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發〔2013〕5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的批復》(國函〔2012〕96號)精神,全面實施《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建設三年(2013-2015年)行動計劃》,加快推進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無錫示范區)建設,促進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制訂如下政策意見。
一、加強創新能力建設
支持無錫示范區先行先試,探索建立與自主創新導向相適應的科技研發、成果轉化和評價機制。優先推薦無錫示范區內企事業單位申報和承接國家各類重大創新項目。省級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等有關專項資金,對無錫示范區內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鼓勵全省物聯網創新資源向無錫集聚,合力突破核心關鍵技術,加強共性技術和標準研究,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二、強化財稅政策扶持
支持無錫示范區開展物聯網企業認定試點,制定物聯網企業認定標準。落實國家和省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率先在無錫示范區開展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優先支持無錫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物聯網企業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三、創新投融資服務
綜合運用貸款貼息、保費補貼、風險補償等財政優惠政策,引導商業金融機構支持無錫示范區物聯網企業進行自主創新和產業化經營。支持無錫示范區開展知識產權質押、金融租賃、金融擔保、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全國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試點,創新科技金融合作。引導和支持無錫示范區內創新能力強、市場規模大、發展前景好的創新型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利用資本市場加快做大做強。支持無錫市多渠道募集物聯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
四、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支持無錫示范區積極探索人才引進、培養和激勵機制,加快建設高層次人才隊伍。支持無錫示范區建設國家級物聯網大學科技園。省級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專項資金,對無錫示范區引進符合條件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予以重點資助。鼓勵無錫示范區內物聯網企業對員工進行股權激勵和分紅獎勵。
五、設立專項資金
2013年至2015年,每年在省級物聯網專項資金中安排5000萬元,無錫市按1∶4配套,主要用于支持無錫示范區平臺建設、技術創新、應用示范和產業發展。省級其他專項資金,應加大對無錫示范區的支持力度。
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
重點支持和優先保障無錫示范區發展建設用地,積極爭取國家專項用地計劃指標支持。省國土資源廳每年在下達無錫市年度用地指標外,對示范區內符合省重大項目用地計劃點供條件的項目予以優先安排。
七、鼓勵行業應用推廣
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積極爭取國家應用示范項目落戶無錫,優先在無錫示范區部署實施本行業的物聯網應用示范,探索規模化應用的運營模式,創制行業應用推廣標準,優先支持無錫示范區物聯網企業承接國家和省應用示范項目。支持無錫示范區物聯網項目和新技術新產品在全省推廣應用,同等條件下,財政性資金采購應優先購買。大力支持無錫智慧城市建設。
八、支持產業園區建設
重點支持無錫創新示范區產業核心區發展,積極爭取設立與無錫物聯網產業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