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优色导航在线,日韩在线免费视频,小童鸭av在线导航,无码国产精品色午夜麻豆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二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1-07-03 09:51 字體:[ ]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二五”
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1〕94號  2011年7月3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發展改革委、省海洋漁業局、省沿海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的《江蘇省“十二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十二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

目  錄

序 言
第一章 發展現狀和基礎條件
  第一節 主要成就
  第二節 資源條件
  第三節 機遇和挑戰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發展目標
第三章 空間布局
  第一節 打造“L”型特色海洋經濟帶
  第二節 建設三大重點海洋經濟區
  第三節 構建海洋經濟發展多節點
  第四節 培育海洋經濟發展載體
  第五節 合理開發利用沿海灘涂資源
第四章 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建設
  第一節 培育發展海洋新興產業
  第二節 做大做強海洋主導產業
  第三節 提升發展海洋傳統產業
第五章 基礎設施支撐體系建設
  第一節 打造綜合交通網絡
  第二節 加快水利設施建設
  第三節 完善能源保障網
  第四節 提升信息網絡水平
第六章 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第一節 加強海洋創新平臺建設
  第二節 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轉化
  第三節 加強涉海院校建設
  第四節 加強海洋人才隊伍建設
第七章 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第一節 海洋環境保護
  第二節 海洋生態建設
  第三節 海洋防災減災
第八章 主要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大政策支持
  第二節 強化綜合管理
  第三節 加強組織實施

序  言


        江蘇位于我國東部沿海中心地帶,具有連接南北、溝通東西的重要戰略地位,海洋資源豐富,發展海洋經濟的條件得天獨厚。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發展海洋經濟的總體要求,為制定和實施海洋經濟發展戰略指明了方向。江蘇沿海地區發展和長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先后上升為國家戰略,我省海洋經濟迎來重大發展機遇。
        “十二五”時期,是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并向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的關鍵時期,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攻堅時期,也是我省加快海洋經濟發展、向海洋強省邁進的重要時期。編制和實施《江蘇省“十二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對于調整優化海洋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促進我省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打造我省國民經濟持續增長新引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劃的主體范圍是江蘇沿海地區。鑒于江蘇臨海濱江的地理位置及海洋產業的實際分布情況,將沿江海洋交通運輸及港口物流、海洋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等涉海產業區域納入規劃范圍。
        本規劃以《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等為依據,提出“十二五”時期江蘇海洋經濟發展戰略、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是今后5年我省發展海洋經濟的總體藍圖和行動綱領。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十二五”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0〕152號)精神,本規劃由省發展改革委、省海洋漁業局、省沿海辦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編制。規劃期為2011-2015年,重大建設和布局展望至2020年。


 

第一章 發展現狀和基礎條件


第一節 主要成就


        “十一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海洋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目標順利完成,為全省經濟增長和區域協調發展作出了貢獻。
        海洋經濟總體實力顯著提升。2010年,全省海洋生產總值初步核算為3241億元,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約為7.9%,比2005年提高2個百分點。“十一五”期間,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長25.6%(按現價計算),遠高于同期全省地區生產總值增長速度,對區域經濟發展貢獻率明顯提高,以海洋經濟為依托的沿海3市國民經濟增長迅速,發展勢頭強勁。

 


        主要海洋產業發展突飛猛進。“十一五”期間,我省海洋船舶修造、濱海旅游、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等優勢產業實力進一步提升。2010年,全省造船完工量為2300萬綜合噸,占全國市場份額的35.1%,穩居全國榜首;連云港港、南通港、蘇州港、江陰港、鎮江港和南京港成為億噸大港,數量居全國第一,沿海港口貨物吞吐量達1.51億噸,沿江港口海運貨物吞吐量約為5.1億噸。海洋風電、海洋工程裝備、海洋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發展迅猛,至2010年底,海洋風能發電裝機總容量達150萬千瓦,年發電量達25.5億千瓦時,風力發電機、高速齒輪箱等關鍵部件產量約占全國的50%,形成了較好的產業鏈,海洋經濟結構逐步得到優化。

        海陸基礎設施建設成效突出。“十一五”期間,我省沿海、沿江港口群開發建設取得歷史性突破,港口吞吐能力達9億噸,萬噸級以上泊位達366個,居全國第一。沿海陸岸十個規劃港區全部啟動建設或者得到進一步建設,連云港港15萬噸級航道、連云港區30萬噸級礦石碼頭、大豐港區5-10萬噸級散貨碼頭、洋口港區10萬噸級LNG碼頭等工程順利建成,連云港港30萬級航道等重大項目開工建設;沿江港口群建設步伐加快,長江口-12.5米深水航道整治及延伸至太倉工程順利建成,蘇州港太倉港區10萬噸級遠洋集裝箱泊位以及南京、鎮江和南通5萬噸級集裝箱泊位等重點工程完工。區域綜合交通網絡初具規模,沿海高速公路全線貫通,東隴海鐵路復線及電氣化改造順利完工。通榆河北延工程全線通水通航,海堤加固達標工程基本完成,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支撐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海域使用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嚴格執行海洋功能區劃、海域權屬管理、海域有償使用3項基本制度。“十一五”期間,全省共確權用海1886宗,確權面積33.5萬公頃,有力保障了沿海開發用海需求。創新海域使用權物權制度,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推進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工作的意見》和《海域使用權抵押登記暫行辦法》。至2010年底,全省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累計近100億元。海域使用管理能力不斷增強,率先完成省、市兩級海域動態監視監測系統建設,省、市、縣三級動態監管體系初步形成并進入業務化運行階段。
科技興海戰略不斷深化。“908”專項調查與評價全面展開,我省“海洋家底”基本摸清。順利組織實施國家海洋科技公益專項,開展滸苔監測及發生規律研究,啟動海洋環境容量研究專項。海洋生物、海洋化工、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應用科技水平大幅提升,南黃海輻射沙脊群海域潮流、泥沙運動機理研究和輻射沙洲促淤并陸工程試驗研究成果豐碩。海洋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建成一批海洋公益性研究與服務機構,產學研創新基地建設步伐明顯加快。
        海洋環境監管體系進一步健全。海洋環保分級負責制逐步完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制度、竣工驗收及跟蹤監管不斷強化,陸源排海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測系統投入運行。海洋預警預報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全省共布設海洋環境各類監測點536個,省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開始自主發布全省海洋預報。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強化,新建2個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實施人工魚礁建設和人工增殖放流活動,嚴格捕撈許可制度和伏季休漁管理,海洋漁業資源養護和海洋生態修復取得明顯成效。


第二節 資源條件


       江蘇沿海、沿江地區南連長江三角洲核心區域,北接環渤海經濟圈,長江黃金水道橫貫東西,具有江海交匯的獨特區位優勢。我省海洋資源豐富,綜合指數位居全國第4位,在全國海洋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海洋空間資源。江蘇大陸海岸線長954公里,其中,粉砂淤泥質海岸線長884公里,約占海岸線總長的93%。近海海域面積約3.75萬平方公里,相當于全省土地面積的37%。沿海有基巖海島13座,巖礁11座。中部近岸淺海區分布有南北長約200公里、東西寬約90公里的黃海輻射沙脊群。海洋動力地貌條件獨特,灘涂資源豐富,堤外灘涂面積約為5000平方公里(750萬畝),約占全國的1/4,其中,潮上帶灘涂面積307.42平方公里(46.12萬畝),潮間帶灘涂面積4694.2平方公里(704.13萬畝),含輻射沙脊群區域理論最低潮面以上面積2017.53平方公里(302.63萬畝),每年仍不斷向外淤漲,構成我省重要的后備土地資源。
       海運港航資源。淤泥質海岸和輻射沙洲內緣等復雜條件下建港技術取得重大突破,江蘇潛在港口資源更加豐富。沿海港口岸線主要分布在連云港-灌河、廢黃河口附近、輻射沙洲內緣海岸。條件較好的海港港址有14處,目前,已規劃大陸海岸港區10處,正在研究選址3處。其中,可建設10萬噸級以上泊位的有連云港港和鹽城港大豐港區、濱海港區及南通港洋口港區,可建5-10萬噸級泊位的有南通港呂四港區、鹽城港射陽港區等。國家正式實施長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設,設計標準為5萬噸級集裝箱船雙向、10萬噸級乘潮通航,沿江海輪航道條件和建港條件將十分優越。
       海洋生物資源。江蘇海域地跨暖溫帶和北亞熱帶,水溫適中,長江等眾多入海河流輸送大量營養物質入海,生物生產自然條件較好。近岸海域浮游動植物種類繁多,其中,浮游動物136種,浮游植物197種。近海擁有海州灣漁場、呂四漁場、長江口漁場和大沙漁場等,魚類150種,貝類87種,海藻84種,文蛤等5種優勢種生物量14.5×104噸。
       沿海風能和海洋能資源。江蘇沿海面向南黃海,地勢平坦,風功率密度較大,沿海岸地區年風功率密度可達100瓦/平方米以上,部分地區可達150瓦/平方米,近海大部分海域風功率密度超過350瓦/平方米,而強臺風出現頻率較小,適合建設大規模海上風電場;在國家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規劃中,江蘇沿海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是國家建設的第一個海上風電基地。潮汐能以輻射沙脊群中部海域和長江口北支最為豐富。波浪能以廢黃河、射陽河口和弶港以東約200公里外海最為豐富。
       濱海旅游資源。江蘇沿海擁有基巖海岸、沙灘海岸、淤泥質海岸、基巖海島等,擁有亞洲大陸邊緣最大的海岸濕地和獨特的輻射狀沙洲,有丹頂鶴、麋鹿2個國家級珍稀動物自然保護區和蠣岈山牡蠣礁、海州灣海灣生態與自然遺跡2個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花果山、狼山、范公堤等自然景觀及新四軍紀念館、鹽文化博物館等人文景觀遍布沿海各地。海洋旅游文化資源開發潛力巨大。


第三節 機遇和挑戰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海洋經濟快速增長的黃金期,我省海洋經濟面臨前所未有的重大發展機遇。黨中央、國務院對海洋經濟發展高度重視,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作出發展海洋經濟的總體部署,為深入實施海洋強國戰略、依托海洋經濟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指明了方向;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深入推進,江蘇沿海地區發展、長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的疊加效應,成為推動我省海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深入發展,將進一步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我省沿海地區面臨承接國際產業轉移的新機遇;我省沿海大規模基礎設施網絡和創新型省份建設,將進一步夯實江蘇海洋經濟發展的支撐能力,為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和廣闊空間。

       同時,我省加快海洋經濟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全國沿海各地尤其是國家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地區掀起新一輪海洋開發熱潮,“百舸爭流、競相發展”,我省海洋經濟實現“洼地崛起”的緊迫感進一步增強;江蘇近岸海域生態脆弱,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方式粗放,海洋環境壓力大;海洋經濟總體規模小,海洋產業結構趨同,空間布局不夠合理;海洋科技投入不足,科技研發及成果轉化能力較弱;陸海統籌發展的體制機制亟待完善。這些都給我省海洋經濟進一步發展帶來嚴峻的挑戰。

專欄4  2009年江蘇省與其他沿海省份海洋經濟發展指標比較

省份

海洋生產總值

(億元)

地區生產總值

(億元)

海洋生產總值

占地區生產

總值比重

廣東

6661.0

39081.6

17.0%

山東

5820.0

33805.3

17.2%

上海

4204.5

14900.9

28.2%

浙江

3392.6

22832.4

14.9%

福建

3202.9

11949.5

26.8%

江蘇

2717.4

34457.3

7.9%

遼寧

2281.2

15065.6

15.1%

天津

2158.1

7500.8

28.8%

河北

922.9

17026.6

5.4%

海南

473.3

1646.6

28.7%

廣西

443.8

7700.3

5.8%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關于發展海洋經濟的總體要求,緊緊抓住江蘇沿海開發上升為國家戰略的重大機遇,深化改革開放,堅持陸海統籌、江海聯動,以提升海洋經濟綜合競爭力為核心,以轉變海洋經濟增長方式為主線,以海洋科技創新為動力,以港口物流、臨港工業為突破口,著力優化海洋經濟結構,加強海洋生態建設,不斷提升海洋經濟綜合效益,構建江蘇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新引擎,為又好又快推進江蘇“兩個率先”作出貢獻。


第二節 基本原則


       陸海統籌。注重陸海一體,統籌海域、海岸帶、沿江及腹地開發建設,整合生產要素資源,實現陸海資源互補、布局互聯、產業互動。以陸域經濟、技術為依托,提高海洋經濟的吸收和依附力;以陸域空間為腹地和市場,強化海洋經濟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充分發揮沿海、沿江港口的龍頭帶動作用,統籌港口、產業、城鎮開發建設,形成陸海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江海聯動。統籌規劃沿海、沿江兩大區域發展,打造江蘇“L”型特色海洋經濟帶。以海洋經濟為紐帶,促進沿海、沿江區域產業配套和聯動發展。利用長江下游深水航道和深水岸線的獨特優勢,加快發展遠洋運輸及港口物流、海洋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等海洋產業。依托沿江地區眾多涉海科研、教育機構,加強海洋科教服務,扶持建設一批海洋科研中試基地和孵化器,培育發展海洋高新技術產業。

       創新驅動。深入實施科教興海戰略,打造科技人才高地。充分發揮江蘇教育資源優勢,重視海洋高等教育,強化海洋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加大海洋科技投入,推進各類科技創新載體建設,完善科技創新體系,提高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大力培育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創新型企業,積極推進技術成果集成創新和產業化,提高海洋產業核心競爭力。
       開放合作。進一步提高海洋經濟對外開放水平,積極參與國際產業分工與合作,在更高層次上承接國際產業轉移。積極對接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加強與周邊地區、中西部地區及東北亞的合作,創新合作機制,積極優化發展環境,努力拓展發展空間。
       綠色增長。按照建設海洋生態文明的要求,充分利用資源環境約束形成的倒逼機制,促進海洋經濟綠色增長。提高環境準入標準,發展循環經濟,強化海陸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態建設。正確處理海洋資源開發和海洋環境保護的關系,促進海洋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積極打造沿海宜居環境,提高人民群眾對海洋生態環境的滿意度。

第三節 發展目標


       至2015年,海洋經濟總體實力顯著增強,成為全省經濟快速持續發展的重要引擎;海洋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顯著優化,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基本形成;海洋科技進步貢獻率顯著提高,科教創新體系逐步完善;環保監管能力顯著提升,海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初步建成全國重要的海洋產業示范區、海洋科技人才集聚區和海洋生態宜居區。至2020年,基本實現海洋經濟強省目標。
       海洋經濟總量。保持海洋經濟年均增長高于全省經濟增長速度,實現海洋經濟倍增計劃,至2015年,海洋生產總值突破6800億元(2010年價),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10%以上。提高海洋經濟發展質量,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占主要海洋產業的比重提高至20%以上。

       海洋科技創新。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海洋生物制藥、海洋新能源開發等領域的核心技術實現新突破,科技對海洋經濟的貢獻率達55%,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率超過60%,海洋科技總體水平顯著提高。
       海洋環境保護。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升至80%,陸源直排口廢水排放達標率升至100%,船舶污水收集處理率達60%,海洋特別保護區面積比例達10%,海洋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與修復。

專欄7 江蘇省“十二五”海洋經濟發展主要指標

類別

指 標

2015年

海洋經濟總量

海洋生產總值(億元,2010年價)

6800

海洋生產總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

10%

海洋新興產業占主要海洋產業的比重

20%

海洋科技創新

海洋科技進步貢獻率

55%

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率

60%

海洋環境保護

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區水質達標率

80%

陸源直排口廢水排放達標率

100%

船舶污水收集處理率

60%

海洋特別保護區面積比例

10%


 

第三章 空間布局


 

        根據江蘇沿海、沿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現有產業基礎與發展潛力,陸海統籌,江海聯動,優化海洋產業布局,構建江蘇“L”型特色海洋經濟帶,提升北部海洋重化工業板塊、中部海洋生態產業板塊和南部海洋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板塊綜合競爭力,培育以沿海港口和沿江港口為依托的產業集群,形成“一帶三區多節點”的海洋經濟空間布局。

第一節 打造“L”型特色海洋經濟帶


        充分發揮長江下游深水航道與海洋相連接的獨特優勢,統籌規劃沿海、沿江兩大區域經濟發展,實現江海聯動,全力打造以沿海地區為縱軸、沿江兩岸為橫軸的“L”型特色海洋經濟帶。
        依托沿海港口群、沿海高速公路、臨海高等級公路、沿海鐵路、通榆河等主要交通通道,促進產業集聚,重點發展石化、鋼鐵、汽車、船舶、新能源、新材料、新型高端裝備、海洋生物醫藥等臨港產業,提升海洋漁業和灘涂農林牧業發展水平,加快現代港口物流、海洋科技文化、涉海金融和涉海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步伐。
        依托沿江港口群、長江深水岸線,大力發展海洋交通運輸及港口物流、海洋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裝備制造等海洋優勢產業;依托沿江地區科教優勢,進一步壯大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務業;依托沿江地區雄厚產業基礎和科技研發力量,培育發展海洋生物醫藥業,積極發展涉海產品、設備及材料制造等海洋相關產業。


第二節 建設三大重點海洋經濟區


        加快連云港、鹽城、南通3個中心城市建設,擴大城市規模,增強城市功能,促進生產要素集聚,增強為海洋經濟發展的服務支撐能力。強化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堅持錯位發展、合理分工和良性競爭,以個性化發展強化海洋產業特色,以優勢互補提高開發效益,建設以連云港、鹽城和南通3個中心城市為核心的江蘇北部海洋經濟區、中部海洋經濟區和南部海洋經濟區,提高區域海洋經濟綜合競爭力。
沿海北部海洋經濟區。以連云港港為核心,對接中西部腹地經濟區,加強蘇魯海洋經濟合作。充分發揮連云港港深水大港的優勢,大力發展海洋交通運輸和現代港口物流業,建設連云港航運交易市場和大陸橋國際航運中心功能區;重點發展臨港重化工業,全力打造石化產業鏈和鋼鐵產業鏈;積極發展核電等能源產業,扶持發展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化工等新興產業,建成沿海地區重要的樞紐港和重化工基地。加快發展海洋漁業,提升發展濱海旅游業。
        沿海中部海洋經濟區。發揮鹽城擁有廣闊灘涂濕地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特色,大力推進清潔生產,重點發展高效生態海洋產業。做大做強汽車、船舶等臨海優勢產業,培植壯大新能源、光電、海洋生物等臨海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生態型工業基地;積極發展環保裝備、環保材料,建設環保產業集聚區;大力發展濱海生態旅游業、高效生態海洋漁業和灘涂農林牧業;積極發展風電裝備,建設國內重要的海上風電產業基地。
        沿海南部海洋經濟區。進一步融入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積極開展蘇滬海洋經濟合作。依托南通船舶及海洋裝備制造等雄厚的產業基礎,江海聯動,重點發展海洋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和港口機械等產業,加強產業配套和行業合作,建成世界一流的遠洋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基地。大力發展海洋交通運輸及港口物流業、海洋漁業、濱海旅游業,積極發展臨海石油化工、海洋生物醫藥等產業,提升海洋經濟發展水平。


第三節 構建海洋經濟發展多節點


        發揮江蘇臨海濱江的地理優勢,以沿海、沿江眾多港區為重要的海洋經濟發展節點,推進港口、產業、城鎮聯動開發,集中布局建設臨港產業,發展臨港重要城鎮,構建海洋經濟發展新格局。
        臨港產業發展。根據港口各自比較優勢,合理分工,錯位發展,加快布局臨港產業。適應快速增長的市場需求,利用海運成本低廉優勢,實施項目帶動戰略,積極發展臨港產業,特別是能源、石化、鋼鐵、車船、造紙、糧油加工等大用水量、大進大出的臨港工業。設立臨港產業準入門檻,切實加大產業導向力度,強化產業集聚效應,推進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臨港城鎮建設。港城是港口建設、產業發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依托,加大港城特別是沿海臨港城鎮建設的力度,構建海洋經濟服務中心。加快培育沿海臨港城鎮,圍繞形成中小城市的目標,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加快產業發展,促進人口集聚,有序擴大城鎮規模,提升城鎮發展水平。

第四節 培育海洋經濟發展載體


        堅持產學研結合,創新管理機制,加快沿海、沿江各類功能園區發展,促進海洋產業向園區集聚。促進功能園區可持續發展。做大做強連云港新醫藥產業園、鹽城風電裝備產業園、南通海洋工程船舶裝備制造工業園、鎮江高技術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科技產業園、泰州醫藥高新產業園等特色園區,把握國際國內產業轉移機遇,培植發展更多海洋產業集聚區。
        整合功能園區資源,依托深水海港和豐富的海洋資源,重點支持14個沿海縣(市、區)設立和建設海洋產業園區,達到標準的優先升格為省級開發區。海洋產業園區按產業鏈引導布局,突出產業鏈的延伸、耦合、配套,形成上下游企業相鄰布局的產業發展模式,積極推進海洋產業集群化步伐。


第五節 合理開發利用沿海灘涂資源


        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園區模式、綜合開發”的總體要求,先規劃后圍墾,先定位后建設,先試點后推廣,高起點、跨越式推進沿海灘涂圍墾綜合開發。2010-2020年,沿海灘涂規劃建設21個圍區,總面積270萬畝。其中,2010-2012年,圍墾灘涂60萬畝;2013-2015年,圍墾灘涂70萬畝;2016-2020年,圍墾灘涂140萬畝。
        集約高效利用圍墾土地資源。充分發揮沿海灘涂資源和區位優勢,以現代農業、海洋經濟發展、城鎮建設為重點,優化生產力布局和產業結構,全面提高圍墾土地的綜合效益,建成我國重要的土地后備資源開發區。促進港口、產業、城鎮聯動發展,建設臨港產業、綠色城鎮,形成海洋經濟發展重要節點。優化農業、生態、建設三類空間,農業、生態、建設用地比例大致為6∶2∶2,按功能定位實施城鎮、產業、生態等綜合開發。農業用地實施成片開發,發展現代農業,建設商品糧、鹽土農作物和海淡水養殖基地。建設用地結合臨海港口,合理布局臨港產業和城鎮建設,以園區模式進行開發,促進產業集聚發展,引進大項目,形成大產業,提高投資強度和產出效應。生態用地主要用于沿海人工濕地,沿海水庫、防風林、護岸林等建設。建設灘涂圍墾綜合開發試驗區,實施不同類型的綜合開發試點,探索形成綜合開發新機制。
        有序實施灘涂圍墾開發。遵循“依法、科學、適度、有序”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開發與保護并重,科學開發利用灘涂、沙洲和海島及近海海域資源。按照“邊試驗、邊觀測、邊圍墾”的方式,安全穩步地推進灘涂圍墾,確保開發利用滿足生態保護的要求。充分評估資源環境容量,科學合理確定新圍海堤布局選線,重點對潮上帶和潮間帶高程在理論基準面2米以上的海域灘涂(包括近岸邊灘和岸外輻射沙洲)進行圍填開發。按照河口規劃治導線的管理要求,統籌河口保護與灘涂利用,維護入海河道河口泄洪排澇能力。科學實施離岸沙洲圍墾布局,尤其是促淤導堤布局,挖掘潛在深水大港資源。鼓勵采用人工島式、挖入式、多突堤式等圍、填海新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第四章 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建設


        依靠科技進步,積極培育海洋新興產業,做大做強海洋主導產業,改造提升海洋傳統產業。充分發揮港口的龍頭帶動作用,強化園區、基地和企業的載體作用,促進產業集聚,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第一節 培育發展海洋新興產業

        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引導鼓勵企業與跨國公司、國內外科研機構及高等院校共建各類研究中心、技術中心,打造技術創新聯盟,形成以骨干企業為中心、服務全省、輻射全國的“江蘇海洋工程研發體系”,增強海洋工程裝備制造能力。依托無錫海洋深潛裝備研發基地等,重點開發深遠海關鍵裝備設計建造技術。推進陸上裝備制造企業與造船及海洋工程裝備制造企業的戰略合作,建立行業間以重點產品或共性關鍵技術為紐帶的協作同盟。以江蘇現有造船龍頭企業為主體,以鉆井平臺、三用工作船、潛水作業船、大型海洋工程多用途工作船等為重點,突破海上高難度油田的新型平臺技術,加快提升海洋工程裝備設計建造能力和規模,打造南通千億元海洋工程裝備制造產業基地。“十二五”期間,形成年產各類海洋工程裝備15-20艘(套)的生產能力,培育5家以上銷售超百億元的海洋工程裝備生產及配套企業。

        海洋新能源產業。有序推進陸上風電建設,突出開發海上風電。以建設國家千萬千瓦級沿海風電基地為目標,啟動海上風電場建設,重點抓好海上4個(總計100萬千瓦)特許權招標項目、7個(總計120萬千瓦)示范項目的建設,逐步實現海上風電規模化開發。加強海上風電輸電規劃,提高電網并網技術和接納能力。嚴格執行國家風機并網技術與標準,做好并網項目的運營和調度,提高風能和風機發電功率預測能力。至2015年,建成風電裝機600萬千瓦,其中:陸上240萬千瓦,海上360萬千瓦。積極開展風電設備研發、制造,培育發展一批風電設備制造骨干企業,形成整體競爭優勢,建設更加完整的產業鏈和更具競爭優勢的特色產業基地。依托海上風電建設,大力發展風電服務業。推進海洋生物能、潮汐能等其他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的前期準備工作,為商業化開發利用奠定良好基礎。
        海洋生物醫藥業。瞄準國際海洋生物醫藥技術發展新動向,加快海洋生物基因工程藥物與海洋極端微生物的研究。開展以紫菜為原料的藻紅蛋白、紫菜多糖、EPA(廿碳五烯酸)等物質提取,以沙蠶為原料的生物殺蟲劑制備及以其他海洋生物為原料的產品研發,逐步形成產業規模。重點建設泰州醫藥城、連云港新醫藥產業基地、大豐海洋生物產業基地、啟東生物醫藥特色基地等,積極發展高端海洋生物技術產品。“十二五”期間,開發出3-5項功效顯著的海洋功能保健食品與醫用產品,研制出2-3項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海洋藥物。
        海水綜合利用業。緊密結合沿海產業發展、城鎮建設和人口布局的用水需求,超前發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術,提高海水利用規模和水平。鼓勵海水直接利用,至2015年,達40億立方米/年。適當開展海水淡化,積極推廣中小規模的蒸餾法和膜法海水淡化技術及項目應用,“十二五”期間,建立2-3個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培育發展海水利用設備制造,加快反滲透膜、能量回收裝置和高壓泵等組件以及高效蒸餾部件等的自主化研發。
        現代海洋商務服務業。大力發展海洋信息服務業,加快海洋信息體系建設,提供海上通信、海上定位服務、海洋資料及情報管理服務等;積極培育大型信息服務企業,促進海洋信息服務向集團化、網絡化、品牌化發展。大力發展海洋文化創意產業,深入挖掘江蘇海洋文化底蘊,重點扶持海洋文化創意企業,建設創意設計產業園,培養海洋文化創意人才。大力發展涉海中介及會展服務業,加快培育涉海業務中介組織,重點發展船舶交易、航運經紀、航運咨詢、海洋環保、海洋科技成果轉化交易等新興海洋商務服務業;加快連云港國際商務中心建設,完善商務服務功能,設立服務隴海蘭新沿線地區的技術交易市場;積極發展會展交易服務業,提升國際會展功能,打造區域性和國家級會展品牌。


第二節 做大做強海洋主導產業


        海洋船舶修造業。以大型散貨船、油輪、集裝箱船等主力船舶為重點,集中力量研發大型液化天然氣(LNG)船等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提高本土化裝船率,提升本土配套能力,全力打造國際船舶品牌。以產業基地、配套體系、合作平臺和信息網絡為重點,促進船舶產業集聚集約發展、錯位發展,壯大沿江通泰揚遠洋船舶工業、寧鎮錫海洋特種船舶及配套裝備、沿海灌河口修造船等3大船舶工業基地。重點突破現代造船技術、高強度厚鋼板焊接技術、遠洋船舶全球定位及通信技術等,“十二五”期末,力爭全省前10位的船舶企業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均達3%。至2015年,全省海洋船舶制造能力進一步增強,市場份額占全國的1/3以上。
        海洋交通運輸和港口物流業。組建集裝箱船公司和大型船隊,推進海運船舶大型化、專業化,至2015年,全省遠洋運輸企業船舶總噸位達750萬載重噸。發展和優化航線航班結構,重點發展美國西岸航線,鞏固提升現有日、韓航線密度,加密鞏固現有內貿直達航線。加大貨源組織力度,建立航運和生產性企業交流機制,降低企業集裝箱物流成本,促進生產和運輸的直接對接。結合港口后方臨港產業發展特點,以特色貨種和重要貨類為方向,增強港口對物流資源的配置能力。加快培育現代大型物流企業集團,加強與中海、中遠等大型央企及國際著名物流運輸企業的合資合作,積極發展國際物流和第三方物流。推進國內物流和國際物流無縫銜接、互聯互通。積極推進申報和建設依托沿海港口的保稅物流園區,促進區港聯動、港企合作,建設與現代物流相配套的內陸中轉貨運網絡。推進水路、公路、鐵路、航空、管道多式聯運,促進港口集疏運體系向多元化、立體化方向發展。
        濱海旅游業。按照江蘇濱海旅游發展“333”總體空間布局,實施“一大旅游品牌、三大旅游精品、十五大特色產品”建設。整體打造“江蘇沿海”旅游品牌,大力建設山海神話文化旅游、大潮坪生態旅游、江風海韻休閑度假旅游三大旅游精品,形成濱海生態觀光、神話文化體驗、歷史文化、紅色系列等特色旅游產品。開發海島旅游,發展游艇旅游、海島度假、海島垂釣、海島觀光探險等新型旅游;與漁業資源保護和增殖相配合,建設人工漁礁休閑漁業區,重點建設國家級“海州灣海洋公園”。積極發展郵輪經濟,以連云港為基地開發日、韓海上旅游航線。增進與省內各市以及與滬浙魯的旅游互動,充分挖掘日本、韓國、東南亞等重要入境旅游客源地的潛力,努力拓展歐美、中亞及俄羅斯客源市場。

        臨港先進制造業。充分發揮江蘇港口岸線豐富的優勢,堅持自主化、集群化、高端化方向,大力發展臨港先進制造業。利用連云港港口優勢,開工建設煉化一體化、PTA(苯二甲酸)、甲醇制烯烴等一批重大石化項目,加快推進油氣儲備項目,努力打造基礎石化產業鏈;依托洋口港區、呂四港區開發,積極推進大型煉化工程一體化聯合項目,著力建設以乙烯為龍頭的大型石化生產基地、氯堿生產基地和重油精煉基地。加快調整鋼鐵產業布局,引導和支持沿江及內陸地區特別是城市鋼鐵企業向連云港轉移,建設徐圩港區千萬噸級鋼鐵基地;促進南通現有鋼鐵企業聯合,加強技術改造。利用沿海岸線優勢,積極引進和建造港口裝備制造基地。依托現有整車企業,加快推進東風悅達起亞第三工廠30萬輛乘用車項目達產達效工作,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車用動力電池、國家級新能源汽車工程中心和汽車試驗場項目,建設國內重要的汽車及零部件研發、設計、制造、試驗基地;支持鹽城發展大中型客車和專用車,創造條件發展中重型卡車及發動機。


第三節 提升發展海洋傳統產業


        海洋漁業。大力發展海水養殖,挖掘海涂養殖潛力,重點突破淺海養殖;積極發展工廠化養殖、立體生態養殖,新建百萬畝水產養殖基地,改造百萬畝老化池塘,加快推進現代漁業園區建設。調整海洋捕撈結構,降低近海捕撈強度;完善漁船管理機制,實施海洋捕撈漁民減船轉產工程和“萬船改造”工程;鼓勵參與國際漁業資源共享和市場競爭,大力發展遠洋捕撈。至2015年,遠洋漁船達100艘,產量達5萬噸。重視海產品精深加工,開發多樣化、系列化、標準化的海洋功能性食品,加快培育壯大一批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沿海地區力爭建成3-5個全國水產品加工示范基地。嚴格執行船網工具指標控制制度和禁漁區、禁漁期制度,積極開展海洋漁業資源修復,加快特色海洋牧場建設,擴大底播、放流增殖品種和規模;至2015年,年人工增殖放流資金達2000萬元,放流數量達10億尾。積極實施現代海洋漁業重點工程,努力打造沿海地區千億元級現代漁業。
        灘涂農林牧業。通過灘涂綜合治理、基因工程改良和培育耐鹽農作物,大力發展優質水稻、雙低油菜、專用小麥、中藥材等優質農作物,建設沿海灘涂現代農業示范區和國家級沿海經濟作物示范基地。積極發展海水農業,開發海水蔬菜產品深加工技術,增加產品經濟附加值。營造沿海灘涂海堤抗風、防浪、護堤林帶,大力發展商品苗木,建立一批高效生態防護林基地和省級示范苗圃基地。發展經濟林產品精深加工,實施林板(紙)一體化工程。因地制宜發展灘涂種草養畜,做好畜禽良種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建立優質畜禽生產基地。
海鹽化工業。進一步優化海鹽化工產業結構,提高工藝技術和裝備水平,提高產品科技含量和經濟附加值。充分利用江蘇省海洋資源研究院等研發平臺,開展海洋化工關鍵技術攻關,推進海水化學資源綜合利用,大力開發系列化海洋精細化工產品,重點發展離子膜燒堿。開展氯產品、氫產品的深加工,研發百萬噸級濃海水制鹽、萬噸級海水提鉀、千噸級海水提溴產業化技術和設備。創造條件發展海水化工和海藻化工,發展綜合性、生態型海洋化工開發模式,把我省建成全國重要的海鹽化工基地。


第五章 基礎設施支撐體系建設


        本著適度超前的原則,進一步加快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步伐,推進一體化發展,提高海洋經濟發展保障能力。


第一節 打造綜合交通網絡


        以沿海、沿江港口建設為龍頭,統籌發展水運、鐵路、公路、航空等多種交通運輸方式,構建快捷高效的現代綜合交通網絡。
        進港航道。加快大型深水航道建設,擴大港口能力。建成連云港港30萬噸級航道工程、贛榆港區東防波堤一期工程和5萬噸級航道工程、連云港區旗臺作業區防波堤工程和墟溝作業區10萬噸級航道工程、徐圩港區防波堤工程、灌河口航道整治工程、濱海港區防波堤和10萬噸級航道工程、射陽港區防波堤和5萬噸級航道工程等。開工建設贛榆港區東防波堤二期工程、南防波堤工程和10萬噸級航道工程,濱海港區10萬噸級進港航道工程、大豐港區10-15萬噸級航道工程,洋口港區15萬噸級北航道工程,呂四港區10萬噸級進港航道等工程。加強省部協作,基本建成長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

        港區。加強連云港區建設,推進贛榆、徐圩、濱海、射陽、大豐、洋口、呂四等規劃港區的建設,完善沿海港口布局,引導臨港產業集聚。建成贛榆港區一期、二期工程,連云港區大堤作業區一期工程、墟溝作業區55-57號泊位、旗臺作業區10萬噸級氧化鋁、10萬噸級散化肥專業化泊位、10萬噸級散貨泊位和5萬噸級液體化工泊位工程,徐圩港區30萬噸級原油碼頭、一期通用散雜貨泊位、件雜貨泊位和液體化工泊位工程,濱海港區中電投煤炭碼頭一期工程,大豐港區通用散雜貨碼頭工程,洋口港區5萬噸級液體化工碼頭、10萬噸級散貨碼頭工程,呂四港區東灶作業區一期工程等。開工建設贛榆港區三期工程,連云港區大堤作業區二期工程,徐圩港區二期和三期工程,灌河口港區通用散雜貨泊位工程,濱海港區油氣碼頭、液體化工碼頭工程,洋口港區10萬噸級成品油碼頭,呂四港區東灶作業區二期工程、呂四作業區10萬噸級通用碼頭、5萬噸級物流碼頭工程等。做好前三島、通州灣、東臺等港區前期研究論證工作。加強沿江港區建設,蘇州太倉港區完成5-10萬級集裝箱泊位四期工程、開工建設五期工程,南京港、鎮江港、無錫江陰港重點加強5萬噸級泊位建設。

        內河航道。結合沿海地區水資源供給,實施水利、航運綜合利用工程。加快重點港口的疏港航道建設,為沿海港口提供安全便捷的水運集疏運通道。續建并完成連申線東臺至長江段、鹽河(楊莊—武障河段)和劉大線航道整治工程,開工并建成連申線灌河段(鹽灌船閘—響水段)航道整治工程,開工建設通揚線航道整治工程。至2015年,整治內河航道380公里,其中建成207.4公里。
        鐵路。加快構建沿海鐵路通道,強化隴海鐵路通道,完善寧啟鐵路通道。續建并建成海洋鐵路、寧啟鐵路復線電氣化改造等,開工并建成連鹽鐵路、青連鐵路、新長鐵路鹽城至海安段復線電氣化改造(含大豐港鐵路)、寧啟鐵路南通至啟東段等;開工建設滬通鐵路、連淮鐵路等。加強沿海主要港區疏港鐵路建設。至2015年,沿海地區建成鐵路400公里以上,完成復線電氣化改造約200公里。積極推進沿江干線鐵路建設,沿江通道內新增鐵路里程114公里,改造鐵路里程268公里。
        公路。進一步提升沿海地區公路覆蓋水平和等級標準,支撐臨港產業、園區建設,引導城鎮集聚發展。續建并完成臨海高等級公路、崇啟大橋、連云港東疏港高速公路和北疏港高速公路;建成無錫至南通過江通道、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阜寧至建湖高速公路,開工建設崇海大橋、海安至啟東高速公路和鹽城至大豐高速公路。至2015年,建成高速公路130公里、普通干線公路1000公里左右。積極推進沿江高速公路擴容,沿江通道內新增高速公路里程76公里。
        航空。優化整合沿海機場資源,發揮整體優勢,提升服務能力。完成南通興東機場和鹽城南洋機場擴建工程,加快推進連云港機場遷建工程。至2015年,連云港白塔埠機場、南通興東機場、鹽城南洋機場年旅客吞吐能力分別達130萬人次、160萬人次和50萬人次。


第二節 加快水利設施建設


 

        引排水工程。加強水源工程和輸水、蓄水工程建設,增加引江調水水源,擴大東引北送能力,實現三線輸水、三區供水;建設向港口、港城、臨港工業區和灘涂圍填區的供水系統,適應供水新需求;新建沿海平原水庫,增加備用水源。重點實施利用南水北調和通榆河向北部沿海調水的水源工程,擴大里下河江水東引能力向中部沿海供水的水源工程,擴大沿江引水能力向南部沿海供水的水源工程等。積極實施徐圩新區輸水支線工程,保障大型石化和鋼鐵基地用水需求;從通榆河提水向東臺、海安、如東沿海灘涂墾區增加供水。大力實施蓄水工程,建設鹽龍湖、如東、明湖、東溫莊等平原水庫,提高沿海地區供水安全保障。
        防洪與海堤工程。提高防御風暴潮能力,繼續加強海堤建設,重點加固侵蝕岸段防護工程,并根據灘涂圍填進程外移海堤和沿海擋潮閘;提高內陸流域防御洪水的標準,整治淮河入江水道,建設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加快實施里下河“四港”(即射陽河、新洋港、黃沙港、斗龍港)整治與川東港拓浚;提高沿海地區排澇標準,擴大排水入海出路,加強易澇洼地排澇建設;提高城市防洪排澇水平,港區、港城和臨港工業區同步建設防洪排澇工程。


第三節 完善能源保障網


        加強能源供給保障。根據“上大壓小”要求,提高大容量、高參數機組比重,優化燃煤發電結構,加快陳家港電廠2×60萬千瓦、南通電廠2×100萬千瓦、新海電廠1×100萬千瓦、射陽港電廠1×60萬千瓦、鹽城電廠2×30萬千瓦項目建設。穩步發展核電,推進田灣核電站擴建等項目前期工作,爭取3-6號機組全面開工建設,至2015年,在建核電裝機容量力爭達400萬千瓦。在加快陸上風電項目建設的同時,大力推進海上風電項目建設。選擇學校、園區、廠房、沿海灘涂等設施和場地,繼續實施一批示范工程,建設一批光伏應用示范園(區)。啟動連云港蘇文頂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建設跨越連云港、鹽城、泰州、南通四市“8”字型500千伏沿海網架,完善220千伏環網,輻射沿海港口和工業基地。
        建設能源供應儲備基地。建設中電投濱海港區、大豐港區等沿海煤炭中轉儲備基地,形成年吞吐量5000萬噸中轉儲備體系。力爭將連云港區300萬噸-500萬噸原油商業儲備庫納入國家原油儲備布點,推進建設洋口港區30萬立方成品油儲罐、呂四港區成品油儲備基地等項目。開工建設如東LNG(液化天然氣)項目二期工程,規劃建設連云港、濱海300萬噸LNG(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及配套設施,推進新疆廣匯能源啟東LNG(液化天然氣)浮倉轉運站工程項目,力爭至2015年,我省沿海形成千萬噸級LNG(液化天然氣)接收能力。規劃建設南通至連云港、濱海至淮安等天然氣主干管線,連云港至南京、連云港至徐州、淮安至鹽城等成品油輸送管道。


第四節 提升信息網絡水平


        推進沿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發展下一代互聯網等先進網絡,加快云計算機和物聯網發展。加快三網資源整合,構建功能強大的網絡信息化基礎平臺。加快發展海洋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提升海洋事業信息化水平。實施“數字海洋”工程,建立海洋空間資源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完善海洋信息服務系統。加強海洋安全信息化體系建設,重點加強海洋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系統建設。適度發展微波和衛星通信,作為沿海地區光纜傳輸的重要補充和應急手段,提高海上作業和海上救助通訊保障能力。提升電子口岸信息系統服務功能,加快港口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擴大物流公共信息互聯互通范圍。強化海域動態監管系統建設,提高海域管理水平和能力。建成并運行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系統,為海洋經濟管理與調控提供決策支持。


第六章 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建設一批海洋科技創新平臺,提高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加強涉海院校和人才隊伍建設,增強科技教育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


第一節 加強海洋創新平臺建設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業,優化配置海洋科技資源,加快建設國家海洋局(江蘇)海涂研究中心、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南通)、江蘇省(連云港)沿海港口工程設計研究院、江蘇省(南通)海洋工程與裝備研究院、江蘇省(鹽城)海上風電研究院等一批國家級、省級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圍繞港口物流、海洋工程裝備、風電裝備、高技術船舶、海洋生物醫藥等領域,組建國家級或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一批設計服務、檢驗檢測等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國家級科研機構在江蘇設立海洋科研基地,吸引一批境外科研院所到江蘇落戶或參與研發。扶持一批海洋戰略規劃、勘測設計、海域評估等中介機構。完善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機制,加強與日、韓及歐美的海洋科技交流合作。


第二節 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轉化


        以加快突破核心技術瓶頸、顯著增強競爭力為目標,以培育自主知識產權為重點,優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鼓勵企業對自主擁有、購買、引進的專利技術等進行轉化,不斷提升海洋產業創新能力。組織優勢科技力量,在海水增養殖、海水綜合利用、海洋新能源、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等重點領域研究攻關,取得一批重要科技成果并實現產業化。加快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加強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聯合創新,提升海洋特色產業發展水平和整體競爭力。

  第三節 加強涉海院校建設


        適當擴大在蘇高等院校的涉海院系辦學規模,加強海洋專業學院建設,構建門類齊全的海洋學科體系。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增設涉海專業,鼓勵沿海3市高校結合自身優勢和市場需求,選擇發展特色海洋學科專業。加大海洋教育設施和研究設備的投入力度,加強海洋重點學科建設。整合海洋教學科研力量,為組建綜合性海洋大學積極創造條件。在投資、財政補貼等方面加大對海洋職業技術教育的支持力度,高質量建設涉海類職業院校,培養大批應用型海洋人才。積極開展海洋教育國際合作交流,支持高校與國內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機構建立合作院校、聯合實驗室和研究所。


第四節 加強海洋人才隊伍建設


        突出高端人才引領作用,加快實施海洋緊缺人才培訓工程,積極培育高技能實用人才隊伍。設立人才培養、引進、鼓勵、創業專項資金,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單位、個人和社會多元化的人才發展投入機制。重視引智工作,廣招海洋高層次人才,大力推進人才國際化進程,鼓勵和支持人才向沿海地區、蘇北地區流動,完善人才培養、引進、激勵和使用機制,為人才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集成省級涉海科技計劃和項目,支持海洋學科帶頭人創新創業。實施海洋專業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完善繼續教育體系,提高海洋專業人才持續創新能力。

第七章 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加快海洋資源環境保護體系建設,開展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生態賠償(補償)和減排降污試點工作,重視海陸污染綜合防治和生態建設,完善海洋災害、突發性事件預警預報系統和應急反應機制,促進我省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


第一節 海洋環境保護


        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正確處理海洋資源開發與海洋環境保護的關系,加強對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海洋環評必須遵循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對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海洋環境影響進行認真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并進行跟蹤監測和檢查,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查清原因、查明責任。
        海洋污染防治。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加強陸源污染防治,推進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快沿海城鎮和臨港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和達標排放。建立涉海企業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加強涉海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審計,鼓勵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加快主要入海河流水環境整治,強化入境斷面、行政交界斷面、入海斷面水質監測。嚴格控制海上廢棄物傾倒的種類、數量,最大程度地減少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加強海洋傾倒區的監測、監督與管理。適時開征建設項目向海直接排污費,專項用于海洋環境保護與修復。
        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加強海洋環境監測系統的建設,完善海洋環境監測技術體系。重點實施入海河口、臨海直排口、深海排放口以及港口區、養殖污水排放口等區域污染物的在線監測,建成省、市、縣三級入海河口及直排口在線監測系統。實施海洋監測結果報告制度,及時發布海洋環境質量報告。加強海洋、環保、海事、氣象、海軍等部門海洋環境監測機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統一監測與行業監測相結合的運行機制。
        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善海洋環境突發事件監測系統,提高現場數據實時自動采集、傳輸、處理和監測信息預警發布能力。健全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加強應急專業隊伍建設,完善海上污染損害應急方案,配備海上船舶溢油事故、有毒化學品泄漏事故等應急物資設備,全面提高對海洋環境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第二節 海洋生態建設


        海洋資源保護與生態修復。加強近海海域水生資源的保護和生態修復,確保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完善休漁制度,做好海州灣等重要漁業海域的保護工作,開展增殖放流、人工魚礁建設以及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開展海灣、牡蠣礁等特殊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與修復;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增殖優質生物資源種類和數量,加強瀕危珍稀物種的保護研究。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防治。
        濱海濕地保護及生態修復。加強濱海濕地生態系統的保護,建立濕地管理信息系統。做好重要入海口濕地的保護工作,推進濱海濕地海洋特別保護區建設。建立黃河故道重要濕地生態保護區,開展受損濱海濕地修復技術研發和集成,實施退養還灘、水質凈化、濕地植被重建、退化棲息地改造,恢復濱海濕地生態系統的生態功能。啟動鹽城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積極推進鹽城濕地保護亞行貸款項目。
海島保護。全面貫徹落實《海島保護法》,開展海島保護基礎性調查與配套制度建設工作,建設和完善連島、羊山島等島嶼自然遺跡和非生物資源保護區,在開發利用秦山島、竹島等無居民海島過程中嚴格保護生態環境。
        生態廊道建設。在現有沿海防護林體系基礎上,以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和海堤公路、濕地為主構建濱海生態走廊,在城鎮和產業集中區周圍建設敞開式的綠色生態空間,在交通主干道兩側建設隔離林帶,在臨港產業園區周邊建設生態隔離區。
        海洋保護區建設。依法加強海門蠣岈山牡蠣礁、連云港海州灣海灣生態與自然遺跡兩個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規劃建設開山島、竹根沙和顧園沙等一批新的海洋特別保護區,加大保護區生態補償和資源恢復力度。


第三節 海洋防災減災


        海洋災害預警預報體系建設。在重要區域增設海洋觀測站,提高監測密度,構筑覆蓋整個海域的立體化、全天候海洋觀測、預報與預警系統。完善省、市、縣三級海洋預報業務體系,提升海洋預報和災害預警能力。建設省級海洋災害應急決策支持平臺、海洋環境多源信息綜合分析處理平臺、網絡傳輸平臺。建設國家中心、海區、地市縣海洋災害預警預報會商平臺。
        赤潮、綠潮災害防治。嚴格控制工業、生活廢水排放總量,防止海水富營養化發展,預防赤潮、綠潮發生。合理控制養殖密度,推廣生態養殖技術,實施養殖環境修復工程,減緩養殖業自身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完善赤潮、綠潮災害應急預案,建立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健全赤潮、綠潮災害應急體系。
        臺風、風暴潮等災害防治。加快江蘇近海沿岸氣象綜合觀測系統建設,建立海洋氣象信息共享平臺,完善海洋氣象服務體系,提升近海沿岸氣象災害預警預報能力。對新建海堤按照50年以上標準核定潮位,提高海岸防護標準,健全沿海防護林體系,完善沿海漁港安全配套設施,增強防抗臺風、風暴潮等災害的能力。
        地震和海嘯災害防治。大力提高海洋地震監測能力,完善沿海地震監測臺網布局,強化沿海及近海海域地震監控,重視地震安全基礎措施建設,增強海洋工程及沿海建構筑物的地震綜合防御能力,制定和完善地震應急預案,強化應對海嘯等地震次生災害措施,建立專業應急隊伍,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至2015年,近海海域地震監測能力達2.5級,近海海域3級以上地震速報時間小于10分鐘。
        海上安全搜救。構建海洋安全應急通信網和漁船船位監控體系,完善海上搜救應急系統和海上聯動協調機制,合理布局搜救網點,加強海上搜救隊伍建設,提升海難事件救護能力。加強海洋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增強近海航行安全警示作用。做好船舶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業務技術素質。加大海上綜合執法力度,加強海上船舶安全監督檢查。


第八章 主要保障措施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實提高海洋綜合管理水平,完善規劃實施機制,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實現。


第一節 加大政策支持


        財稅政策。研究制定引導和扶持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支持海洋經濟發展。加大對海洋資源勘探研究的投入力度,爭取國家海洋勘探項目支持;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建立科技興海多元資金投入機制;落實國家風力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產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研究制定針對遠洋漁業、漁船改造、漁池改造等的優惠政策;建立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海洋產業、海洋生態和資源保護等項目的支持力度。
        產業政策與投融資政策。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對海洋經濟基礎設施建設、重大產業及項目審批審核等給予支持,制定海洋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引導各類資金投向海洋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組建沿海發展銀行,設立沿海產業基金,探索組建服務海洋經濟發展的大型金融集團;加快建設區域性投融資平臺,積極爭取國內政策性貸款和國際貸款,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海洋經濟信貸支持力度;鼓勵民間資本依法平等參與海洋經濟開發,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和上市融資。規范和健全各類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積極服務海洋經濟發展;大力推進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制度,促進海域使用權有序流轉,設立海域使用權交易中心。建設海產品國際交易中心,積極開展電子商務。規范發展各類保險企業,開發服務海洋經濟發展的保險產品。構建多元化的金融支撐體系。
        資源開發與管理政策。依照海洋功能區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鼓勵開發利用海域灘涂資源,在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安排上,支持符合條件的海域灘涂開發;建設用地指標優先滿足海洋經濟重大項目建設需要;由省批準設立的灘涂圍墾綜合開發試驗區,享受省級開發區同等待遇;支持低產鹽田用途調整;積極推進自然保護區調整工作;統籌安排好新增投資計劃項目用海的規模和布局,優先保障涉海基礎設施建設圍填用海,促進重大建設項目用海及時到位,全力支持重點海洋產業發展。
        對外開放政策。支持在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快連云港出口加工區等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疊加和整合;在連云港設立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鼓勵在促進跨區域生產要素共享、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對接、加強產業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試,創新合作模式,為實現區域合作發展探索新路徑;支持有條件的沿海臨港經濟區升格為省級開發區,支持有條件的省級經濟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升格為國家級開發區;支持沿海地區加強與上海、浙江、山東等省市及沿江地區的海洋產業合作,建設高水平的海洋產業轉移基地,提升海洋先進制造業發展水平。


第二節 強化綜合管理


        健全海洋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地方性海洋法規體系,抓緊制定完善《江蘇省海島保護條例》、《江蘇省海域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蘇省海洋生態損害賠償和損失補償評估辦法》、《江蘇省海洋工程排污費征收管理辦法》、《江蘇省海洋工程環保設施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權評估和海洋建筑物登記制度,研究出臺《促進江蘇海洋經濟發展條例》,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法律支撐。
堅持依法治海、依法管海。嚴格執行海洋功能區劃、海域權屬管理、海域有償使用“三項制度”,嚴格執行用海年度計劃管理制度及用海申報、環境評價和審批制度,規范各類產業用海,實施動態跟蹤與監測,提高資源管理和服務保障水平。抓緊編制海域、海島和海岸帶整治修復規劃及工作計劃。創新陸海統籌管理模式,探索開展海洋綜合管理試點。大力普及海洋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特別是用海單位和個人的相關法律素質。
        加強海洋執法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完善海監執法機構。加快建設海洋執法維權基地,提高海洋執法裝備水平,適應海上執法維權需要。建立健全海上執法協調機制、海上執法信息通報和案件移交制度,增強對海上綜合案件的處置能力。加大海洋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用海、污染海洋、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等行為。


第三節 加強組織實施


        完善海洋經濟綜合管理體制。健全省海洋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海洋經濟發展重大決策,督促落實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大工程項目,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聯席會議主席由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委、商務廳、環保廳、沿海辦、旅游局、海洋漁業局、能源局、林業局、農業資源開發局、通信管理局、鹽務局、人行南京分行等省有關部門和沿海3市人民政府組成。省有關部門結合職能分工,密切部門協作,加強對海洋經濟的支持和指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成立省海洋經濟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和海洋戰略研究中心,為省委、省政府科學決策服務。
        認真落實海洋經濟規劃。省各有關部門、沿海各地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緊密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本部門、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對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要分解落實、定期檢查,對規劃確定的重大項目、重大工程明確責任和進度要求,保證規劃順利實施。推進規劃實施的公開化、透明化,建立健全規劃公眾參與制度,形成全社會推動規劃實施的強大合力。改進考核評價機制,把海洋經濟發展情況考核列入全省“兩個率先”的重點考核指標體系。加強海洋經濟統計工作,建立海洋經濟省、市、縣三級核算體系。強化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建立健全預警、糾偏機制,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完成。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Produced By 大漢網絡 大漢版通發布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