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
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1〕45號 2011年4月24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進一步做好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1〕20號)精神和國務院領導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把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經濟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加強食品添加劑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是國家確定的食品安全重點工作。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堅持嚴抓嚴管的鮮明導向,大力開展集中整治,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必須清醒地看到,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現象屢禁不止,已成為影響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食品非法添加危害性大,一旦發生問題,社會影響面廣,容易引起連鎖反應;一旦在某些領域形成“行業潛規則”,容易引發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各地、各有關部門對此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食品安全形勢的科學判斷上來,統一到中央大力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作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切入點,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堅決的態度、過硬的舉措、更大的力度抓緊抓實抓好,促進食品安全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的高壓態勢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禁止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實行網格化監管,明確責任,分片包干,消除監管死角。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并作為日常監管檢查的重點。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加密自檢頻次。完善監督抽檢制度,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乳制品、面粉及其制品、水產品、肉與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及畜禽飼料等重點品種,加大巡查和抽檢監測力度,增加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并積極推廣應用快檢篩查技術,提高抽檢效率。對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非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對上述行為,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從快懲處。完善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案件查辦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相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公安機關要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相關規定,對涉嫌犯罪的,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對影響重大或跨省轄市的案件由省公安廳掛牌督辦。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
三、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和使用行為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切實強化對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全過程監管。生產銷售監管方面,質監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加強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等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管,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質量安全控制要求;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工商部門要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制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非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使用監管方面,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完備的食品添加劑登記管理制度,不得購入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范圍與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各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根據國家出臺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整理編發餐飲服務環節常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手冊,指導餐飲服務單位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不得以虛假不實信息欺騙消費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督管理。同時,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嚴厲查處制售使用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的行為,督促企業將標簽標識作為食品添加劑出廠和進貨查驗的重要內容,不得出廠、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對暫無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省衛生、質監部門要積極指導有關企業或行業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向衛生部提出參照國際組織或相關國家標準指定產品標準的申請和制定標準立項建議,并按衛生部、質檢總局相關要求,做好標準指定完成前的生產許可和監管銜接工作。
四、加快完善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經濟和信息化、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法生產經營。嚴密監測、堅決打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縣域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各地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非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在強化源頭治理的同時,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建設,強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劑監測,及時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切實防范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衛生部公布的非法添加物和易濫用食品添加劑“黑名單”,加大對重點環節、重點區域、大宗食品的監測力度;在監管中發現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濫用的添加劑,要立即報送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大力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經濟和信息化、商務等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在食品行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對守信企業給予激勵褒獎,對失信企業建立“黑名單”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各監管部門要把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結合起來,大力培育優秀企業和放心品牌,不斷提高食品及食品添加劑行業的集中度和誠信自律水平。2011年年底前,各監管部門按系統對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等行業組織要切實負起行業自律責任,積極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內部監督,加強行業監督和培訓,及時發現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并報告監管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的要通報批評。
五、不斷加大工作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力度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嚴格落實企業、政府及其部門的責任。切實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大力加強食品行業及從業人員道德建設,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執行查證驗貨、購銷臺賬、過程控制、產品召回等各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絕使用非法添加物,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及時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隱患;建立食品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食品防止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原材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并分別簽訂責任書,對第一責任人所在單位發生非法添加行為、直接責任人發現單位購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大型食品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保各項食品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所屬公司產品出現問題的,要暫停本企業所有同類產品的銷售并向社會公告,經批批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銷售。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的責任,各市、縣人民政府統一負責本地區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工作,將其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點,制定專項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加大人力、物力和經費投入,切實保障監管工作需要。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行業管理職責,及時查處糾正非法違規行為;建立實施崗位責任制,細化、明確各級各類監管崗位的監管職責,并抄送同級監察機關;切實加強本系統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素質,增強監管責任意識,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學監管能力。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支持力度。科技等部門要組織有關方面加強科技攻關,優先支持食品添加劑標準和非法添加物快檢篩查技術的研發。監察部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行政區域內較長時間或較大范圍出現非法添加行為且未及時有效查處的,或行政區域內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非法添加行為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及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督檢查中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從嚴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開除公職;涉嫌徇私舞弊、瀆職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切實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覆蓋面廣,涉及環節多,要認真落實全省統一組織、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要求。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用更多的精力推進這項工作,特別是要抓緊建立健全監管體制機制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逐一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和具體任務,逐個方案細化,逐個環節落實,搞好工作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會商,強化聯合執法,做到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廣泛宣傳發動,通過多種形式將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各類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及其危害以及嚴厲懲處的措施,宣傳到農戶、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和餐飲服務單位以及從業人員,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要重點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進行集中宣教培訓,開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自覺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要強化社會監督,由市、縣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設立專項獎勵資金,完善工作機制,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獎勵,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群眾和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人員舉報。要結合實際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管理辦法,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隊伍建設。要積極支持新聞媒體輿論監督,認真追查媒體披露和群眾投訴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并將查處的違法案件向社會發布,達到震懾犯罪分子和警示教育社會的目的。
根據國務院部署,全省自即日起至2011年年底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各地要根據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見附件),抓緊研究制定切合實際、操作性強的具體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取得預期成效。
附件:
江蘇省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
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根據國務院部署,全省自即日起至2011年年底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整治與規范相結合、監管與自律相結合,深入開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從非法渠道采購使用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以及虛假標識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全面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和使用行為,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監管長效機制,堅決防范各類食品安全事故,使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監管體系更加完善,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行業誠信自律顯著增強,食品安全整體水平明顯提高。
二、整治重點
(一)種植養殖環節
規范奶站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加大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監管力度,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嚴厲打擊在飼料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強化畜禽飼養、水產品養殖監管,嚴厲打擊在畜禽養殖中違法添加“瘦肉精”等非食用物質和使用違禁藥物,以及水產品養殖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同時,加大對種植養殖業特別是蔬菜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農藥殘留、生豬“瘦肉精”殘留、豬肉產品磺胺類殘留、禽肉產品硝基呋喃類與喹諾酮類殘留、水產品抗生素殘留、生鮮乳三聚氰胺以及飼料中違禁藥物與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監督查驗力度,發現違法行為堅決依法予以查處。
(二)生產加工環節
督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糾正不按規范要求生產、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嚴格執行生產和使用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索證索票、使用登記等制度。加大對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特別是乳制品、面粉及其制品、水產品、肉及肉制品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嚴禁非法生產和使用食品添加劑,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食品添加物以及在食品生產過程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三)經營流通環節
嚴格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加強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督促食品銷售者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食品添加物以及在食品銷售過程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四)餐飲服務環節
加強餐飲業、學校食堂等集體餐飲單位采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采購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索證索票制度,建立完善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制度。加大對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情況的監督查驗力度,嚴厲查處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不按規定要求索證索票等行為。
(五)進出口環節
嚴格落實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備案制度和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督促出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原輔料和食品添加劑合格供方評價考核制度。加強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檢驗和控制,嚴格落實進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各項監督檢驗管理制度。
三、工作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11年4月30日前)
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整治措施及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各有關方面積極參與專項整治行動。
(二)調查摸底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
組織對本地區食品添加劑研制、生產、銷售、使用的各環節、各單位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深入排查本地區可能存在的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全面摸清情況,建立相關檔案和臺賬。督促各類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
(三)清理整頓階段(6月1日至9月30日)
各部門組織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對投訴舉報信息認真核查,獎勵有功舉報人員,依法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食品添加劑,以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單位和人員。7月上旬,省政府組織省有關部門對部分市、縣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抽查,加大推進力度。
(四)總結鞏固階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完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劑問題發現機制和快速追查溯源機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
(五)督查評估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自查,對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地區給予鼓勵,對尚未解決的問題研究制定對策措施,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省政府于12月中旬組織省有關部門對全省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和評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