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籌建江蘇開放大學的通知
蘇政發〔2012〕146號 2012年10月30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0〕48號)要求,深入推動開放教育試點工作,加快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大力促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省政府決定在江蘇廣播電視大學基礎上籌建江蘇開放大學,各地在現有廣播電視大學基礎上分別設立市、縣開放大學,形成全省開放大學辦學系統。現將《江蘇開放大學建設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開放大學建設方案
根據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0〕48號)建設開放大學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于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需要,以終身教育理念為先導,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積極探索具有江蘇特色、靈活開放的學習制度和辦學模式,著力提高開放大學建設水平,為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實現教育現代化作出重要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立足省情。適應“兩個率先”戰略部署,優化教育結構,完善教育體系,強化教育服務,不斷增創人才和智力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優勢。
(二)改革創新。踐行終身教育理念,整合相關教育資源,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辦學模式和人才培養模式,力爭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
(三)強化特色。依托廣播電視大學現有辦學系統基礎,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發揮現代遠程教育和社會教育優勢,努力提升開放辦學成效。
(四)穩步推進。按照國家確定的改革試點要求和目標任務,精心做好頂層設計,認真組織分步實施,確保江蘇開放大學辦學系統建設順利推進、不斷完善。
三、建設目標
2013年,江蘇開放大學正式建立,成為非學歷教育和學歷繼續教育并重、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溝通、職前教育和職后教育有效銜接、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本科學歷授予權的新型大學。各地相應在現有廣播電視大學基礎上分別設立市、縣開放大學,形成全省開放大學辦學系統,使之成為全民學習的共享平臺和終身教育的支持載體。
四、重點任務
(一)建立開放教育辦學網絡。在江蘇廣播電視大學基礎上建立江蘇開放大學。各地依托現有廣播電視大學,整合部分職業教育、社區教育資源,因地制宜成立市、縣開放大學,并根據需要在街道(鄉鎮)設立學習中心。探索各類教育資源整合途徑與方式,加強系統性整合,將廣播電視大學辦學系統應用于全省開放大學辦學系統建設;加強區域性整合,江蘇開放大學與市、縣開放大學共同組成全省開放大學辦學系統;加強共享性整合,充分利用國內外高校優勢學科專業、高層次教育人才、高水平實習實訓基地等優質資源和社會教育資源;加強功能性整合,推動廣播電視、電化教育和自學考試等機構積極參與,提升開放大學建設整體效能。
(二)創設開放型辦學模式。健全政府為主、部門配合、社會參與、自主辦學的新體制,建立注冊入學、選擇自由、學習者自主學習與個性化支持服務相結合的教育教學新模式,營造體現現代信息技術優勢的學習新環境,完善社會評價與學校監控相結合的質量保障新體系,構建開放大學與高等學校及社會資源密切合作、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三)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緊密結合江蘇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合理設置學科專業,著力完善知識與能力相匹配、職業與興趣相兼顧、靈活性與規定性相協調的專業課程體系。進一步健全學分積累、轉換、互認制度和彈性學習制度,啟動建設“學分銀行”,成立學習成果認證中心,加快建立學習者終身學習個人檔案。建立健全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之間的溝通機制,拓寬應用型人才培養渠道,努力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
(四)建立支持服務體系。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設基于網絡的開放大學遠程教學平臺和管理平臺。以開放教育教學資源庫和基礎文獻資源庫為主體,編制課程和數字化學習資源建設標準,組織數字化學習資源的設計、開發、更新和管理。完善遠程教育技術支持服務體系和運行機制,建設“一站式”學習支持服務系統,強化學習支持服務基礎能力建設。
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一)管理體制。江蘇開放大學為本科院校建制,由省政府舉辦、省教育廳主管。成立分管副省長任理事長、省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理事會,負責江蘇開放大學建設發展重大事項的決策、指導和協調。市、縣開放大學隸屬于市、縣政府,接受江蘇開放大學業務指導。省轄市開放大學對本行政區域內縣(市、區)開放大學開展非學歷教育進行業務指導。
(二)運行機制。江蘇開放大學舉辦非學歷教育,頒發相應的非學歷教育證書;舉辦本、專科學歷繼續教育,頒發江蘇開放大學學歷證書;負責對市、縣開放大學進行教學指導、師資培訓、質量評估和學分審核等;受教育行政部門委托,承擔社區教育有關事務和信息資源管理等任務,為全省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提供指導和決策咨詢服務。市、縣開放大學受江蘇開放大學委托承擔相關學歷繼續教育日常管理職能,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利用區域教育資源開展各類非學歷教育。開放大學成立后,過渡期內保留廣播電視大學校牌。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省成立江蘇開放大學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教育、組織、宣傳、機構編制、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及廣電總臺、廣播電視大學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統籌推進開放大學建設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開放大學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地根據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在現有廣播電視大學基礎上籌建開放大學的方案,穩步推進市、縣開放大學建設,努力形成滿足需要、較為完備的全省開放大學辦學系統。
(二)政策保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力爭盡早正式建立江蘇開放大學。研究制定學分積累、轉換、互認的指導意見和開放教育質量評價標準,按照“專兼結合、專職為骨干、兼職為主體”的原則支持開放大學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
(三)經費保障。開放大學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在核定編制的基礎上保障經常性人員經費,對學歷繼續教育實行生均綜合撥款制度,對公益性非學歷教育給予適當補助,同時,加大對網絡設施、系統平臺、教育資源和服務軟件等基本建設及重點項目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