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二五”
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蘇政發〔2012〕24號 2012年2月23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一、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全面落實“環保優先、節約優先”方針,堅持源頭控制、科技支撐和管理創新相結合,進一步落實責任、完善政策、健全法制、加強監管,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節能減排長效機制,為江蘇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開啟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征程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15年,全省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602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0.734噸標準煤下降18%;“十二五”期間,實現節能量6200萬噸標準煤。到2015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12.8萬噸、14.04萬噸、92.5萬噸、121.4萬噸,分別比2010年削減11.9%、12.9%、14.8%、17.5%。
二、嚴格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分解落實節能減排目標。綜合考慮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能源消費量、環境管理水平、節能減排潛力等,分解下達各市節能減排目標。各市要將省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各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和重點排污單位責任。建立節能減排預警機制,對能耗增長過快、完成節能目標進度滯后和重點減排工程建設進展滯后、減排設施運營不正常的地區提出預警,督促各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及時采取調控措施。(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各市人民政府)
(四)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完善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進一步完善能耗指標公報制度,按月公告各市規模以上工業能耗指標,按季公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指標。進一步完善減排統計、監測與考核體系,在繼續控制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的基礎上,加強氨氮、氮氧化物、總磷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定期通報各地重點減排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和重點減排設施運營情況。(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
(五)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堅持落實5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年度目標考核與進度跟蹤相結合,修訂市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辦法。各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省人民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將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工作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各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并對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財政廳、監察廳、統計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進一步加強源頭控制
(六)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深入實施產業升級“三大計劃”,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構建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服務經濟為主體、先進制造業為支撐、現代農業為基礎的現代產業體系。把發展現代服務業作為產業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推動生產性服務業與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十二五”期末,全省服務業比重提高到48%,中心城市和蘇南地區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強化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盡快把新興產業培育成為我省經濟增長支柱產業或先導產業。大規模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實施品牌和質量戰略,加快向產業鏈兩端延伸和價值鏈高端攀升,提高產業競爭力和產品附加值。(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七)嚴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嚴格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未經節能、環保評估和審查的項目,一律不得業擴報裝接電,不得審批、核準和備案,不得開工建設;對建成后未通過節能環保驗收的項目,一律不得投產;對違規在建的項目要責令停止建設;對違規建成的項目要責令停止生產。在太湖流域全面禁止審批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等6類重污染項目。蘇北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必須堅持高標準,嚴禁污染產業和落后產能進入。嚴格建設項目總量審批,在造紙、印染行業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新增建設項目總量與所在地區、行業減排任務完成情況掛鉤;新建項目排污量超過審批總量的,暫緩環保竣工驗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環保廳、安監局,江蘇電監辦,省電力公司)
(八)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結合推進產業轉型升級要求,提高淘汰落后產能標準。制訂“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按年度將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地區。采取綜合手段,淘汰經濟效益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產能,擴大燃煤小鍋爐“禁燃區”范圍。推進熱電機組和自備電廠上大壓小、兼并重組供熱區,探索聯網互供。深入推進化工行業專項整治,關閉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污染企業。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安排財政資金,支持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補償、職工安置、企業轉型等問題。對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對該地區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核準和審批;對未完成淘汰任務的企業,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依法吊銷落后產能企業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廳、財政廳、質監局)
(九)著力改善能源消費結構。有序推進陸上風電,加快發展海上風電。積極實施太陽能示范和建筑一體化光伏發電示范工程,穩步推進生物質能,提高秸桿等能源化利用水平。注重新能源與電網的協調發展,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加快智能電網及運行體系建設,顯著提高電網接納新能源發電的能力。努力增加天然氣源,強化天然氣儲運基礎設施,加強年度計劃銜接,提高天然氣安全、穩定、增供能力和實際供應量。到2015年,全省風電裝機容量達到600萬千瓦,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7%左右,天然氣供氣能力力爭達到270億立方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十)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加快實施節能改造、節能技術和產品推廣、節能服務體系建設、重點耗能企業能效提升和數字化能源管理工程等五大節能重點工程。“十二五”期間,通過組織實施以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替代石油等為重點的節能改造工程,力爭實現節能1200萬噸標準煤;以組織實施國家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為抓手,大力推廣高效節能產品,主要商業企業、學校和各級公共機構基本實現綠色照明,城市居民小區節能燈普及率達到85%以上;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重要方式之一;推進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和區域性及重點領域的能效監測與管理平臺建設,樹立一批“感知能源、智慧監管”的數字化能源管理體系示范工程。(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
(十一)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推進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完善城鎮污水收集管網,提高污水收集率,改造提升現有設施,強化脫氮除磷,大力推進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和尾水再生利用,到2015年,基本實現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450萬噸,縣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達到12%。加強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實現城鄉生活垃圾統籌收運處理。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治污設施建設,實現削減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為4.50萬噸、0.53萬噸。推進脫硫脫硝工程。2013年底前,裝機30萬千瓦以上火電企業脫硫設施煙氣旁路全部拆除,綜合脫硫效率達到90%以上,加快企業自備電廠、熱電燃煤機組脫硫設施改造;單機容量13.5萬千瓦以上的現役燃煤機組完成脫硝改造,現役新型干法水泥窯全部實施低氮燃燒,生產規模在4000噸/日以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100萬噸/年以上的鋼鐵企業全部實施脫硝改造。(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農委、環保廳、經濟和信息化委,江蘇電監辦,省電力公司)
五、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十二)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研究制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管理辦法,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作為控制地區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的重要措施,探索總量控制的具體方式和有效方法,明確目標和工作機制。全面加強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以及城鄉建設和消費領域的用能管理,切實改變敞開口子供應能源、無節制使用能源的現象。在大氣聯防聯控重點區域開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試點。(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江蘇電監辦,省電力公司)
(十三)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組織對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企業和部分交通運輸企業、賓館、飯店、商貿企業及高校,開展節能低碳行動,逐戶開展能源審計,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完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深入挖掘節能潛力,力爭實現節能2200萬噸標準煤。各市節能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對列入節能低碳行動的企業(單位)開展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公告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旅游局)
(十四)加強工業節能減排。有序實施“萬企升級”行動計劃,推動企業由一般制造向創新創造轉變,增強核心競爭力,提高綠色制造水平。突出冶金、化工、建材、紡織、電力等主要耗能行業,大力組織實施節能改造工程,提升工藝裝備水平,加大節能技術的研發及高效節能設備的推廣應用力度。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標準,積極推進能效水平對標達標活動,開展清潔生產先進企業創建工作,重點推進電力、鋼鐵、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食品加工等行業減排工作,明確目標任務,加強行業指導,推動技術進步,強化監督管理。加大造紙、印染、化工、食品飲料等重點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單位產品排放強度下降50%。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與修復。(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
(十五)推進建筑節能。從規劃、法規、技術、標準、設計等各方面推進建筑節能。新建建筑全面執行50%及以上節能設計標準,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節能65%設計標準,2013年起,實施居住建筑節能65%強制性標準,2015年,全省新建建筑執行建筑節能65%標準的比例達到50%以上。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推進建筑能耗測評標識和綠色建筑星級標識,初步形成符合江蘇省情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區建設指標體系。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爭到2015年末,全省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達到2000萬平方米、既有住宅節能改造面積達到400萬平方米。大力推廣太陽能光熱、地熱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到2015年,新建12層以下住宅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比例達到60%;新增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裝機容量超過50兆瓦;淺層地熱能建筑應用面積達到1300萬平方米。大力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和再生建材、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大力推廣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筑。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防止和糾正過度裝飾與亮化。(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經濟和信息化委)
(十六)推動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建成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里程250公里以上,萬人擁有公交車達到15標臺以上,全省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3%以上。加快發展先進高效綠色運輸方式。大力發展內河運輸,構建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和交通物流配送中心(農村物流示范點)三級交通物流體系,推進公鐵、海鐵、海河等多式聯運,實施甩掛運輸工程,培育具有示范效應的甩掛運輸企業,甩掛運輸作業車掛比達到1︰2以上。大力推廣高效清潔交通運輸工具。推進貨運車輛向大型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廂式車、集裝箱車及各類專用車比率達到35%以上。繼續實施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工作,推進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運營服務信息化建設,構建公眾出行信息服務平臺和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實施駕駛節能技術應用推廣和“綠色汽修”工程。逐步淘汰2005年前注冊的運營黃標車(含運營貨車和運營客車),擴大黃標車限行區域,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不許上路行駛。結合實施“藍天工程”,逐步在全省范圍內供應國Ⅳ標準的車用燃油,積極推進機動車國Ⅳ排放標準實施。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擴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范圍。(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人民政府)
(十七)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農業機械和漁船裝備,加快農業提水排灌機電設施更新改造。推進節能型住宅建設,推動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開展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穩步實施以農村戶用沼氣、規模畜禽場沼氣處理和秸稈氣化為主要內容的農村清潔能源工程,積極推進秸稈壓塊、造粒等固化成型燃料、秸稈氣化發電等工程建設,推進“一池三改”戶用沼氣工程建設。治理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的比例達到80%以上,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分散式、低成本、易維護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高效、安全、低毒農藥,推動生態農業發展。(責任單位:省農委、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農機局、海洋漁業局)
(十八)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游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充分利用經濟手段,加快實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加強商業領域節能管理,引導和推動企業加強能耗統計分析及成本核算,制定節能目標和措施,加強經營能耗考核。推動商業企業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引導和鼓勵企業使用節能燈具、變頻空調、節能型冷藏設備、自動控制扶梯等節能設備與技術。加強商用建筑節能,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引導企業對現有商用建筑的保溫、隔熱及采暖、通風、空調等系統實施節能改造。嚴格控制商業建筑物裝飾性景觀照明能耗。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旅游局、經濟和信息化委)
(十九)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根據公共機構不同性質和能耗水平、特點、規律,加快制定能耗限額和支出標準。完善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進一步健全監督、檢查、獎懲等制度,繼續推進公共機構能耗分戶、分類、分項計量,強化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建立公共機構能耗管理信息平臺和能耗數據庫,加強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分析和監管。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繼續推進既有辦公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嚴格用車油耗定額管理,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在全省機關、學校、醫院以及各類場館中,選擇節能基礎好、能耗總量大并有代表性的公共機構,培育和樹立一批節能示范單位。到2015年,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單位建筑面積能耗比2010年分別下降不低于15%、12%。(責任單位:省級機關管理局、經濟和信息化委)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二十)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的宏觀指導。編制全省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工業等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規劃,指導各地做好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深化循環經濟示范試點,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建立完善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
(二十一)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編制實施《江蘇省工業清潔生產“十二五”行動綱要》,開展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對標創先活動,到2015年,全省規模以上企業基本達到清潔生產企業水平,創建500家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環境清潔優美、經濟效益顯著、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清潔生產先進企業。全面推進農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范。(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建設綠色礦山。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建筑和道路廢棄物等大宗固體廢物的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利廢新型建筑材料。鼓勵廢棄物實現就地消化,減少轉移。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推進農林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重點發展農業廢棄物、林木“三剩物”、次小薪材等資源化利用。大力促進秸稈工業化利用,在秸稈制板、秸稈造紙、秸稈編織、秸稈新型建材和秸稈化工方面,加快技術創新步伐,盡快做大產業規模,到201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超過90%,在全國率先建立完善的秸稈收集貯運體系,率先形成布局合理、多元、深層次利用的秸稈產業化綜合利用格局。大力推進高濃度有機廢水、冶煉廢液,工業廢水,礦井水、放散氣及余熱、余壓綜合利用,焦爐、高爐、轉爐煤氣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等技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十三)加快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積極實施“城市礦產”工程,打造一批技術先進、環保達標、管理規范、利用規模化、輻射作用強的“城市礦產”示范基地。推進再制造試點,以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辦公信息設備再制造為主體,培育一批具備對成套處理裝備進行研發、設計、制造并具有一定規模的裝備制造企業,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十四)推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填埋氣體發電、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在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規范標準要求下,鼓勵在工業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鼓勵農村有機垃圾就地減量、資源化利用。(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十五)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加強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推廣普及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加快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推廣使用循環用水、廠際串聯用水、中水回用等節能技術,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加強城鄉生活節水,推廣應用節水器具。推進雨水、再生水、礦井水、海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利用。到201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責任單位:省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七、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二十六)加快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省、市人民政府在安排相關科技計劃和專項時,要加大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完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體系。繼續推進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組織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關鍵技術研發、應用推廣、服務平臺建設。推動組建節能減排技術與裝備產業聯盟。加強資源環境高技術領域創新團隊和研發基地建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
(二十七)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推進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以稀土永磁無鐵芯電機、半導體照明、低品位余熱利用、地熱和淺層地溫能應用、電力等行業脫硫脫硝、生物脫氮除磷、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農村污水處理、污泥和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等為重點,支持一批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加快產業化基地建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
(二十八)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編制發布重點節能減排技術應用指南,組織實施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應用示范項目。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利用、高壓變頻調速、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換熱器,以及電力煙氣脫硫脫硝成套技術、建材和鋼鐵行業脫硫脫銷、有動力膜生物反應器、選擇性催化還原氮氧化物控制等節能減排技術。加強節能環保領域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加大推廣力度。(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科技廳)
八、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
(二十九)推進資源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逐步建立健全能夠反映資源環境供求關系、稀缺程度和供給成本的價格體系,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及產品,嚴格實行懲罰性電價;對違法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用能設備的,嚴格實行淘汰類差別電價。在國家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深化環境價格政策改革,建立反映企業污染物排放、治污成本以及環境污染程度等因素的合理環境價格體系。結合排污許可證管理,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增加氨氮、總磷的排污權交易。嚴格落實脫硫電價,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實施脫硝電價。建立價格機制,促進再生水利用及商品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生產與推廣應用。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政策,研究污泥處理費用補償渠道,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責任單位:省物價局、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江蘇電監辦)
(三十)完善落實財稅和金融政策。加大省級財政資金對節能減排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快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和能力建設。落實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進一步研究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及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的融資支持力度,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增加對節能減排領域的投入,推動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金融機構融資和社會資金積極參與的節能減排投入機制。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污染企業應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江蘇保監局,人行南京分行)
九、強化節能減排能力建設和監督管理
(三十一)完善節能減排法規標準。制訂《江蘇省節能監察辦法》、《江蘇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江蘇省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修訂完善《江蘇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責任目標完成情況考核實施辦法》、《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辦法》、《江蘇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范》。繼續制定實施嚴于國家要求的主要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和用能設備能效標準,“十二五”期間,制(修)訂60項相關節能地方標準,倒逼用能單位能效水平持續提升。(責任單位:省法制辦、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質監局)
(三十二)強化節能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政府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完善監察監測手段,提高檢測儀器裝備和經費保障水平,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省、市減排監控體系。進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建設,推進在線監測有效性審核,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責任單位:省編辦,省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質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十三)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強化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重點環境監控企業名單。列入重點環境監控范圍的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的企業,應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20噸以上鍋爐在線監控系統實現省級聯網,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污水處理重要工況參數接入在線監控平臺,強化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后1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暫緩審批該城市除污染防治項目以外的項目環評,暫緩下達除污染防治項目以外項目的國家建設資金。(責任單位:省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江蘇電監辦)
(三十四)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各地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限值、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污染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落實情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單位產品能耗超限額標準用能、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未按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審查建設項目、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將企業用能違法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促進企業依法節能。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越權審批、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
十、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五)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按照節能、經濟的原則,繼續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優先調度風電、太陽能發電、秸桿生物質發電、核電以及余熱余壓、填埋氣、煤矸石和垃圾等發電上網,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火電機組發電上網。鼓勵電網積極開展區域間的電力調度。進一步加大節能發電調度力度,提高高效環保大機組發電利用小時,提高機組整體運行效率。完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制定配套政策,規范有序用電,建立長效機制,繼續組織實施能效電廠建設工程,力爭“十二五”期間建成100萬千瓦能效電廠。(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江蘇電監辦,省電力公司)
(三十六)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實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鼓勵節能技術和管理水平高的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充分發揮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本行業其他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按照做精、做專、做強的目標,支持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節能服務公司聯合重組,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專業服務機構。引導和支持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培育第三方審核評估機構,推動公共機構、大型公共建筑及重點用能單位優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改造,培育和樹立一批示范項目。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重要方式之一。(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三十七)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建立健全排污權有償交易使用和交易制度,發展排污指標交易市場,結合排污許可證管理,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開展氨氮、氮氧化物的排污權交易。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建立自愿減排機制,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
(三十八)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總結燃煤電廠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市場行為,打破地方保護,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省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一、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
(三十九)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把節能減排納入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內容。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廣播影視、文化部門和相關社會團體的作用,組織好每年1次的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及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水日、科普宣傳周、科普日等宣傳活動。主要新聞媒體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刊播公益性廣告,積極宣傳節能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加強輿論監督,宣傳先進,曝光落后,積極營造節能的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教育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廣電局,省科協)
(四十)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繼續推進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農村、學校、軍營、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普及節能知識和方法,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商務廳、農委、國資委、廣電局、省級機關管理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
(四十一)政府機關帶頭節能減排。政府機關要積極營造崇尚節儉、厲行節約、合理消費的機關文化,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做節能減排的表率。(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級機關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