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
關于加快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
實施工作意見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2〕93號 2012年5月17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省物價局《關于加快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實施工作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關于加快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實施工作的意見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水利廳 省環保廳 省物價局
為加快實施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提高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以城鄉發展一體化為引領全面提升城鄉建設水平的意見》(蘇發〔2011〕28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蘇北全面小康建設的意見》(蘇發〔2012〕8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美好城鄉建設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辦發〔2011〕40號)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實施工作
飲用水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也是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實施城鄉統籌區域供水,推進農村與城市同水源、同管網、同水質,是保障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促進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城鄉建設發展水平的重要舉措。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近年來,先后批準實施蘇錫常地區、寧鎮揚泰通地區、蘇北地區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和沿海城鎮安全供水設施規劃,并出臺一系列支持城鄉供水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行政推動、市場運作、共建共享”的思路,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的實施,到2011年年底,全省城鄉統籌區域供水鄉鎮覆蓋率達75%,受益人口超過5100萬人。進入“十二五”時期,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以城鄉發展一體化為引領、全面提升城鄉建設水平的重要決策,決定在全省開展美好城鄉建設行動,加快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工作,明確提出到2015年年底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區域供水鄉鎮覆蓋面分別達98%和85%,沿海部分地區基本實現全覆蓋的目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實施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的重要意義,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開拓進取、攻堅克難,切實把這項重大民生工程抓緊、抓實、抓好。
二、科學制定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實施計劃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蘇錫常地區、寧鎮揚泰通地區、蘇北地區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和沿海城鎮安全供水設施規劃,對照《全省美好城鄉建設行動實施方案》確定的覆蓋率目標,抓緊制定或調整本地區“十二五”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實施計劃。要在認真總結經驗、深入排查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基礎上,按照“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分類指導、有序推進”的原則和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要求,在實施計劃中分解細化各年度建設目標和任務,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資金籌措方案和相關政策措施,切實加大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工作力度。各市“十二五”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實施計劃應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并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加快建設和改造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設施
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快建設布局合理、配置均衡、覆蓋城鄉的供水基礎設施體系,全面提高供水水質。抓緊組織對現有自來水廠水源地水質、處理工藝和處理能力進行評估,凡以湖泊水庫或內河水系為水源地、水源易受上游突發污染以及原水和出廠水水質不能穩定達標的,要添置必要設施設備,盡快開展強化處理和深度處理工藝改造,確保到2013年年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務。加快輸配水系統建設和改造步伐,減少城鄉供水管網漏損和二次供水污染,保證城鄉供水安全。蘇北地區以地下水為主要供水水源的城市,要加快建設以地表水為水源的自來水廠,減少地下水開采量,嚴防出現地下水過量開采導致地質災害等問題的發生。
四、切實加強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工程建設管理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城鄉供水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對規劃建設的城鄉統籌區域供水項目,依法做好項目立項、建設用地、水資源論證、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審批工作。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等制度,加強工程建設現場管理和技術指導,建立覆蓋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責任體系,落實參建各方質量終身負責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積極推進鎮村水廠整合,根據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工作進度,結合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穩步做好鄉鎮小水廠“關停并轉”工作,加強對區域供水管網暫未覆蓋地區鎮村水廠的監管,加快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進村入戶工作。
五、嚴格落實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措施
全面貫徹《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和《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嚴格劃定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加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力度,嚴防出現各類污染,確保飲用水源安全。積極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精心制定并組織實施達標建設方案,力爭2至3年內全面完成水源地達標建設任務。加強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和管理,所有市、縣均應建成第二水源或應急備用水源。不具備以地表水為備用水源的地區要合理規劃,利用水量水質達標的深井作為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對規劃外深井做到“水到井封”。制定完善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應急預案,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及時妥善處置各類影響城鄉供水安全的突發事件。
六、努力為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實施創造良好條件
加快實施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各級人民政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保障改善民生的大事擺上突出位置,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規劃、財政、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環保、價格等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合力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實施工作。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通過多種渠道足額籌措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設施建設資金,同時,按規定落實重點工程建設規費減免政策,其中,城鄉統籌區域供水管道占用公路用地(含橋涵、過江大橋)的,對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費、穿越公路橋梁等公路補償費按規定給予減免,損壞公路綠化、路面的按標準恢復;占用河道堤防工程的,對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費按規定給予減免;占用綠化用地的,免收臨時及長期占用綠地費和綠地恢復費,樹林遷移和綠地恢復按成本補償。省財政增加安排省級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引導資金,其中,對蘇北區域供水管網建設的獎勵比例在36%以上,將其他地區一、二、三、四類地區區域供水管網建設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36%、27%、21%、10%,加大對各地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工作的支持力度。為推動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的有效落實,省人民政府于每年年初分解下達年度建設任務,年底對各地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考核;省財政廳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嚴格按照考核結果和“以獎代補”政策,下達區域供水設施建設補助資金。各市也要建立完善對所轄縣(市、區)、鄉鎮(街道)的考核制度,切實加大督促檢查和評價考核力度,確保按期高質量完成實施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規劃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