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二五”
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的通知
蘇政發〔2012〕51號 2012年4月17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江蘇省“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江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并向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的重要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是全力推進生態省建設、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的攻堅時期。為了進一步落實環保優先方針,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共江蘇省委關于制定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共江蘇省委關于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在新的起點上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的決定》、《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程的行動計劃》,編制本規劃。
一、環境形勢分析
?。ㄒ唬笆晃濉杯h境保護回顧
“十一五”以來,全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方針,大力加強環境保護,積極推進生態省建設,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目標任務,在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翻一番的情況下,保持了環境質量的基本穩定,有效支撐了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1.污染減排成績顯著。全面推進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所有市、縣均建成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達1150萬立方米,比“十五”末提高1倍多;13.5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建成脫硫設施,脫硫能力提高3倍多。關閉小化工企業5034家、小火電機組728.6萬千瓦,淘汰落后鋼鐵、水泥產能1162萬噸、3320萬噸,淘汰小鍋爐1500多臺。實施環評審批與總量減排掛鉤制度,嚴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在2254家重點污染企業安裝了在線監控裝置,788家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實現聯網監控。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別凈削減17.9萬噸、32.7萬噸,完成國家下達減排任務的122%和131%。
2.流域治理深入推進。全面落實太湖、淮河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建立“河長制”,開展小流域綜合整治,各級人民政府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實施一大批控源截污、引流清淤等重點工程項目。太湖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主要入湖河流水質明顯改善,湖體水質總體穩中趨好,實現了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水質黑臭的目標?;春恿饔?5個重點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1.1%,較2005年提高13.8個百分點。南水北調江蘇段14個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提高35.7個百分點。長江、淮河流域23個國控斷面優于Ⅲ類的比例提高30.5個百分點。全省125個國控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提高19.2個百分點,劣于Ⅴ類的比例減少16.8個百分點,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8.9%。
3.城鄉環境逐步改善。加快城市“退二進三”和企業“入園進區”,城市布局得到優化,工業園區環境管理和基礎設施得到加強。重點整治120條城市內主要黑臭河流。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2.29萬噸/日。疏浚縣鄉河道1.8萬條,村莊河塘19.7萬條,總計20億土方。全省50%(約7500個)行政村實施環境綜合整治,建成1002個省級示范村,16個縣(市、區)率先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300個鄉鎮、涉農街道、2666個規劃保留村莊建成農村分散型污水處理設施3922個,新增壓縮式垃圾中轉站598座。建設農村戶用沼氣工程58萬處、無害化衛生戶廁980萬座,規?;笄蒺B殖場沼氣工程1671處、氮磷流失生態攔截工程200萬平方米。
4.生態建設持續加強。編制實施《綠色江蘇現代林業工程總體規劃》和《江蘇省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區域規劃》,新建泗洪洪澤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鎮江長江豚類省級自然保護區,新建省級風景名勝區3個,累計植樹造林909萬畝,林木覆蓋率超過20%。大力開展濕地與水面保護,建設和恢復濕地近50萬畝。劃定山石禁采區81個、禁采帶29條,禁采面積擴大23%。加強礦山生態修復,800多個宕口得到整治。
5.法規政策日趨完善。修訂《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公布《江蘇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江蘇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省建設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的意見》、《關于堅持環保優先促進科學發展的意見》、《關于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關于實施藍天工程改善大氣環境的意見》等文件,制定實施了一系列環境保護地方標準。進一步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實施脫硫電價補貼,提高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標準,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環境資源區域補償、綠色信貸、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試點。完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制度,在太湖流域全面禁批化學制漿造紙、印染等6類重污染項目,在蘇北地區大幅提高化工項目準入門檻。
6.監管能力明顯提升。省政府成立太湖水污染防治辦公室,統一履行全省太湖水環境治理工作綜合監管職責,建立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協調工作。省環保廳成立了蘇南、蘇中、蘇北環保督查中心、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和機動車排氣監管中心,進一步完善環境監管體系。加強省、市、縣三級環境自動監控網絡建設,環境監察、固體廢棄物處置監管、輻射污染防治、環保宣傳教育等能力進一步提高,環境信訪總量穩中有降。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重大水專項,積極開展環境戰略研究、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調查、生物多樣性調查等基礎性工作。
7.環保投入大幅增加。全面落實“211環境保護”預算科目經費,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列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省級環境保護引導資金增加到3億元,設立省級節能減排(重點污染排放治理)專項引導資金每年2億元。省財政每年安排20億元、太湖流域各市、縣每年拿出新增財力的10-20%專項用于太湖治理?!笆晃濉逼陂g,全省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方面的投入累計約4500億元,為“十五”時期的3倍。
8.生態創建領先全國。建成國家級生態市12個、國家環保模范城市19個、國家級生態示范區63個、國家級生態工業示范園區6個、國家級生態鄉鎮145個、國家級生態村13個,總數分別占到全國的1/2、1/4、1/5、1/2、1/7、1/8。南京、揚州、張家港、昆山市獲得聯合國人居環境方面的獎勵。創建國家園林城市19個、國家園林縣城6個、國家園林城鎮1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試點城市6個、生態農業縣34個、綠化模范城市2個、綠化模范縣(市)14個、國家衛生城7個、國家衛生鎮39個、世界文化遺產2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5個、國家級森林公園16個、國家城市濕地公園5個、國家地質公園2個、國家礦山公園1個。
在取得積極進展的同時,全省環境保護還面臨一些問題: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仍然較大。2010年,全省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列全國第3位、第9位,單位國土面積排放強度位居全國前列。二是水環境質量不容樂觀。太湖部分湖區受總氮影響,水質劣于Ⅴ類,南水北調、通榆河等部分斷面水質尚不能穩定達標,長江入江支流污染較重,近岸海域水質有下降趨勢,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源地安全尚存在隱患。三是大氣污染較為嚴重。大氣污染呈現區域性特征,酸雨問題依然嚴重,光化學煙霧、灰霾污染呈上升趨勢。四是農村環?;A薄弱。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鄉村生活和農業面源污染整體上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農村飲水安全和農產品安全存在隱患。五是環境違法行為頻發。部分企業污染治理水平低,不能做到穩定達標排放,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惡意偷排等環境違法事件時有發生。六是固體廢棄物污染日趨嚴峻。危險廢物、水處理污泥、電子廢物等污染防治任務艱巨,部分垃圾填埋場建設和管理不規范,滲濾液污染問題尚未有效解決。
?。ǘ笆濉杯h境保護展望
“十二五”及未來一段時期,全省環境保護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一是國家把環境保護擺上了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黨中央、國務院將建設生態文明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環境保護成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推力,進入國家經濟社會建設的主干線、主戰場和大舞臺?!秶鴦赵宏P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措施。二是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污染問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已經成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著力點,新的發展模式將有利于緩解經濟發展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利于更大力度、更深層次解決已經形成的結構性污染問題。三是生態文明工程、生態省建設,為加快改善環境質量創造了契機。省委、省政府為落實“六個注重”,提出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等“八項工程”,確定2020年基本建成生態省的宏偉目標,將進一步統一各級黨委、政府的思想和行動,完善機制體制,加大環保投入,推進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四是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為環保工作奠定了物質基礎。“十二五”期間,全省經濟年均增長10%左右,預計到2015年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將超過8萬元。政府財政用于環境保護的投資能力持續增強,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環保投資活力。五是科技進步和環保產業發展,為環保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國家水專項和省大氣專項等一批科技攻關項目,以及《江蘇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綱要》的全面實施,將進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技術水平,促進環保重點和難點問題的解決。六是公眾環保意識不斷增強,為環境保護提供了廣泛的社會基礎。“環境是最稀缺資源、生態是最寶貴財富”等低碳環保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人民群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不斷提高,支持環境保護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
但是,全省總體上仍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的階段,經濟增長粗放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資源約束加劇,環境壓力加大,環境保護在新的歷史時期將面臨嚴峻挑戰。一是經濟結構偏重的壓力。工業經濟依然占據主導地位,重污染行業仍然占有較大比重,破解資源環境約束,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任務異常艱巨。二是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壓力。全省經濟總量仍將保持較快增長,能源資源需求繼續增加,減排因子和范圍進一步擴大,對減排的要求更高、考核更嚴,減排工作進入結構減排的攻堅階段,抑制增量、削減存量都非常艱難。三是改善環境質量的壓力。污染不斷積累,復合型污染加劇,改善環境質量的難度不斷加大,實現基本消滅劣Ⅴ類水體、大幅減少灰霾天數、有效改善農村環境的目標,需要在更加廣泛的領域和更加深入的層面推進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四是防范環境風險的壓力。全省總體上仍沒有邁過高污染、高風險階段,突發性環境事件呈增多趨勢,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和土壤污染等環境問題將集中顯現,防范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保障環境安全任重道遠。五是化解環境矛盾糾紛的壓力。隨著人民群眾對環境需求的不斷提高,環境問題已成為公眾投訴的焦點,維護環境權益、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的責任重大。
綜合判斷,“十二五”時期是全省破解資源環境約束,全力推進生態省建設、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的攻堅時期,既面臨前所未有的戰略機遇,也面對諸多挑戰,必須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集中力量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著力改善環境質量、提升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質量,以環境安全保障公共安全,以環境和諧促進社會和諧,為2020年建成生態省打下堅實基礎。
二、指導思想與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省委、省政府落實“六個注重”、實施“八項工程”的戰略部署,堅持環保優先方針,順應人民群眾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盼,以生態文明為統領,以生態省建設為載體,以體制機制、科技創新為動力,積極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重點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重點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重點推動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強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重點防范環境風險,加快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努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為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奠定堅實的環境基礎。
?。ǘ┲饕繕?BR>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全面完成,重要生態功能區得到有效保護,重點流域水質加快好轉,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大幅提升,環境監管和風險防范能力顯著增強,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和公眾對環境質量的滿意度不斷提高,生態文明(生態?。┙ㄔO工程達到序時進度,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并向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提供良好的環境保障。
類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10年 |
2015年 |
指標屬性 | ||
環境 質量 |
1.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市縣 |
% |
98.9 |
100 |
約束性 | |
鄉鎮 |
90.2 |
≥95 | |||||
2.地表水劣于Ⅴ類水質的比例 |
% |
19.8 |
≤15 |
約束性 | |||
3.地表水好于Ⅲ類水質的比例 |
% |
43.2 |
≥50 |
約束性 | |||
4.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 |
% |
75 |
≥80 |
預期性 | |||
5.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比例 |
% |
- |
≥80 |
約束性 | |||
6.酸雨頻率 |
% |
32.7 |
≤30 |
預期性 | |||
污染 減排 |
7.化學需氧量年排放量 |
萬噸 |
128.02 |
≤112.80 |
約束性 | ||
8.氨氮年排放量 |
萬噸 |
16.12 |
≤14.04 |
約束性 | |||
9.二氧化硫年排放量 |
萬噸 |
108.55 |
≤92.50 |
約束性 | |||
10.氮氧化物年排放量 |
萬噸 |
147.19 |
≤121.40 |
約束性 | |||
11.太湖流域總磷年排放量 |
萬噸 |
0.45 |
≤0.40 |
預期性 | |||
污染 治理 |
12.污水處理 |
城市污水處理率 |
% |
87.6 |
≥90 |
預期性 | |
縣城污水處理率 |
72.1 |
≥80 | |||||
建制鎮污水處理 設施覆蓋率 |
35 |
≥90 | |||||
13.生活垃圾處理 |
城市生活垃圾 無害化處理率 |
% |
93.6 |
100 |
預期性 | ||
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27.5 |
≥95 | |||||
建制鎮生活垃圾 收運體系覆蓋率 |
43.3 |
≥90 | |||||
生態 保護與 建設 |
14.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 |
% |
18 |
≥20 |
預期性 | ||
15.林木覆蓋率 |
% |
20.6 |
≥22 |
約束性 |
三、主要任務
?。ㄒ唬┥钊腴_展污染減排,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認真落實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源頭控制,全過程管理,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強化污染減排效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低碳技術,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努力降低產污強度,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1.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加強規劃環評的戰略引領作用。強化環境保護的源頭控制和綜合管理職能,把參與制定發展戰略和規劃作為落實環保優先的重要抓手,把環境功能區劃、總量控制、環境容量作為區域和產業發展的決策依據,科學指導開發布局。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聯動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縣級以上的土地利用規劃和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以及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都必須在規劃編制過程中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建立跟蹤評價機制,對實施5年以上的產業園區規劃,要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回顧性評價)工作,為新一輪規劃的修訂或編制提供依據。到2015年,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達到100%。
——進一步完善環境準入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產業政策、行業準入等要求,結合蘇南、蘇中、蘇北各地區自然環境條件和產業發展水平,科學制定區域、行業環境準入條件,把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區域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把建設項目準入關。推進建設項目“入園進區”,進一步提高化工、涉重金屬等重點防控行業環境準入門檻。嚴格實行環?!叭瑫r”制度,推行工程環境監理試點,實現建設項目環保全過程管理。在太湖流域、淮河流域和通榆河一、二級保護區等重要區域進一步限制重污染行業的發展,將有限的環境容量用于支持高端產業發展。嚴格執行區域限批制度,對不能完成污染減排任務、跨行政區域河流交界斷面水質達不到控制目標、重點治污工程建設嚴重滯后或建成后不按有關要求運行的區域,暫停審批除污染防治以外的所有建設項目,實現以限促治的目標。
——發揮環境標準的限制和導向作用。繼續完善并嚴格實施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以及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非常規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優先控制污染物名錄。研究制定固定源氮氧化物、機動車尾氣、揮發性有機物、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焚燒等地方排放標準。提高農藥中間體、染料中間體、化工助劑等行業環境準入標準。制定和更新造紙、紡織印染、化工、釀造、冶金、建材等重污染行業地方排放標準、清潔生產標準以及淘汰落后產能標準,在太湖流域、清水廊道、重點城市等環境敏感區制定和實施更嚴格的工業行業污染物排放限值,充分發揮環境標準在結構調整中的導向作用。
2.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
——強化結構減排效力。實施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強化污染物減排倒逼傳導作用。根據總量減排任務要求,制定落后產能淘汰計劃,開展化工、紡織印染、造紙、火電、冶金、建材等重點行業“兩高一資”企業專項整治工作,強制淘汰重污染行業落后產能,逐步搬遷改造或關停并轉位于環境敏感區內的高風險企業。實行電力、鋼鐵、建材、造紙、紡織印染、化工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淘汰五大電力集團、江蘇國信和其他電力集團在江蘇的20萬千瓦以下火電小機組,對蘇南等熱電企業密集地區實施熱電綜合整治,鼓勵上大壓小、集中供熱,各縣(市、區)現有熱電企業10家以上的,至少整合淘汰1-2家。到2015年,新增電煤消費量控制在4000萬噸以下,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不得低于10%。
——深挖工程減排潛力?;瘜W需氧量和氨氮減排工程從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及工業點源治理為主向縣城、鄉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提標改造及養殖業減排推進。繼續加強化工、造紙、印染、醫藥、制革、電鍍、食品加工、釀造等行業的污染防治,積極推動重污染行業工藝廢水的深度處理與回用。全省縣級以上城市重點實施污水管網的完善工程和尾水深度處理工程,提高現有污水處理廠的負荷率,重點流域城市污水處理廠必須增加脫氮除磷設施,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服務區尾水回收利用。到2015年,工業廢水排放穩定達標率超過90%,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約450萬立方米、污水收集管道1.5萬公里,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提高到90%和80%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90%以上。二氧化硫減排以非統調電廠、企業自備電廠和冶金、建材等非電力行業脫硫設施建設為主,冶金行業單臺燒結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燒結機、年產量100萬噸以上的球團設備全部脫硫,建材行業所有煤矸石磚瓦窯、規模大于70萬平米/年且燃料含硫率大于0.5%的建筑陶瓷窯爐、所有浮法玻璃生產線全部脫硫,石化行業和石油煉制行業催化裂化裝置催化劑再生煙氣治理、加熱爐和鍋爐煙氣全部脫硫,焦化行業煉焦爐煤氣全部脫硫。裝機30萬千瓦以上火電企業全部拆除現有脫硫設施煙氣旁路。全面實施電力、水泥、鋼鐵等行業脫硝工程,開展35噸以上燃煤鍋爐低氮燃燒工程示范。2013年底,完成單機容量13.5萬千瓦以上現役燃煤機組的脫硝改造,已建成脫硝設施的機組脫硝效率必須達到設計效率的90%以上;現役新型干法水泥窯全部實施低氮燃燒,熟料生產規模在4000噸/日以上的水泥生產線、生產規模在100萬噸/年以上的鋼鐵企業全部實施脫硝改造。
——進一步加大管理減排力度。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工業企業排放標準,以化工、紡織印染、制革、食品加工等行業為重點,加大排污總量監管力度。制定實施江蘇省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加強減排副產物處理處置的監管。加強脫硫設施投運的監督管理,完善脫硫系統在線監測,平均脫硫、脫硝效率分別提高到85%、70%以上。
——健全總量監測、統計、考核三大體系。建立減排日常監察、監督監測、比對監測臺賬,完善減排監測體系;加強自動監控數據的有效性審核,建立適應總量減排管理需求的環境統計體系;進一步加強總量減排技術平臺建設,研究建立總氮減排體系,完善總量減排考核體系。
3.推動綠色經濟快速增長
——加快發展循環經濟。以提高資源產出率為目標,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全面總結國家級和省級循環經濟試點經驗,大力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按照循環經濟要求規劃、建設和改造各類產業園區,構筑鏈接循環的產業體系。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再制造產業化、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化利用技術示范推廣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大力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重點推動太湖流域和蘇北缺水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處理與回用,加快再生水管網建設。制訂再生水價格標準和支持管網預設、改造的激勵政策,大幅度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進一步擴大“限塑”范圍,嚴格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和示范城市建設,不斷擴大垃圾分類收集覆蓋范圍。在資源綜合利用領域,以大宗工業固體廢棄物再利用、再生資源拆解加工利用、廢舊金屬再生利用、廢舊輪胎橡膠、廢舊電池和生活垃圾資源化、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為重點,完善廢舊物資回用網絡,培育再生資源回收產業。到2015年,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20%以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省級以上開發區均要建成生態工業園區。
——持續推進企業清潔生產。研究編制清潔生產規劃,重點組織冶金、化工、紡織、建材等行業以及排放重金屬、二噁英的重點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超標、超總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重點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廣應用先進清潔生產工藝技術與設備,建成一批清潔生產先進企業。開展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志產品和其他綠色認證,建成一批綠色園區和綠色企業。完善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加大對上市公司的環保后督察和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到2015年,太湖流域率先建成清潔生產示范基地,全省20%以上的重點工業企業達到清潔生產國際先進水平,50%以上的重點工業企業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重點扶持南京、無錫、蘇州、常州、鹽城、宜興等六大節能環保產業集聚區建設,加快培育一批節能環保產業基地。重點發展節能裝備產品、水污染防治裝備、大氣污染防治裝備、固體廢棄物處理和資源綜合利用裝備、環境監測儀器、環保材料和藥劑等六大產品集群,提高節能環保產品附加值和市場占有率。加強節能環保服務支撐體系建設,大力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咨詢、設施運營、工程設計和承包等節能環保服務業,促進節能環保制造業和服務業協調推進、互動發展。到2015年,建成全國重要的節能環保產業基地,節能環保產業成為我省新興支柱產業,實現節能環保產業主營業務收入8500億元,產業規模繼續保持國內領先地位。
——發展低碳技術。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強節能,提高能效,協同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加快電力、鋼鐵、水泥、化工、交通、建筑、農業等七大行業的低碳技術研發、推廣和應用,推動低碳技術向傳統產業擴散和應用。推進減量化技術、能源利用技術、低碳建筑設計與建造技術、綠色消費技術等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進低碳示范工程建設,推動企業低碳化技術創新、產品設計和供應鏈管理,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廣意義的低碳企業。推進農業水稻種植間歇性灌溉,改進畜禽養殖場固體糞便預處理方式,降低農業二氧化碳排放量。建設低碳生態城市,支持常州等地開展省級低碳示范園區建設,加快無錫城市碳排放綜合管理平臺建設。加強國際合作,積極探索并推進碳排放交易制度和市場建設。到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下降18%,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9%,控制非能源活動二氧化碳和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取得成效。
4.優化區域發展布局
——加強主體功能區環境管理。實行省級主體功能區分類建設和保護,規范開發秩序,控制開發強度,形成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空間開發格局。在優化開發區域提高生態空間的集約利用水平,實施更加嚴格的環境準入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實現更高要求的污染物減排目標,以環境優化經濟增長,進一步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在重點開發區域控制生態空間的開發強度,科學合理利用環境承載能力,逐步提高環境準入和污染物排放標準,集約利用能源資源,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在限制開發區域確保生態空間不減少,堅持保護優先、適度開發,合理選擇發展方向,發展無污染的特色優勢產業,加強生態修復,逐步恢復生態平衡。在禁止開發區域依據法律法規和規劃實施強制性保護,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活動,控制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的干擾和破壞。結合主體功能區劃,根據不同地區主要環境功能的差異,開展全省環境功能區劃研究,制定不同區域的環境管理目標和政策,構建分類指導、分區管理的環境空間格局。
——實行分區域環境保護戰略。按照區域自然稟賦和發展特征,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速發展現代服務業,全面提升現有主導產業和傳統產業。實施差別化的區域環境管理對策,蘇南地區重點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施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大規模開展生態修復,減緩生態環境壓力。蘇中地區應有效維護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加快產業布局的優化調整,重點推進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全覆蓋并保障穩定運行。蘇北地區應加強環境準入管理,提高環境監管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防止開發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規范各級、各類工業園區建設。繼續推動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進一步提高產業集約發展水平。清理整頓各級、各類工業園區,嚴格限制化工園區的建設規模。大力開展工業園區環境整治,嚴格按照產業定位開發建設。注重區內企業合理布局,合理設置環境安全防護距離,化工區邊界與居住區之間設置不少于500米的隔離帶,隔離帶內不得規劃建設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目標,逐步解決工業與生活用地混雜的問題。所有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必須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集中供熱等基礎設施,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對化工區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運行不正常的,暫停審批該區域內除污染防治項目以外的建設項目。新建印染、電鍍、釀造和涉及重金屬的項目必須入園進區,新建涉及危險化學品項目應進入化工園區集中布置,現有化工企業應逐步向化工園區集中,實現工業“三廢”集中處置,推動工業園區的生態化改造。
(二)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圍繞呼吸清潔的空氣、喝上干凈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等重點,著力解決飲水安全、細顆粒物超標、土壤污染、噪聲擾民等突出環境問題,提高生態環境質量,維護人體健康。
1.全面提升水環境質量
——保障城鄉飲用水源水質安全。落實省飲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深入開展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完成市、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整治,全面開展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加快水源地保護區整治。加快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實施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加強飲用水源地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理能力建設,實施水源保護區外匯水區有毒有害物質管控,嚴格管理與控制一類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建立重點污染源動態檔案,完善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開展市、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指標監測分析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及湖庫型水源地藻毒素、生物綜合毒性監測示范。到2012年,完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核定工作。到2015年,市縣、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分別達到100%和95%,蘇南、蘇中地區區域供水鄉鎮基本實現全覆蓋,蘇北地區區域供水鄉鎮覆蓋率達到85%以上,縣以上城市基本建成應急備用水源地,原水水質不能穩定達標的城市自來水廠全部實現深度處理工藝改造。
——推動太湖流域水質持續改善。把太湖治理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堅持應急防控與長效治理并重,深入實施國家太湖治理總體方案和省實施方案,全面推進以太湖一級保護區、西部沿岸區、望虞河西岸區及主要入湖河流為重點的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緩解太湖流域生態壓力,加快太湖流域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布局,改造升級傳統產業,深化工業污染防治,加強重點污染行業的治理和管控,重點實施電力、化工、印染、造紙等高耗水行業節水減排行動,重點開展工業污水毒性削減和鄉鎮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尾水資源化集成技術等研究與示范。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以及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控制面源污染,實施農業節水工程,提高水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嚴格執行太湖流域保護區分區管理,深入實施一級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和環太湖生態農業圈循環(有機)工程建設規劃。加快太湖引排通道建設,完成走馬塘、新溝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設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擴大引江濟太規模。全面開展太湖湖體、出入湖河道和農村河浜生態清淤。積極推進治太關鍵技術研究,完善應急防控機制,加強藍藻打撈、湖泛巡查、調水引流等工作。到2015年,太湖流域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下降20%,工業園區尾水回用率達到20%,單位地區生產總值氨氮、總磷產污量下降20%,重污染企業全部退出一級保護區,基本建成環湖1公里生態農業圈,氮磷污染明顯減輕,生態系統逐步恢復,有效防控藍藻和湖泛大規模暴發。
——推進淮河流域治污和南水北調江蘇段、通榆河“清水廊道”建設。以控制氨氮為重點,加快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加強跨省界河流的達標治理工作,解決徐州、宿遷等城市尾水出路問題。繼續推進南水北調東線治污,加大徐州等主要城市污染治理力度,進一步完善截污導流工程,確保2013年通水時水質穩定達標。落實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跨界水質目標考核,推進通榆河西岸尾水導流工程建設,保障沿海地區供水安全。保護與治理洪澤湖、高郵湖、駱馬湖等大中型湖泊,遏制富營養化加重趨勢。加強上游來水的污染監控和預警,建立上下游溝通和聯動機制,有效防范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到2012年,確保南水北調輸水干線江蘇段水質達到Ⅲ類標準。到2015年,跨省界斷面水質滿足國家考核要求,洪澤湖水質達到Ⅳ類標準,高郵湖、駱馬湖水質達到Ⅲ類標準。
——強化長江水污染防治。編制實施主要入江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加強入江排污口的治理和監管,嚴格控制入江污染物總量。全面開展沿岸化工園區和主要化工企業整治,嚴格限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冶金、紡織、危險化學品倉儲等相關建設項目,重點防治有機毒物污染,嚴禁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毒物和內分泌干擾物質排入長江。加強長江主要支流沿線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和集中治理,以石化、合成氨、磷化工等行業為重點,集中排查環境事件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強化水質監控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建設,加強有毒化學品運輸船舶的風險防范,制定重大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確保沿岸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加強岸線污染防治,科學規劃沿江開發區和城鎮,在沿江各類開發區與城鎮間建設防護林生態隔離帶。在長江大勝關段、靖江段等江段建設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加強地方特有珍稀水生物種及其棲息繁衍場所的保護,實施重要經濟水生動物苗種的增殖放流。到2015年,主要入江河流水質基本消除劣Ⅴ類。
——扎實開展海洋環境保護。強化沿海發展過程中的水資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保證沿海發展戰略順利實施。按照“陸海統籌、河海兼顧”的原則,以化工園區治理為重點,實施新沂河、射陽河、通呂運河等主要入海河流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嚴格控制陸域污染。全面推進港口碼頭水污染防治工作,所有港口碼頭必須建設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和轉運設施,油類、化學品港口碼頭必須建設必要的回收和轉運設施。開展近岸海域水產養殖污染防治,調整水產養殖結構和布局,積極推行生態養殖模式。嚴格執行涉海工程建設項目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執行海洋傾倒區建設的論證審批程序,合理利用海域的納污能力。開展海洋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增殖優質生物資源數量,建設海州灣、牡蠣礁國家海洋公園和一批海洋類型保護區。實施生物護岸、入海河流水質凈化、海生植被重建等示范工程,開展重點河口的濕地保護和受損濱海濕地修復。建設入海河口及直排口在線監測系統,構筑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網絡平臺。完善海洋災害預報體系,提高對突發性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到2015年,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重點海域和海岸帶的生態服務功能初步恢復,海洋環境監管和監測能力顯著增強,海洋特別保護區面積占總面積10%。
——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開展地下水污染狀況普查,做好徐州、連云港、淮安等地地下水源補給區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針對污染問題突出的工業固體廢棄物堆存、垃圾填埋、礦山開采及石油化工行業生產四類場地,有計劃地開展南京、徐州、常州、蘇州等地的地下水污染修復試點。大力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退耕還草還林,推廣先進農業技術和農業清潔生產技術,開展農業面源污染地下水防治示范。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避免地下水開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沿海地區海水入侵。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監測和預警應急體系,加強蘇錫常地區地面沉降的監測和防治工作,建立沿海地區地面沉降監測預警網絡,推進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協同控制和系統管理。
2.綜合治理大氣污染
——加強工業廢氣污染治理。進一步提高工業煙塵、粉塵的處理效率,煙塵排放濃度超過30毫克每立方米的火電廠進行除塵器改造,現役燒結(球團)設備全部改造為袋式或靜電等高效除塵器,推廣使用干熄焦、轉爐干法除塵技術,20噸以上的燃煤鍋爐必須安裝袋式或靜電除塵器,20噸以下中小型燃煤工業鍋爐推行使用含灰量小于15%的低灰優質煤。以治理惡臭氣體為重點,開展工藝廢氣污染控制,提升精細化工行業裝備水平,完善有機廢氣收集系統,減少無組織排放,做到工藝廢氣排放濃度和廠界濃度雙達標。重點推進石油化工、精細化工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溶劑,控制工藝過程中有機氣體排放。完善大氣汞、鉛、二噁英和苯并(a)芘等有毒廢氣環境管理體系。
——推進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大力削減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實施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全面淘汰老舊車、“黃標車”,加大對冒黑煙車輛的整治力度,限制高污染、高耗能機動車的銷售和使用。加強在用機動車污染排放監督檢查,強化對機動車排氣超標的治理工作。大力推進國Ⅳ、國Ⅴ汽柴油供應,加快推進蘇南、蘇中地區新車注冊登記實行機動車國Ⅳ標準,全省逐步實施國Ⅳ排放標準,適時推進機動車國Ⅴ排放標準。加快推進油氣回收治理,沿江8市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改造工作,其余5市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實施機動車排放檢測和維修制度,規范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盡快建設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信息系統,實現環保檢測全覆蓋。推廣使用節能環保型汽車,發展清潔能源公交車、快速公交和軌道交通。
——治理城市揚塵污染。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制定江蘇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加強監管,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封閉圍擋、施工道路硬化、裸露場地和散體材料覆蓋、渣土運輸車輛沖洗等揚塵控制措施。加強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和灑水抑塵,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揚塵污染。加強港口、碼頭、車站等地裝卸作業及物料堆場揚塵防治。加強城市綠地建設,開展植樹造林,減少城市市區和城鄉結合部裸露地面,充分發揮綠化滯塵防塵功能。
——控制油煙污染。所有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都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建立運行維護制度。加強油煙污染治理和監控力度,開展餐飲行業污染專項治理,重點監管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飲食單位,重點整治學校、繁華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區和旅游風景區等環境敏感區的餐飲企業。居民住宅或以居住為主的商住樓不得新建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到2015年,基本解決油煙污染擾民的突出問題。
——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強化區域復合型污染治理,積極參與長江三角洲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建立全省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重點防控火電、鋼鐵、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行業,加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的協同控制。制定區域大氣環境管理的法規、標準和政策體系,實施區域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構建區域大氣復合污染監測和評價方法,全面開展臭氧、細顆粒物等污染物監測,并納入空氣質量評價體系。全面實施藍天工程,明確年度目標和實施計劃,加強對各地實施方案的指導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到2015年,全省空氣質量大幅改善,酸雨、灰霾污染明顯減少。
3.積極防治土壤污染
——開展土壤環境污染狀況基礎調查。全面完成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重點在“一區兩帶”(環太湖工業區、沿江工業帶和沿海經濟帶)及大中城市周邊等土壤環境污染負荷較大的區域、重金屬高背景地區、農田區域、重要蔬菜生產基地和社會關注的環境熱點地區,開展土壤污染詳細調查,查明主要糧食產區、蔬菜基地等重點區域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完成耕地土壤環境安全性評估和等級劃分。
——強化土壤環境監管。建立土壤環境監管體制和土壤污染防治問責制。開展全省土壤環境功能區劃試點工作,為土壤分類分區管理奠定基礎。重點加強已退役工業用地的風險管理,建立申報、建檔、風險評估和環境現場評估制度,禁止未經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及二次開發。到2015年,關停、搬遷工業企業污染場地建檔率不低于95%;經風險評估存在風險的場地風險控制率不低于80%,污染場地土壤環境風險管控率達到90%以上。
——加強典型高風險污染場地治理。鼓勵對污染場地土壤進行綜合治理與修復,重點針對污染重、風險高的場地開展土壤污染防治試點和工程示范,集中力量解決一批工業污染場地和礦區土壤污染等的歷史遺留問題,確保土地轉換用途后的安全利用,避免環境風險和社會糾紛。到2015年,各省轄市均要建成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技術中心,蘇南地區全面開展土壤修復工作,蘇中、蘇北地區各省轄市建成1-2個土壤修復示范工程。
——防治農田土壤污染。按照“質量達標,集中連片,動態調整,總量不減”的原則,以主要糧食產區和蔬菜基地為重點,劃定土壤環境保護區,明確保護區范圍和面積,設立保護標識,建設和完善保護設施,建立保護區檔案。積極開展農田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試點示范,建立不同地區、不同農產品產區優先控制污染物清單、食品安全評價和監控體系,形成農產品綠色供應鏈。到201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475萬公頃,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60%以上。
4.切實加強環境噪聲管理
——全面實施區域噪聲管理。各地根據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完成城市區域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定和調整、重點噪聲污染源的確定工作,繪制大中城市、重點區域的噪聲地圖。在城市建設中落實聲環境功能區要求,從布局上解決噪聲擾民問題。積極開展“寧靜城市”、“寧靜社區”等示范建設,完善噪聲監測網絡,加強鄉村噪聲監測和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降低夜間噪聲,嚴肅查處噪聲擾民問題。到2015年,城區環境噪聲功能區達標率達到95%以上。
——強化噪聲源控制和治理。加強社會生活、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和工業企業等各類噪聲源監管,建立城市噪聲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嚴格控制噪聲敏感區商業、文化娛樂等經營場所使用高噪音擴音設備的音量及播放時間,嚴禁居民區室內裝修夜間和午間作息時間作業。限期治理噪聲超標企業,淘汰高噪聲落后工藝設備,采用低噪音設備、建設隔音設施等措施,加強固定源噪聲治理。積極推進機動車噪聲治理,強化城市禁鳴管理,優化路網結構,實施重型機動車(貨車)進城限制,大力推進高速公路、高架橋、鐵路等兩側噪聲敏感點的隔聲設施建設。
(三)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環境安全
重點加強核與輻射、重金屬、危險廢物等領域的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處理,健全防范、預警、應對、處置體系,加強環境監管,著力解決工業化過程中環境安全保障問題。
1.完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強化環境風險源頭管理。開展工業類、倉儲類等環境風險固定源調查,建立與完善環境風險固定源檔案庫。環保、安監、海事、交通、水利、農業、氣象、漁業等部門建立環境風險移動源和面源的聯防聯控機制,共同加強環境風險源風險防控管理。深入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和風險防范措施專項整治,落實環境風險固定源企業應急預案、應急物資、應急演練、圍堰、應急池等風險防范措施,重點督促老企業和非工業園區企業做好各項防范措施,對環境風險大且確實無法整改到位的環境風險源實行退出機制。到2012年,完成全省環境風險固定源的調查工作。到2015年,完成全省環境風險固定源數據庫建設,編制全省環境風險固定源區域劃分圖,實現省、市、縣環境風險固定源的分類、分級管理,全省重點環境風險固定源各項防范措施基本到位。
——防控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全面調查排查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及存儲情況,制定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清單,定期開展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物處理處置領域的環境監察執法。實施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環境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化學品生產、儲運過程的風險監管,推行重點環境管理類的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轉移登記制度。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環境風險防范和監管。開展重點防控區域化工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預防與控制工程示范,推廣綠色化學工藝及產品。
——加強環境風險預測預警。建立全省環境風險監控網絡,在重點敏感保護目標、重點環境風險源、環境風險源集中區和易發生跨界糾紛的重大環境風險區域,建立環境風險監控點,實現視頻監控、水氣分析和自動報警功能。完善省、市、縣三級環境風險信息直報系統,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網絡搜集與分析系統,提高環境風險演變為突發環境事件預測預警時效性。到2015年,全省重點環境風險源監控點覆蓋率達50%,初步形成環境風險監控網絡,完成環境風險信息直報系統建設,實現信息及時準確上報。
——保障敏感保護目標安全。建立和完善敏感保護目標檔案庫,開展全省重點敏感保護目標抗風險能力調查評估,編制全省區域環境風險控制工程規劃,重點加強飲用水源地和重要生態功能區環境安全保障,落實《江蘇省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對敏感保護目標實施風險布控措施,在飲用水源地和重要生態功能區上游河流設置控制斷面。到2015年,基本形成全省敏感保護目標應急防范關口前移的格局。
——提高環境風險防范保障水平。建立環境風險防范資源調配體系,建立“全覆蓋,代儲備”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規范專家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專家庫,進一步規范全省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區域間環境應急救援處置隊伍調用體系。到2015年,建立13個應急物資儲備點,完善專業環境應急救援處置隊伍調用機制。
2.防治重金屬污染
——加強涉重行業管理。加強對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含鉛蓄電池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造業、電子元器件制造業、有色金屬冶煉業等5個涉及重金屬行業的環境監管。嚴格行業準入,強化源頭防控;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規范企業環境行為;提高監督性監測頻次,并逐步實現在線自動監控、動態管理。實施涉重金屬產業準入公告制度,禁止在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環境敏感區和已無環境容量的河流、湖泊流域新建排放主要重金屬污染物項目。
——開展重點地區污染整治。在污染產業密集、歷史遺留問題突出、風險隱患較大、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金屬重點防控區開展專項整治,現有涉重金屬企業實施同類整合、園區化集中管理,含重金屬廢水必須做到車間排口穩定達標排放,含重金屬廢氣應收集處理達標后排放。淘汰涉重行業企業、重點區域的落后產能和工藝設備。到2015年,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等5種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實施污染源綜合防治和污染修復試點。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鼓勵工業企業在穩定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進行深度治理,改造現有治污設施,提標升級。推動含重金屬廢棄物減量化和循環利用,對涉重金屬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開展全省重金屬污染場地調查與評價,建立重金屬污染場地基本資料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加快制定與實施鉻渣、尾礦等治理與綜合利用方案,開展工礦企業重金屬污染場地修復、重點河段底泥污染治理等試點示范工程,逐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到2015年,完成12個重金屬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示范工程。
3.加強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
——強化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合理規劃建設全省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規范化建設,新增危險廢物焚燒處理能力16萬噸/年,新增危險廢物填埋能力10萬噸/年。加強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單位規范化整治,大力削減危險廢物產生量,實施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理處置全過程管理,重點監控年產生100噸以上危險廢物的單位,防止危險廢物隨意傾倒和非法轉移。促進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置行業的產業化、規模化發展,重點培育一批技術先進、具有龍頭帶動作用的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置企業。到2015年,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單位規范化整治率分別達到95%和100%,建成省、市、縣三級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
——實施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建立醫療廢物收貯網絡,完善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加強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進行規范化升級改造,建立全封閉的收集、運輸、處置系統,推進醫療廢物收集系統向鄉鎮、村級衛生單位延伸。到2015年,實現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全部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醫療廢棄物安全處置體系覆蓋所有鄉鎮,有條件的地區向村莊延伸。
——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堅持焚燒和填埋工藝相結合,穩步推進城鄉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基本實現市、縣生活垃圾無害化集中處置設施全覆蓋。全面整治不符合環保標準和達到使用年限的垃圾處理設施,逐步對服務期滿的垃圾填埋場進行規范化封場與生態恢復。推進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實現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廣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重點實施餐廚垃圾分類收集和處置工作,積極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體系,探索家庭分揀、系統收集、最終處置的分類體系。到2015年,全省新增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2萬噸/日,城市、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100%和95%。
——防治持久性有機物污染。實施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防治規劃。加強二噁英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重點排放源管理,開展二噁英控制與削減工程,啟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示范,到2015年,建立再生有色金屬生產、煉鋼生產、廢棄物焚燒和鐵礦石燒結等四大行業二噁英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重點排放源清單,完成在用含多氯聯苯類裝置的識別和標識,已識別的殺蟲劑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高風險多氯聯苯類廢物得到無害化處置。
——建立電子廢物回收利用體系。加快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拆解體系,積極培育專業化拆解和回收利用企業。鼓勵有償回收廢舊電子產品,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價格體系及運行機制。重點從源頭控制電子廢物污染,推進電子行業綠色生產。加強環境監管,明確電子電器生產者及經營者回收和處理廢舊產品的責任,降低回收處理過程中的環境風險。至2015年,初步建立電子廢物回收利用網絡。
——合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強化廢棄物在企業內部的循環使用和綜合利用,減少廢棄物產生量。完善和落實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及處置優惠政策,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礦、冶金廢渣、脫硫石膏等為重點,構建區域性回收和綜合利用系統。加強煤矸石等尾礦庫(壩)的環境風險管理,預防滲透、潰壩等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環境風險。強化可用作原料的進口廢物管理,防止跨境污染輸入。到201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加快污泥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加強水處理污泥減量化技術、脫水技術、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技術的研發及推廣應用。提高城市水處理污泥處理處置能力,以大中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為重點,建設污泥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設施。原則上每個市、縣都必須建成1個以上污泥無害化處置場點。制定水處理污泥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技術規范與標準,加強工業污水處理廠和企業污水處理設施產生污泥有害成分的檢測與鑒定,并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到2015年,新增污泥日處理能力7000噸,城市、縣城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理率達100%。
4.保障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加強核電站外圍輻射環境監測預警。建設田灣核電站放射性流出物監督性監測實驗室,配備流出物連續監測裝置,逐步開展流出物監測工作。根據核電站新(擴)建情況,適時增加監測哨點和監測項目。加強核應急輻射環境監測工作,完善應急設備和輻射防護裝備,提升應急響應能力。
——實施放射源的全過程管理。建設省級放射源安全監控中心,推廣使用放射源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實現與國家、省轄市監控數據互聯互通,對放射源的生產、銷售、使用、退役、收貯進行嚴格審批備案,并實施全過程監管,確保放射源得到安全處置。建設全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生態監護工程和輻射環境監控系統,確保放射性廢物庫安全穩定運行。到2015年,全省廢棄放射源安全收貯率達到100%。
——強化電磁環境安全監管。開展重點城市電網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將電視發射塔、廣播臺(站)等大型電磁輻射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城市建設發展規劃,合理安排功能區和建設布局。建立發展改革、環保、廣電、通信等部門聯動機制,改造和搬遷主城區影響周圍居民和環境安全的大型電磁輻射設施,切實維護公眾的環境權益。
——防治伴生礦和廢舊金屬放射性污染。開展全省伴生放射性礦利用企業環境現狀調查,逐步解決低放射性廢渣的處理處置問題。積極推進南京、常州等地歷史遺留的鈾礦區放射性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建立環保、公安、海關、商檢和技術監督等部門聯防聯控機制,重點加強對進出口不銹鋼制品和進口廢金屬、廢船企業的監控,將放射性污染防控作為廢舊金屬熔煉項目審批管理的重要內容。
——健全輻射環境監測網絡。擴大輻射環境質量監測范圍,優化監測點位和監測項目,重點加強對伴生放射性礦、核技術應用單位、大型電磁輻射設施周圍環境的監督性監測。到2015年,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覆蓋縣級以上城市,每個省轄市建成1個電離和電磁輻射自動監控系統,實現全省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的全覆蓋。
?。ㄋ模┐罅嵤┚C合整治,改變農村環境面貌
根據國家要求,“十二五”期間要完成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并向面上推廣;省委、省政府已部署全省在“十二五”期間開展村莊環境整治。這兩項工作目標相同、任務一致,應互相結合,統籌推進。到2015年,圓滿完成國家賦予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任務,太湖一、二級保護區規劃布點村莊連片整治做到全覆蓋,全省規劃布點村莊環境基本整治一遍,培育一批生態文明示范村,形成環境優美、生態宜居、鄉情濃郁、特色鮮明的鄉村面貌,全面提升農村的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1.整治村莊環境
——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繼續推進“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模式。蘇南地區進一步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設施標準化和保潔隊伍專業化水平,蘇中、蘇北地區加快村莊日常保潔和垃圾清運制度建設,集中清理積存垃圾,配置必備的環衛設施,實現農村保潔常態化。積極推動村莊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源頭削減、資源利用。到2015年,全省建立比較完善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制鎮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基本全覆蓋,鎮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運率達到80%以上。
——加快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合理選擇城鎮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就地建設小型設施相對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等治理方式,突出太湖流域、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和通榆河清水走廊等重點區域,優先推進位于環境敏感區域、規模較大的規劃布點村莊和新建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長效管理機制,保障已建設施正常運行。加快無害化衛生戶廁改造步伐,完善村莊排水體系,有條件的村莊實行雨污分流。到2015年,建成無害化衛生戶廁400萬座,覆蓋率達到80%以上,蘇南地區規劃布點村莊和蘇中、蘇北地區規模較大的規劃布點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50%、25%和15%。
——開展農村河塘疏浚。按照暢通水系、改善環境、修復生態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村莊河道溝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岸綠、景美”的農村水環境,河塘景觀功能和生態功能逐步恢復。全面清理河道溝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雜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積河道溝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溝,拆除障礙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凈能力。加快河網生態化改造,加強農區自然濕地保護,提高水系自凈能力。推進農村河塘輪浚機制建設,實現農村河塘疏浚整治和管理養護經常化、制度化。到2013年,全省村莊河道溝塘基本疏浚一遍。到2015年,全面建立農村河塘輪浚機制。
——推進農村工業污染防治。優化調整工業布局,清理整頓工業集中區,加強農村地區工業集中區建設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和審批管理,推進農村地區企業集中布局、集約發展。加快淘汰區域內落后生產能力,嚴格農村地區工業企業環境準入條件,防止工業污染向農村地區轉移,防止“十五小”、“新五小”和“兩高一資”企業在農村地區死灰復燃。
——開展村莊亂堆亂放整治。加強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亂堆亂放、亂貼亂畫。整治露天糞坑、畜禽散養、雜物亂堆,拆除嚴重影響村容村貌的違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整治破敗空心房、廢棄住宅、閑置宅基地及閑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齊干凈、無殘垣斷壁。電力、電信、有線電視等線路敷設以架空方式為主,桿線排列整齊,盡量沿道路一側架設。
2.防治農業污染
——削減種植業面源污染。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和農藥利用率,減少流失量。加強土壤環境監測與污染防治,合理施用農用化學品,保障農產品安全。重點在太湖流域村莊污水河塘(支浜)及規模農業園區推進農村面源氮磷攔截系統工程建設,構建生態屏障,并向洪澤湖、通榆河等其他大中型湖泊及清水廊道沿線匯水區域推廣。加強生態農業和循環型農業建設。到2015年,全省化學氮肥、化學農藥施用量分別比2010年削減4%和5%;新建循環、有機農業示范工程500個;全省“三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有效數達1.1萬個,“三品”基地認證面積占耕地比例達85%,建設農村面源氮磷生態攔截系統工程2000萬平方米。
——強化養殖業污染治理。實施全省畜牧業發展規劃,優化畜禽養殖場布局,鼓勵養殖專業戶和散養戶進行適度集中。加強新建大型規?;笄蒺B殖場的審批管理,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排污申報、排污許可制度。積極推進畜禽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示范基地創建活動,推廣應用節水節能飼養技術。大力推進規?;B殖場、養殖小區畜禽糞便和養殖污水綜合處理設施建設,鼓勵規模養殖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蘇南、蘇中地區做到廢棄物“全處理”,配套建設綜合利用設施。蘇北地區應全部配備畜禽糞便和污水處理設施。重點建設規模化養殖場沼氣工程和畜禽糞便處理中心,配套完善“三分離一凈化一改造”(雨污分離、干濕分離、固液分離、生態凈化、發酵床圈舍改造)的畜禽糞污綜合處理設施。嚴格控制主要湖泊和重點河流的水產養殖面積,合理布設水產養殖區,推行水產生態養殖,開展水產養殖用水循環利用試點。到2015年,所有大、中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完善大中型沼氣工程等畜禽糞污綜合處理設施,并正常運行,規模畜禽養殖場糞便無害化處理及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85%,太湖流域規模畜禽場養殖污水綜合處理率達到75%。
——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實行全省行政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重點加強高速公路、機場及其他敏感區域的監測和執法。認真貫徹《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決定》,大力推廣秸稈機械化還田,鼓勵利用秸稈生物氣化(沼氣)、熱解氣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技術發展生物質能,扶持發展秸稈綜合利用項目,采取基料化、飼料化、肥料化、工業原料化等多種形式利用秸稈。進一步完善秸桿收貯體系,提高秸桿能源化利用比例。繼續鼓勵秸稈綜合利用技術、設備研究與開發。到2015年年底,在全國率先建立完善的秸稈收集貯運體系,綜合利用率超過90%。
3.保護農村飲用水源
——積極推進城鄉區域供水,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使用自備水源的村莊要配備建設凈化、消毒設施,滿足村莊用水水量和水質要求。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城鎮集中供水延伸農村工程,因地制宜開展農村飲用水源和供水工程建設,靠近城鎮和基本具備區域供水條件的村莊,優先選擇城鎮配水管網延伸供水,強化飲用水源和供水工程運行監督管理。
——劃定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區。積極組織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調查、監測和評估,排查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各類安全隱患。開展單村、聯村集中供水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明確保護區范圍、保護目標和措施,落實飲用水源保護區日常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按照飲用水水源各級保護區及準保護區內對項目建設活動的有關規定開展建設。加快實施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上游和外圍區域的污染控制、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態修復等工程建設,從更大范圍保障飲用水源水質安全。
——建立農村飲用水源地環境監測體系與相關制度。開展分區域定期水質監測,加強農村飲用水工程的水質常規衛生監測和衛生學評價,對農村飲用水取水、制水、供水水質實施全過程監管,推進農村飲用水安全監督監測的制度化、常態化,及時掌握水質狀況,保障農村生活飲用水達到衛生安全標準。建立農村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和供水水質衛生監測信息定期發布制度。
4.加強農村環境管理
——建立農村環境長效管理機制。統籌推進村莊環境整治、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等舉措,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試點,探索建立“政府主導、環保牽頭、部門協調、聯合推進”的農村環境管理的工作機制。創新農村環保投融資政策,制定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監督制度、資金投入制度、宣傳教育制度,將環境監管體系向農村延伸,使農村環境管理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軌道。
——加強農村基礎環保隊伍建設??h(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加強本轄區內農村基層環保隊伍建設,鄉鎮要設置環保辦公室,配備專、兼職環保工作人員,負責指導和監管鄉鎮農村環境工作,確保環境綜合整治等目標任務達到時序進度;行政村要設置專、兼職環保監督員,負責村莊環境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的日常監管。
——加大農村環保資金投入。加大各級財政對農村環保資金的投入力度,有效整合和利用各類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補助。各地因地制宜統籌解決環境整治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經費,通過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村集體經濟收入、縣鄉財政補助等方式,籌措河道管護、污水處理、垃圾收運、畜禽糞便處理等農村環境長效管理經費。鼓勵社會力量以捐資捐建方式支持農村環境整治。
(五)全面推進生態建設,逐步恢復生態功能
強化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和建設,加快礦山生態修復和生態濕地建設,規范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護,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繼續開展良好生態創建,扎實推進植樹造林行動,構建全省綠色生態屏障,促進生態恢復。
1.嚴格生態空間管理
完善全省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區域規劃,制定和實施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管理辦法,努力擴大受保護地區面積,加強生態空間管制,有效保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家重點公園、森林公園、地質遺跡保護區(地質公園)、山體資源特殊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重要濕地、重要漁業水域、清水通道、蓄滯洪區、水源涵養區、生態公益林和特殊生態產業區等14類重要生態功能區,嚴守“生態紅線”,控制生態空間開發強度,確保受保護地區占全省國土面積達20%以上。嚴格保護沿海林地、草地和濕地等重要生態用地,優化灘涂圍墾布局,合理避讓重要珍禽棲息地和覓食地,充分發揮重要生態功能區規劃對沿海發展布局的指導作用。加強不同水域功能分類管理和保護,開展重點河湖健康評估,定期公布河湖健康狀況。
2.維護生物多樣性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基礎建設。貫徹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實施全省“十二五”期間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繼續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評估與監測,提高生物多樣性監測預警和管理水平。收集和保存農作物、畜禽、水生、中醫藥等種質資源,建立全省生物物種種質資源和基因庫。加強全省生物多樣性數據和信息共享能力建設,建立全省生物多樣性數據和信息共享平臺。到2015年,初步建立生物多樣性監測、評估與預警體系,全省50%的區域完成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和評估,50%站點能開展生物多樣性日常監測。
——強化動植物種質資源保護。強化生物多樣性就地保護,合理開展遷地保護??茖W構建并優化以自然保護區為主體,以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為輔的保護地網絡體系。編制實施省級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合理布局自然保護區空間結構,組織開展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分區的核查與確認,明確每個自然保護區的范圍、界限和功能區劃,重點建設鹽城珍禽、大豐麋鹿、泗洪洪澤湖濕地等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實施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拯救與地方園藝品種等特有物種保護工程,重點保護野生銀縷梅、寶華玉蘭、金錢松、天目木蘭、秤錘樹、香果樹、瑯琊榆、青檀、明黨參9種省有天然分布的珍稀瀕?;驀抑攸c保護的植物群落,拯救擴繁麋鹿、丹頂鶴、揚子鱷等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到2015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能力全部達到國家規范化建設的要求,80%省級自然保護區基本達到國家規范化建設要求,重點區域生物多樣性下降趨勢得到有效遏制,重要珍稀瀕危物種及其棲息地得到有效保護。
——構建生物安全防范體系。加強外來物種入侵機理、擴散途徑、應對措施和開發利用途徑研究,建立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及風險管理機制,積極防治外來物種入侵。加強轉基因生物環境釋放、風險評估和環境影響研究,完善相關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確保轉基因生物環境釋放的安全性。建立病源和疫源微生物監測預警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推進綠色江蘇建設
——構筑綠色屏障。按照綠色江蘇建設總體布局,實施次生天然林、重要生態公益林保護等重點工程。突出抓好沿海、沿江、沿湖、沿河生態防護林建設,進一步提升公路、鐵路、航道兩側綠化品質,在產業集中區周圍建設綠化隔離帶,加強機關、企事業單位庭院綠化,形成生態屏障。以增加森林資源總量和提高森林質量與效益為主攻方向,加強沿海耐鹽堿樹種優選培育、丘陵崗地健康森林構建、生態防護林建設和森林火災預警處置、林業有害生物預防控制的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全面推進森林撫育經營工作。強化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保護林地、林木資源和古樹名木,初步形成以森林為主體高效、穩定、安全的城鄉生態系統。加快實施丘陵崗地、荒山、灘涂植被恢復工程,努力減少水土流失。到2015年,全省新增造林面積300萬畝,森林撫育改造750萬畝,重點公益林面積增長到605萬畝。
——加強村莊綠化建設。結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深入開展“千村示范、萬村行動”綠色村莊建設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自然條件,做到見縫插綠、應栽盡栽。因地制宜,把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作為綠化重點,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村莊綠化格局。蘇南地區選用高大喬木樹種造林,增加村莊整體綠量。蘇中、蘇北地區加植常綠或半常綠樹種,實現村莊冬季增綠。大力推廣應用鄉土樹種、珍貴樹種造林,鼓勵農戶選擇多品種、不同季相的林果花卉、經濟林木,大力開展庭院綠化,發展庭院經濟。到2015年,蘇南平原地區、蘇南丘陵地區和蘇中地區、蘇北地區規劃布點村莊綠化覆蓋率分別達到25%、30%、35%以上。
——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按照國家《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在城市綠化總量保持平穩增長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城市綠地布局的均衡性,提升園林綠化品質,提高城市綠地系統綜合效益。積極擴大鄉土、適生植物的應用,彰顯城市個性特色,豐富季相景觀,優化城市生態環境。城市園林綠化由質量普遍提升向綠地系統效應有效發揮轉變。到2015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1%。
——加大生態濕地建設力度。開展全省濕地資源調查,制定實施濕地資源保護規劃和濕地保護條例,明確保護目標、建設布局、重點項目和保障措施。以沿海濕地、太湖流域濕地、里下河濕地、淮河流域濕地和長江濕地為重點,保護自然濕地,逐步修復退化濕地,大力建設濕地保護區域濕地公園,擴大濕地保護面積,促進濕地自然生態和陸地生態系統恢復。全面開展農業濕地建設,在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構建功能完善的水生、濕生、陸生生態氮磷攔截系統,蘇南地區農村全面建成面源氮磷流失生態攔截農業濕地系統,恢復農業濕地的生態特征和基本功能。加大河流、湖泊等水體的保護力度,遏制水面率不斷下降趨勢,城市建設、國土資源開發等過程中填埋水體必須做到占一補一。加強沿海灘涂濕地保護,灘涂圍墾生態用地比例不少于20%。到2015年,全省水面率不低于16.9%,保護和恢復濕地25萬畝,建成20個濕地農業綜合利用示范區。
——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編制和實施全省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規劃,繼續加大礦山整治力度,進一步限制開山采石。對關停礦山宕口,開展綜合整治,修復山體、排除隱患、平整土地、美化環境、恢復生態。加大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力度,依法防治因生產建設活動造成的水土流失,繼續開展以小流域和小區域為單元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積極推進全省水土保持監測網絡建設。到2015年,蘇南地區全面完成關閉露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蘇北地區基本完成禁采區內關閉露采礦山的治理工作,治理關閉露采礦山宕口500個,礦區恢復治理面積3萬畝,采煤塌陷穩沉區土地復墾率達到40%以上。
4.深化良好生態創建
——積極開展生態文明試點示范。探索生態文明建設模式、途徑和重點領域,重點指導蘇南地區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試點,積極創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地區,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城市(縣、區)達到20-30個,積極推進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技術開發區和無錫高新技術開發區等國家級開發區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工作。
——加大生態市(縣)創建力度。到2015年,蘇南所有縣(市)達到生態縣(市)標準,南京、無錫、蘇州、常州等建成國家生態市,蘇中、蘇北地區積極推進生態縣(市)建設,全省40%的市、縣(市)達到國家生態市、縣考核要求。蘇南地區所有建制鎮建成國家級生態鄉鎮,蘇中地區50%和蘇北地區20%的建制鎮建成國家級生態鄉鎮。
——繼續加強環保模范城市創建。通過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典型示范、公眾積極參與等方式協同推進創?;顒?。蘇南所有市建成環保模范城市,蘇中地區每個省轄市有2-3個城市達到環保模范城市,蘇北地區要積極推進環保模范城市建設。到2015年,3/4左右的城市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標準。
——全面開展其他各類創建活動。廣泛開展文明城市、衛生城市、森林城市、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節水型城市、生態農業縣、生態旅游示范區、生態工業園區、生態軍營、生態村、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環境友好企業等各層面的創建活動。到2015年,新建生態農業縣20個,綠化模范縣12個,60%的城市達到國家衛生城市建設標準,50%的縣達到衛生縣標準,30%的鄉鎮達到衛生鎮標準。新增國家園林城市4-5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5-6個,新建國家級森林公園5個、國家級濕地公園7個、國家城市濕地公園3-5個、國家重點公園10個、國家地質公園1個、國家礦山公園1個,新增綠化示范村3000個,樹立一批主動履行環保和社會責任、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產業發展與生態環境相協調的企業典范。
?。┘訌姯h保能力建設,提升監管服務水平
以建設全省生態環境監控系統為重點,加強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建設,大力推進環境監管標準化和現代化建設,強化執法監管,積極營造良好的環境秩序。
1.建設生態環境監控系統
——建設省級生態環境監控平臺。以“平臺統一、系統集成、網絡整合、數據集成、硬件集群、軟件管理、提升安全、保障服務”為原則,積極推進全省生態環境監控信息化建設。強化信息基礎能力建設,以信息技術和物聯網技術的應用為手段,進一步加強環境監控信息的準確采集、快速傳輸、高效處理、決策應用,全面啟動“1831”全省生態環境監控系統建設項目,涵蓋大氣、地表水、重點污染源、飲用水源地、機動車尾氣、核與輻射、危險廢物和應急風險源8個監控系統,組建省、市、縣三級監控中心,出臺環境監控管理辦法,對全省生態環境實施現代化監控,實現對監控數據質量“全生命周期”控制,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完善環境質量自動在線監測網絡。合理規劃和調整全省環境監測點位,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重點流域省控斷面地表水自動監測系統與近岸海域監測能力建設,開展省、市界河主要河流交界斷面“全監測”。到2015年,建成淮河、長江流域水環境監測站網和海洋水環境監測站網,重點建設淮河流域、長江干流水環境監測超級站,完成26個省界、20個市界斷面水質自動站,淮河、長江流域56個水源地,南水北調14個考核斷面、通榆河15個區域補償交界斷面和入海河流26個水質自動站建設,在沿海三市建設適應海洋環境保護的環境監控網絡。開展灰霾污染監測,建立灰霾復合型污染預警系統,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三項常規指標監測的基礎上,增加細顆粒物(PM2.5)、臭氧、揮發性有機物、黑炭等指標,建成3個空氣超級站、34個灰霾監測站,完成100個趨勢站改擴建以及54個縣(市)農村環境空氣監測站建設。加強農業面源污染區域中心站、野外監測站和監測點能力建設,提高農村地區環境監測覆蓋率,加快完善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體系。逐步開展生態、土壤、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方面的環境監測工作,制定全省深度環境監測能力發展方案。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在線監測和監督性監測工作,實現全省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全監控”。
2.強化環境執法監管
——推進環境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繼續加大省、市、縣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環境應急、環境信息、環境宣傳教育、核與輻射安全等環境監管標準化建設,制定與實施全省固體廢棄物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方案,將環境監察隊伍向鄉鎮、街道延伸,加強農村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到2015年,建成省級環境應急指揮平臺,省監測中心建成國家級有機重點實驗室,市級環境應急指揮機動平臺全覆蓋,省轄市環境監測站全面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蘇南、蘇中、蘇北地區縣級環境監測站建設達標率分別達到100%、90%、80%,省、市、縣三級監管機構全部達到國家規定的東部地區一級標準,省、市、縣三級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構和能力建設全部達標準化建設要求,省、市、縣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達標率分別達到100%、50%、20%,配齊環境宣傳教育現代化裝備,建立生態環保教育示范基地,完善“12369”環保投訴熱線,逐步建立覆蓋全省的核與輻射、固體廢物監管體系。
——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按照“統一環境規劃、統一執法監督、統一發布環境信息”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強化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職責。按照“嚴格準入、淘汰落后、清潔改造、入園進區”的思路,開展化工、印染、鋼鐵、釀造、電鍍、電力等傳統行業的專項整治。加大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的監管力度,嚴格執行《江蘇省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加強部門聯動配合,加大環保、節能、節水、海洋、林業、國土資源、水資源管理等方面的執法監督力度,嚴厲打擊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完善環境矛盾定期排查、領導帶案下訪、環保局長大接訪等制度,健全環境稽查、重點環境問題后督察等制度,對重大的違法案件,實行掛牌督辦,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完善環境管理基礎設施
——建設省環境科研實驗大樓、省太湖水質監測中心站,完善蘇南、蘇中、蘇北督查中心辦公條件和現場執法裝備。推進機動車排氣監管中心建設,建立省級排污權交易平臺和省、市、縣三級機動車尾氣污染監管平臺,建設核電站流出物監測實驗室,建設全省環境應急演練與培訓基地。強化環境監測網絡、監控網絡、環境信息系統網絡等運行保障,建立經費保障渠道和機制。按照運行經費定額標準,保障監測、監察、預警與應急、信息、污染源在線監控等運行經費。建立環境監管設備動態更新機制,保障監測執法業務用房維修改造經費。
——加強環境保護科技研發平臺建設。建設國家有機毒物控制與資源化工程中心中試基地、國家級地表水有機污染物監測分析重點實驗室、省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公共服務平臺、省生物監測和生態遙感監測中心實驗室。新建省環境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建設大氣污染防治、危險廢物鑒別與污染防治、環境突發性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技術、污泥處置技術研發等重點實驗室和中試基地。到2015年,建成20家省級以上環保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
四、重點工程
?。ㄒ唬┕こ添椖?BR> “十二五”期間,重點實施“減排工程、碧水工程、藍天工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程、農村環保工程、生態保護與建設工程以及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7大類工程項目,共計1976個項目,預計投資4126.2億元。
1.減排工程
主要包括工業企業提標改造及結構調整、清潔生產審核、循環經濟、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鎮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工業園區污水處理、鋼鐵石化建材等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電力行業煙氣脫硫脫硝等598個工程項目,規劃總投資1878.1億元。
2.碧水工程
主要包括城鄉飲用水源保護、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考核斷面達標、小流域環境綜合整治、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等260個工程項目,規劃總投資670億元。
3.藍天工程
主要包括工業廢氣治理、清潔能源建設、集中供熱、油氣回收、機動車尾氣控制、餐飲業油煙控制、城市揚塵污染控制、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氣體污染控制等141個工程項目,規劃總投資197.7億元。
4.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主要包括城市再生水利用、城區黑臭河流整治、重金屬污染控制、持久性有機污染控制、服務行業污染控制、危險廢物綜合處置、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水處理污泥處置、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等539個工程項目,規劃總投資469.6億元。
5.農村環保工程
主要包括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畜禽與水產養殖污染控制、秸稈綜合利用、農村河塘疏浚等181個工程項目,規劃總投資203億元。
6.生態保護與建設工程
主要包括重要生態保護區建設、濕地保護與修復、生態脆弱區修復、高風險土壤場地修復、礦山整治與修復、城市綠地建設、村鎮綠化建設、生態防護林建設等124個工程項目,規劃總投資622.6億元。
7.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
主要包括全省生態環境監控系統建設、環境監測監控站網建設、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環境科技研究等133個工程項目,規劃總投資85.2億元。
表2 重點工程項目分地區匯總表
(二)資金來源
為實現“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目標,各級人民政府要增加環境保護的財政支出,確保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支出的增幅高于經濟增長速度。按照分級承擔的原則,實行政府宏觀調控和市場機制相結合,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環保投入機制,切實保證環保投入到位。工程投入以企業和地方政府投入為主,定期開展工程項目績效評價,提高投資效益。
1.政府投資
政府財政資金主要用于公益性環境保護和環保系統能力建設等領域。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流域區域環境綜合整治、跨流域區域達標尾水通道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核與輻射安全以及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主要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投入為主,省人民政府區別不同情況給予支持。
2.社會投資
工業污染治理按照“污染者負責”原則,由企業負責。其中,現有污染源治理投資由企業利用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解決。新擴建項目環保投資,要納入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積極利用市場機制,吸引社會投資,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利用好環境保護引導資金,以補助或者貼息方式,吸引銀行特別是政策性銀行積極支持環境保護項目。
五、規劃保障措施
?。ㄒ唬┩晟普叽胧?,建立長效機制
1.健全法規體系
抓緊修訂《江蘇省環境保護條例》、《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出臺《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研究制定大氣污染防治、農村環境保護、土壤污染防治、耕地質量管理、自然保護區管理等地方法規,加快制定南水北調江蘇段水污染防治、排污許可證管理、環境突發事件應對、環境監測管理、生態補償、循環經濟等政府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制訂流域性、區域性地方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2.完善經濟政策
深化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實行差別化環境價費政策,形成能夠反映環境稀缺程度、供求關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環境價格機制。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在全省積極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建立排污權一級、二級市場和規范交易平臺。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逐步擴大污染物排污費征收范圍,適當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依據治污成本、地區差異、污染程度逐步實行差別化環境價費政策。落實污水、污泥處理收費政策,所有實施區域供水的鄉鎮開征污水處理費。改進污水處理經費使用辦法,推進城鎮污水處理運營經費撥付與出水水量、水質達標情況相掛鉤。繼續推進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污收費試點工作。實施脫硫價格補貼政策,對脫硫設施投運率、效率不達標的電廠扣減相應補貼電價。積極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爭取脫硝價格補貼政策。將企業節能減排、環保法律法規執行情況與金融信貸政策掛鉤,作為信貸評估的重要內容。健全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在太湖、淮河等重點流域推行環境資源區域補償,不斷完善上下游污染補償機制。制定實施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辦法,加大對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域的補償力度,選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試點,逐步建立生態保護轉移支付制度。進一步完善生態公益林補償制度,全面建立地方森林效益補償制度,逐步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建立濕地和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公共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或補償機制。落實節能環保項目稅收優惠政策,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財稅政策激勵機制,鼓勵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生態修復和清潔生產等,對基本農田、農業濕地等進行專項補償。擴大化工、印染、造紙等高環境風險行業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推行范圍,加強企業環境風險管理。
3.拓寬投入渠道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列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逐年加大投入,確保財政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支出的增幅高于經濟增長速度。大幅增加省級環保引導資金,支持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污水和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和監管能力項目建設。繼續完善太湖流域多元化投入機制,統籌安排省級治太專項資金每年不少于20億元,地方繼續按照年新增財力10-20%投入太湖治理。進一步加大對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各地要安排環境保護、生態建設方面的引導資金和專項資金。繼續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制訂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領域。積極開展環境資本運作,使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不斷增值的資本,促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到2015年,全社會環保投入達到同期地區生產總值的3.4%。
4.加快科技創新
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和行業協會等各方面力量在生態環保科研中的作用,深化產學研合作,加快推進生態環??萍紕撔?。加強對突出環境問題、污染治理先進技術、環境管理等的前瞻性研究,結合環??萍贾攸c發展領域和優先主題,積極開展資源循環利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污水深度處理、生態修復、主要污染物減排、環境監測預警、環境風險評估等關鍵及共性技術攻關,重點加強氮氧化物、重金屬、危險廢物、大氣汞、工業揮發性有機物等控制技術研發,以南京、蘇州、無錫為重點,開展大氣復合型污染和灰霾產生機理等基礎研究,力爭重點領域的若干核心技術處于國內領先水平。精心組織實施國家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加大環??萍纪度耄谑】萍贾斡媱潯⒖萍汲晒D化資金中,每年對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研究和成果轉化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在省級環保引導資金對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推廣和應用等方面給予支持,省級治太專項資金繼續支持太湖治理急需的應用技術研發和示范。組織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的環境宏觀戰略、水環境保護戰略、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環境經濟政策創新等一批重大課題研究。
5.推動區域合作
深入開展長江三角洲區域環境保護合作,加強區域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能源政策順利銜接,通過實行更嚴格的環境保護標準,促進經濟發展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有機結合,推動發展綠色經濟,打造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綠色長三角”。圍繞全球性、區域性重大環境問題,加強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全球環境基金等國際組織的合作,拓展和深化環保外經合作項目。積極開展國際合作培訓,借鑒發達國家先進的環保理念和技術、管理經驗,提高全省環保技術和管理水平。積極對外宣傳全省履行環境公約、開展環保工作成效,提升對外環保形象。建立完善軍地環境保護聯絡員和重大環境問題會商制度,協調解決軍地環境建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
6.做好人才保障
加強環保人才隊伍建設,充實各級環保行政機構力量,確保人員編制與本地區環保工作相匹配,事業單位機構和人員編制達到國家、省有關標準。完善鄉鎮、行政村環保管理體制,健全鄉鎮環保機構,配備專職環保人員,行政村設立環保監督員。建立省、市、縣三級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中心,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管。落實環保部和省委、省政府人才發展規劃,建立高層次環保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繼續抓好省“333工程”人才的選拔推薦,培養中青年環保領軍人才和中青年環??萍紟ь^人。進一步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加強各類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擴大對外合作交流,建立一支高素質環保隊伍。
7.引導公眾參與
廣泛開展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及知識普及活動,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新聞發布制度,積極倡導低碳生活和綠色消費方式,逐年降低各級黨政機關人均綜合能耗。推行綠色采購制度,建立并完善激勵購買無公害、綠色和有機產品的政策措施與服務體系,政府綠色采購比例逐年擴大。完善污染損害的司法救濟制度,支持環境公益訴訟。廣泛開展各個層面的創建活動,不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向縱深發展。開展“生態江蘇在行動”大型群眾性環保公益宣傳活動,制訂發布“江蘇生態文明行為規范”,設立“生態文明號”、“生態文明使者”榮譽稱號,樹立和宣揚生態環境保護典型,引導社會生態環境行為。開展企業法人生態環境法治和知識培訓,將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有關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及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計劃,開展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教育基地建設,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水平。大力推廣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建立環境行為誠信制度和環境監督員制度,實行有獎舉報,鼓勵檢舉揭發各種環境違法行為。
?。ǘ娀M織管理,保障規劃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政府負責、環保部門統一監管、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的綜合管理體系。各級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主體部門,應突出環保規劃對其他規劃的協調作用。規劃實施過程中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成立相應領導協調機構,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完善行政首長環保目標責任制,實行年度和任期目標管理。加強人大、政協對環保工作的監督,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環保工作,定期向政協通報環保工作,并將規劃實施與生態文明建設工程緊密結合。
2.明確職責分工
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將規劃確定的相關任務納入本部門年度計劃,明確責任人和進度要求,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指導和支持。環保部門主要負責規劃的協調和環保工作的統一監管。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稅收、金融、價格、能源、電監等部門,組織制定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從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發展政策、投資建設、清潔生產、進出口貿易以及環境行政和事業經費的支出基準、生態補償價格(收費)政策等方面,加強指導和協調??萍疾块T在基礎研究、關鍵技術攻關、科研能力建設等方面,加大環境保護的支持力度。公安、工商、質檢、海關等部門共同做好環保執法工作。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衛生、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海洋漁業、太湖辦等部門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工作。宣傳、教育、文化以及工、青、婦社會團體積極開展環保公益活動,普及環境教育。
3.推進工程建設
按照“工作項目化、項目目標化、目標責任化”的要求,結合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實施“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重點工程項目。建立重點工程項目責任制,明確各項工程的責任單位、資金來源和年度建設計劃,加強重點工程項目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開展工程項目環境監理,定期分析通報項目建設情況,積極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各種困難和實際問題,確保重點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
4.實施考核評估
把規劃實施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工程、生態省建設、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市、縣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級人大、政協報告或通報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和民主監督。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
5.科學調整規劃
規劃實施期間,如遇國家和省發展戰略、發展布局進行重大調整以及經濟社會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以及中期評估認為需要對規劃進行調整的,由規劃編制機關提出調整方案,經過銜接協調、專家論證以及征求意見后,報送省人民政府審議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