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文化廳省財政廳
關于繁榮舞臺藝術意見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2〕173號 2012年9月27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文化廳、省財政廳《關于繁榮舞臺藝術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關于繁榮舞臺藝術的意見
省文化廳 省財政廳
優秀舞臺藝術作品是文化繁榮發展的重要標志。近年來,我省舞臺藝術創作生產取得豐碩成果,但有影響的精品力作和知名品牌還不夠多。為加快推動我省舞臺藝術繁榮發展,打造更多舞臺藝術精品,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根據《中共江蘇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實施文化建設工程的意見》(蘇發〔2011〕34號)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繁榮舞臺藝術的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戰略部署,將繁榮舞臺藝術作為實施文化建設工程、加快建設文化強省的重點任務,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以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為龍頭,通過政府推動和市場拉動相結合,顯著提升創作生產能力,推出更多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俱佳和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舞臺藝術精品,進一步提升江蘇在全國文化藝術領域的地位和影響力,更好地發揮文化引領風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展的作用。“十二五”時期,加快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繁榮舞臺藝術的體制機制,基本形成較為成熟的舞臺藝術演出市場,培育造就一批全國知名的舞臺藝術品牌和團隊,力爭在國家級重大藝術活動中獲獎作品數量和質量均躍居全國第一方陣。
二、建立舞臺藝術生產引領機制
(一)加強對舞臺藝術創作生產的引導。全面貫徹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立足發展先進文化、建設和諧文化,組織生產弘揚主旋律、具有時代特征和江蘇特色的優秀舞臺藝術作品。邀請省內外知名專家成立省舞臺藝術指導委員會,負責劇目選拔、評審、驗收等工作,提高劇目創作決策的科學性。
(二)發揮江蘇省舞臺藝術精品工程引領作用。以省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為龍頭,扶持原創和現實題材創作,顯著提升觀眾滿意度和市場占有率,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最大化。規范和完善省舞臺藝術精品工程劇目評審制度,不斷提升作品的藝術水準。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統一,保護傳承昆曲、評彈、揚劇、錫劇、淮劇等優秀傳統藝術形式,提倡體裁、題材、形式、手段充分發展,推動觀念、內容、風格、流派積極創新,增強舞臺藝術作品的時代感和吸引力。
(三)健全共同推動舞臺藝術繁榮的工作機制。調動省演藝集團及市、縣院團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加強與藝術院團、演出公司等單位的協同聯動,形成推進舞臺藝術繁榮發展的有效工作機制。
三、創新舞臺藝術生產創作模式
(一)加強原創劇本創作。深入實施省藝術創作源頭工程,組建江蘇劇本中心,通過廣泛征集、組織創作等形式,匯集優秀原創劇本,為精品劇目生產提供保障。加強藝術批評和理論研究,創新辦刊思路,辦好一批藝術刊物,為劇作者提供發表優秀劇本的園地。
(二)打造專業創作基地。在全省選擇一批專業性強、特色鮮明、有發展潛力的藝術生產單位進行重點扶持和培育,在政策和資源上給予傾斜,逐步形成一批舞臺藝術專業化創作生產主體或基地,重點扶持一批地方戲劇代表性文藝院團。
(三)創建聯動開發機制。試行重點作品項目制、招標制,選擇部分重點劇目由省文化廳直接策劃,并擔任出品人。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加快建立以觀眾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的經營管理體制。重視地方特色文化資源開發利用,建立與著名作家、編導等的交流合作機制,推介江蘇重大創作題材和文化資源,借助名家大師推動優質文化資源轉化為優秀舞臺藝術作品。
四、建設舞臺藝術人才隊伍
(一)實施演藝名人戰略。尊重藝術生產規律和藝術人才成長規律,努力為優秀中青年編劇、導演、演員成名成家創造條件。制定優惠政策措施,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以合聘、返聘等形式引進國內外高端演藝人才。對作出突出貢獻的舞臺藝術工作者給予重獎,對演藝名人名家在工作及生活上給予更多關心和支持。
(二)培養演藝專業人才。依托各類藝術院校,加強對各舞臺藝術門類基礎人才的培養,根據劇團、劇種的實際需求,采取委培、代培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培養編劇、導演、作曲等緊缺人才。
(三)加強藝術教育普及。廣泛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活動,積極推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優秀藝術品種進校園,不斷提高廣大青少年的藝術素養。
五、加大舞臺藝術生產投入力度
(一)增加財政投入。省財政擴大對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等專項資金的投入規模,逐步加大舞臺藝術創作生產的資助力度,集中用于省舞臺藝術精品工程、重點劇目加工打磨、精品劇目晉京匯報演出、精品劇目惠民巡演以及嘉獎和市場推廣等,對精品劇目按形象進度分期給予資助。將舞臺藝術列為各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重點支持對象。鼓勵市、縣財政進一步加大對舞臺藝術精品生產的投入。
(二)轉變投入方式。逐步轉變財政扶持方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以獎代補等方式,加大對舞臺藝術精品的推廣力度,根據演出場次安排獎補資金。省財政對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資助劇目實施1:1配套資金。對在全國重大藝術賽事中獲得大獎的劇目予以記功和獎勵。
(三)拓寬融資渠道。加大金融對舞臺藝術的扶持力度,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投資或捐助舞臺藝術創作生產,發揮江蘇紫金文化產業發展基金作用,探索建立舞臺藝術生產的投融資體系。
六、打造舞臺藝術品牌活動
(一)創辦江蘇省文華獎·藝術展演節。整合省級戲劇節、音舞節、曲藝雜技比賽等活動,結合有關美術作品展覽,逢單年于“五一”節期間在南京舉辦“江蘇省文華獎·藝術展演節”,使之成為知名文化品牌,帶動舞臺藝術創作生產整體水平提升。
(二)組織精品劇目惠民巡演。遴選部分省舞臺藝術精品劇目,在全省范圍組織“江蘇省舞臺藝術精品劇目惠民巡演”活動,集中展示我省舞臺藝術創作成果,讓舞臺藝術精品走近廣大群眾。
(三)開展舞臺藝術成果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及中國曲藝牡丹獎、音樂金鐘獎(民樂)、民間文藝山花獎等全國性活動,支持辦好吳文化節、漢文化節等地方文化品牌活動,促進省內外優秀舞臺藝術成果的交流與合作。
七、培育舞臺藝術演出市場
(一)引導培育演藝文化消費。加強演出娛樂等文化產品市場建設,發展文藝演出院線,推動主要城市演出場所連鎖經營,促進演藝與旅游有機結合。支持民營藝術表演團體發展,與國有藝術表演團體一視同仁。加強演藝市場宣傳和營銷推廣,支持建立覆蓋全省主要城市的電子票務銷售網絡,集中優秀藝術家及精品資源,建立院團保留劇目上演和演出季、演出月等制度,激發廣大群眾的觀演需求。
(二)實行文藝演出惠民政策。鼓勵實行低票價制、套票制、梯度票價制,鼓勵在商業演出中安排一定數量的低價場次或門票。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經營業績顯著、惠民措施到位的演出公司和劇場給予扶持與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