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3〕5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江蘇高等學校協同創新計劃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190號)有關要求,經學校申報、項目初審、專家評審、江蘇高校協同創新計劃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并向社會公示,確定首批立項建設29個江蘇高校協同創新中心、培育建設11個江蘇高校協同創新中心,現予公布。
實施高校協同創新計劃,是新時期推進創新驅動戰略和科教與人才強省戰略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發揮高校創新源頭作用、推動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創新型省份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和高校要切實增強協同意識與創新意識,致力于突破學科、學校、行業和地區等壁壘,積極構建協同創新的新模式、新機制,加快推動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區域創新的戰略融合,確保協同創新中心建設質量和水平,為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