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2012年經濟體制改革要點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2〕78號 2012年5月2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發展改革委制定的《江蘇省2012年經濟體制改革要點》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2012年經濟體制改革要點
省發展改革委
2012年,全省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牢把握科學發展的主題,緊緊扣住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按照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目標,圍繞落實“六個注重”、實施“八項工程”、推進“兩個率先”,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力度,加快形成體制機制新優勢,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開啟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征程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一、加快建立經濟轉型升級的體制機制
(一)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積極探索科教協同創新體制機制,切實加快科教結合產業創新基地建設。探索建設產學研合作長效機制,重點發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校企聯盟等合作組織,引導支持科技園區與高校、院所共建一批新型研發機構,提升園區科技創新能力。積極推進國家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省建設,進一步完善科技投融資體系,擴大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范圍,加快設立科技支行。積極推進蘇南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籌備工作。(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金融辦、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商務廳)
(二)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快投資管理法制化進程,完善政府投資管理制度,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支持和鼓勵優質企業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鼓勵銀行、證券公司為企業發行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和企業債提供主承銷服務,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發行集合票據、集合債券。建立健全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化融資機制。積極爭取直接融資發行公租房建設、市政公用產品、城市軌道交通、普通公路、內河航道債券,建立城市投融資統籌發展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金融辦、財政廳、國資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等)
(三)完善財稅金融體制。構建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推進地方財政預算、決算公開。積極爭取列入國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健全金融風險防范預警和處置機制。引導各類主體發起設立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鼓勵境內外機構、自然人在江蘇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引導國內外金融企業(集團)在江蘇設立總部或區域性總部機構。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管、規范和引導。健全保險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省財政廳、金融辦、發展改革委,人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保監局)
(四)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加快推進居民階梯式水價、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水資源費調整和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出臺居民階梯式電價改革政策。改革成品油價格管理方式。制定出臺促進風能、光伏太陽能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政策框架,選擇重點行業開展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探索建立省級排污權交易平臺。加快建筑節能市場化改革。深化生態補償機制改革,逐步探索建立自然環境和生態保護轉移支付制度。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省物價局、環保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
(五)深化涉外體制改革。完善出口基地動態管理培育機制,積極爭創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建立出口基地風險防范機制,搭建信用風險管理平臺。完善支持服務貿易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進一步下放縣級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權限。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改革試點。(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金融辦、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改革
(一)創新現代農業發展機制。積極推進農業現代化試點縣和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創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健全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增強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轉化能力。加快構建現代糧食倉儲物流體系。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組織,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鼓勵縣級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交易服務平臺。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體系。加快集體林權配套改革。(省農委、國土資源廳、糧食局、林業局)
(二)建立健全城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機制。深化水利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農村水利分級管理機制、多元投入機制和長效管護機制。創新城鄉居民出行一體化模式和機制,構建縣域三級城鄉客運體系。大力推進村莊環境整治,建立村鎮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考核評價制度及財政促進制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財政廳)
(三)統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加快建立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系。全面開展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簡便規范的轉診制度。健全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推動鄉村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支持建立城市支援農村的教育幫扶機制,完善政府主導的扶困助學機制。合理配置城鄉文化資源,完善覆蓋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制度,引導和鼓勵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提供公共服務。(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衛生廳、教育廳、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引導和支持大中型銀行向縣域延伸服務網點,組建覆蓋全省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體系,推進農村信用社改組改制,加快村鎮銀行組建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商業銀行設立鄉鎮支行。規范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的經營管理,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興辦小額貸款公司。完善農業擔保體系,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小額保險試點工作。(省金融辦、農村信用聯社、財政廳,人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保監局)
(五)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制度創新。支持和指導省農村改革試驗區試點縣(市、區)做好農村改革試驗。加快推動《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立法修訂工作,建立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加快完善“兩個產權,一個市場”的城鄉建設用地市場體系,規范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完善耕地保護考核機制和耕地占補平衡機制。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省委農工辦,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農委、財政廳、公安廳)
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促進非公經濟發展
(一)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繼續推進有條件的省屬企業在集團公司層面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股份制改造,實現股權多元化。推動省屬企業間同類業務進行聯合重組,健全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完善董事會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推進外部董事制度試點。(省國資委)
(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支持民間投資加快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等領域。健全融資性擔保體系,發揮股權登記質押平臺作用,完善中小微企業信貸激勵和考核機制。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融資與再融資,積極組織中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券和集合票據。繼續落實國家對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探索省級非公開上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產權交易中心和區域性小微科技型企業股權流轉平臺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金融辦、財政廳、商務廳、科技廳、工商局)
四、加快現代市場體系建設
(一)健全完善要素市場。加快區域合作,促進要素資源在區域自由流動。加快要素市場產權制度改革,組建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引入期貨機制,探索開展中遠期合約交易。完善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推進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強化土地市場監測與監管機制。推進礦業權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礦業權有形市場及交易體系。(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金融辦)
(二)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和食品安全執法監管體系。嚴格規范市場主體準入管理,建立商品質量準入退出機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完善全省價格監測網絡,構建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平臺。(省工商局、質監局、衛生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物價局)
(三)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省企業信用基礎數據庫和服務平臺二期工程,啟動建設省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積極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試點。(省信用辦)
五、深化收入分配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行政性壟斷行業改革。不斷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江蘇建立個稅標準差別化調節機制,提高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逐步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工資、養老金、城鄉低保標準的正常增長機制。(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促進創業和就業。大力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突出抓好大學生創業園及大學生創業見習基地建設。試行“社區一照”登記模式,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完善創業保險和擔保體系,探索創業投資集聚區建設模式。及時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勞動關系應急處置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工商局、科技廳、金融辦)
(三)完善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機制。提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運行水平,進一步提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實現城鄉保障制度并軌。積極穩妥推進社保基金投資運營。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社保經辦管理,研究探索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探索利用商業保險形成多重補充保險機制。推進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進一步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和保障性住房供應體系,健全住房公積金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廳、財政廳、民政廳,江蘇保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體系。落實減免稅費等優惠政策,重點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加強房地產市場的動態監管,完善房地產與金融信息共享機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行南京分行)
六、加快社會事業體制改革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全民基本醫保制度,鞏固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擴大門診統籌實施范圍,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穩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有序推行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同步落實對鄉村醫生的各項補助和支持政策,鼓勵符合規劃要求的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完善藥品生產流通和醫藥衛生監管體制,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快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的公立醫院改革步伐,推進公立醫院服務體系、管理體制、補償和運行機制改革,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廳、財政廳、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物價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推進教育體制改革。以學前教育、社區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為重點,加快推進終身教育體系建設。開展教育現代化建設水平提升工程試點,啟動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區建設,建設首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改革發展示范區,抓好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項目試點,建設省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實驗區,大力建設國家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加快構建社區教育網絡體系。創新中外合作辦學機制。(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編辦)
(三)加快文化和體育體制改革。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健全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探索建立省級文化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加快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改革。鼓勵省內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深化文化行政執法機構改革。創新大型體育場館運營模式,積極推進江蘇體育產業集團組建工作。(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體育局、廣電局、新聞出版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編辦)
七、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一)轉變政府職能。繼續推進擴權強縣改革,開展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試點,抓好20個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改革試點。完成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探索事業單位管辦分離、法人治理結構、績效考評等體制機制創新。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完成省以下郵政管理體制改革。(省編辦、財政廳、監察廳、發展改革委、郵政管理局)
(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減少和規范現有審批事項,建立健全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審核論證機制。擴大政府績效管理試點范圍,探索建立政府績效管理制度。推進“12345”政府公共服務熱線平臺建設,研究規范省級機關部門職責分工協調程序,積極探索職能運行情況監管和職能績效評估。(省監察廳、法制辦、發展改革委)
(三)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強化政府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導的公共投入優先保障機制。創新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體系。研究建立全省城鄉社區綜合管理和服務信息平臺考核評價機制。完善社區管理體制和服務網絡。加強社會組織的培育和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省民政廳、編辦、農委、財政廳)
八、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
積極開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加大南京市國家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和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力度,深化蘇州市城鄉發展一體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全面推進無錫市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支持宿遷市區域協調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環保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南京市、蘇州市、無錫市、宿遷市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對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分工,切實把推進2012年改革工作與全面實施“十二五”規劃有機結合起來,制定推進改革的實施方案和時間、步驟,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全面完成年度改革目標任務。發展改革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統籌協調推進改革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改革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