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
關于將蘇州市和高淳縣等12個縣(市、區)
確定為江蘇省農村改革試驗區的通知
蘇辦〔2012〕5號 2012年2月3日
各市、縣(市、區)委,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最近作出批復,將我省確定為農村改革試驗聯系點。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切實抓好改革試點工作,加大改革探索力度,使聯系點的作用更好發揮出來。在各地申報基礎上,經研究并報省委、省政府批準,同意將蘇州市和高淳縣、無錫市錫山區、徐州市銅山區、常州市武進區、如皋市、東海縣、金湖縣、東臺市、揚州市江都區、丹陽市、靖江市、泗洪縣作為我省的試點市縣,開展相關農村改革試驗。請各市委、市政府和試點縣(市、區)委、縣(市、區)政府按照中農辦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實施,確保農村改革試驗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取得實效。當前各試點市、縣(市、區)要抓緊研究制定試驗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具體試驗項目,按程序報省批準后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