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蘇省環境狀況公報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 二○一一年五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的規定,現發布2010年度江蘇省環境狀況公報。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廳長 陳蒙蒙
2011年5月30日
綜 述
2010年,全省上下緊緊圍繞“穩增長、調結構、抓創新、惠民生”的大局,認真落實環保優先方針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建設生態省的各項決策部署,大力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全力推進重點流域治理,加快實施藍天工程,不斷強化環境執法監管,深入開展良好生態創建,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在經濟保持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下降,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環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為又好又快地推進“兩個率先”奠定了堅實環境基礎。
一、環境質量
(一)水環境
2010年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仍處于輕度污染。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評價,124個國控斷面中,水質較好的Ⅰ~Ⅲ類水質斷面占36.4%,較2009年提高3.9個百分點;劣于Ⅴ類水質斷面占24.0%,較2009年下降4.5個百分點。
全省地表水國控斷面主要污染物高錳酸鹽指數年均濃度為4.8毫克/升,較2009年下降2.0%;氨氮年均濃度為0.95毫克/升,較2009年下降13.6%。
“十一五”期間,江蘇省扎實推進太湖、淮河、長江等重點流域的水環境綜合整治,水環境質量較“十五”末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全省符合Ⅲ類水質的斷面占比上升,劣于Ⅴ類水質斷面占比下降;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穩步提高;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保持良好。
1. 主要飲用水源
江蘇省飲用水以集中式供水為主,取水總量約為43.1億噸,其中91個地表水源地和5個地下水源地取水量分別占98.4%和1.6%。全省91個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8.9%,5個集中式地下水源地水質全部達標。
2. 太湖流域
太湖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分別達到Ⅲ類、Ⅳ類標準限值要求,受總氮指標影響全湖總體水質仍劣于Ⅴ類標準。主要污染物高錳酸鹽指數、總磷和總氮年均濃度分別較“十五”末下降了14.7%、12.0%、15.2%。
太湖湖體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58.5,富營養化程度已由“十五”末的中度富營養轉為輕度富營養。通過衛星遙感監測到藍藻水華現象78次,太湖西部沿岸區是藍藻的高發區域。與2009年相比,藍藻高發區域面積有所減少。
太湖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中,有4條河流平均水質符合Ⅲ類標準,1條河流水質劣于Ⅴ類標準,其余處于Ⅳ類和Ⅴ類。太湖流域53個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為88.5%,較2009年提高9.7個百分點。
3. 淮河流域
我省淮河干流水質較好,4個斷面均符合Ⅲ類標準。主要支流水質總體處于輕度污染。45個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1.1%,較2009年提高6.7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較“十五”末下降了7.7%和3.8%。
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14個控制斷面水質達標率為100%,較2009年提高14.3個百分點。
4. 長江流域
長江干流水質較好,10個斷面水質均達Ⅱ類標準。從水質綜合污染指數沿程變化圖中可以看出,我省鎮江外江段污染相對較重,其次為泰州段和南京段,揚州段和南通段水質相對較好。
主要入江支流水質總體處于輕度污染。45個入江控制斷面中,有38個符合功能要求,占84.4%,與2009年基本持平。主要污染物石油類、氨氮、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分別較“十五”末下降了56.5%、25.6%、11.0%。
5. 廢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廢水排放總量55.5億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26.38億噸,占47.49%;生活污水排放量29.17億噸,占52.51%。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為78.8萬噸,其中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5.63萬噸,占32.5%;生活化學需氧量排放量53.17萬噸,占67.5%。氨氮排放總量為6.3萬噸,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1.5萬噸,占23.8%;生活氨氮排放量4.8萬噸,占76.2%。
與2009年相比,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減少3.4萬噸,氨氮排放總量減少0.2萬噸。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較“十五”末下降了18.5%、25.9%。
(二)空氣環境
“十一五”我省環境空氣質量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較“十五”末上升了3.6個百分點,空氣中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分別下降18.2%和7.6%,但受機動車排氣污染等影響,城市二氧化氮濃度上升了16.7%。
1. 城市空氣
全省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等3項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13個省轄城市中有11個達標,占84.6%;南京、鹽城2市受可吸入顆粒物影響,環境空氣質量處于三級。
采用基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三項污染物濃度的空氣污染指數法(API)評價空氣質量,各市優良天數比例在76.5~93.4%之間,全省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8.9%。
與2009年相比,全省城市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例下降1.1個百分點。
2. 酸雨
全省降水pH值范圍在4.62~7.16之間,平均酸雨(pH值小于5.6)發生率為32.7%。常州市酸雨發生率最高,達62.2%,蘇州和無錫次之,分別為54.2%和51.9%。徐州、鹽城和宿遷3市未監測到酸雨。
與2009年相比,全省平均酸雨發生率下降0.7個百分點,其中蘇州、連云港、鎮江和泰州等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3. 廢氣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工業廢氣排放總量31212.9億標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105.0萬噸,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100.2萬噸,占95.4%;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4.8萬噸,占4.6%。煙塵排放總量為33.5萬噸,其中工業煙塵排放量29.9萬噸,占89.3%;生活煙塵3.6萬噸,占10.7%。工業粉塵排放量為15.1萬噸。
與2009年相比,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2.4萬噸,煙塵排放量增加0.5萬噸,工業粉塵排放量減少1.3萬噸。二氧化硫、煙塵和工業粉塵排放量分別較“十五”末下降了23.5%、25.9%和57.5%。
(三)聲環境
“十一五”期間,全省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區域環境噪聲質量穩定在較好等級,全省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有所改善,道路交通噪聲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夜間噪聲超標現象有所緩解。
1. 區域環境噪聲
全省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13個省轄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分布在51.9~55.3分貝之間。除無錫市為三級、聲環境質量屬一般外,其余城市均達到二級,聲環境質量較好。
2. 道路交通噪聲
全省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良好。13個省轄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在62.4~68.5分貝之間,除南京市為二級、聲環境質量屬較好外,其余城市均達一級,聲環境質量良好。全省噪聲等效聲級超過70分貝的路段長度占監測道路總長的11.5%。
(四)生物環境
我省對長江、京杭大運河、太湖等主要水域64個河流測點和53個湖泊測點開展了水生生物多樣性調查監測,結果顯示,主要河流50.0%的測點底棲動物多樣性評價等級為豐富和較豐富;主要湖泊底棲動物多樣性狀況好于河流,豐富和較豐富的測點占67.3%。
主要河流中,長江和淮河底棲動物環境相對較好,優勢種分別為甲殼類的鉤蝦屬和軟體動物的河蜆,占比分別為18.5%、41.4%;京杭大運河和城市河流相對較差,優勢種均為寡毛類的霍甫水絲蚓,占比接近50%。主要湖泊中,洪澤湖和陽澄湖底棲動物環境相對較好,優勢種分別為軟體動物的河蜆和刺鋏長足搖蚊,占比分別為30.1%、27.6%;太湖和滆湖相對較差,優勢種均為寡毛類的霍甫水絲蚓,占比分別高達59.1%、70.6%。
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微生物含量等級標準評價狀況較好,90%以上的測點細菌和霉菌含量處于較清潔以上水平。
(五)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水質以二類為主。24個海水水質測點中,符合《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二類、三類、四類海水水質測點比例分別為58.3%、25.0%、16.7%。;12個主要近岸海域功能區中有8個水質達標,達標率為66.7%。15個近岸海域海洋沉積物測點中有8個符合海洋沉積物質量一類標準,占53.3%。
江蘇省31條主要入海河流河口中有11個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占35.5%,Ⅳ類、Ⅴ類和劣Ⅴ類斷面分別占35.5%、3.2%、25.8%。
在陸源氮磷污染長期輸入累積的影響下,江蘇省近岸海域海水富營養化問題凸顯,利用EOS-MODIS衛星開展遙感監測,自2008年6月以來,連續三年發現在連云港和鹽城東北部的黃海海域有較大規模滸苔聚集現象。
與“十五”末相比,一類海水比例增加16.7個百分點,二類海水比例降低33.4個百分點,三類和四類海水比例分別增加25.0個百分點、16.7個百分點;劣于四類海水比例降低25.0個百分點。
(六)輻射環境
全省設有自動γ監測站、陸地γ劑量率、空氣、水體、土壤和電磁環境等6大類共28個國控監測點,272個省控監測點。全省γ輻射吸收劑量率,氣溶膠,土壤中天然及人工放射性核素,空氣中氚濃度、氡濃度,以及長江、淮河、太湖流域共18個斷面水中天然及人工放射性核素均保持在本底水平,重點飲用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水平符合標準要求,電磁輻射電場強度測值均低于國家標準有關公眾導出限值的要求。
通過田灣核電站外圍6個輻射自動監測站對其周圍輻射環境實施監控,采集核電站周圍30公里范圍氣溶膠、沉降灰、降雨、飲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底泥、陸地生物、海洋生物、指示生物等樣品404個,監測結果表明,田灣核電站周圍大氣、陸地和海洋環境介質放射性水平均在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
(七)固體廢物
2010年,全省共產生工業固體廢物9062.5萬噸,其中75.8%為粉煤灰、爐渣、冶煉廢渣等,1.5%為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率達96.2%。
全省城鎮生活垃圾的清運量為1148萬噸,全省共建成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79座,總處理能力4.8萬噸/日,無害化年處理量約為975.8萬噸,無害化處理率約85.0%。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總量減排力度的加大,江蘇省大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和火電廠脫硫設施的建設。“十一五”期間,所有市縣均建成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超過1100萬立方米,日產污泥量高達7400.8噸,其中,蘇南地區日產污泥量近6000噸,占全省的80%左右。全省建成脫硫設施1730.3噸/時的處理能力,年產生脫硫石膏347.3萬噸,綜合利用率達99.9%。
2010年江蘇省城鎮污水處理廠
處理能力及污泥產生量
地區 |
污水處理廠 (家) |
設計處理能力 (萬噸/天) |
污泥產生量 (噸/天) |
|
南京 |
11 |
146 |
467.2 |
|
無錫 |
71 |
205.7 |
1568 |
|
徐州 |
15 |
63.0 |
287.9 |
|
常州 |
45 |
74.1 |
920.0 |
|
蘇州 |
107 |
207.4 |
2874 |
|
南通 |
91 |
120.8 |
420.0 |
|
連云港 |
12 |
29.0 |
35.0 |
|
淮安 |
11 |
52.5 |
156.5 |
|
鹽城 |
19 |
52.4 |
126.9 |
|
揚州 |
10 |
48.9 |
164.2 |
|
鎮江 |
34 |
49.6 |
111.3 |
|
泰州 |
8 |
20.5 |
151.1 |
|
宿遷 |
12 |
30.0 |
118.7 |
|
全省 |
446 |
1099.9 |
7400.8 |
二、保障措施
(一)主要污染物減排
印發《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2010年江蘇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和運行工作計劃》、《全省燃煤機組脫硫電價考核規范》等辦法,完善政策減排體系。2010年,COD和SO2排放量分別比上年削減4.1%和2.2%,連續5年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減排任務,COD和SO2累計分別減排17.86萬噸和32.27萬噸,比2005年凈削減18.5%和23.5%,完成“十一五”減排總目標的122%和131%,位列全國第一方陣。
淘汰落后產能。“十一五”累計淘汰鋼鐵落后生產能力1162萬噸、焦化產能444萬噸、造紙產能50.3萬噸、皮革產能25萬標張、化纖產能16.5萬噸,關停小火電機組728.6萬千瓦,淘汰水泥落后產能3320萬噸。連續5年開展化工污染專項整治,累計關閉化工生產企業5034家,占全省化工生產企業總數的43.5%,3000多家企業“入園進區”,其中2010年關閉化工企業403家。
加快基礎設施建設。2010年底,全省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達1100多萬立方米,比“十五”末翻了一番。2010年累計建成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超過2500公里,實際處理污水量28.6億立方米,比2009年增長17%。所有大型燃煤機組全部安裝了脫硫設施,2010年底,我省燃煤機組總裝機6384萬千瓦,脫硫率近100%,新增脫硫能力是“十五”末的3倍。
嚴格環境準入。頒發《江蘇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暫停審批管理規定(試行)》,對5種限批情形以及限批和解限程序進行了規定。制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程》,細化分工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明確環評、評估、監理、監測和監察等單位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外商投資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提高審批效率,優化服務環境。2010年全省共審批建設項目報告書(表)39734個,總投資34690億元。
(二)流域區域污染防治
深入實施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組織實施《江蘇省太湖流域省界斷面總體達標方案》和《太湖一級保護區整治方案》,662項重點工程已完工和在建的達到574項,占總數86.7%;已完成投資416億元,占總投資71.3%。在高溫、少雨、水位低等極端不利氣候條件下,主要飲用水源地水質保持安全穩定。
全面開展治淮行動,出臺《江蘇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執行情況考核暫行辦法》,印發《關于加強通榆河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開展通榆河環境質量區域補償試點工作,編制《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規劃(2010-2015)》。146項重點項目,已完成132項,調試4項,在建7項,占總數98%;已完成投資77.36億元,占總投資85%。2個國家考核省界斷面,兩項指標均達到國家考核要求。45個重點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1.1%,較2005年提高13.8個百分點。
列入國家南水北調東線規劃的102項工程項目,已完成99項,在建3項,完成率97.1%;已完成投資57.65億元,占總投資97.5%。14個控制斷面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兩項指標平均濃度均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分別比2005年下降13.5%和33.3%,綜合達標率上升35.7個百分點。
確保飲水安全。省政府批準《江蘇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省環保廳等部門制定了《關于貫徹實施全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意見》,建立了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的定期報告和督查制度。完成全省環保重點城市地表水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基礎調查工作,對300個農村飲用水源地基礎環境開展了調查評估。
啟動藍天工程建設。省政府出臺《關于實施藍天工程改善大氣環境的意見》和《江蘇省藍天工程職責分工和任務分解方案》。繼續推進城市“煙控區”建設,加強煤煙型污染治理,提高城市集中供熱水平。以削減細顆粒污染物排放為重點,推廣使用高效布袋除塵技術,開展新一輪除塵改造。加強火電、鋼鐵、有色和建材等行業的顆粒物排放控制。利用衛星對秸稈焚燒情況進行遙感監測,及時預測空氣擴散情況,做好預防和應急。
13個省轄市實現機動車環保檢測場站全覆蓋,建成環保檢驗機構80家,建設簡易工況法檢測線205條,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515萬多張。南京等地實施區域限行管理,禁止“黃標車”、無標車進入劃定的限行區域,促進“黃標車”淘汰,削減機動車排氣污染負荷。編制實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蘇州等市制定實施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綜合治理揚塵污染。
(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對全省120條城市黑臭河流,積極實施控源、截污、清淤、活水等整治工程和駁岸、綠化美化工程,消除或基本消除河流黑臭現象。
加強固廢監督管理。頒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對污水處理廠、污泥集中處置單位、污泥轉移提出監管要求。辦理固體廢物跨省轉移139項,批準轉移27類固體廢物約15.4萬噸。編制《江蘇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規劃》。開展四個重點行業二噁英類排放源更新調查,摸清排放現狀。2010年底,家電“以舊換新”活動全省共回收672.83萬臺,拆解664.09萬臺,拆解率達98.7%,名列全國前茅。
確保輻射安全。完成“迎上海世博、保輻射安全”專項行動。建成省核與輻射應急指揮中心,健全輻射事故應急機構,成立江蘇省輻射事故應急辦公室。省級輻射環境監測能力在全國率先通過環保部評估。啟用“國家輻射安全監管系統”,實行網上審批,建成江蘇省核與輻射信息系統,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率100%。所有新改擴建的輸變電、通信基站、廣播電視等伴有電磁輻射項目環保手續履行率100%。4154家核技術利用單位監督檢查率達到100%,600余家限期整改企業整治達標率達到100%。共處理輻射糾紛投訴與咨詢175起。江蘇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建成投入使用,已收貯廢源282枚,廢物558公斤;全面清理原湯山城市放射性廢物庫收貯廢源和廢物,714枚廢源和19.5噸廢物已安全送交國家永久庫。
嚴格控制重金屬污染。組織編制《江蘇省“十二五”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從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提升產業準入門檻、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專項整治、推進涉及重金屬生產企業入園進區、建立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價格機制、開展重金屬污染健康危害監測與診療、提升農產品安全保障水平、統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確定全省重點防控行業、重點防控區域和重點防控企業,明確“十二五”重金屬排放量削減、環境質量改善的目標。開展涉及重金屬企業的專項整治,共檢查涉及重金屬排放企業1327家,依法取締關閉117家,限期治理293家,依法處罰142家,罰款742萬元。
聯合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國家試點。省財政安排“以獎代補”專項資金3000萬元,帶動地方各級投入9.21億元,完成200個環境綜合整治省級示范村任務。深化“以獎促治”政策,爭取國家專項資金2.5億元、地方財政配套資金4億元,在16個示范縣(市、區)開展大規模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試點。
實施江蘇省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劃,開展102個涉及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設項目審批和預審。實施沿海地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堅持灘涂圍墾生態用地比例不少于20%。加強保護區執法管理,調查處理一批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和行動計劃研究,啟動江蘇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積極創新生態保護融資渠道,啟動利用亞行貸款5000萬美元鹽城濕地保護項目。制定物種資源調查第二階段后期工作計劃。
(四)政策科技改革創新
出臺《關于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和《關于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方案》,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聯席會議機制。全省企業環境行為參評數達17129家,同比增加4%。會同浙江、上海進行首次區域企業環境行為評價。
政策試點范圍不斷擴大。擴大揚塵排污收費試點范圍,深化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生態補償制度,落實地方政府對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律責任。在太湖流域制訂實施COD排污指標核定、申購等一系列配套管理辦法,有856家企業繳納了排污指標有償使用費,金額達1.26億元。探索建立環境風險評估和損害評定技術體系,在全省推廣環境資源損害補償機制,擴大法律援助事項范圍。
努力增加環保投入。各級財政把環保投入作為支出的重點,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注重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使用效益。2010年,全省各級財政生態環保投入力度繼續加大,其中省級財政投入超過60億元,引導帶動全社會投資。積極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超過15億元,重點用于流域水污染治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主要污染物減排“三大體系”能力建設、重金屬污染防治等工作。
推進科技創新。協調落實國家水專項“十一五”江蘇項目示范工程建設和配套經費保障,跟蹤評價各個示范工程的實施效果。召開第二屆江蘇省環保科技成果展示交流會,發布環保科技成果供應信息368條,需求信息65條,7個重點項目進行集中簽約。編制《江蘇省分散型農村生活污水適用技術集成研究報告》。下達省級環保科研課題44項,安排經費1300萬元。出臺《江蘇省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管理辦法(試行)》,批準常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等3家單位為首批省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建設單位。出臺《江蘇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試行)》,30個項目獲2010年度江蘇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其中一等獎2項,二等獎8項,三等獎20項。開展《太湖地區農村生活污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6項江蘇省環境保護標準的技術研究工作。2010年底,180家單位獲得環境保護部頒發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
生態創建深入推進。2010年,淮安市建成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數量達到19個,占全國的1/4。累計建成國家生態縣(市、區)12個,占全國總數的一半。無錫在全國地級市中率先通過國家生態市考核,蘇州通過國家技術評估,海安等生態縣(市、區)創建通過國家考核,浦口等通過省級考核,有10多個市(縣、區)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累計建成145個國家級生態鄉鎮、13個國家級生態村,建成143個省級生態鄉鎮和1242個省級生態村。張家港保稅區、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成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總數達到6家,占全國一半以上。常州鐘樓經濟開發區等3家園區被批準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7家開發區建成省級生態工業園區,17家開發區被批準創建省級生態工業園區。
(五)環境監測與信息
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能力建設,監測能力建設資金達到9700萬元。重點加強12個縣級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4個重點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分析特定項目監測能力建設以及838家國控重點源的監督性監測。2010年,環保部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與運行考核,江蘇位居全國第二。
建立自動預警監測體系。在太湖流域摸索出一套衛星遙測、自動監測、人工巡測相結合的監測預警機制,建成我國水質自動站布點最密、設備最先進的流域水環境監控系統。積極開展大氣復合污染和空氣灰霾監測預警工作。全面實施“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三年行動計劃”,有機、應急、自動和遙感等四大領域的監測能力保持全國領先水平。全國首屆環境監測大比武,江蘇獲得全國團體和個人一等獎。
加強全省小康社會水功能區考核斷面隨機抽測,加快推進土壤、飲用水等專項調查,開展土壤環境監管信息平臺研究,組織編制飲用水有毒有害污染物專項調查報告,完成全國重點城市地表水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制訂全省重金屬污染監測調查方案,開展重金屬摸底調查監測,完成調查報告。
加強江蘇環保政府網站建設,深化環境信息網上公開,網站全年發布信息10315條,平均日訪問量6317次,獲得環保部頒發的“2010年度省級環保廳(局)優秀政府網站”。省環保廳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順利建成投入使用,在省級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驗收考核中獲得優秀;江蘇省環保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系統被評為省優秀;太湖流域水環境信息共享平臺被列入江蘇省傳感(物聯)網十大示范工程之一;全面啟動全省生態環境監控系統(“1831”)建設項目。
(六)環境執法監督管理
組織開展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太湖流域整治違法排污、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業環境隱患排查、重金屬企業整治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全省環境監察系統共出動53.69萬人次,檢查企業19.86萬廠次,發現環境違法企業7287廠次,立案查處4582家,關閉取締506家,掛牌督辦451家,限期治理1121家,切實解決了一批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全年行政罰款金額約1.6億元,排污費征收額達20.95億元,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
區域督察體系不斷完善。蘇南環保督查中心組織和參與各類環保專項行動24批次,現場督查企業1072家次,對重大、敏感違法案件進行80余次的后督查。對312家企業提出督查意見,初步建立蘇南地區258家污水廠“一廠一檔”臺賬資料。蘇中環保督查中心組織和參加了16項重點環保專項督查,出動1569人次,現場督查企業596廠次,辦理20件重要批辦件,形成各類督查報告68份。以污染源突擊暗查為手段,先后9次突擊檢查工業園區15個、污染企業96家,協調6件跨省轄市環境污染糾紛。蘇北環保督查中心加強沿海化工園區、飲用水源保護地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督查力度,出動1673人次,檢查企業1355家,對276家企業提出督查意見,交辦地方環保部門案件38件,要求實施行政處罰32件,完成督查報告65份。
妥善處置環境安全相關信息67起,無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未引發較大社會影響或重大財產損失。市級與縣(市)級環境應急專職機構覆蓋率分別為70%和18%。組織修編環保部門應急預案63家、風險源預案255家、園區預案44家、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預案63家。舉辦廳系統桌面推演和示范性應急演練,指導實戰演練52次、桌面推演33次、園區及企業演練千余次。儲備活性炭、中和劑、吸油氈等應急物資,建立專兼職環境應急救援隊伍88家。優化升級省級環境應急指揮固定平臺,完成了8000多家風險源企業的登記與核查。
建立完善領導干部接訪和帶案下訪制度,全年省廳領導14人次參加接訪,接待群眾23批51人次,涉及27件環境信訪問題;帶案下訪39人次,涉及49家企業40個問題。119個市、縣(市、區)環保局領導1513人次參加接訪,涉及964件環境信訪問題;帶案下訪1516人次,涉及1489件環境問題,解決了一批久拖不決的環境信訪問題。全省環保部門共受理群眾環境訴求89960件/次,排查出2152件環境矛盾糾紛,已化解2128件。
(七)宣傳教育和國際交流
召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等新聞發布會,舉辦江蘇省紀念世界環境日大會,表彰江蘇省首屆十佳環保人物和十佳環保衛士,開展“環保嘉年華”、綠色社區碳匯林建設栽種、綠色社區低碳文藝匯演及環保服務小分隊等各項活動,編印發放《農村環保及宣傳實用手冊》32萬冊,在“江蘇環保”網站建立“環保承諾和倡議信息”在線簽署平臺,有262個企業、593個國家級和省級綠色社區、1923個生態鄉鎮(街道)、村、337個單位及個人在線簽署了環保承諾書。認定169所學校為江蘇省第十批“綠色學校(幼兒園)”,38家單位為江蘇省第五批“環境教育基地”,85戶家庭為江蘇省綠色家庭,128個社區為江蘇省綠色社區。
接待了來自美國、加拿大、英國等30多個外國代表團來訪。合作舉辦中澳環保與水技術研討會、德國北威州-江蘇環保企業洽談會、第三屆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層論壇。與加拿大安大略省環境部圍繞飲用水源地保護、環境監測等問題進行深入交流,雙方合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與韓國忠清南道福祉環境局舉辦了第二屆環境行政交流會。
“中國白蟻防治氯丹滅蟻靈替代江蘇示范項目”完成了省內8個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的修訂工作以及95%地下型和78%地上型餌劑系統的采購安裝任務。啟動了溧陽鑫海污染場地清理和危險廢物處置工程。“江蘇省泡沫行業CFC-11淘汰項目”對全省43家項目企業進行了試車料回補,率先在全國開展便攜式聚氨酯泡沫中發泡劑檢測儀的研發并通過專家鑒定。組織《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宣貫會,對400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中日合作“江蘇省大氣環境質量改善項目”進展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