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印發2011年工作目標任務
分解落實方案的通知
蘇政發〔2011〕51號 2011年3月31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201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做好2011年各項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省委對2011年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按照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奮斗目標和主要任務,省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將全年目標任務分解為13個方面、54項重點工作,由省政府領導成員牽頭協調、責任部門負責落實。現將《省政府2011年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印發給你們。各級政府及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對江蘇工作“六個注重”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組織協調,扎扎實實抓好各項重點工作,全力以赴穩增長、轉方式、控物價、惠民生、促和諧,在新的起點上又好又快地推進“兩個率先”,努力開創科學發展的新局面。省政府將定期對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省政府2011年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
一、主要預期目標
(一)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0%。
(二)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2%。
(三)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長10%。
(四)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8%。
(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7%。
(六)外貿進出口總額增長8%以上。
(七)實際利用外資繼續保持全國領先。
(八)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增長10%左右。
(九)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4%左右。
(十)節能減排指標完成好國家下達的任務。
(十一)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十二)人口自然增長率4‰左右。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1. 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長10%。省級各單位公用支出繼續實行零增長。制定江蘇省政府債務管理辦法和江蘇省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辦法。
(責任部門:省財政廳、審計廳、國資委)
2. 貫徹落實穩健的貨幣政策。全省信貸增速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涉農貸款和小企業貸款增幅高于貸款平均增幅。
(責任部門:省金融辦,人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
3. 加強物價調控監管。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4%左右。當季度省轄市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超過3%時,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城市“三無”對象和孤兒發放一次性物價補貼。穩定學生食堂飯菜價格。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民政廳、教育廳)
4. 加大經濟運行調節力度。確保不出現無煤停機現象,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確保居民和重要用戶用電,保證天然氣、成品油市場穩定供應。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達到600億元,新增擔保總額1800億元。
(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能源局)
5. 積極擴大消費需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7%。家電以舊換新爭取達到400萬臺(部),銷售額達到180億元。家電下鄉產品銷售470萬臺(部),銷售額達到100億元。供銷合作社系統新增連鎖網點1000家。培育和引進5家電子商務骨干企業。爭取建成6個省級優質產品生產示范區。啟動省級肉菜流通追溯體系試點城市建設。培育500家放心消費創建先進(行業)單位,消費者申投訴滿意率穩定在90%以上。
(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經濟和信息化委、質監局、工商局、供銷社)
6. 大力優化投資結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8%。集中力量組織實施200個重點項目,完成投資3835億元。寧杭、寧安城際鐵路、京滬高鐵江蘇段(含南京樞紐)、宿淮鐵路分別完成投資40億元、10億元、100億元、8億元。泰州大橋、南京四橋分別完成投資20億元、12億元。南京祿口機場二期、蘇南碩放機場二期、蘇中江都機場分別完成投資18億元、1.5億元、6.5億元。長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力爭開工建設。南水北調東線一期、沿海水利、淮河治理、太湖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分別完成投資20億元、8億元、15億元、12億元、12億元。新增電力裝機500萬千瓦,完成電網投資220億元。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鐵路辦、能源局)
(二)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
7. 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六大新興產業銷售收入突破2.6萬億元,其中:節能環保產業4260億元,軟件產業3100億元,物聯網產業1100億元。新增風能并網裝機容量50萬千瓦、太陽能光伏并網裝機容量5萬千瓦。組織開發50個新興產業重大高端產品,部署突破100項新興產業重大核心技術項目。實施重大新興產業技術標準專項30項。新認定10個省新興產業特色產業基地。新設40家特色產業園。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商務廳、質監局)
8. 加速發展現代服務業。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金融業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左右。科技服務業總收入增長20%。旅游增加值和旅游外匯收入分別增長18%、12%。創建16個國家和省級社區商業示范區。新增家庭服務業就業7萬人。服務業統計實現全社會、全行業覆蓋,重點部門統計數據的行業代表性保持在95%以上。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商務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旅游局、金融辦、統計局、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廳、衛生廳)
9. 改造提升制造業。新開工100項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推進國家和省級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示范區、試驗區等示范應用載體建設。擬定《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傳統產業新增馳名商標9件、省著名商標100件。
(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三)大力推進自主創新
10. 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2%。深入推進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工作,支持建設高水平的企業研究院、產業研究院、企業院士工作站和工程中心等創新平臺200家以上,累計建設1500家創新型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總數達到3500家。力爭全社會研發投入超過1000億元,其中,企業研發投入超過800億元。開發省級重點新產品1000個以上。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增長20%、授權量增長25%,企業專利申請量增長20%、授權量增長25%。新增國內注冊商標30200件、省著名商標200件、馳名商標25件。新增500個省級名牌產品。一般作品、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量分別增長20%。
(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質監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
11. 深化產學研合作。推動100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突破10000項。建設完善產學研緊密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30家以上。力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5%以上。新建企業研究生工作站50個以上。
(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
12. 大力發展科技金融。爭取創業投資規模達到600億元。新掛牌科技支行5家以上。新組建科技小額貸款公司10家。科技貸款額度增長30%。新增科技型上市企業5家以上。科技保險投保企業數和保費收入提高20%以上。
(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金融辦,江蘇保監局、江蘇證監局)
13. 著力構建創新創業人才高地。資助引進國內頂尖、國際先進創新團隊20個,資助引進“雙創”領軍人才400人,資助到企業創新創業博士400人。積極推薦申報國家“千人計劃”,力爭入選總數占全國的10%。實施新一輪“六大人才高峰”行動計劃,選拔培養重點行業和產業領域拔尖創新人才3500人。培訓企業經營管理人才1萬人。
(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
(四)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14. 大力推進現代高效農業建設。糧食總產穩定在650億斤左右。新增高效農(漁)業面積300萬畝,其中,設施農(漁)業面積100萬畝。選育農業新品種30個,培育農業科技型企業100家。主要農作物生產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80%以上。扶持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350個。新增適度規模經營面積300萬畝。參加農民合作組織的農戶比例提高4個百分點。完成集體林權主體改革省級驗收工作。主要種植業保險覆蓋面達到90%,高效設施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農業保險保費收入比重達到15%。
(責任部門:省農委、科技廳、海洋漁業局、農機局、農業資源開發局、林業局、金融辦)
15.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44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和34個專項工程項目完成投資18億元,13個大型灌區和2個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完成投資6億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積40萬畝,改善灌溉面積450萬畝。加強農業綜合開發,改造中低產田210萬畝,其中,開發丘陵山區、黃河故道等農業后備資源53萬畝。整合集聚各方面資源,建設高標準農田150萬畝。
(責任部門:省水利廳、發展改革委、農委、農業資源開發局)
16. 堅決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在第二次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的基礎上,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有序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整理土地面積70萬畝。完成部省合作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示范建設一期工程任務。
(責任部門: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沿海辦)
(五)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
17. 深入實施農村六件實事工程。
(1)農村人才工程。農業實用技術培訓200萬人,職業農民培訓10萬人,農民創業培訓5萬人,農技推廣人員培訓1萬人,新型農民學歷技能雙提升培訓3萬人。
(責任部門:省農委、教育廳)
(2)農民健康工程。發展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縣為單位人口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扶持經濟薄弱地區200家中心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
(責任部門:省衛生廳、財政廳)
(3)為農服務工程。新增100個鄉鎮開通鎮村公交。新建300個為農服務社(中心),改造升級700個為農服務社(中心)。執行國家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對運輸符合規定的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
(責任部門:省交通運輸廳、農委、供銷社)
(4)農村文化工程。向經濟薄弱地區送書刊70萬冊、送戲2800場、送電影11.8萬場。新增農村有線電視用戶50萬戶,農村入戶率超過77%。更新5000家農家書屋出版物,試點建設1000家數字農家書屋。
(責任部門:省文化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
(5)農村環境工程。疏浚縣鄉河道土方2億立方米、村莊河塘土方1.5億立方米。新建農村戶用沼氣工程5萬處、大中型沼氣工程500處、秸稈氣化集中供氣工程35處。新增無害化衛生戶廁80萬座。建成200個省級環境整治試點村和1000個綠化示范村。
(責任部門:省水利廳、農委、衛生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林業局)
(6)脫貧攻堅工程。實現年人均純收入低于2500元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責任部門:省扶貧辦、民政廳、財政廳)
18. 提高城市化發展水平。完成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修編工作。新辟和優化調整公交線路300條以上,新增和更新節能環保公交客運車輛3000輛以上。新增供水能力100萬立方米/日,新增城鄉統籌供水鄉鎮100個。人防工程竣工面積300萬平方米,新開工面積290萬平方米。
(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民防局)
19.加快建立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推進市、縣(市)城鄉統籌規劃制定和實施工作。進一步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的落戶條件。全面推進農村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配備專職人員村級平臺建成率達到70%以上。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提高區域協調發展水平
20. 實現沿海開發新突破。連云港港30萬噸級航道一期工程完成投資10億元。連鹽鐵路完成投資30億元,力爭開工建設滬通鐵路。臨海高等級公路和崇啟大橋分別完成投資30億元、6億元。鹽河航道整治、通榆河東臺至長江段航道分別完成投資8億元、8億元。加快建設沿海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開工建設鹽城條子泥匡圍一期工程。改造沿海灘涂已圍墾區12萬畝。發行沿海開發企業債券15億元。設立江蘇沿海產業投資基金并投入運行。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沿海辦、交通運輸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水利廳、海洋漁業局、農業資源開發局、金融辦、鐵路辦,人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
21. 培育區域發展新優勢。大力推進產業、財政、科技、人才“四項轉移”。建立和完善南北共建園區考核機制。培育國家和省科技富民強縣試點縣5-6個。落實好支持宿遷實現更大突破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徐州老工業基地振興,加快淮安蘇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設。加快推動蘇中與蘇南融合發展,全面提升蘇南發展水平。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22.積極推進長三角區域發展一體化。推動長三角北翼城市群規劃建設,發揮蘇錫常在長三角一體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設完善長三角工程文獻、大型儀器、實驗動物等科技資源統一共享服務網絡。新建高速公路ETC專用車道216條、15個客服網點。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交通運輸廳)
23. 繼續扎實做好對口支援工作。全面開工建設已經確定的援藏援疆項目,援助西藏完成投資3.12億元,援助新疆完成投資15.64億元。組織新疆未就業大學畢業生來蘇培訓。推進蘇陜掛鉤扶貧工作,安排援助資金1500萬元以上。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七)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24. 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節能減排指標完成好國家下達的任務。萬元GDP能耗下降3.5%以上。組織實施節能改造和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實現節能能力200萬噸標準煤。組織對500家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削減2.19%、1.94%、2.78%和2.63%。萬元GDP用水量下降4%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
(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級機關管理局)
25. 加強生態環境治理。確保太湖流域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湖泛,進一步削減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流域水質。完成太湖510萬立方米生態清淤任務。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調江蘇段水質達標率穩定在80%以上,重點城市在用機動車環保檢測率提高到80%以上。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80萬立方米/日、污水管網2500公里,新增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3500噸/日。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新增造林80萬畝和森林撫育150萬畝。新增城市綠地4500公頃。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2-3個、國家園林城市1-2個、省級園林城市3-5個。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完成治理宕口100個,治理面積1000萬平方米。
(責任部門:省環保廳、太湖辦、發展改革委、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農委、林業局)
26. 廣泛開展生態創建活動。力爭新增10個市、縣(區)達到國家生態市、縣(區)考核標準,5個城市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標準。
(責任部門:省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八)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27. 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健全政府預算體系,完善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健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保障。
(責任部門:省財政廳)
28. 推進金融體制改革。設立5家外資銀行分行。新增農村小額貸款公司60家以上。力爭實現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新增上市公司30家。新增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企業60家,發行總量余額增長1倍以上。
(責任部門:省金融辦,人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
29. 推進環保收費改革。制定《江蘇省排放水污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暫行管理辦法》。
(責任部門:省環保廳、財政廳、物價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30. 推進所有制結構調整。省屬企業完成清理整合下屬子企業30戶、退出低效參股投資20個。民營經濟實現增加值增長13%,占全省經濟總量的53%左右。民營企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5%。力爭所有縣(市)全部建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責任部門:省國資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31. 統籌推進社會領域、行政管理體制和綜合配套改革。推進南京國家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和蘇州城鄉發展一體化、無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宿遷區域協調發展綜合配套改革。在20個經濟發達鎮啟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研究制定基本實現現代化的評價考核體系。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環保廳、編辦、統計局)
32. 切實轉變外貿發展方式。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增長8%以上,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增長20%以上。
(責任部門:省商務廳)
33. 進一步提升利用外資水平。實際利用外資繼續保持全國領先。
(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
34. 推動開發區轉型升級。制定江蘇創新型開發區發展標準和規范,建立江蘇創新型開發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出臺《關于加快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的意見》,制訂創新型科技園區考核指標體系。
(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
35. 加快“走出去”步伐。境外中方協議投資額增長20%。啟動省級境外產業集聚區認定工作。新增國際注冊商標220件。
(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商局)
(九)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36. 啟動實施城鄉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計劃。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左右。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兌現到位,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與基本藥物制度同步實施。全面部署非義務教育學校等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工作。抓好40所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校建設。做好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廳、教育廳、財政廳)
(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0%左右。大力推進農業、就業、創業、物業“四業富民”,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村級集體經濟,加快構建農民持續增收的長效機制,促進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加強政策扶持,增加轉移性收入,加快經濟薄弱地區富民和困難群體增收進程。
(責任部門:省農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海洋漁業局、扶貧辦)
37. 穩定和擴大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確保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不低于70%,年終總就業率不低于90%。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5萬人。退役士兵就業率不低于95%。培訓城鄉技能勞動者40萬人。
(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民政廳)
38.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解決領取失業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問題。大學生醫保參保率達到95%。確保將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范圍。建立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全面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提高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統籌層次,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爭取保險資金在江蘇投資設立1-2個養老社區。85%以上的市、縣(市)建成一所由政府主辦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床位數分別達到300張、150張以上。加強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發展慈善事業。
(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民政廳、司法廳,江蘇保監局)
39. 切實穩定房地產市場。實現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15%左右。繼續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宅比重。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
(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物價局、金融辦,人行南京分行)
40. 重點辦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十件實事。
(1)加大就業扶持力度。新增城鎮就業100萬人以上,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36萬人,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5萬人。健全農民就業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創業服務和農村困難家庭就業援助制度,大力促進農民就業創業,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25萬人。購買5000個公益性崗位,開發18000個就業見習崗位,支持經濟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
(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
(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新增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15萬套(間),新建經濟適用住房6萬套,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4萬戶,完成各類棚戶區危舊房改造20萬戶,解決45萬戶家庭的住房困難。
(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
(3)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實低保標準增長機制,蘇北地區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以上。
(責任部門:省民政廳、財政廳)
(4)實施城鄉居民健康工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20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力爭提高到70%左右。擴大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范圍。扶持經濟薄弱地區44家縣(市)醫院、32家縣(市)中醫院和200家中心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解決280萬農村居民和在校學生飲水安全問題。
(責任部門:省衛生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水利廳)
(5)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提高到小學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高中、高校每生每年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分別提高到1500元、3000元,將中等職業學校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免學費政策范圍。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從2011年春季學期起,免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本費。
(責任部門: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6)推進文化惠民。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和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全部免費開放,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率達到90%。向經濟薄弱地區送書70萬冊、送戲2800場、送電影11.8萬場。新增農村有線電視用戶50萬戶,農村入戶率超過77%。
(責任部門:省文化廳、廣電局)
(7)進一步改善農村交通條件。新建和改建農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農村公路橋梁1000座,行政村客運班車通達率達到96%以上。建設農村小型橋梁5800座。
(責任部門:省交通運輸廳、財政廳)
(8)加強養老服務工作。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健全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服務體系。向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發放尊老金。新建2000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責任部門:省民政廳、財政廳)
(9)加大助殘力度。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然困難的重度殘疾人實施重殘補貼金制度,對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等特殊困難家庭中的殘疾人給予特別救助。加大殘疾人就業培訓力度,對15000名殘疾人進行職業培訓,新增15000名殘疾人就業,扶持5000名殘疾人自主創業。承辦好第四屆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
(責任部門:省殘聯、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0)深入推進脫貧攻堅工程。實現年人均純收入低于2500元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責任部門:省扶貧辦、民政廳、財政廳)
(十)進一步推進文化強省建設
41. 注重發揮文化引領作用。切實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大力推進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等創建活動。積極組織慶祝建黨90周年、紀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等活動。舉辦首屆江蘇書展暨第七屆江蘇讀書節。加強對人民群眾的普法宣傳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
(責任部門:省文化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司法廳)
42. 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創建1-2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實施地面數字單頻網國家示范項目。建設113個市、縣、鄉鎮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
(責任部門:省文化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
43. 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加快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建設。做好江蘇大劇院開工建設準備工作。推動市縣新建、擴建一批重點文化場所,推進縣級有線電視數字化和縣級影院建設。文物保護單位開放利用率達到80%。建設一批省級考古遺址公園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保護區并對外開放。發展文學藝術,創作文化精品,培養藝術人才。
(責任部門:省文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
44. 加快文化產業發展。培育、命名一批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產業、影視動畫示范基地(園區)。創建1個國家級數字出版基地。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7%。
(責任部門:省文化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
(十一)大力發展社會事業
45. 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以縣為單位制定學前教育五年行動計劃。開展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區和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實驗區創建工作。啟動實施國家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推進實施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遴選資助2000個研究生科研創新計劃項目。建設10個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500個村(居)民學校。面向海內外選聘50名特聘教授。完成中小學和職業學校教師省級以上培訓12萬人次。
(責任部門:省教育廳)
46. 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財政補助由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在所有縣(市、區)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確保4月1日起中標的基本藥物品種全部實行電子監管,對基本藥物實施全覆蓋抽驗。
(責任部門:省衛生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47.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人口自然增長率4‰左右。國家級和省級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覆蓋率達到40%。在1/3的縣創建新農村新家庭計劃示范縣。30個市縣級、300個鄉鎮級“世代服務”機構建成國家和省級示范站。建立覆蓋全省城鄉的人口基礎信息庫,制定居住證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率達到90%。
(責任部門:省人口計生委、公安廳、財政廳)
48. 發展公共體育事業。啟動城市社區“10分鐘體育健身圈”建設試點工作,完成蘇北2800個行政村農民健身工程建設。國內年度最高水平比賽成績位居全國第一集團。支持南京做好第二屆夏季青奧會籌備工作。
(責任部門:省體育局)
(十二)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49.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推廣“一委一居一站”社區管理模式,積極打造15分鐘社區管理服務圈。社區社會組織備案數達到28000個,增長5%。完善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工程項目實施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健全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完善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責任部門:省民政廳、公安廳、司法廳、信訪局)
50. 深入推進平安江蘇、法治江蘇建設。確保打擊犯罪工作總績效和現行命案破案率繼續位居全國前列,公眾安全感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萬車死亡率有所下降,火災萬人死亡率控制在0.019以內。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推進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力爭專職人民調解員達到2萬人。對生活無著落、有就業困難的社區服刑人員就業指導和培訓率不低于90%,社區服刑人員就業率不低于85%。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確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達到100%,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率達到100%。
(責任部門:省公安廳、司法廳、林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51. 加強信訪工作和安全監督管理。深入開展信訪熱點難點問題、安全事故隱患、基層基礎工作薄弱環節“三項排查”,努力消除各種不穩定不安全因素。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定期接訪、深入基層下訪工作,國家信訪局交辦和省委、省政府領導批辦的重要信訪件100%按期報結。各類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繼續保持“雙下降”,安全生產各項指標控制在國務院安委會下達的考核指標以內。
(責任部門:省信訪局、安監局)
52.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制定“十二五”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建立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加強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標準化建設和重點領域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爭取創建2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
(責任部門:省應急辦、民政廳)
(十三)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
53. 著力提升行政效能。選擇10家省級單位試點績效評估工作。制定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意見和檢查考核辦法,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深化應用試點工作。制定《江蘇省政府信息化服務管理辦法》,啟動建設省級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
(責任部門:省監察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統計局)
54. 深入推進廉政建設。從嚴審批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用支出。制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數量在上年計劃基礎上進一步壓縮。繼續深化工程建設領域和“小金庫”專項治理。
(責任部門:省監察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審計廳、外辦、省級機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