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促進蘇北地區又好又快
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蘇政發〔2011〕59號 2011年4月21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十一五”期間,蘇北地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奮發努力,開拓進取,扎實工作,促進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主要經濟指標增速連續五年高于全國和全省平均水平,取得了超出預期的好成績,跨上了前進的新臺階,進入了發展的快車道。“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實現小康并向基本現代化邁進的關鍵階段,也是加快蘇北振興的關鍵時期。這五年的發展,關系到蘇北能否如期總體上實現全面小康,同時也決定著全省“兩個率先”的進程。全面達小康,關鍵在蘇北。沒有蘇北的全面小康,就沒有全省的全面小康。根據我省“十二五”規劃和蘇北發展實際,到2015年,蘇北地區總體上要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力爭以省轄市為單位全面達小康,1/2以上的縣(市)全面達小康;地區生產總值力爭年均增長12%左右,人均地區生產總值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工業占比達到45%以上,開發區工業占地區工業比重達到70%以上,服務業比重進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更大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年均增長12%,社會事業發展加快,基本公共服務能力與發達地區差距明顯縮小。圍繞上述奮斗目標,為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強蘇北的發展動力和活力,促進蘇北地區又好又快跨越發展,現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
按照中央關于建立和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要求,及時動態調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和標準,整合各類獎補資金,著力構建省、市、縣共同參與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體系。
省級財政通過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加大對蘇北經濟薄弱地區基層政府的財力傾斜和支持力度,提高縣級政府實施公共管理的保障能力,促進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省級財政繼續完善促進區域發展、開發區提升、產業優化等專項政策,促進蘇北經濟薄弱地區縣域經濟發展,壯大縣域財政實力,提高縣級自我保障能力。
積極支持蘇北地區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對經濟薄弱地區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給予補助。
二、深入推進產業轉移
鼓勵和引導省內外發達地區資本到蘇北創辦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吸納勞動力多的企業(項目),沿海產業投資基金要積極支持鹽城、連云港市裝備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以及臨港產業、新興產業的發展。支持蘇北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加快淘汰本地落后產能,嚴防外地落后產能向蘇北轉移,堅決防止污染轉移。支持蘇北農業現代化建設,扶持工業和各類資本在蘇北投資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物流項目,加快農業轉型升級。
繼續落實好蘇北經濟薄弱地區省集中收入以及共建園區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省集中部分全返政策,不斷提高蘇北開發區(園區)產業承載能力。繼續支持蘇北各縣(市)建立中小企業服務(發展)中心,指導蘇北加快軟件園建設,年內新增認定軟件企業30家;幫助徐州、連云港兩市認定省級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園,力爭年內掛牌。
支持金融資源向蘇北延伸,對蘇北地區投放貸款增速超過全省平均增速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由省財政給予一定獎勵。鼓勵金融機構到蘇北設立分支機構,對省內金融機構到蘇北增設網點或分支機構,每設一個縣(市)級以上分支機構,由省財政給予一次性補貼100萬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村鎮銀行)每設一個縣(市)級以下分支機構或營業網點,給予一次性補貼50萬元。
進一步加大沿海灘涂圍墾開發力度,2011-2012年,圍墾灘涂60萬畝,重點建設8個省級灘涂圍墾綜合開發試驗區;2013-2015年,再圍墾灘涂130萬畝,全面實施園區式綜合開發。將中央財政補貼江蘇農村土地連片整治項目資金重點向沿海灘涂圍墾傾斜,中央財政補貼資金27億元一半用于沿海灘涂圍墾重大工程;沿海灘涂圍墾省級補助標準由每畝1000元增至2000元,支持沿海各市、縣對已圍墾的灘涂按國家要求進行綜合開發利用。
三、加強合作共建園區建設
深入開展合作共建園區建設,對已經省審核批復的共建園區加大指導和考核力度,促進園區持續健康發展;對尚未合作共建的蘇北省級以上開發區積極給予支持和幫助,鼓勵和推進蘇南或省外開發區及大型企業到蘇北共建開發區,在符合條件的基礎上加快申報審核,力爭到2012年末,蘇北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部實現合作共建。
在繼續執行共建園區現有扶持政策的基礎上,為鼓勵共建園區科技創新、轉變發展方式,實現更好更快發展,從2011年到2015年,依據共建園區年度考核評價結果,對評價排名前10位的園區分別給予500萬元財政獎勵資金。
共建園區進一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推動、市場驅動為主的合作共建機制,加強規劃管理,加強基礎設施配套和招商選資工作,努力建成一批融產業合作示范、新型工業化先導和現代制造業集聚的共建園區。
四、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力度
依托蘇北地區的重點特色產業、重點骨干企業建設一批校企聯盟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加快資金、項目、人才、技術等科技創新要素向蘇北集聚。
省級各類科技計劃對蘇北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支持,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省產學研聯合創新資金和省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對蘇北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重點建設連云港清潔能源創新產業園,加快萬噸級高性能碳纖維制備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帶動蘇北優勢特色產業發展。
加強省海洋資源開發研究院、省(徐工)工程機械研究院、省生物釀酒研究院、中科院(連云港)能源動力研究中心和省生物質高效開發與利用重點實驗室等研發機構建設,支持省內外高校在蘇北設立研發基地和人才培訓基地。
2011年,安排蘇北科技富民強縣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各2000萬元,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規模、在全國有一定影響和特色優勢明顯的高新技術產業及新興產業。
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鼓勵、引導各類優秀人才向蘇北地區流動,2011年,安排蘇北急需人才專項引導資金2000萬元,引進一批重點行業和領域急需緊缺經營管理人才。實施“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和“企業博士集聚計劃”,在同等條件下對蘇北資助對象給予傾斜。
面向蘇北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市場化評價機制和選拔機制,分層分類抓好高層次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工作。積極推進蘇北地區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和高職院校省級實訓基地建設,省級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獎補資金重點用于蘇北地區。大力實施“兩后雙百工程”(即初中畢業后上不了高中、高中畢業后上不了大學的100%組織培訓,達到勞動年齡的100%介紹就業)和“四全工程”(即全員普查登記、全員分類建檔、全員培訓發證、全員轉化就業),培養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實用型人才,擴張實用人才隊伍總量。
發揮重點高校的輻射作用,加大對蘇北高校和高職院校的對口支援力度,每年安排專項經費4000萬元,組織省內千所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學校與蘇北農村千所薄弱學校實行“校對校”結對幫扶、對口支教。“十二五”期間,繼續選派大學畢業生赴蘇北農村學校任教,全面實行學費全額返還的獎勵政策。
六、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蘇北教育現代化步伐,不斷提高蘇北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在2010年基礎上提高到中央核定東部地區的標準,省財政繼續對蘇北經濟薄弱地區按現行比例給予補助。設立學前教育獎補專項經費,重點支持農村幼兒園建設,扶持蘇北經濟薄弱地區加快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同時省財政繼續按現行比例分擔蘇北地區中等職業學校所有一、二年級在校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
加強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健全以縣級醫院為骨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支持蘇北地區公共文化和體育設施建設,普及縣、鄉、村三級“兩館一站一室”、農家書屋、農村數字電影固定放映和健身路徑,完成有線電視網絡整合,基本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
推進居委會和村委會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對每個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給予適當補助。落實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和孤兒養育標準增長機制,進一步提高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統籌層次,城市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級補助資金、農村敬老院建設“關愛工程”省級補助資金和城鄉醫療救助省級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蘇北地區。
深入實施脫貧攻堅工程,以促進貧困農戶脫貧增收和經濟薄弱村加快發展為中心任務,統籌推進開發式扶貧和救助式扶貧,確保2011年提前一年實現脫貧攻堅目標。在此基礎上,全省實施脫貧奔小康工程,到“十二五”末,蘇北農村低收入人口人均純收入明顯提高,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經濟薄弱村生產生活生態條件得到有效改善,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15萬元以上。
七、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積極支持和培育蘇北地區機電產品出口基地、科技興貿基地及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幫助蘇北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組織、資助各類企業參加境內外各種經貿活動。
鼓勵外資北上,充分利用我省駐外機構和各類投資貿易促進活動宣傳蘇北,打造江蘇利用外資新高地。加強蘇北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功能建設,重點支持特殊功能監管區、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圍繞國家和省區域發展戰略,支持蘇北地區開發區升級、調整區劃或設立新的開發園區。
鼓勵蘇北地區發展服務外包產業,支持蘇北地區建設省級服務外包示范園區。進一步規范外派勞務市場建設,選擇一批符合條件的蘇北企業賦予外派勞務經營權,鼓勵建立外派勞務服務中心,對符合條件的縣外派勞務服務中心平臺建設給予一次性補助資金30萬元。
八、加快交通、電力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
在實施新一輪國省干線改造工程的同時,加快建設宿遷至新沂、連云港東疏港和北疏港高速公路,開工建設阜寧至建湖、金湖至馬壩高速公路,推進鹽城至大豐高速公路和京滬高速淮江段拓寬改造工程建設;加快航道和連云港港、大豐港建設,著力建設連云港港30萬噸級深水航道;開工建設連鹽和連淮鐵路,不斷提升隴海鐵路和徐州、連云港機場服務水平;加大客貨運樞紐建設力度,全面推進蘇北地區農村客運班線和鎮村公共交通建設,進一步完善蘇北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方便群眾出行。在高速公路、地方公路、農村公路建設和撤渡建橋等方面對蘇北繼續實施傾斜。“十二五”期間,安排國省干線公路省級補助資金80億元。
進一步加大蘇北地區電網建設力度,提高蘇北電網投資比例,滿足蘇北地區用電增長需求。加快建設500千伏岱山升壓、鹽北升壓、旗杰升壓、連云港北(臨海)升壓等輸變電工程,推進新海電廠和徐州國華電廠“上大壓小”工程的配套送出輸變電工程建設,為蘇北新建機組早日并網發電創造條件。全面推進蘇北沿海地區電網規劃建設,加快建設風電匯流站,確保沿海風電可靠送出。實現電網規劃與地方規劃有效對接,加大重點電網項目站址和走廊的保護力度,加快布點建設蘇北地區后續500千伏項目。
支持蘇北地區信息化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培育一批農村信息化應用示范點,不斷提高蘇北產業發展和城鄉社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九、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在“十二五”期間,以新一輪治淮工程為重點,開工建設淮河入海二期工程,完成淮河入江水道工程,加大區域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加強流域防洪工程建設,進一步提高蘇北地區防洪除澇能力。
以中小河流治理為重點,積極推進蘇北地區區域治理工程,完成列入國家專項規劃的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加固和大型泵站改造任務。
以南水北調及沿海地區供水為重點,全面完成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實施沿海江水東引北送骨干供水工程,完善區域輸水配水網絡,強化城鄉供水水源管理和安全保護,健全防汛防旱減災體系,提高蘇北和沿海缺水地區水資源保障與水利應急能力。
以農業增產增效及改善民生為目標,在蘇北重點實施小型農田水利、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農村飲水安全和河道疏竣工程,推進農村水利建設,推進農村水利標準化、現代化。
大力推進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加快水源工程建設,夯實蘇北現代農業發展基礎。
十、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在“十二五”期間,積極爭取中央治淮專項資金,加大對淮河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工程管網建設獎勵力度,推動淮河流域重點治污工程建設。
協調安排省級環保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蘇北地區主要污染物減排、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重金屬污染防治等環保工程項目建設。支持蘇北地區建立餐廚垃圾集中處理企業。
安排專項資金1.2億元以上,重點支持6-10個縣(市、區)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建設。
加大通榆河沿線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和南水北調沿線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完善工程建設支持力度,省級安排的環境基礎設施專項資金自2011年起從1.5億元調增到3.5億元,重點對蘇北區域供水管網建設進行“以獎代補”,獎勵比例由投資總額的7%-12%調至20%以上。
蘇北各地要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創業,不斷增強內生發展動力,同時積極主動、開拓創新,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國內外經濟合作與競爭;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堅持從“兩個率先”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加大對蘇北的支持力度,發揮政策的最大效應,共同為蘇北發展創造良好條件,推動蘇北地區實現又好又快跨越發展,不斷開創我省區域協調發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