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進口的若干意見
蘇政辦發〔2012〕195號 2012年12月4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15號),進一步發揮進口在統籌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緩解資源環境瓶頸壓力,加快科技進步和創新,促進產業升級,改善居民消費水平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在保持出口穩定增長的同時,更加重視進口,擴大進口規模,優化進口結構,全面提升進口的綜合效應,促進對外貿易轉型升級。
(二)基本原則。堅持進口與出口協調發展,保持進出口穩定增長。堅持進口與國內產業協調發展,注重消化吸收再創新,促進產業升級,維護產業安全。堅持進口與國內流通相銜接,推動內外貿一體化,擴大內需,提升消費。堅持進口與“走出去”相結合,拓寬進口渠道,保障穩定供應,促進市場多元化。堅持市場機制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實施積極的進口促進政策,營造公平競爭的經營環境。
(三)目標任務。逐步擴大進口規模,進一步優化進口結構,推進進口市場多元化,培育發展進口經營主體,完善進口促進政策措施,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穩步擴大進口規模,持續優化進口結構
(四)擴大先進技術、設備、大宗商品及消費品進口。積極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推動國際優勢技術向我省轉移,提高產業技術含量和裝備水平,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增強國際競爭力。著眼于緩解資源環境瓶頸約束,穩定和引導大宗商品及我省緊缺的能源、資源等原材料進口,探索建立我省重要進口物資儲備制度。立足擴大內需和消費升級,適度擴大消費品進口。
(五)發展服務貿易進口。發揮我省制造業基礎雄厚的優勢,加快發展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相配套的金融保險、現代物流、信息技術、商業性服務等生產性服務貿易進口。順應消費結構升級趨勢,發掘教育培訓、醫療保健、養老服務等生活性服務的需求潛力,有序擴大高端生活性服務進口。
(六)優化進口市場布局。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兼顧風險分散,鞏固日本、韓國、臺灣等傳統進口市場,擴大從發達國家和地區進口技術與商品范圍,積極拓展東盟、南美、非洲新興市場,促進進口市場多元化。結合CEPA、ECFA以及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等降稅安排,引導企業擴大從成員方的進口。在符合多邊貿易規則的條件下,配合國家部署,擴大特定國家和地區的進口。
(七)培育發展進口主體。扶優扶強,增強進口龍頭企業的行業競爭力和地區輻射力。引導出口企業發揮業務優勢,進出口并舉,拓展進口業務。鼓勵省內流通企業參與國際貿易,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整合進口和國內流通業務,減少中間環節,促進內外貿融合。積極為符合條件的企業爭取政策資源。
(八)發展保稅貿易。加強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建設和進口管理,完善檢測、維修、展示展覽、金融服務等功能,推動保稅貿易進口。鼓勵企業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設立采購中心、分撥中心和配送中心,促進保稅物流健康發展,擴大相關商品進口。
三、加強政策扶持,完善金融服務
(九)加大財政扶持力度。調整我省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結構,強化政策對進口的引導和支撐作用。綜合運用進口貼息、進口信保等方式,支持國家和我省鼓勵進口技術設備與產品的進口;對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對首次引進重大裝備或先進技術的企業給予資金扶持;對進口集散地(集采中心)、進口展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進口信息服務、產業損害預警等各類貿易促進及公共服務平臺給予扶持。
(十)完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用足用好國家進口貼息政策,推動企業擴大進口列入國家《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中的技術和產品。結合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技術改造需要,適時調整《江蘇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對目錄內技術和產品予以進口貼息支持。
(十一)優化進口金融服務。加強進口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優化、創新進口信貸產品和服務,提供多元化融資便利。鼓勵中國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安排信貸資金扶持高新技術產品和資源類商品進口;鼓勵商業銀行開展進口信貸業務,支持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進口;引導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擴大直接融資。
(十二)加強進口風險防范。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進口信用保險業務,推出有利于擴大進口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降低進口經營風險。對省內企業進口國家和省重點鼓勵的先進技術裝備、資源類產品給予進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進一步推動企業開展進口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加強進口產品尤其是大宗商品、原材料、進口食品的風險監控,防治疫情疫病傳入,保護生態安全。
四、加強進口促進,優化經營環境
(十三)擴寬進口渠道。利用廣交會、東盟博覽會、南亞國家商品展等國際博覽會平臺擴大進口。積極推進國際電子商務,擴大線上進口成交。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參與境外資源開發,穩定資源、能源和原材料進口渠道。加強與境外商、協會的合作,開展多種形式的業務對接活動。利用我省友好省、州和各級駐外經貿機構的資源優勢,強化信息咨詢服務,拓寬進口渠道。支持省內具備條件的大型物流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化經營,逐步建立境內外一體化的物流服務網絡,提高我省大宗商品進口物流效率,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十四)加強進口促進平臺建設。發揮我省沿江、沿海優勢,依托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重點口岸,培育發展一批服務全省、輻射周邊的進口商品集散地。辦好“中國國際進口產品博覽(交易)會”,擴大影響,打響品牌,打造服務全國、面向全球的國際化進口專業貿易平臺。發揮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平臺作用,提供專業化采購服務,提高采購質量和效率。
(十五)完善進口公共服務。建設進口促進網站等公共服務平臺,加強政策介紹、信息發布、監測預警、業務咨詢、知識產權保護等公共服務。發揮行業中介組織作用,鼓勵和支持貿易促進機構、進出口商會、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開展進口業務咨詢及培訓服務,組織企業參加進口展會,考察進口市場,開展進口業務對接活動。
(十六)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繼續推進“大通關”建設,深入推進海關通關作業改革,鞏固分類通關作業模式,積極穩妥開展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試點,加快電子口岸建設,提高通關效率。完善口岸物流多式聯運體系建設,優化口岸進口服務保障,增強口岸輻射與服務能力。清理進口環節不合理收費,規范收費行為,減輕企業負擔。簡化進口相關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辦證效率。做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推廣工作,為企業貿易外匯收支提供便利服務。
(十七)完善產業損害和進口商品質量安全預警機制。監測分析國際經濟發展變化及進口異常情況對我省產業的影響,強化產業安全聯系機制和產業競爭力調查,加強產業損害調查工作,依法實施貿易救濟措施,維護國內產業安全。進一步完善進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與快速反應監管體系。
(十八)建立進口管理協調機制。省政府成立進口促進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加強進口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商務廳以及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管理、信用保險等有關部門與單位為成員,加強政策協調、信息互通,加強對各地進口促進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堅持進口與出口并重,抓緊制定具體措施,切實加強進口,促進對外貿易轉型升級,為推動我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實現“兩個率先”作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