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3〕30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促進我省公共支付平臺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政府公共服務能力,推動民生幸福工程有效實施,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公共支付平臺主要運用信息化手段,整合信息流與資金流,滿足社會各方支付服務需求,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意義。促進公共支付平臺發展,有助于推動實施民生幸福工程。公共支付平臺是推動實施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載體之一,可以為社會公眾提供高效的支付解決方案,擴展支付渠道,保障交易安全,提升交易便捷性,不斷滿足社會公眾的支付服務需求,提高社會整體支付效率,有效拉動內需、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同時,有助于進一步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公共支付平臺作為現代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把先進的信息技術與支付清算服務有機結合起來,彌補了傳統商業結算服務在信息流整合、資金處理效率以及個性化服務等方面的不足,進一步提升區域金融運行效率和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
(一)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促進公共支付平臺大力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努力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為社會提供更加優質、安全、高效的支付服務。
(二)鼓勵平臺做強做大。支持公共支付平臺不斷提升業務能級,通過技術創新、服務創新、管理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鼓勵支持管理規范、競爭力強的公共支付平臺加快發展,做強做大。
(三)注重防范安全風險。引導公共支付平臺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管理,制定風險防范措施,完善風險控制機制,確保平臺規范、安全運作。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對應用公共支付平臺的支持力度。加強公共支付平臺的宣傳推介,鼓勵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應用公共支付平臺,特別是在財政收入征繳領域,積極探索開展電子支付服務的有效形式和方法,滿足廣大企業和群眾不斷增長的支付服務需求。在應用公共支付平臺過程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可參照金融機構代收代繳非稅收入的標準列支代收手續費。
(二)加強公共服務支付卡發行服務工作。經過招投標程序遴選的優秀公共支付平臺,可通過社會保障卡發行渠道進行公共服務支付卡的發行。公共服務支付卡應免費發行并加強信息和資金安全管理。省金融辦會同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負責公共服務支付卡發行招投標(投標結果及時通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日常監管工作,確保其規范、安全運作。
(三)營造有利于公共支付平臺發展的良好環境。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科技、財政、商務、工商和金融監管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公共支付平臺的管理和服務,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合力營造良好環境,促進公共支付平臺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