復中心,使之成為全省殘疾人康復工作的技術資源中心、研究指導中心、服務示范中心。推動和引導市、縣兩級康復中心合理布局、互為補充、統籌發展。大力引進高端人才,適度超前配置設備,合理調配必要編制,提高殘疾人康復中心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拓展康復服務領域,確保完成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任務。鼓勵并扶持社會力量興辦康復服務機構。對康復機構建設繼續給予設備補貼。
——構建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體系。全面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評估適配服務,推進輔助器具服務進社區、到家庭。依托省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加強輔助器具研發工作。加快康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著力培養一批輔助器具工程師、假肢矯形器裝配師、助聽器和助視器驗配師,為殘疾人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服務。
——健全殘疾人康復服務網絡。到2015年,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普遍設立康復醫學科、康復門診、康復病區,建立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與康復專科醫院、康復服務機構的雙向轉介服務制度。在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康復室,培養并配備精神病防治指導員和康復訓練指導員各1名。有條件的村建立殘疾人康復站。
——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劃。構筑殘疾預防體系,2015年底前,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防控網絡,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監控有效的殘疾預防機制。廣泛開展以社區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普及殘疾預防知識,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與保健,強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交通安全和科學救護等措施,努力控制精神疾病、交通和工傷事故、腦血管疾病等致殘增多趨勢。開展農村婦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補葉酸,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主體的出生缺陷預防控制體系,做好新生兒疾病篩查和特需人群補碘等工作,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建立殘疾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監測和研究。
——加強康復行業規范化管理。制定各類定點康復服務機構準入標準,從注冊登記、場地設施、器材配備、從業資格、師資力量配比等方面規范康復機構建設。規范康復項目收費,制定各類康復效果評估標準,形成規范的效果評估與經費結算制度。
3. 教育服務。實現特殊教育現代化目標,50%的特殊教育學校達到教育現代化辦學標準。建立學校布局更加合理,保障機制更加完善,融合教育更加普及的現代殘疾人教育體系,滿足殘疾人接受各類教育的需求。
——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根據殘疾類別人口變化及各地實際,探索調整市、縣特殊教育學校布局結構。依托南京特殊教育職業技術學院辦好“陽光學院”,擴大招收盲、聾和肢體殘疾人大學生規模。支持地級市特教學校做大、做強、做優,滿足全省視力和聽力殘疾學生接受更高層次優質教育的需求。注重特殊教育向“兩頭延伸”,逐步普及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制定特殊教育學校現代化建設標準,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按高于普通學校的標準撥付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
——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加快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在有條件的高校設立殘疾人專業(班),增設適合殘疾人就學就業的專業。通過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方式,讓更多的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各級各類普通學校應當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入學。建立和完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按照招收殘疾人數量給予學校特殊教育補貼,實現教育公平。
——保障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采取社區教育、送教上門、在現有特殊教育學校建立專門班或設立專門學校等形式,對適齡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支持開發適合不同類別、不同程度殘疾人學習的設備和軟件,利用科學手段幫助學習困難的殘疾人在社區或家庭接受教育。
——整合社會資源開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支持各類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康復中心舉辦殘疾兒童學前班,對殘疾兒童進行學前教育和針對性的康復訓練。鼓勵兒童福利院、社會福利院和社會慈善組織開辦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機構,保障各類適齡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
4. 托養服務。建立健全以居家安養為基礎、以鄉鎮(街道)和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縣(市、區)集中托養服務機構為骨干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
——推進托養服務機構建設。鄉鎮(街道)和有條件的社區普遍興建規模適中、功能齊全、服務優質、非營利性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在省轄市、縣(市、區)建立可服務100人以上的公辦托養服務機構100所,將縣級以上托養機構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省財政根據建設規模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
——建設省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按照配套完善、適度超前的原則和國家要求,建立不低于300張床位、具有現代化水平的省級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為全省托養工作提供服務示范、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
——大力發展居家托養服務。以家庭為依托,動員社會服務組織、志愿服務人員、家庭鄰里等,采取多種形式,為居住在家并符合托養條件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服務。為實施居家托養的殘疾人家庭發放護理補貼。
——支持托養服務機構設立勞動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機構按政策給予稅收扶持,對各類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勞動項目實行產品專產專營,列入政府采購目錄優先采購。加強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建設,進一步完善對無依無靠殘疾人、孤殘兒童收養、教育、職業技能訓練等功能。
——制定殘疾人托養機構建設標準和服務管理規范。建立托養服務行業協會,加強行業管理和監督。堅持政府投入為主,采取公辦、公辦民營、民辦公助、購買服務等形式,依據硬件設施、服務人數、服務質量、管理水平等內容制定建設標準、管理規范和補貼制度。對達到建設標準和服務規范的民辦托養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相關政策傾斜。組織開展托養機構示范創建活動。
5. 文化體育服務。打造省、市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基地,保持我省殘疾人競技體育和文化藝術在全國的優勢地位。到2015年,實現省轄市有殘疾人文化體育中心、縣(市、區)殘聯有殘疾人活動中心和鄉(鎮)、村(社區)文化場所有殘疾人活動陣地的目標。
——以省轄市特教學校為載體,創建15個省級特殊藝術培訓基地,創作挖掘一批殘疾人文化藝術精品。組建省殘疾人藝術團。積極開展以人道主義為核心的殘疾人文化建設,加強殘疾人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成立各類殘疾人文化藝術愛好者協會,建立省級特殊藝術人才數據庫,完善優秀殘疾人文藝人才發現、培養、儲備機制。積極發展殘疾人文化產業,扶持各類殘疾人文化創業基地建設。每4年舉辦一次省級殘疾人文藝匯演,省轄市定期組織文藝匯演。定期組織全省特教學校學生文藝匯演。省、市、縣每年舉辦殘疾人“文化活動周”活動。
——各省轄市建立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承擔省隊市訓任務,儲備一支具備專業實力的省級殘疾人體育運動隊。加快完成省殘疾人體育訓練中心二期工程建設。選拔培養殘疾人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建立穩定的優秀殘疾人運動員、教練員隊伍。省、市、縣舉辦綜合性運動會期間,同步舉辦殘疾人運動會。積極備戰2012年倫敦殘奧會、2014年第六屆全國特奧運動會和2015年第九屆全國殘疾人運動會。辦好2013年第六屆全省特奧會、2014年第九屆全省殘運會和每年一次的全省殘疾人青少年田徑、游泳錦標賽(選拔賽)。完善和落實優秀殘疾人運動員退役就學就業、醫療保險和生活保障措施。
——通過新建、擴建、改造,各省轄市、縣(市、區)建立符合國家建設標準、滿足殘疾人需求的活動中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健康有益的殘疾人文化體育等活動。
——依托鄉鎮、社區文化站完善無障礙環境,經常開展殘疾人喜聞樂見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每年建成100個“殘疾人文化進社區”達標社區、100個“殘疾人文化進鄉村”達標鄉鎮、40個殘疾人群眾性基層體育活動示范點。
——各級公共服務設施完善為殘疾人服務的內容,縣級以上公共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覽室,增加圖書和有聲讀物種類、數量,在有條件地區的“農家書屋”開辟殘疾人閱覽區,為“農家書屋”配發實用書籍和相關讀物。城鄉社區體育場所對殘疾人免費開放。依托社區康復中心、農村鄉鎮文體活動中心、特教學校、福利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組織殘疾人參加體育健身、康復健身活動。
6. 維權服務。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政策,完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機制,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體系。
——逐步完善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法規政策。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制定《江蘇省殘疾人保障條例》。適應國家無障礙建設、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殘疾人教育等立法進程,適時制定實施辦法。
——尊重和保障殘疾人對相關立法和殘疾人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在各項立法中增加涉及殘疾人權益保障的內容。在制定各項法規、政策、辦法和措施過程中,注意聽取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工作者的意見。
——加大保障殘疾人權益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積極配合人大、政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依法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建立殘疾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產生和參與機制,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代表、委員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
——加強殘疾人維權服務機構建設。整合殘疾人維權工作資源,完善工作機制。省轄市殘聯組織成立維權機構,各省轄市、縣(市、區)建立殘疾人維權中心。
——扎實推進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衛生、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殘疾人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建設,建立法律救助工作站,完善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職能,不斷拓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領域。各級城市救助站加強對城市流浪乞討殘疾人員的救助。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健全信訪事項督察督辦制度,完善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大各類問題和案件的排查力度以及對重大侵害殘疾人權益案件協調督辦的力度,嚴厲打擊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殘疾人權益和社會穩定。
7. 無障礙建設。省轄市、縣(市)全面達到國家或省無障礙城市建設標準,無障礙建設逐步向鄉鎮和農村延伸,無障礙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常態化,無障礙設施建設的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
——市、縣(市)全面開展國家和省級無障礙城市創建工作。將無障礙環境建設納入新農村和城鎮化建設內容,與小城鎮、農村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同時規劃、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維護。
——全面提升無障礙建設水平。加大交通運輸、航空、鐵路、學校、旅游景點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重點行業無障礙建設和改造的力度,蘇南50%、蘇中30%、蘇北20%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實現無障礙化,城市公共停車區應當按照一定比例設置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專用停車泊位。加快推進現有建筑物、居住小區特別是與殘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已建設施無障礙改造。在公共場所和服務單位設立醒目的無障礙提示標志,增加盲文標識和語音系統,在醫院、商場、銀行、旅游景點等窗口服務單位普遍開展手語培訓。推進無障礙設施向殘疾人家庭延伸,向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無障礙改造補助。
——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強對無障礙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和維護,建立定期維護保養制度。組織殘疾人等特需人群對重大新建公共設施和市政項目進行無障礙體驗,對不符合無障礙建設規范的公共場所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加強無障礙設計審批把關和無障礙設計失誤責任追究。
——推進殘疾人信息無障礙建設。以國家信息無障礙建設標準為依據,積極推進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無障礙方式發布政務信息,對各級殘聯系統網站進行無障礙改造。省、市電視臺開設手語新聞節目,影視作品和節目加配字幕。開展信息無障礙技術研發,大力推廣殘疾人信息交流無障礙技術和產品,實現殘疾人網絡信息交流無障礙。
8. 基層殘疾人服務。大力推進殘疾人公共服務設施在鄉鎮布點、向農村延伸。鄉鎮(街道)、村(社區)全面實現有殘疾人托養所、康復室、文化室、扶貧基地、盲人按摩點的目標。
——鼓勵社會力量在鄉鎮(街道)興辦以日間照料為主的殘疾人托養機構,為重度殘疾人、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老年殘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復養護、技能培養、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服務。政府通過建設補貼和床位補貼予以扶持。
——依托鄉鎮(街道)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康復訓練室,配置殘疾人康復訓練設備,宣傳康復知識,安排專業康復人員指導殘疾人訓練,并建立訓練檔案。
——鄉鎮(街道)、社區文化站應設立殘疾人文化室,逐步增添適合殘疾人閱讀的書籍、音像設備資料,設置適合殘疾人的體育項目,活躍殘疾人群眾性文化體育生活。
——鄉鎮和涉農街道建立以種植、養殖和農副產品加工為主的殘疾人扶貧基地,以直接安置、帶動輻射和公司加農戶等形式,幫助貧困殘疾人脫貧致富。
——鼓勵鄉鎮(街道)開辦集中就業單位,安置轄區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殘疾人就業。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為殘疾人免費提供就業指導和崗前培訓,民政、工商部門優先給予注冊登記,并按政策免收相關行政收費,稅務部門按政策給予稅收減免扶持。
——鼓勵、扶持盲人按摩人員在鄉鎮(街道)和社區開辦盲人按摩點,通過服務社區自謀職業。有關部門在提供場地、減免稅費等方面給予扶持。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從業盲人進行保健按摩技能培訓。
(三)發展環境與基礎建設
1. 社會環境。“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深入人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風尚基本形成。
——圍繞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依托主流媒體深入宣傳人道主義思想,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主流網站等媒體開辦專題欄(節)目,加大宣傳力度。
——將扶殘助殘納入全省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并作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單位創建條件,實行動態考核。利用“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和“紅領巾手拉手助殘”等平臺,廣泛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扶殘助殘活動。
——開展“志愿助殘陽光行動”,發展壯大助殘志愿者隊伍,建立健全助殘志愿者評價激勵、權益維護機制,努力實現志愿助殘服務規范化管理、常態化服務,品牌化培育、社會化運作。全省助殘志愿者注冊人數達到40萬。
——大力弘揚自強不息精神,激勵廣大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召開第五次全省自強與助殘先進表彰大會。開展全省殘疾人工作“博愛城市”、“博愛社區”、“博愛單位”和“博愛楷模”創建活動。
2. 殘疾人服務業。到2015年,全省殘疾人服務業初具規模,實現政策配套、門類齊全、服務規范、效益明顯。廣大殘疾人不僅充分享受到便捷周到的服務,而且其中一部分人從提供服務中獲得經濟收益。
——將殘疾人服務業納入現代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努力形成特色產業和新的增長點。制定出臺促進殘疾人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明確在登記注冊、土地保障、稅收減免、信貸支持和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類以服務殘疾人為主的機構和主要吸納殘疾人就業的服務機構,鼓勵各類社會組織、企業、包括殘疾人在內的個人參與殘疾人服務業發展。
——通過公辦民營、民辦公助、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引導服務機構在保證其公益性質的同時,適應市場需求,完善運行機制;通過轉移支付、以獎代補、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經濟薄弱地區和特色服務機構給予支持,促進殘疾人服務業穩步健康均衡發展。
——發掘殘疾人潛能,有針對性地開展殘疾人服務技能培訓,通過殘疾人“創業明星”帶動、組織殘疾人立足社區、機構和家庭參與社會服務,將投身殘疾人服務業作為殘疾人新的就業渠道。政府對殘疾人參與提供的服務優先給予資助扶持。
——制定各級各類殘疾人服務機構管理規范和服務標準,建立資格認證、行業準入、評估考核制度和退出機制,建立服務質量標準和監管制度,支持行業協會和獨立機構加強行業規范及監督管理,不斷提升發展水平。
3. 殘疾人慈善事業。有效凝聚社會力量關愛幫助殘疾人群體,鼎力支持殘疾人事業。
——加強殘疾人慈善文化建設,不斷增強公眾的慈善意識。鼓勵發展殘疾人慈善組織,強化公募殘疾人慈善組織的規范化建設,大力培育非公募殘疾人慈善組織。規范殘疾人慈善募集活動,努力打造一批影響廣泛的特色項目品牌。
——動員企事業單位特別是知名企業通過慈善義舉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為發展殘疾人事業貢獻力量。積極引導和鼓勵海內外知名人士以各種形式參與殘疾人慈善活動,擴大殘疾人慈善公益活動的影響力。
——加大對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支持的力度,壯大福利基金規模。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積極開展愛心捐助和專項募集活動,各級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慈善團體籌集的善款,應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支持符合其宗旨的殘疾人援助項目。
——落實有關鼓勵慈善捐贈的稅收政策,按照捐贈人意愿使用好善款和物資,實施好冠名品牌項目,大幅提升殘疾人慈善事業的公信力。
4. 殘疾人組織建設。建立以殘聯組織為骨干,殘疾人專門協會、行業協會、中介組織、民間機構等社會組織相互配合、相互促進的運行機制。
——切實加強各級殘聯組織建設,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編制,配強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鄉鎮(街道)殘聯設在編的專職理事長主持日常工作。
——加強各級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建設,提供必要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其反映殘疾人呼聲、穩定殘疾人群體、促進殘疾人工作的作用。
——積極推動社會組織建設,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創造條件讓社工、義工、中介等民間組織和機構在殘疾人保障與服務中發揮更大作用,建立殘聯組織牽頭規劃、民間機構組織實施、行業協會管理指導、獨立機構審計監督的長效機制。
——扎實推進社區殘疾人工作,將社區殘疾人工作納入和諧社區建設整體規劃,同級殘聯參加社區建設協調領導機構。社區居民委員會發揮社區殘疾人協會和殘疾人專職委員作用,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開展貼近殘疾人的各項服務。
5. 殘疾人事業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江蘇省殘疾人事業人才培養中長期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殘疾人事業人力資源開發計劃”。
——建立全省優秀殘疾人人才庫,將學歷層次較高、有專業技術特長、在各種崗位貢獻突出的殘疾人列入重點培養和服務對象,為其今后發展創造條件。
——加大殘聯系統干部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將殘聯干部隊伍建設納入當地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全面輪訓全省殘聯系統干部。認真履行殘聯系統領導干部“雙管”職責,進一步加大協管力度。做好殘疾人干部選拔、培養、使用工作。做好2013年全省各級殘聯換屆工作。
——通過外引、內聘、委培等方式,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多措并舉吸引海內外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充分發揮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專業機構人才和技術優勢,聘請專家“多點執業”或以個人為核心設立“工作室”、“創作組”,以及領辦、協辦專業服務機構;依托高校舉辦多種形式的進修班、培訓班、學歷班、學位班,培養專業技術人才,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定期培訓、職稱考試和資格認證制度,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水平。
——發展壯大社會工作者等專業服務人才隊伍。鼓勵各類殘疾人服務機構和基層社區積極吸納社會工作者,為殘疾人提供專業化服務。健全殘疾人服務專業職稱評定體系,建立包括殘疾人工作職業指導師、康復治療師、盲人定向行走指導師、殘疾人護理師、手語盲文譯員等殘疾人服務專業技術職稱系列。制定相關激勵政策,為穩定和壯大社會工作者等專業服務人才隊伍提供制度保障。
——加強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建設,完善殘疾人專職委員競爭擇優、教育培訓、考核獎勵、流動退出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素質高、能力強,受殘疾人歡迎的基層殘疾人工作者隊伍。
6. 殘疾人事業信息化建設。實施“殘疾人事業科技創新計劃”,充分運用新技術、新產品服務殘疾人,應用現代信息技術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提供技術支持。
——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企事業單位開展補償重度殘疾人功能的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與推廣,研究制定無障礙技術應用、輔助器具改裝與適配等領域的技術標準。培育一批以科技創新為先導、以造福殘疾人為己任的產業品牌和愛心企業。
——依托省人口數據庫,構建覆蓋全省人口的殘疾人基礎信息數據庫和殘疾人工作業務信息資源庫,實現與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人口計生等部門的數據共享與交換。依托省社區綜合管理和服務信息平臺,開展統一的業務軟件應用,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殘聯互聯互通。加快殘疾人工作業務應用系統建設,推進信息服務社會化運營,建立全省統一的無障礙呼叫中心服務系統。
——加強殘聯系統網站建設,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深化殘疾人事業網上宣傳,強化網上便民、惠民服務功能。
——全面推行統計電子化和網絡化管理應用,開展殘疾人事業統計季報工作,提高統計數據準確性和實效性。做好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開發殘疾人抽樣調查和監測數據,加強統計和監測數據分析,為科學決策服務。做好第二代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工作。
7. 殘疾人事業理論研究和創新能力建設。積極探索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殘疾人事業發展新路徑,在制定地方法規和重大公共政策過程中充分考慮殘疾人群體的利益,不斷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
——動員和組織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關方面專家,著眼于全省科學發展、率先發展、和諧發展并轉變發展方式,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理論與實踐研究,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和殘疾人事業科學發展。
——充分發揮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會、南京大學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中心的作用,每年推出一批重點招標課題,形成一批高質量的研究成果,并適時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地方法規和公共政策,真正惠及殘疾人群體。
——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定期組織殘疾人及殘疾人工作者赴國外開展交流和培訓,邀請國外專家來省進行學術交流和開設講座,學習借鑒世界各地殘疾人工作的先進理念和成功經驗,引進先進技術、設備和管理人才,結合我省實際,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和管理手段,到2015年,努力使我省殘疾人事業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四、綱要的實施、監測和績效評估
殘疾人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殘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難點和重點。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全面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保障殘疾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根本舉措。實施好《江蘇省“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是各級人民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年度計劃和考核內容,將扶殘助殘重點項目納入為民辦實事工程,建立殘疾人事業科學發展評價考核體系。各級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制定當地“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
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發揮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作用,統籌協調有關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政策、規章、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設立秘書處,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定期研究殘疾人工作,對重要規劃和政府重點助殘實事落實情況組織督查并通報。各部門要將本綱要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部門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并制定配套實施方案,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每年辦幾件殘疾人普遍關心的難事實事,年終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告專題工作情況。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穩定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保障機制,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綜合運用各種財稅支持手段,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資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確保綱要規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力度,進一步完善地稅代收的征收機制,做到應收盡收。提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省級統籌比例,加大對經濟薄弱地區殘疾人事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殘疾人事業的力度,確保福利彩票本級留成公益金中不少于20%用于殘疾人康復、救助等福利項目。各級體育部門每年在體育彩票的本級留成公益金群體經費中,安排一定經費用于支持殘疾人體育事業。加強對殘疾人事業經費使用過程的監督,開展專項經費審計和績效評估,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監管制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制定綱要實施的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解決綱要執行中的問題。各部門每年要向同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告綱要執行情況。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對綱要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和績效評估。
專欄一:
“殘疾人幸福生活推進計劃”重點內容
1. 殘疾人就業優先計劃:把促進殘疾人就業作為實現全面小康的關鍵,全面開展殘疾人就業登記和就業能力評估。殘疾人崗前培訓率達到98%,對12萬名殘疾人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殘疾人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下。新安排10萬名殘疾人就業,其中,按比例安排3萬名、集中就業3萬名,為1萬名智力和精神殘疾人提供庇護性就業并實行產品專營制度,扶持1000名盲人就業,為殘疾人提供5000個公益崗位,每年安排5000名農村殘疾人勞動力轉移就業。建立殘疾人自主創業孵化基地200個,創建1000個殘疾人扶貧基地。
2. 殘疾人基本生活全面保障計劃:城鄉殘疾人普遍參加各類社會保險,重度和貧困殘疾人等由地方人民政府給予補貼。成年無業殘疾人全部納入生活救助,全面落實無固定收入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等特殊困難家庭殘疾人生活救助政策,并逐步提高救助和生活補貼標準。向10萬名生活不能自理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為10萬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然困難的重度殘疾人發放重殘補貼金。制定和落實殘疾人保障性住房特殊扶助政策,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發現一戶、改造一戶”,動員社會力量為貧困殘疾人家庭配置基本生活用品設施,確保困難殘疾人家庭住房達到當地平均水平。
3. 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計劃:推動康復項目逐步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全面開展以康復指導、輔具適配、無障礙改造、康復知識普及為主要內容的康復服務“四進家庭”活動,全面實施殘疾人康復專項救助項目。實行0—6歲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訓練,逐步擴大康復救助年齡范圍。對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提供復明手術,向貧困精神病人免費給藥,對貧困家庭殘疾人免費適配假肢和輔助器具、提供無障礙設施改造補助。確保有康復需求殘疾人康復服務覆蓋率達到95%以上。
4. 殘疾人全面助學計劃: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和殘疾人中高等教育。建立殘疾人教育救助制度,基本實現殘疾兒童少年15年免費基礎教育,逐步對大學殘疾學生的學費、住宿費予以免除,對殘疾學生和生活困難殘疾人家庭子女發放教育專項補貼。推動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與學前教育相結合,積極為重度殘疾人接受教育創造條件,滿足腦癱、孤獨癥兒童少年接受教育需要。完成南京特殊教育職業技術學院“陽光學院”擴建工程,形成招收1000名殘疾大學生的規模。
5. 殘疾人公共服務推進計劃:完成省殘疾人康復中心、省殘疾人托養中心、省殘疾人體育訓練中心二期工程建設。加強市、縣殘疾人專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建設500家(各100家)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康復中心、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殘疾人職業培訓機構、殘疾人活動中心等具有現代化水平的殘疾人專業服務機構。全面推進殘疾人社區服務平臺“五有”建設,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建立5000個(各1000個)殘疾人托養所、康復室、活動室、扶貧基地、盲人按摩點。鼓勵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和文化體育場所向殘疾人開放,大力發展民辦殘疾人服務機構,制定各級各類殘疾人服務機構管理規范和服務標準,建立資格認證、行業準入、評估考核制度和退出機制,建立服務質量標準和監管制度。
6. 殘疾人事業社會環境創優計劃:將扶殘助殘納入全省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并作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單位創建條件,實行動態考核。開展“志愿助殘陽光行動”,建立健全助殘志愿者招募注冊、服務對接、評價激勵、權益維護等機制,全省助殘志愿者注冊人數達到40萬,受助殘疾人達到600萬人次。無障礙環境建設加快推進,蘇南50%、蘇中30%、蘇北20%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實現無障礙化,省、市電視臺開設手語新聞節目普及率達到100%,影視作品和節目加配字幕普及率達到90%以上。廣泛開展殘疾人文化體育進社區、進鄉村活動,促進殘疾人文化產業發展,殘疾人社區活動參與率達到70%以上。開展以扶殘助殘活動為主要內容的“博愛城市”、“博愛單位”、“博愛社區”和“博愛楷模”爭創活動。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持殘疾人事業的積極性,新增社會慈善捐贈3億元以上。
7. 殘疾人事業人力資源開發計劃:積極培養殘疾人事業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包括殘疾人工作職業指導師、康復治療師、盲人定向行走指導師、殘疾人護理師、手語盲文譯員等殘疾人服務專業技術職稱系列。引進培養有中高級職稱的殘疾人教育、培訓、康復、托養專業技術人才800名,職業指導師、康復治療師、殘疾人護理師、社區殘疾人康復室全科醫生各1000名,切實加強基層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建設,對鄉鎮街道殘聯專職理事長、殘疾人專職委員和社區殘疾人兼職委員進行全面培訓。
8. 殘疾人事業科技創新計劃:動員和組織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方面專家開展殘疾人事業理論與實踐研究。制定無障礙技術應用、輔助器具改裝與適配等領域的技術標準,開展補償重度殘疾人功能的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和推廣。研制開發適合不同類別、不同程度殘疾人學習和工作的設備及軟件。開發10項具有廣泛應用價值的專利技術和專利產品。構建殘疾人基礎信息數據庫、業務信息資源數據庫。
專欄二:江蘇省“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執行評估指標
監測指標 |
單位 |
權重 |
目標值 | |
社會 保障 |
1.貧困殘疾人康復救助補貼比例 2.符合條件殘疾人護理補貼比例 3.城鎮殘疾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比例 4.城鎮殘疾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比例 5.農村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比例 6.農村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比例 7.殘疾人教育救助覆蓋率 |
% % % % % % % |
4 4 6 6 6 6 4 |
≥80 ≥60 ≥95 ≥95 ≥98 ≥85 ≥90 |
公共服務 |
1.新增殘疾人就業人數 2.“人人享有康復服務”覆蓋率 3.縣級殘疾人服務設施“五有”目標建成率 4.社區助殘“五有”平臺覆蓋率 5.特殊教育現代化學校達標率 6.殘疾人托養服務覆蓋率 7.殘疾人社區活動參與率 8.殘疾人維權服務滿意率 |
萬人 % % % % % % % |
5 6 5 5 4 4 4 4 |
≥10 ≥95 ≥95 ≥75 ≥50 ≥60 ≥70 ≥80 |
生活水平 |
1.已就業殘疾人本人人均可支配收入占社會平均水平比例 2.城鎮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 3.農村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 4.百戶殘疾人家庭彩色電視機擁有量 5.百戶殘疾人家庭電腦擁有量 |
% % % 臺 臺 |
7 6 6 4 4 |
≥80 ≤42 ≤44 ≥100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