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优色导航在线,日韩在线免费视频,小童鸭av在线导航,无码国产精品色午夜麻豆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的意見
發布日期:2013-05-07 09:54 字體:[ ]
 蘇政辦發〔2013〕7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加強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是省委、省政府實施文化建設工程的重要內容,是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的重要抓手。近年來,我省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還存在規模不大、功能不全、層次不高等問題,與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園區(基地)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推動文化產業跨越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扣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主線,遵循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內容優先、創新引領的原則,以促進產業升級、延伸產業鏈條、擴大產業規模、增強產業實力為目的,以優勢產業、龍頭企業、重大項目、知名品牌為依托,以文化資源優勢和技術經濟優勢為支撐,以體制創新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在全省建設一批特色鮮明、功能完備、富有活力、效益明顯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形成以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為龍頭、省市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為骨干、各地特色文化產業群為支點,共同推動文化產業快速發展新格局,為深入實施文化建設工程、加快推進“兩個率先”作出貢獻。到“十二五”期末,培育1-2個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5個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做大做強國家級動畫和影視園區(基地)、數字出版基地,新評選命名一批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特別是重點科技文化產業園區,培育1―2個千億級產業群。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布局和結構。
  積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加強對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的統籌規劃,圍繞創意設計、新興媒體、動漫游戲、出版發行、廣播影視、廣電網絡、演藝娛樂、文化旅游、工藝美術、廣告會展等重點文化產業門類,規劃建設一批主業優勢明顯、綜合效益突出、輻射帶動作用大的園區(基地),提高產業集中度和集約化經營水平。在文化藝術領域,抓住大運河申遺契機,整合開發大運河沿岸楚漢文化、淮揚文化、吳文化、金陵文化等歷史文化資源,加快建設徐州創意文化產業園、淮安古淮河文化生態產業園、宿遷運河文化城等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整合開發無錫吳文化主題公園、常州環球動漫嬉戲谷、揚州智谷文化產業園等特色文化園區;整合開發蘇州鎮湖蘇繡產業群、泰興溪橋鎮樂器生產基地、蘇州周莊油畫創作復制生產基地等全國特色文化產業基地和專業市場。在廣播影視領域,加快影視動畫企業向沿滬寧線集聚,大力提升蘇州、無錫、常州、南京等國家動畫產業基地及昆山、張家港等國家影視網絡動漫實驗園的建設和發展水平,繼續保持江蘇原創動漫游戲產量位居全國前列;加快影視內容生產企業向無錫國家數字電影產業園、江蘇(國家)未來影視文化創意產業園、甘泉影視服務外包基地等影視基地集聚,著力提升江蘇影視制作競爭力。在新聞出版(版權)領域,以南京為中心,以蘇州、無錫和鎮江、揚州為兩翼,加快推進江蘇國家數字出版基地建設,到“十二五”期末,總產出超過1000億元;推廣版權保護促進產業發展的南通模式,推動家紡美術、紫砂陶藝、東海水晶等版權產業基地建設,并在南京、蘇錫常等地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術先進的印刷復制基地。
  省級文化企業集團可根據各自產業定位,利用自身優勢,以自主建設或合作共建園區(基地)的形式加快發展。
  各地要堅持因地制宜,綜合考慮經濟基礎、市場空間、消費水平、文化生態、資源稟賦、生態環境等條件,科學確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總體布局、功能定位和發展路徑,高標準編制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總體規劃、中短期發展規劃和主體建設規劃,突出區域、產業和行業特色,發揮比較優勢,實現錯位發展。
  (二)加強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內涵建設。
  堅持重大項目帶動,組織實施一批具有顯著示范效應和產業拉動作用的文化產業項目,篩選儲備一批規模大、前景好、帶動性強的后續項目,打造一批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著名企業、著名品牌和著名產品。鼓勵支持文化產業園區(基地)面向市場,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推出更多高質量文化產品和服務,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優先支持文化原創能力強、文化內涵豐富、文化特色突出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加快發展。
  各地要合理開發地域特色文化資源,建設一批文化產業與旅游、體育、信息、物流、建筑等產業融合發展、形態多樣、具有市場吸引力的特色文化園區(基地),把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和競爭優勢。
  (三)提高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創新研發能力。
  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支持高新區、科技產業園、科技創業園等各類科技園區建立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創建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及省級文化科技產業園,推動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加快新技術的運用和高科技文化產品的開發。到“十二五”期末,科技型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占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比例高于50%。
  加快建設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公共服務平臺,重點構建創意設計、動漫游戲、數字電影、數字出版、新媒體應用、內容開發、傳輸覆蓋等公共技術平臺,以及投資融資、信息咨詢、產品營銷、行業交流、人才培訓等公共服務平臺,為企業發展提供全方位服務。
  加強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搭建產學研結合平臺,推進協同創新和合作研發,幫助文化企業提高研發水平,降低研發成本,推動創意成果和科研成果盡快轉化為生產力,促進中小文化企業特別是初創型企業孵化和成長。
  (四)引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打造完整產業鏈。
  各地要通過建設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積極引進產業鏈關鍵環節的核心企業,帶動和吸引處于產業鏈上下游的中小文化企業聚集發展,促進生產要素和文化資源整合,實現規模化生產和專業化分工。每個園區(基地)要明確主導產業、主體功能,不斷延伸產業鏈。
  鼓勵文化產業園區(基地)重視產業價值鏈高端的文化內容、創意成果和知識產權,促進傳統文化產業升級轉型,大力發展數字文化、數字電影、數字電視、數字動漫、數字出版等新興文化產業,提升物質產品與現代服務業的文化含量和附加值,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辦好中國(常州)國際動漫藝術周、南京文化產業交易會、蘇州文化創意設計產業交易博覽會等重要會展,支持園區(基地)、企業的品牌推介活動,繼續扶持并幫助中小企業抱團參加國內外知名會展和重大藝術節,促進產品展示、交流、合作和交易。
  (五)建立完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進入退出機制。
  嚴格控制新命名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數量,堅決防止盲目投資、重復建設,防止在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不切實際地將一些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命名為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或以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名義開展與文化產業無關的建設、經營活動。
  申報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時,須嚴格通過申請推薦、評審考察、公示發布等程序,突出文化內涵,加強準入管理。園區內非文化類商業及其他配套面積不得超過園區總建設面積的30%,園區內文化企業數量應占園區企業總數的60%以上。
  鼓勵各類資金投資建設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同時,要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按照核準權限和投資規模履行政府核準手續,評估投資風險。
  對已命名的園區(基地)實行定期巡檢和年度報告制度。各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定期組織對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巡檢,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對問題突出、不能發揮示范作用的,及時撤銷其命名。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應及時向命名單位報告年度發展情況。各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建立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綜合評價體系,從文化內涵、經濟實力、產業結構、人才狀況、創新能力、集約程度、行業影響、社會貢獻和管理效能等方面評估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發展情況,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并優先推薦申報上一級園區(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省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以及發展改革、科技、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商務等部門在省文化改革發展領導小組的統籌指導下,進一步明確職責,加強溝通,整合資源,協同推進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并加強對地方的督促指導。省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要加強對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申報、命名、管理和考核,以及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推薦申報和指導監管。各地要建立相應的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各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從規劃、內容、投資、建設、運營等環節加強對本地區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的指導和引導,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集聚作用、孵化作用和示范引領作用。
  (二)完善政策扶持。
  各級人民政府要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金等方式,對國內外影響大、文化含量高、規模效益好、管理規范、示范引導輻射作用強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不斷增加投入。充分利用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和文化產業發展基金,對文化產業重點園區、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行重點扶持,發揮政府資金的導向作用。
  對符合規劃的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在基礎設施建設、土地使用、稅收優惠、工商登記等方面按規定給予支持。堅持依法用地、節約用地,將文化產業項目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計劃統籌予以安排;將文化產業基礎設施用地和標志性文化工程用地納入重點項目用地服務范圍,優先予以保障;各地的存量建設用地和收購儲備的土地,可優先安排給文化產業建設項目使用;支持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和歷史文化保護街區等存量房地資源轉型興辦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探索將實體產業園區與無界域國際化的虛擬數字化網絡相結合,盡量少占用土地資源。
  對創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及文化科技產業園、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公共技術和服務平臺建設等重大文化科技創新項目,在各級科技、產業、文化等有關財政專項資金中給予優先支持。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評選,應向文化科技創新園區(基地)傾斜。鼓勵和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入駐企業按規定積極申報各類科技計劃、科技成果和科技獎勵。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和開發多元化、多層次的信貸產品,制定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評估和質押辦法,建立針對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內文化企業的信用評級制度,加大對入園企業的信貸支持。完善貸款(投資)風險補償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設立貸款(投資)風險補償基金,引導、帶動金融資本和其他社會資本投資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支持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內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對民營文化企業在申報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申請項目資金、享受優惠政策、參與評比表彰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一視同仁。
  支持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招商引資工作,鼓勵園區(基地)自行制定入駐獎勵、房租補貼、金融服務等優惠政策,吸引行業內龍頭企業和配套企業入駐及文化產業項目落地;鼓勵園區(基地)對優秀文化項目進行投資,或與入駐園區(基地)的優秀企業合作開發。
  鼓勵文化園區與高校、科研機構建立政產學研結合的文化產業高端人才培養基地,加強相關學科建設和專業理論研究,“十二五”期間,建立5個左右校企合作文化類博士后工作站。發揮文化產業創業基地等“文化人才孵化器”作用,鼓勵文化園區和文化企業培養所需要的專門人才。加強對園區(基地)負責人的培訓,培養具有國際眼光的文化產業領軍人物。支持文化園區、文化企業面向海內外引進高層次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江蘇創辦科技型文化企業的,省文化產業引導資金給予優先支持,并享受其他各項優惠政策。
  (三)加大指導力度。
  各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地區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發展情況,密切關注國內外文化產業發展趨勢,發揮行業協會、專業服務機構、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的決策咨詢作用,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加快發展。抓緊建立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管理運行系統,以信息化、網絡化手段處理園區(基地)申報命名、巡檢考核、數據統計等日常工作,提高決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完善園區(基地)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服務體系,不斷創新技術服務形式,增強示范輻射能力。組織專家指導園區(基地)建設,開展園區基地經驗交流和觀摩活動,推動建立園區基地聯盟,按照自主管理、自主服務和自我發展的理念,實現多方合作共贏。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重點園區(基地)的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和推廣其成功經驗,引導全省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提升建設、經營和管理水平。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Produced By 大漢網絡 大漢版通發布系統