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污染減排工作的意見
蘇政發〔2011〕119號 2011年8月26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確保完成我省2011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不斷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污染減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清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
實施污染減排,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笆晃濉币詠?,全省上下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方針,加大資金投入,強化責任考核,全力落實減排措施,超額完成了國家下達的減排任務,為改善民生、建設生態文明作出了重要貢獻?!笆濉睍r期,是我省全面實現小康并向基本現代化邁進的關鍵時期,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攻堅階段。國家下達我省的減排任務是: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削減11.9%、12.9%、14.8%、17.5%。與“十一五”相比,增加了減排指標,拓展了減排范圍,減排工作面臨任務加重、壓力加大、難度加劇的新考驗。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完成好2011年的減排任務至關重要。經環境保護部初步核查,上半年我省四項污染物核定削減率基本達到半年考核要求。但是,由于經濟增長速度較快,產業結構偏重,下半年污染物排放新增量較大,缺少減排效果明顯的重大工程,新領域減排體系尚未建立,如不采取果斷有力措施,全年減排任務將難以完成。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認識減排形勢的嚴峻性,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落實關鍵措施,狠抓督促檢查,確保完成全年減排目標任務,實現“十二五”減排開門紅。
二、加強領導,嚴格落實工作責任
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作為減排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把減排指標逐級分解到各地、各部門和重點企事業單位,把減排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把減排進度落實到具體時間,把減排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進一步完善減排統計、監測與預警、考核體系,切實把落實5年目標和完成年度目標結合起來,把年度目標考核與季度減排通報結合起來,嚴格執行減排獎懲制度。每月通報各地重點減排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和重點減排設施運營情況,對工作不力和運營不正常的地區提出預警,并定期開展減排督查,督促有關地區明確整改目標,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到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地方與部門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綜合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省監察部門要組織對各地、各部門減排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污染減排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任務完不成的地區、部門負責人堅決予以查處,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將各地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通過主要媒體向社會公布,全面接受監督。
三、突出重點,全力實施減排工程
全力推動6個方面減排工程:一是切實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污水管網配套,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充分發揮設施減排效益。加大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力度,強化氨氮去除效果。年內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100萬立方米以上,配套建設主干管網2500公里。2015年,基本實現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二是全面完成年度計劃確定的127個畜禽養殖治污工程。2015年,大、中型規?;笄蒺B殖場都要配備治污設施。對小型規模養殖場或散養戶比較集中的地區,分片建設集中處理設施,畜禽糞便統一收集、處理和利用。三是進一步加大城市再生水管網建設力度。推動工業園區水資源循環利用,擴大城市綠化、保潔的再生水利用量。2011年,各市要建成一批再生水利用工程;2015年,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達12%。四是加快實施脫硫工程。現役燃煤機組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等濕法脫硫,煙氣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必須進行脫硫設施改造。裝機30萬千瓦以上火電企業年內拆除現有脫硫設施煙氣旁路總數的一半,2013年,脫硫設施煙氣旁路全部拆除,綜合脫硫效率達90%以上。加快企業自備電廠、熱電燃煤機組脫硫設施改造,采用循環流化床燃燒工藝的燃煤機組,全部進行爐內噴鈣改造,實現自動添加脫硫劑,2011年底,全省熱電機組綜合脫硫效率達60%以上,低于60%的加倍扣減脫硫補貼電價。鋼鐵燒結機、建材企業建設脫硫設施,納入脫硫自動監控系統監管,列入年度減排計劃的在建燒結脫硫設施,必須在2011年10月底前竣工并投入運營。五是全面推進火電企業脫硝。2011年底,全部火電企業完成脫硝前期工作并具備開工條件;2013年底,完成單機容量13.5萬千瓦以上現役燃煤機組的脫硝改造。已建成脫硝設施的機組脫硝效率年內必須達到設計效率的90%以上。現役新型干法水泥窯全部實施低氮燃燒,熟料生產規模在4000噸/日以上的水泥生產線全部實施脫硝改造。生產規模在100萬噸/年以上的鋼鐵企業,在2013年前實施脫硝改造。六是積極實施機動車減排。逐步淘汰2005年前注冊的運營黃標車(含運營貨車和運營客車),2011年完成10%的淘汰任務。擴大黃標車限行區域,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不許上路行駛。結合實施“藍天工程”,逐步在全省范圍內供應國Ⅳ標準的車用燃油,積極推進機動車國Ⅳ排放標準實施。年內率先在南京市供應國Ⅳ標準的車用燃油。
四、淘汰落后,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
采取綜合手段,淘汰經濟效益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產能。2011年,淘汰5大電力集團、江蘇國信和其他電力集團在江蘇的20萬千瓦以下火電小機組,對蘇南等熱電企業密集地區實施熱電綜合整治,鼓勵上大壓小、集中供熱,各縣(市、區)現有熱電企業10家以上的,2011年年底前,至少整合淘汰1-2家。深入推進化工行業專項整治,組織開展紡織、印染、造紙等重點水污染企業整治,提高淘汰落后產能標準,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年底前,淘汰一批排污量大、效益差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及產品,關閉一批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污染企業。進一步降低單位產值能耗,控制高耗能產業規模,擴大燃煤小鍋爐“禁燃區”范圍。加大能源結構調整力度,提高外省電量輸入,積極利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五、嚴格準入,切實減少新增排放
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加大對“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項目的調控力度。嚴把環評準入關,在太湖流域全面禁批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等6類重污染項目,積極引導企業向環境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園區集中,推動產業集聚發展、資源集約利用、污染集中控制。嚴格建設項目總量審批,在化工、造紙、印染行業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新增建設項目總量與所在地區減排任務完成情況掛鉤,對2011年減排工程進度滯后、不能完成減排任務的地區,2012年,一律暫停審批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項目;新建項目排污量超過審批總量的,暫緩環??⒐を炇?。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違規建成的項目,責令停止生產,停止供水供電。
六、強化監管,繼續鞏固減排成果
高度重視減排設施監管,著力推進解決減排設施運行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加強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監管,嚴格落實《江蘇省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對污水處理不達標、設施運行不正常、污泥處置不規范等行為,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限期整改、罰款、區域限批等處罰。將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處理水量、水質監測結果,作為污水處理運營經費撥付的依據之一。按照國家減排考核要求,繼續完善污水處理設施中控建設。強化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監管,推進電力企業脫硫設施運行規范化建設,對兩爐一塔、設計硫份過低、CEMS(煙氣自動監控系統)測點不規范的脫硫系統全面進行改造。嚴格脫硫脫硝電價管理,根據脫硫脫硝設施運行情況,撥付脫硫電價補貼。狠抓減排監測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建設,加大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
七、完善政策,進一步深化機制創新
深化創新,建立有利于減排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努力增強減排的活力和動力。出臺政策,補助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建設運營,補助淘汰黃標機動車。建立價格機制,促進再生水利用,實施商品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生產與推廣應用補貼,企業治污設施運行用電實施優惠電價。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研究制訂關停搬遷重污染企業和再生水利用管網建設的“以獎代補”政策,各級環保專項資金要向貢獻量大、見效快的減排項目傾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充分發揮其引導作用。省級環保引導資金分配按減排任務多少切塊分解到各地,各地要配套治污資金,加大對減排工程支持力度。結合排污許可證管理,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增加氨氮、總磷的排污權交易。強化科技支撐,把污水深度處理、再生水利用、畜禽污染治理、脫硫脫硝等減排急需的共性關鍵技術,列為科技攻關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主題,加強先進適用技術的研發引進和成果轉化。
八、制定預案,確保完成年度任務
各地要立即制訂2011年的減排應急預案,排出一批減排量大、見效快的結構減排工程為年度應急項目,并報省人民政府。各地進入減排預警狀態后,要立即實施減排應急預案,凡列入省年度減排計劃的工業企業減排項目,未能按照計劃期限要求投入運營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下達停產整治要求,減排設施建成運行后方可恢復生產。凡列入省年度減排計劃的結構減排項目,未能按照計劃期限要求關閉的,于計劃期限次月起,由當地人民政府下達關?;虬徇w要求,并采取斷水、斷電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